高考改革的理想与现实_高考论文

高考改革的理想与现实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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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法分类号 TH702 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高考制度作为中国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上关国家政策、民族前途,下系民众个人命运,且与高等教育的招生与发展和普通教育的教学与改革都紧密相关。其改革可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具有巨大难度和重大影响。高考改革常常陷入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中。理想的教育公平理论,多元(综合)评价制度和保送生制度,运用或落实到高考改革实践中,往往或难以兼顾,或背离初衷,或走样变形。种种矛盾或冲突,概由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教育国情所致,亦因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中国的高考制度应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探索一条适切的改革路。

1 高考改革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创建于1952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统一考试制度(以下简称“高考”),是我国一项独具特色的教育考试制度。高考对高校选拔合格新生、平衡各地高等教育水平、改善高等教育布局、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及实现国民教育机会均等,都起了相当大的历史作用;对推动中国观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整体国民素质、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统一,更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将高考制度的建立誉为中国现代教育考试史上的一项创举,毫不为过。高考表面上看只是一项教育考试制度,但其背后亦兼具政治与社会功能。因此,在51年的风雨历程中,高考始终难以避免地和政治发生关系,特别在前半段,基本上是各种政治运动交织在一起,随其跌宕而起伏,成为数次政治运动的突破口,高考在“文革”初的被废和“文革”后的恢复便是最突出的史例。

高考制度对于促进我国人才的成长和推动全民族文化发展可谓是“功德无量”,然而,它也存在重才轻德、压抑考生个性和求异思维、缺乏特色和灵活性等统一考试本身所固有的缺陷,而且,随着其历史的向后推移以及高等教育规模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这些缺陷已经且将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因而,自诞生之日起,关于高考的争论便未曾断绝,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各界对高考弊端及其存废之争更是空前激烈。“炮轰”高考者有之,[1]将高考与科举相提并论,认为废除统考制,就是要避免鸦片战争的历史悲剧重演者有之,[2]而认为为当年的“推荐制”寻找某种“合理性”之举乃荒诞不经、“吃错了药”者亦有之。[3]

其实,无论是政治运动对高考的“青睐”,抑或学界关于高考争论的“剑拔弩张”,都从不同角度折射出高考制度对中国社会的重要影响。笔者以为,高考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考试自身发展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4]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与存在的现实合理性。使人人享有平等参与高等教育竞争的机会,是统一高考制度存在的根基。就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在高等教育供需矛盾尚较突出的情况下,确保教育机会公平乃第一要义。历史告诉我们,在各种选拔人才的途径中,考试作为一种崇高的、具有可信性的正义程序的执行过程,最为公平和有效,而大规模统一考试的公平与效率恰恰又居各种考试形式之首。在看待统一高考的利弊时,须知“物盈则亏,法久终弊”。高考固然存在种种弊端,有些甚至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但它的积极作用却是主要的。这也正是高考这一深含公平精神的考试选才方式,在饱受政治运动的摧残和众多非议后仍得以长期采行的根本原因。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高考的公平和高效缘于一个“统”字,其诸多弊病亦源于这个“统”。高考长期的“大一统”局面,特别是“千校一卷”的考试内容上的统一,使层次、类型各异的高等学校无法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拔出适合培养的人才,不符合高等教育规律。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和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高等教育对象的集中性也被打破,考生将来自各种年龄段和各行各业。高考若不“与时俱进”,“统一”的优点则可能逆转为自身命运的扼杀者。存在长达1300年的科举制之终结,便警示了这一点。高考欲保持长远的生命力,必须在坚持统一考试的前提下,根据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适时、适度地进行多样化改革。

