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节拍嘉宾制度初探_日本幕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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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府初指将帅在外的营帐,继指高官的衙署,后世既用以作为对文武高官的敬称,又指这些高官所委聘的辅佐人员整体。春秋时,尚无幕府之名。至战国之际,始把将帅所治称为幕府。秦汉时,丞相、三公、州郡属官均被称作幕府之职,使幕府的外延有所扩大。到了明末清初,幕府又指文武大吏领兵出征时的营帐或驻镇地方时的衙署,显然是战国时将帅所治为幕府的遗意(注:见王庆成为郭润涛《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所撰序言;又何龄修《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上)》,《燕京学报》新3期。)。

幕府长官,称幕主。而幕府中的辅佐人员,则包括幕官与幕宾两部分。

幕官又称幕职。他们属于地方长官的属吏,并在幕府中任事,诸如南北朝时的参军、主簿、记室、军师,唐代之副使、行军司马、判官、掌书记、参谋,宋代的判官、掌书记、推官(注:李治安、杜家骥:《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书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35-236页。)。在宋代以前,幕职虽属幕府属官,却由幕府长官私人聘请,尚有幕宾性质。然自宋以后,已将私人聘请佐政的幕职纳入政府官僚系统之内,协助长官佐政,并向政府负责。明代基本保留了这套幕职制度。

幕宾一词最早见于晋代,时称:“谢安与王坦之尝诣(桓)温论事,温令(其记室、郗)超帐中卧听之。风动帐开,安笑曰:郗生可谓入幕之宾矣。”(注:《晋书》卷六七《郗超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03页。)幕宾称谓不一,分别有幕记室、书记、掌记、幕客、幕友等,俗称“师爷”。幕官、幕宾之别,在于前者为朝廷职官系统中的佐治之职,而后者则为幕府主官私人聘请的佐治人员。换言之,幕官虽然佐主官之治,其身分则为官,名列官籍,由朝廷铨选、计察;而幕宾则为纯粹的主官佐治人员,其职责为“佐官检吏”(注:关于幕宾“佐官检吏”之职能,瞿同祖有详细分析,参见T'ung-tsu,Ch'ü,Local Governmentin China under the Ch'ing(Cambridge and London:HarvardUniversity Press,1988),pp.105-106.),其身分为客,不食朝廷俸禄,只收主官脯。幕官与幕宾,构成幕府中的佐治人员,合称幕僚(注:关于幕宾与幕僚之区别,可参见陈天锡《清代幕宾中刑名钱谷与本人业此经过》,载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附录二,台北中国人事行政月刊社1971年版,第283页。)。

有关幕宾(亦即师爷)制度的研究,起源颇早。早期的著作有徐哲身之《绍兴师爷轶事》(1936年),荛公之《谈师爷》(1943年),全增佑之《清代幕僚制度论》(1944年),杜衡之《中国历史上之幕职》(1948年),张纯明之《清代的幕制》(1949年)。近期的著作有缪全吉之《清代幕府人事制度》(1971年),郑天挺之《清代的幕府》(1982年),项文惠、王振忠、郭建三人各有同名书《绍兴师爷》(1991、1994、1995年),李乔之《中国的师爷》(1995年),郭润涛之《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1996年),以及何龄修之《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1997、1998年)。通观上述论著,大多侧重于清代,而对明代幕宾(或师爷)的起源,及其种种细节语焉未详。鉴及此,幕官制度兹暂不具论,仅就明代的幕宾制度作一初步探讨,并考察“师爷”的起源,以及“绍兴师爷”称谓之由来。

一、幕宾的起源

关于明代幕宾的起源,王阳明在一封书信中言:

凡荐贤于朝,与自己用人又自不同,自己用人,权度在我,故虽小人而有才者,亦可以器使。若以贤才荐之于朝,则评品一定,便如黑白,其间舍短录长之意,若非明言,谁复知之?(注: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二一《答方叔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828页。)

此信写于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过去的研究者多以此为依据,证明至迟在弘治初年即有“自己用人”之例(注:郑天挺:《清代的幕府》,载《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89页。),而幕宾则为自己用人的典型代表。可是,引用此说者又无法找出实例,证明弘治初年已有幕宾的存在,只是以嘉靖年间胡宗宪幕中之徐渭、王寅、沈明臣诸人为例。瞿同祖据况钟《明况太守龙冈公治苏政绩全集》卷三《太守列传》之记载,“内署不延幕客,一切奏疏、榜谕、谳案,皆公所亲裁”(注:相关的阐述可参见中岛乐章《明末清初绍兴の幕友》,载《山根幸夫教授退休纪念明代史论丛》,东京汲古书院1992年版,第1062页。按:中岛氏在文中分别引用了瞿同祖之说,以及房兆楹的不同意见。瞿同祖、房兆楹之论,分见:T'ung-tsu Ch'ü,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pp.258-259,note 9;L.Carriny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eds.),Dictionary ofMing Biography,1368-1644(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p.754.),证明宣德、正统年间已有幕宾的存在。然此说为房兆楹反对,理由很简单,况钟文集为其后人编定,其中所言无法作为可靠证据。

笔者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再结合自己发现的新材料,大体可以断定:明初幕府制度即已存在,它是元末群雄四起,自置幕府、自己用人的延续。而至少在正统年间,即已出现幕宾人员入幕的实际例子。至于王阳明的“自己用人”说,更非空口白言。

首先,元末幕府辟授,“略仿唐藩,承制故事,而国史考之不详也”(注: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刘左司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3-44页。)。当时诸如朱元璋、张士诚、方国珍、陈有定、何真等,均自署幕府,辟置幕府人员。明初,朱元璋陆续平定群雄,而战事尚有余声,于是幕府被保留了下来。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曹国公李文忠领大都督府事,刘炳出任掌记(注:《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刘典签昞》,第37-38页。)。又有唐愚士,“长于诗而善笔札”,李文忠“待以宾友礼,征行四方皆与俱”(注: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二《侍读唐君墓志铭》,《四部备要》本。)。

其次,“自己用人”是幕府制度的主要特征,这一点毋庸置疑。明代尽管仍然保持着幕官制度,然各级主官已无权辟置幕职,铨选均由朝廷掌管。但明初地方有司能自行延聘学官,堪当“自己用人”之例(注:《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李广文延兴》,甲集《殷文懿奎》,第64-65、125页。)。这种现象至明代中期以后仍有发生(注:周思兼:《胶东二高士传》,见黄宗羲《明文海》卷四○七,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240页。)。

按照传统的说法,生员处馆与入幕,虽同属西宾,却有本质的区别。有学者指出,清代地方官员延聘之塾师,虽有专门的幕府,名曰“教读”,却仍将其摒斥于严格意义的幕宾之外(注:郭润涛:《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第8、11页。)。然倘欲探究明代幕宾一称的起源,不能不将这些承担教读之职的馆师考虑在内。在明代幕宾与馆师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馆师除了课业之外,也要参与主翁相关行政事务,事实上承担着幕宾的职责。即使到了清代,出现了以钱谷、刑名为专责的幕友,在馆师与幕宾之间,仍非畛域井然。

明代一些府、州、县衙门中,专门设有一些“书馆”,“延儒彦教训僚属子弟”(注:嘉靖《通许县志》卷上《城池》,《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影印嘉靖刻本。)。生员入衙训诲官员之子,在当时相当普遍(注:李乐:《见闻杂记》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32页。)。究其源,盖起于明初之“门馆先生”。如王行,凉国公蓝玉家教学秀才,就是一个门馆先生;周伯章,“洪武二十三年,以老人秀才起取赴京。钦发景川侯家,教训本官孙男曹真受等读书”(注:明太祖敕录:《逆臣录》卷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英国公家,亦专聘有“门馆”,以诗文应酬之事付之(注: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篇卷四,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2页。)。有些门馆先生,也参与一些军政事务。他们或为朝廷钦发,或属私人雇用。若属朝廷钦发,似有与幕职相合处;若私雇者,则属自己用人一类。

“师爷”得名,亦在明代。究其实,师爷与学官、馆师不无关系。下面两段记载和描述颇能说明问题:

太和县分守信地:一、南衙提兵二百名,守北门;一、曾巡司提兵二百名,守东门;朱师爷提兵二百名,守小南门……本县带领亲兵一百名,往来五城提督策应。(注:吴世济:《太和县御寇始末》卷下,浙江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93页。)

此日,学师又差了门斗说道:“第二剂药贴上,即时全愈,师爷甚是知感,特备了一个小酌,请相公过去一坐。”(注: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六十二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891页。)

前一段史料中之“朱师爷”,指县学训导朱之彦。后一段小说中之“师爷”,指私学中学师,既可以是教谕,亦可指训导。可见,师爷先是指地方学校之教官,后来又将在私学中从事授业的馆师也称作“师爷”(注:叶永盛:《玉城奏疏·戚畹杀师疏》,见《丛书集成新编》第31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349页。)。

由上可知,在明代,馆师(或门馆先生)在私人府中授业,东翁将西宾视作心腹,并与其商量行政事务。而明代教官、馆师之均称“师爷”,亦可证实下面两点:一是“师爷”一称,源自学师、教师;二是在明代的馆师与幕客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

第三,至正统年间,朝廷大臣出征时,自辟幕下士,正式出现了所谓的幕宾。如周鼎,嘉善人,“博极经史,为弟子师,例当以掾曹得官,谢病归。正统中,大征闽寇,沐阳伯金忠参赞机务,辟置幕下,议进取方略,多见用”(注:《列朝诗集小传》乙集《周沐阳鼎》,第195页。)。至弘治年间,总督也有自己用人之例。如张瀚记其高祖介然公,“尝受知于潘中丞蕃,聘之入粤,赞画岭表。调兵望气,度彼度己,一出胜算。功成后,潘将荐公大用,辄夜离故所,间道奔归,变易姓名,无从寻见”(注:张瀚:《松窗梦语》卷六《先世纪》,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1页。)。据王世贞《山堂别集》记,潘蕃,浙江崇德人,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以右都御史任总督两广军务(注:王世贞:《山堂别集》卷六四《总督两广军务年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98页。)。