高考是历史的选择,更是现实的需要。毫不夸张地说,高考改革是当今教育领域意义最重大和影响最深广的改革之一。与此同时,高考改革又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具有极强的社会导向功能。台湾清华大学校长沈君山在谈到台湾的大学联考制度时曾说:“联考不单决定个人的前途,而且左右了台湾的教育。……假若我们问台湾的教育工作人员:哪一个是影响台湾教育的最大因素?我想联考是有共识的答案,甚至说台湾近年来各方面的成功和局限,都间接受到联考所衍生的联考文化的影响,也不为过。”[5]大陆的高考也与之类似,甚至有过之无不及。高考改革不仅关乎高等学校新生的质量,更直接关系到中学教学和考生个人乃至其家庭的命运,因此它始终处于教育改革的风口浪尖上,成为教育领域少有的广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就我国的高等教育而言,目前正处于从精英高等教育到大众高等教育发展的转型时期,如何使精英教育与大众化教育协调发展,如何使高等教育更加多样化,如何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成为现在高等教育研究的重点。高考作为目前高校选拔新生的最主要途径,与这些改革无不相关。例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等教育的层次和类型也日益多样化,不同类型或层次的高等学校,其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市场所需求的人才规格各不相同,所要求的生源素质也各有不同,对高考的科目与内容便提出了多样化的新要求。

和高等教育相比,普通教育与高考的关系则更为直接,因此,普通教育界(包括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对高考的关注也更为密切。高考改革的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掀起轩然大波。例如,1994年,我国推行会考基础上的“新高考”,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类,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这样,在原有的中学九门课中,地理、生物和政治课(理科)与高考“松了绑”。问题随之而来:高考不考的科目很快受到冷落,中学不认真教,师范大学生物系、地理系毕业生分配困难,政治课在理科班的地位也无足轻重。为此,一批政治学科的学者上书中央有关部门指出理科不应减去政治科目,甚至有全国人大提案反映高考科目减少对相关学科带来的问题。1996年8月,71位中国科学院院士更是联名呼吁立即恢复理科高考中生物学应有的地位,以保证学生来源和今后研究和教学的质量。[6]一时间,这些上书和呼吁不仅引发了媒体的广泛讨论,也引起了高层领导的关注。

从社会大众的关注度来看,每年自年初的高考工作会议召开,考生和家长们便开始关注当年高考改革的种种动向;高考前夕,但凡举行有关高考信息或高校招生的发布会或咨询会,家长和考生们亦趋之若骛;高考三天,各大报章、电视媒体等,更是将视角聚焦于考场内外的方方面面,构成一道独特的社会风景;高考之后,分数线和录取办法则成为万众瞩目、翘首以待的焦点,甚至落榜考生的命运,也会成为千百个家庭茶余饭后的谈资。到秋季入学前夕,贫困新生的入学和助学问题,虽属高等教育政策范畴,但依然能引发普通百姓对高考和社会公平等问题的又一轮关注。可见,社会大众对高考的关注有着经年不息的热情,而这在教育领域是绝无仅有的。

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大规模教育考试制度,高考每年的考生达数百万之众。高考中的任何一项变革都将牵涉到数百万考生及其家庭的利益。即使是一个省的改革不当,也会影响到十数万考生的前途和命运。而从国家利益的角度看,对高考这样一项具有巨大难度和重大影响的考试制度,若只注意到问题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或轻言废除之,或为改革而改革,则很可能造成部分社会阶层或群体的巨大震荡,进而危害国家安定、阻碍社会发展。因此,高考作为连接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一座桥梁,作为具有强大社会导向功能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考试制度,其改革注定是复杂而艰巨的。

2 现实与理想的矛盾

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以全国统一的文化考试为根本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20多年不动摇。统一高考是人们择善而从、倍加珍惜的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已成共识。因而,改革的脚步也从未停息。改革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这是所有支持改革的人们的美好愿望,更是所有改革的出发点。26年来,高考制度在包括招生体制,会考制度,考试方法、内容与形式,保送生制度以及录取制度等在内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从实际运作看,大都与改革的最初理想或初衷有或大或小的矛盾或差距。本文仅以人们谈论较多的教育公平(录取公平)、多元(综合)评价制度和保送生制度为例证。