二、各级衙门的聘幕之风

明代初年,各地方行政机构(即衙署)均设有幕属官,该官自能起到佐长官之治的作用。然这种幕职,长官不能自辟,必由朝廷铨选(注:至明代中期以后,知府、知州一类地方官已有自聘“从事”(幕官)者,却尚未形成惯例。载吴廷翰《吴廷翰集·文集》卷上《淮浦先生张公传》,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93页。),这就限制了地方长官与幕职之间关系的融洽;另一方面,幕职均各佩方印,“参与长官行事,使之有所忌惮,不敢逋荡”。其后,长官视幕职如仆隶,夺印自佩,“至使经历等衙门之吏,乃与本官相抗”(注:陈益祥:《陈履吉采芝堂文集》卷一三《木钺》,万历四十一年刻本。)。这就带来如此后果:自明中叶以后,虽有幕职,但地方有司并不倚重他们,反而自聘幕宾治事,或将具体事务付之胥吏,此外,新任的总督、巡抚或提学道巡历地方,均无配属的衙署办事人员,无不需要自己聘请佐治人员。于是,幕宾应运而生。

明代幕宾的种类,若依其服务之衙门为区分的标准,则有内阁、太监衙门之幕宾,地方县衙、卫衙之幕宾。明中叶以降,各类衙门、各色官员聘请幕宾蔚然成风。

首先,在朝廷,从内阁大学士、太监,到六科,均有聘幕之例。

内阁大学士有“入幕之宾”,这是明代的特例。如史载,陆伯生“久游吴门相公幕,除翰墨外,不谭一事,吴门最重之”(注:李延昰:《南吴旧话录》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6页。)。所谓“吴门相公”,即申时行。又载,刑科给事中钱梦皋,为沈一贯“入幕宾”。一日,与山人汪元洪共饮。钱戏云:“昔之山人,山中野人。今之山人,山外游人。”汪即应云:“昔之给事,给黄门事。今之给事,给相门事。”(注:梁维枢:《玉剑尊闻》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17页。)

考相门幕客,应从夏言说起。据史料记载,夏言多“门下客”(注:吴鼎:《过庭私录》卷一《桂洲记》,嘉靖四十一年吴遵晦等刻本。)。其中一位幕客即顾仲言,后以荐授尚宝司少卿(注: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7-8页。)。严嵩取夏言而代之,顾门下亦不乏幕客。除了吴扩之外,章文也是一例(注:王世贞:《章筼谷墓志铭》,见黄宗羲《明文海》卷四六六,第5023页。)。又冠带医士王某,亦曾为严嵩门下客(注:徐学谟:《徐氏海隅集·文编》卷一四《冰厅杂记》,万历五年刻四十一年徐元嘏重修本。)。袁炜门下有王稚登,任记室之职,“校书秘阁”(注:《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王校书稚登》,第481-482页。)。又有王逢年,专门“草应制文字”(注:《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玄阳山人王逢年》,第519页。)。高拱门下有邵芳,为驵侩之豪,曾替高拱谋相,“市官爵见厌,把持守令长短”(注:张维枢:《静观轩琐言》,见黄宗羲《明文海》卷四八○,第5172页。又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八《邵芳》,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8-219页。)。徐阶门下有吕需,为徐阶督学时的门生,阶作相时,延为幕宾(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八《吕光》,第215-216页。)。另又有杨豫孙、范惟丕等人(注:于慎行:《谷山笔麈》卷四《相鉴》,载《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1-42页。),及前引之沈明臣。张居正门下,有一袁姓幕客,曾谋营杭、嘉、湖三府监兑一差(注:崇祯《嘉兴县志》卷一○《食货志·赋役》,《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影印崇祯刻本。)。有贡士宋尧愈,华亭人(注:谈迁:《国榷》卷七○,神宗万历五年十月丙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321页。)。又有锦衣史继书,通过贿赂张居正门下奴仆游七,“夤缘得入江陵幕中”(注:周玄:《泾林续记》,《涵芬楼秘籍》本。)。又如前引,申时行门下有陆应扬。周延儒门下,“私人如市”,有游客李元功、医官张景韶,以及蒋福昌、周素儒等,“夙夜入幕”(注:《国榷》卷九一,思宗崇祯四年六月戊申,第5565页。又思宗崇祯六年三月辛亥,第5606页。)。又有幕客董献廷,“凡求总兵、巡抚,必先通贿幕客董献廷,然后得之”(注: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九《周延儒》,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1页。)。幕客均为主官自己所用之人,属于“私人”。而在马士英幕下,亦多有私人(注:夏完淳:《夏完淳集》附编一,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64页。)。

这些游于相门之幕客,固然有些属于山人清客,既为“帮闲”,又能“帮忙”。当时有一些朝廷正式命官,也入相门之幕,成为幕客。如前述之钱梦皋,以刑科给事中的身分,成为沈一贯的“入幕宾”,“给相门事”。又如有一朱姓御史,为张居正“入幕之客”。此外,万历十二年(公元1583年),长安有“七子之目”,万历十三年,又有“八犬之目”,“皆时相入幕之宾也”(注:于慎行:《谷山笔麈》卷四《相鉴》,载《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41页。)。尤称奇者,像工部尚书李幼滋这样的朝廷大臣,也成为张居正的“入幕密客”(注:《万历野获编》卷八《邵芳》,第219页。)。可见,凡食朝廷俸禄而又奔走于权臣私门承幕宾责者,在明代亦不少见。如此,这些官不再为朝廷办事,不理公事,而为私人所用。他们也不像总督或府、州、县衙门之幕宾,专门佐治公府,在衙门帮办,而是给事私室,奔走于内阁大学士的私第,出谋画策。这当然也不可完全将之与幕宾等量齐观,但其给事私室的特点,应该视为明代幕宾制的一种变异。

明代太监亦多有聘请幕客者。如张文冕,本华亭黜生,入刘瑾幕,“矫旨皆出其手”(注:《国榷》卷四八,武宗正德五年九月辛巳,第2985页。)。又汪文言原为徽州库吏,“逃罪投王安幕下”(注:《国榷》卷八九,思宗崇祯元年正月,第5418页。),成为太监王安之幕客。

在六科也有聘请幕宾,以掌书记之责者。譬如,徐丞,名良仁,宁波鄞县人,“幼业儒,孤而为族人冯凌,蹑入燕。习其能者,引入掖垣。掖垣诸给事爱其才,属掌书记,并侦内外机务事”(注:邹元标:《徐丞传》,见黄宗羲《明文海》卷四○三,第4202页。)。

其次,在地方衙门,上自督师、经略、总督、巡抚,下至府、州、县各衙门,均聘幕宾,甚至武将、军卫也有聘幕宾者。

督师开府一方,自辟幕府,在明末常见其例。如孙承宗督师,专设占天、察地、译审、侦谍、异材剑、大力六馆,招聘天下豪杰。(注:茅元仪:《督师纪略》卷三,明末刻本。)其中入幕最著名者,当数诸生茅元仪,他充赞画,“留幕中”(注:茅元仪:《督师纪略》卷六。)。史可法督师、开府扬州,曾设礼贤馆,“招四方智谋之士及通晓天文、阴符、遁甲诸术者”(注:唐振常辑:《史可法别传》,《史可法集》附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45页。),一时幕客丛集,人才济济。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日本人侵占朝鲜,明廷兴师往援,命兵部侍郎宋应昌为经略,武库郎中刘黄裳、职方司主事袁黄赞画军事。又访求奇士,“得山阴人冯仲缨、吴县人金相,罗致幕下”(注:钱谦益:《初学集》卷二五《东征二士录》,见《传世藏书·集库·别集》第11册,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127页。)。这又为经略幕府之例。

总督、巡抚为方面大官,开府一方,却无衙署定设佐治人员,也需要临时自辟幕宾。譬如,胡宗宪总督浙江时,幕客数十人,较著名者有沈明臣、王寅、徐渭(注:《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沈记室明臣》、《十岳山人王寅》、《徐记室渭》,第496、511、560页。)。南明弘光朝,凌巡按河南,并兼巡抚事,聘宜兴诸生李三冈入幕(注:抱阳生编著:《甲申朝事小纪三编》卷二《李三冈传》,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501-502页。)。巡按、道臣也有聘幕宾者。如吴甡奏疏中曾有“蒙按院唤参谋贡生俞咨伯进院详示剿贼情形”一句(注:吴甡:《柴庵疏集》卷一○《边寇谋犯平固官兵夹剿有功疏》,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页。),此即其例。又诸生沈自徵,磊落自负,兵备道张椿闻其知兵,“聘君幕府”(注: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一《囊底寄·经济》,康熙三十五年刻本。)。

此外,督学道巡历各府、州、县时,也聘请“主文相公”随行,帮助批阅生童试卷。清初,学道有“阅文相公”,主考有“主文相公”(注:魏象枢:《寒松堂全集》卷四《科场弊窦多端等事疏》、《直纠浙江学道以申公论疏》,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2、115页。)。无论是主文相公,还是阅文相公,其责在主文、阅文,即主持文牍、判阅试卷;其身分为相公,多由生员出任。其实,主文相公即幕宾的别称。这种称呼至迟到嘉靖初年已出现,至明季而普及。如冯继龙,年十四,选为弟子员,每试必高等。“学使鹤田蔡公、墨泉吴公望临一时,皆奇其文,往校他所,亦挈公与俱。”(注:焦竑:《澹园集》卷二七《蜀府纪善双山冯公墓表》,中华书局1999年版,上册,第401-402页。按:冯氏生于正德十六年,年十四,也即嘉靖十三年中秀才,嘉靖二十五年中举人,万历十五年卒。而他在学道幕中任幕宾应该是在嘉靖初年。)如巡抚都御史张文锦奏称,“本官不时将军用意虐害,差心腹主文识字李义传说贾鉴”(注: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九《鞑靼》,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41页。)。据史载,宜兴吴湛以文章自豪,“尝随督学员贞启游粤”(注:《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二,见谢正光、范金民编《明遗民录汇辑》下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95页。)。又如闵声,曾主持复社湖州事务,“同郡潘曾督学中州,以君自辅,泾渭文艺”(注:黄宗羲:《雪蓑闵君墓志铭》,见《黄宗羲南雷杂著稿真迹》,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4页。)。又如陶琰在湖广督学衙门中,为“幕从事”,专门从事替学道阅卷的工作(注:陶琰:《仁节先生集》卷一一《岳州至荆州》,钞本。),与主文相公如出一辙。