自古至今,人类都在不懈追求“人人都能平等接受教育”的理想。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对受教育权作了界说,提出“高等教育的入学,应该根据才能对所有人完全平等地开放”。自此,“受教育权”就普遍被确认为一项人权。然而,法律条文中所确定的教育平等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或人人都能受同样的教育,教育权利的平等理想还远未实现。

在中国这个名副其实的考试大国,数千年来,考试尤其是选拔性考试一直是人们追求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如何录取最公平且合理,历来是考试选材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随着各省市间高考分数线差异现象越来越明显,[7]分数线的调整日益受到教育界和社会舆论的关注。最近几年,高考分数线的倾斜问题更是由普通百姓的非议发展为高层人士的争论。1999年的全国“两会”上,由民盟中央常委、武汉大学万鄂湘教授起草的《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改革》提案,便对部分经济发达省市的分数线与一些中部省份相差100多分的现状提出质疑。[8]2000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姚守拙教授又提交了题为《高考招生应在全国范围内按分数高低统一录取》的提案,受到委员们的广泛关注。[9]这两份提案的作者作为“两会”代表,可以说,他们的观点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百姓的观点,即认为,同一份考卷用不同的分数线录取,是“中国教育最大的不公”。[10]他们提出废除现行按地域录取新生的办法,用1年~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方式。[11]

人们对统一高考下相差悬殊的录取分数线心生不平是可以理解的。一般而言,大规模考试之所以被采用,是出于人们对以考试成绩为录取标准的考试公平的一种追求。然而,在各地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形下,还存在一个在基本遵循考试规则前提下充分顾及各区域特殊情况的区域公平问题。从考试史来看,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是个千年不解的难题。清代科举实行的分省定额取中制度,便是这对矛盾相互妥协的产物。与古代科举分省定额取中相似的是,现代高考也实行分省统一录取制度。各省录取名额的不同,造成分数线的差异。统一考试分省录取的做法由于不完全按考试成绩打通录取,与“考试公平”原则有某些矛盾之处,但这一制度是有其历史继承性和现实合理性的。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历史原因造成了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社会发展,国家在统一高考的前提下兼顾区域公平,实行分省录取并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照顾政策是十分必要的。若单纯为追求“考试公平”,按分数在全国打通录取,那么,极可能带来新的区域不公平和更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这已一再为历史所证明。[12]

如果说高考录取制度在理想的“考试公平”与现实的“区域公平”矛盾中,前者始终只停留在争论的层面,二者的较量尚不直接,那么,在多元(综合)评价和保送生制度改革中,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则更直接,有时甚至针锋相对。

多元(综合)评价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它既能兼顾学生进入大学学习的权利与能力,又注重中学与大学的衔接,同时还能避免“一考定终身”的偶然性。多元(综合)评价的入学考试制度为西方许多国家所采用,其中,美国从20世纪初开始试行,经历一个世纪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美国大学入学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高等学校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学术性向考试、学业成绩考试、美国高等学校考试、托福考试),另一方面是其他入学条件(包括学生在高中时所学课程及所得学分、学生在中学最后4年的平均成绩和中学毕业时学习成绩在班上的名次、学生的入学推荐信和申请书、面试以及其他特殊才艺和能力)。[13]可见,多元(综合)评价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评价标准多元,二是注重平时表现。

其实,中国作为考试的故乡,自古就有与之类似的注重考察平时德行表现的荐举制度。早在先秦时期便有了“乡举里选”的办法,汉代以后,更是形成了制度化的“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虽然察举制后期也逐渐辅之以考试,但仍以荐举为主。由于“以德单人”所凭乃被荐者的平时表现,缺乏客观的取才标准,察举制等推荐办法到后来往往被门阀势家所把持,出现权门请托、营私舞弊等流弊。为补偏救弊,隋朝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在科举时代,也曾数次尝试以德举人,以补考试之弊,但总是行不通。