自明代中期以后,府、州、县一类地方衙门聘请幕宾佐治,也形成一时风气。明人李乐记:“近日友人作令,雇主文行者,十有四五。”(注:李乐:《见闻杂记》卷八,第706页。)这种“主文”,显然已开启了清代钱谷、刑名师爷的先河。原因很简单,主文随同有司出任,主要是补新上任者出身科举、不理会“民事”之缺陷。而所谓民事,无非钱谷、刑名二事,尤以刑名为主。明代地方有司行政,主要仰仗吏书,这就是明代地方衙门权在吏书的原因。后亦有依靠从原籍携带“主文”者(注:王肯堂:《王肯堂笺释》原序(万历四十年)。未见原书,此转引自夫马进《明清时代の讼师と诉讼制度》,见梅原郁《中国近世の法制と社会),京都,同朋舍1993年版,第481页,注83。),而这些主文主要由讼师、罢吏出任。

地方有司延聘幕宾,其例俯拾即是。如杨道亨任真定知府时,曾聘有幕宾(注:李延昰:《南吴旧话录》卷下,第173-174页。)。早在成化以前,就有知县聘请幕宾之例(注:《南吴旧话录》卷下,第173-174页。)。其后,相沿成习。正如上述,知县上任,十之四五多聘有主文随行。如陈震祥,被一知县延为客,“时新邑肇创,修城辟学,一切文记皆出其手”(注:唐树义、黎兆勋等:《黔诗纪略》卷一八《陈震祥》,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09页。)。又龙泉知县刘汝谔聘生员顾所受为幕宾(注: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四《苏州顾所受投泮池》,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4页。),亦即其例。

明代武将聘幕也蔚然成风。显然,这是晚明武将尚文风气影响所致。正如谭纶所言,“乃各大小将官,不修实事,专尚虚诈,厚养刀笔之徒,置之帷幄之中”(注:谭纶:《谭襄敏公奏议》卷五《条陈蓟镇未尽事宜以重防秋疏》,嘉庆重刊本。)。所谓刀笔之徒,即主持刑名之幕宾。此外,武将幕中又多山人幕客。史称隆庆以后,“款市既成,烽燧少警,辇下视镇帅为外府。山人杂流,乞朝士尺牍往者,无不餍所欲”(注:《明史》卷二三九《萧如薰传》,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222页。)。尤其自万历中叶以后,边镇专阃将帅以能诗名者很多,戚继光、萧如薰、杜文焕即其中之佼佼者。戚继光尤好延文士,倾赀结纳,取足军府。萧如薰亦能诗,士趋之若鹜,宾座常满。

山人杂流多投奔边帅幕中,武将亦多以聘幕为荣,以便与文臣往还(注:孙静庵:《明遗民录》卷二三,见《明遗民录汇辑》上册,第43页。)。陈第、颜钧为著名的王门学者,均曾入俞大猷幕,成为参谋、军师(注:《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陈将军第》,第542页;又颜钧《颜钧集》卷三《自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页。)。至明季,武将多聘记室、幕客。当东平侯刘泽清开府淮阴时,贾开宗“掌其军书记”(注:抱阳生编著:《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八《贾开宗纪》,第196页。)。即使如卫所指挥,解粮进京,也要寻一个“通文理、记得帐”的幕宾(注:华阳散人:《鸳鸯针》第二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26-27页。)。聘幕宾,专为记帐,这与请钱谷师爷基本相同。

综上可知,明代各级衙门,均有聘请幕宾之例。令人诧异者,有的举人也聘幕宾(注:谢肇淛:《小草斋集》卷九《送练中丞遗裔归家·引》,天启刻本。),其实不过用作帐房而已。

三、入幕人员出身

探究明代幕宾的身分,大致有致仕或现职官员,有举人、生员,也有山人、术士、布衣入幕,甚至还有出身巡捕、衙书作幕宾者。一般而论,就幕“毋须任何之资格”(注: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第112页。)。

(一)官员入幕

如王思任,曾中过进士,又做过官。“川黔总督蔡公敬夫,先生同年友也。以先生闲住在家,思以帷幄屈先生,檄先生至”(注:张岱:《琅文集》卷四《王谑庵先生传》,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93-194页。)。王训,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举人,曾任训导。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尚书王骥征麓川,王训被辟佐赞军事,次年,尚书侯总督贵州,“复辟置幕府,多所谋划”(注:《黔诗纪略》卷一《王教授训》,第5页。)。

(二)举人入幕

如周敏成,举人身分,屡上公车不第。后以兵事受知于孙承宗,承宗致书辽东巡抚方一藻,宁前兵备道陈祖苞遂辟周敏成“赞画辽东军务”(注:归庄:《归庄集》卷七《周参军家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416页。)。据何龄修教授对史可法幕府100名成员科举身分的考察,幕府诸人科举状况已知者66人,其中举人出身者有12人(注:何龄修:《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上)(下)》,见《燕京学报》新3期(1997年)、新4期(1998年)。)。

(三)生员入幕

生员仕进无门,受私人所聘,游幕天下,亦属本色当行。譬如徐渭,自称“间尝一佩笔操铅,以奉侍幕下”(注:徐渭:《徐文长三集》卷九《上督府公生日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19页。),成了总督胡宗宪的幕宾。何心隐,少补博士弟子员,胡宗宪稔知其才,“以礼聘之,赞谋帷幄,以平倭寇”(注:邹元标:《梁夫山传》,见《何心隐集》附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0-121页。)。张天复,为山阴县学诸生。徐阶督学浙江,按临会稽,将张天复聘入幕中,助其阅卷(注:张岱:《琅文集》卷四《家传》,第155页。)。显然,这属主文相公一类。南明史可法督师幕府之中,更是聚集了很多出身生员的幕府人员。在已知的100名幕府人员中,出身生员(包括拔贡、恩贡、岁贡各类贡生及监生)者,有37人,占已知身分者66人之一半以上(注:何龄修:《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上)(下)》,载《燕京学报》新3、4期。)。

(四)山人、术士入幕

如山人黄之壁,“自负其才,旁无一人。宋西宁延为记室”(注:周晖:《金陵琐事》卷三《买太史公叫》,万历三十八年刊本。)。又山人胡思岩,屡次出入翁万达幕府。先同往交州,后至潮州,相助军事(注:翁万达:《翁万达集》卷一《赠胡思岩山人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9-41页。)。术士入幕者可举以下二例:仝寅,安邑人,瞽而聪,“学京房易,占多奇中”。正统间,游大同,曾在镇守太监裴当府中,替裴当卜筮。后被石亨召置幕下(注:何乔远:《名山藏·方技记》,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868-5869页。)。又有一鄱阳籍术士,凭堪舆之学游幕,先游茅坤幕,后又被茅坤至一按察副使幕中(注:茅坤:《茅鹿门先生文集》卷六《与姚华麓宪使书》,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17页。)。

(五)布衣入幕

如著名的王门后学颜钧,即凭布衣身分先入胡宗宪幕,继入俞大猷幕(注:颜钧:《颜钧集》卷三《自传》,第28页。)。又闽县人郑琰,以布衣任侠游遨,“词馆诸公争延致之。高文典册,多出其手”(注:《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郑布衣琰》,第530页。)。

(六)巡捕、衙书入幕

如常熟张景良,“少为巡捕、衙书佐,长而入人幕中,为主文。孙季公初第时,选刑部主事,景良实从至燕。陈尚书必谦之令辉县也,亦与之偕”(注:冯舒:《虞山妖乱志》卷中《虞阳说苑》甲编本。)。陈必谦为万历年间进士,说明在万历时已有由衙书转化为“主文”之幕宾的事例。

考察明代入幕之宾的身分,其中以生员入幕者最多,举人入幕者亦不少。山人有很多具有生员身分,或者是一些弃巾的生员。可见,山人入幕,亦可视为生员入幕的另一形式。至于进士、术士、衙书入幕,则是一种特殊形式,仅见少例,不足以反映广泛性。

四、主、幕关系及幕宾职责

明代私人聘请的幕宾,其特点为“合则留,不合则去”(注:宋存标:《秋士偶编·送友之金陵序》,《四库禁毁书丛刊》影印明末刻本。)。主宾之间并无牢固的基础,只是以互相需要而维系,即幕主需要幕宾佐治,幕宾需要得金而养家。主、幕关系大体可概括如下:

首先,幕主与幕宾之间,是一种宾、师关系。若说“宾”,则幕宾称幕主为“主公”、“主家”、“东山主人”、“主人”(注:陶琰:《仁节先生集》卷六《雪船述》、卷一一《岳州至荆州》、卷一五《游衡山走长沙》。)。由“东山主人”衍变而来,幕主又可称为“东翁”。幕宾被幕主所聘,馆于主家,犹如塾师处馆一样,被幕主称为“西宾”。另一方面,若说“师”,则幕主尊幕宾为“师傅”。无论是宾,抑或师,均是一种相互尊重关系的反映,也说明主、幕之间关系的不稳定性。