那么,这种在国外运行良好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借鉴到现代中国的效果又如何呢?从保送生制度的运作便可见一斑。保送生制度是为克服高考笔试的局限性,于1988年正式实施的一种招生辅助制度,由确定的中等学校推荐、保举成绩优秀或有特长的学生,经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他们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而直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保送生制度既要全面考核保送生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情况,又要通过面试了解其专长,从本质上说,它就是一种多元(综合)评价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给实行多年的“唯笔试是取”的统一高考带来了一缕清风。从理论上说,保送生制度能够创造一种使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事实上,从十多年的实际运作看,它也确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目的,产生了一定效果。然而,试行不久,保送生制度的理想便屡屡受挫,现实与理想渐行渐远,乃至于令人触目惊心。例如,一些中学为保升学率,“荐良不荐优”,此后,又进一步滑向社会影响更为恶劣的“推劣不推良、送官不送民”。2000年,湖南省更是出现采取偷梁换柱和考试舞弊等恶劣手法保送多位成绩中下的权势子弟的“隆回一中事件”。[14]可以说,保送生制度不但基本失去了其最初的选拔优秀或特长学生的功能,而且被人情因素严重异化为教育腐败滋生的温床,无怪乎很多人指责保送生制度是中国教育领域最大的腐败。无独有偶,与大陆同文同种的台湾,正式实行多元入学方案(其中,国际奥林匹克竞赛成绩是台湾高中生保送大学的重要指标之一)仅两个多月,便发生奥赛主考官索贿嫖妓的舞弊事件。[15]

可见,保送生制度与古代的荐举制度一样,本来是一部“好经书”,但由于所凭的“软标准”(如“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等)掺杂了主观因素,缺乏可客观考量的“硬条件”,最终往往被“歪嘴和尚”念歪。改革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似平总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

3 矛盾解析与改革出路

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是任何一项改革都可能遇到的。矛盾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就高考制度而言,其改革实践之所以与理想目标出现矛盾或差距,既受制于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教育国情,亦有传统文化影响之根源。以下试解析上述例证之矛盾,并对改革出路作一探讨。

在关于高考分数线的争论中,问题的焦点并不在中部高考大省与边缘落后省份而在其与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之间分数线的差距上。北京等大城市经济发达,生活水平和教育条件均大大高于中西部落后省份。从教育机会均等理论中“逆向歧视”的角度看,为弥补竞争起点的不平等,将录取分数线向边远落后地区倾斜是无可厚非的。但现在的分数线在向边远落后地区倾斜的同时,却更严重地向教育资源丰富的大城市倾斜,从而出现发达大都市“低分数线、高录取率”,一些生源大省的学生却面临“高中比高”的“反‘逆向歧视’”。这显然既有悖于考试公平原则,也背离了旨在维护区域公平的分省录取制度之初衷。高考分数线的倾斜已成为一个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的严重问题。

理想的考试公平和现实的区域公平之矛盾所以难以调和,主要是因为各省市间分数线的倾斜,是一个受政治、经济、人口以及高等教育布局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十分复杂的问题,其中,以高等教育布局(以高校布局为表现形式)对分数线的影响最为直接。而高等教育布局又受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多种因素制约,其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假以时日。因而,高考分数线的倾斜,决非采取划定统一分数线的简单办法所能调整。至少,在目前各省市教育和社会发展水平仍不平衡的条件下,靠划定统一分数线来纠正高考录取中的“反‘逆向歧视’”并不可行。要纠正目前京、津、沪地区“低分数线、高录取率”和外省“高分数线、低录取率”的不合理格局,须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并辅以一定的行政命令。首先是逐渐减少北京、上海等地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在当地的招生比例,根据考生数量和考试成绩将所减比例合理分配给其他省份;其次是进一步扩大各高校在中西部的招生规模;更为重要的是,在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前提下,改变我国高等院校布局结构的不平衡状态,大力扶持中西部省份的各级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并鼓励私人投资办学,走“外延式”的发展道路。可见,现代高考作为一种受制并服务于社会政治的教育考试制度,其录取制度的改革既不能只追求“考试公平”,也不能完全倒向“区域公平”。事实上,绝对的公平永远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互动中,我们只能在兼顾二者的同时,求取相对公平的最大值。