其次,主幕之间又是一种相互依存关系。幕主需要幕宾,究其原因,由于科举导致的弊端,使一些出任地方有司的官员,刚放下“诗云子曰”,就戴上纱帽,穿上圆领,著了皂鞋,坐堂理民事(包括刑名、钱谷),着实令他们为难。这就需要聘幕宾,帮助处理具体的民事。另一方面,明代的官员又大多怠惰成性,不愿处理官场文牍的往来。这从前面揭示的以文词为职责的词馆中人也聘请幕宾一例中,可以得到进一步的证实。而万历后官场流行四六之文的风气,也迫使官员必须聘请专门主文代笔之人。所以,“这做文官的幕宾先生,一定也就合那行兵的军师一样,凡事都要合他商议,都要替你主持哩”(注: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八十五回,第1207页。)。

当然,幕宾替幕主主文代笔或佐治民事,所图者是幕主支付的金,藉此养家糊口。幕主聘幕,需择一个好日子,写一个全柬拜帖,下一个全柬请帖,设两席酒,当面要送礼聘银,少者五六两,多者二十两(注:《醒世姻缘传》第十六、八十五回,第234、1208页。)。幕宾每年束,少者每年30两(注:华阳散人:《鸳鸯针》第二回,第26页。),中者80两(注:《醒世姻缘传》第八十四回,第1205页。),多者高达二三百两(注:《醒世姻缘传》第八十四回,第1202页。)。幕宾金与馆师馆谷差别不大,只是稍优于馆师。

明代幕宾所尽职责颇多,可概括如下。

一是典文章、主文牍。这是明代幕宾的常见职责。从这种意义上说,幕宾又称“记室”、“书记”。替幕主AI写作上奏、贺启,登录信札,并代拟回函,举凡此类,均是幕宾分内之事(注:幕客AI写作章奏、表章或主持信札,在宋代已有其例。如韩琦幕下有王彦霖、强圣,专司此务。见俞樾《茶香室续钞》卷四《韩魏公幕客》,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65页。)。即以徐渭为例,在胡宗宪幕中,典文章凡五载,“记文可百篇”,后以《幕钞》为名刻梓行世(注:徐渭:《徐文长三集》卷一九《幕钞小序》,第536页。)。主文代笔的延伸,即为幕客代幕主著书,或者幕客替幕主整理奏疏,再加梓行。幕客替幕主著书,众所周知的例子是胡宗宪之《筹海图编》,实出于其幕客郑若曾之手。又如《乌槎幕府记》一书,所记为“丰阳冯先生”,就任广东时平倭、平海寇、峒贼事迹,为“乌槎营中幕客所记”(注:钟兆斗:《乌槎幕府记》,《盐邑志林》本。),亦出于幕客之手。幕客替幕主掌管文牍,整理幕主的奏疏,也是其职责之一。如汪道昆记道:“先是,大司马入朝,记室辑督抚奏疏而梓之。”(注:汪道昆:《太函集》卷二五《御史大夫蹇公督抚奏略序》,万历刻本。)此即一例。又史可法幕中幕宾王之桢曾受命主持整理史氏奏议数十卷,其分任校雠者,则有另一幕宾顾阳宪承担(注:王之桢:《跋师相乞闲咏叙》,见前揭《史可法集》附录,第131-132页。)。

二是备咨询、当参谋。如张岱记其三叔张炳芳做幕宾一事道:“云间何士抑、金斗、许芳谷官于越,三叔居幕下,不咨询不敢理郡事”(注:张岱:《琅文集》卷四《附传》,第171页。),即是一例。尤其在一些戎幕中,幕宾除了替幕主处理平常宾客酬酢一类的事情外,韬钤机务一类,亦不时需要出谋划策,当参谋的职责。明代各边都御史幕下,多设参谋一职,为幕僚之选,由现职官员充任,补长官“谋议之缺”(注:储巏:《柴虚文集》卷一二《题议防虏患》,嘉靖刻本。)。除此之外,私人招聘之幕宾,亦有起参谋作用者,而此时则多称他们为“军师”、“谋士”、“谋主”。如颜钧在俞大猷之幕,自称“取聘为军师”(注:颜钧:《颜钧集》卷三《自传》,第28页。),而俞大猷在行聘牌文中,则称“欠乏谋士”,“为参谋之用”(注:尹继美:《颜山农先生遗集凡例》,见前揭《颜钧集》卷九,附录一,第92-94页。),云云。明末义军首领罗汝才聘山东举人玄珪为记室,言听计从,“为谋主,每事取决焉”(注:抱阳主编著:《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一《杀罗汝才》,第6页。)。

三是佐治民事。嘉靖以后,凡出任知县者,多雇“主文”随行。究其原因,即如上述初仕者“不理会民事”(注:李乐:《见闻杂记》卷八,第706页。),需要幕宾佐治。即便久任地方长官者,也需幕客相助。譬如吴钟峦这位老名士任长兴知县时,“每断大狱,幕中再四叮咛”(注:李寄:《天香阁随笔》卷二,陶社校刊本。)。