与上述政治、经济、教育等因素的显性影响所不同,文化因素的影响是潜在、隐性的,且对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具有中介或折射作用。文化的沉潜性,使得其影响常常为人们所忽视,而文化的弥散性,又使得对其影响绝不可小觑。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作为一种恒常的制约因素,其影响更为深层和本质。

历史有长短,文化有深浅。一般而言,文化对改革的影响,主要受文化的历史积淀长短和深浅所左右。历史越长,积淀越深,文化的根基越厚,对改革的影响就越深厚和持久。此外,也受民族的差异性所左右。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即使是相似的文化现象,由于文化性格和文化价值观的不同,不同民族也有不同的理解和阐释。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大国,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不管我们是否喜欢,传统文化都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而且无论是精华或糟粕,都在起作用,想要全面否定和彻底抛弃传统文化,既不足取,也不可能。”[16]中国的多元(综合)评价制度——保送生制度的命运,便受传统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所牵制。

古代中国“以德举人”行之无门,现代中国保送生制度严重异化,其原因恰如宋代苏轼在论及以德行设科取士时所表达的观点,他认为兴德行固然很好,可以弥补考试带来的重文辞轻德行之不足,但“若欲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弊车羸马,恶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无所不至矣。”[17]在中国这样一个以家族宗法制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的国度,重人情面子与讲裙带关系构成其独特的文化景观,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若没有可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18]推荐制最终必然走入求才的死胡同。

从另一方面看,中国传统文化中追求“至公”的思想,对现代高考更是具有“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弥散性影响。对中国这样一个高等教育资源尚较缺乏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实行大规模选拔考试的首要目的是保证全体国民特别是适龄青年有均等接受高等教育的竞争机会,它强调的是一种“程序正义”,即升学机会面前人人平等。而保送生制度由于难以消弥人为因素的干扰,其操作程序的不公正已是人尽皆知的秘密。因此,认为保送制度打破了公平竞争的秩序,要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观点,[19]在社会民众中有相当的代表性。为什么高考自建制至今,虽不断遭受各界批评,但仍然为社会多数人所接受?别无他因,“公平”而已。事实上,公平也是古今中外所有人的共同追求。早在中国明代,就有“科举,天下之公;科举而私,何事为公”之说。[20]科举考试的场所——贡院的主要建筑之一被命名为“至公堂”,也反映了人们对公平的向往与追求。在台湾,尽管联考已在2002年1月被多元入学方案所取代,但它始终是社会正义的象征,“在坚持制度比人强的观念下,人们宁可相信一个已知不完美的制度,也不愿冒险相信处处标榜正义,却又时时可见关说、滥权不断的社会。[21]

正是由于保送生深受权利、金钱、人情、面子所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数年前就呼吁取消保送生制度,2000年度开始又旗帜鲜明地取消招生加分的做法,按实际分数录取。黑龙江省也从2000年起停止省内高校招收保送生。笔者认为,高等学校固然有采行保送生制度与否的自主权,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保送生制度作为对统一高考制度的一种补充,如果操作得当,确能在选拔特长生、消除应试的片面性和促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在高考进行多元入学和多样化改革的今天,保送生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必须进行革新。除控制保送规模、继续进行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外,在保送生资格上应只保留“硬条件”。具体而言,除特招少数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的尖子生和个别特长生以及优秀运动员外,其他任何有可能被人为因素所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22]

以上各例,虽然仅为高考制度改革诸多环节中的一个“点”,但我们完全可以由点及面,由特殊到一般。横亘于高考改革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能否逐渐缩小乃至完全跨越,既取决于我们树立理想之现实态度,亦取决于我们立足现实之理想行为。我们完全可能在坚持理想立足现实的前提下,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互动中,找到高考改革的适切之路。高考这项在中国国情下将长期存在的复杂而重大的考试制度,其改革理想与现实之矛盾亦将长期存在,而这,恰是它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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