四是帮闲。明人管志道言:“每见吴越间缙绅燕会,即不张乐,幕客亦以曲声唱和为常。”(注:管志道:《从先维俗议》卷五《家晏勿张乐》,《太昆先哲遗书》本。)幕宾以“曲声唱和”,显然已是门客行径。明代有很多以绘画技能游幕者,与门客实亦无多少区别(注:茅坤:《茅鹿门先生文集》卷六《与赵麟阳中丞书》、卷九《与许敬庵书》,第318、391-392页。)。所谓门客,即善探主人所欲而巧于趋承事事如意者。相比之下,幕宾的职责为佐治,而门客则为狎客,俗称“陪堂”,或“清客”、“篾片”,其职责是陪主人游戏文字、消闲,与主人相狎昵。然门客一旦入幕,与主人相狎,交接日近,难免也参与主人之政事或民事,渐近佐治职能。这样,门客亦就蜕变为幕客,几与幕宾无异。可见,山人、清客入幕,成为幕宾,这也是明代幕宾制度的一个特点。

五、小结

幕宾的存在,在明代一般被视作“居官恶劳”或“书生不安贫”的产物。从儒家道德原则来看,书生因不安贫,才出去游幕,而书生入幕远游,又最易坏人心。可是,对于仕进无门而又有诸多家累的穷秀才来说,入幕又不失为一条维持生计的出路。

按照周作人的看法,在传统社会,生员当以中举、中进士而后出仕做官为正途,而不第秀才则只能走“叉路”。大体说来,叉路不外以下几条:一是做塾师;二是做医师,可以号称儒医,比普通的医生要阔气些;三是学幕,即做幕友,给地方官“佐治”,称作“师爷”;四是学生意,但不外钱业、典当两种(注:周作人:《周作人回忆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9页。)。所说虽属清代士人实况,然亦适用于明代士人。明中期以后,生员大量增加,仕路被堵,正途无门,只好从叉路中寻生活。明代幕宾大多来自生员,即此原因。显然,晚明生员社会流动的种种趋向,也是考察幕宾制度的关键。

幕宾的出现,当然是幕官制度陷于形同虚设以后的产物。同时,科举八股导致文官不学无术,缺少治理地方政务的经验与实际技能,也是幕宾制度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可以这么说,清代的幕宾制度,大体均可以追溯到明代。下面几点可成为最有力的佐证:一是清代幕宾中有教读一种名色,“系主官有子弟随任者,延聘入署教其子弟读书之幕友,与一般家庭教师无异”(注: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第51页。)。而主官署中有家馆、并聘请教师以教主官子弟,实形成于明代。二是清代有一种专门的“阅卷幕席”,所司系考试时校阅试卷的工作,尤以学政衙门聘请为甚(注: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第52页。)。而提学院道衙门聘幕阅卷,至少在明代嘉靖初年即有其例。三是清代幕席中有“艺术”一种名色,是为官员私衙所招,藉琴棋书画、金石或星占卜医法术,以充实自己精神生活的幕宾,这些人与政治无甚关系,庶几乎门下食客而已(注: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定》,第131-133页。)。正如前述,以艺术游幕在明代相当普遍,几成明代幕客游幕生活的基本特点。

尽管明代的幕宾亦有辅佐长官理刑名、钱谷之例,然与清代相较,明代的幕宾更多的是“帮闲”,而不是“帮忙”(注:譬如郭建说:“就目前见到的各类史料来看,幕友佐治之风应起于明代,但其大盛并得到广泛承认当在清代。明代政府文件中尚未提到幕友在政务上的作用,明末的小说、戏剧也没有‘师爷’的形象。”见郭建著《绍兴师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8页。此说大体正确。然应注意者,明代的幕宾已相当活跃,并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明代地方行政的佐治之责,多由胥吏承担,而不是幕宾。即使佐治,也多集中于主持书札、文牍一类的事务,而不是刑名、钱谷。换言之,明代的幕宾制度尚处于初创时期,并非如清代那样,已形成完整的幕学体系。进而言之,幕宾在整个政治体制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影响,明代也不同于清代,明代更多地表现为临时的特点,其所起作用也是因人、因地或因时而异;而在清代,因幕宾职责的明朗化,其作用反而显得较为固定。值得指出的是,明代现任官员给事私门,成为相门入幕之宾,则对明代政治所起影响甚大,并在朝廷权力的更替上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幕宾俗称“师爷”,在清代因已成绍兴人的专业,故时又称“绍兴师爷”。对此,缪全吉有自己的初步解释(注:缪全吉对“绍兴师爷”一称的起源有考察,认为“幕宾殆多京吏之化身,谅与明代都吏独多绍兴人有关”。尽管可具一说,但并不全面。见《清代幕府人事制度》,第10-11页。)。而郑天挺先生却对“绍兴师爷”一称有所质疑,认为绍兴府属八县并非人人都学幕,而幕友也不仅仅限于绍兴附郭的山阴、会稽两县,更不是除了绍兴以外无人学幕(注:郑天挺:《清代的幕府》,载《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213页。)。此说无疑有一定的道理,但仍然没有解决“绍兴师爷”一称的起源问题。笔者认为,对此的考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阐释:一是从前述可知,“师爷”一称亦起源于明代,是主人仆役对任教读之职者的敬称。而至清代,也就演化为官署仆役对幕友的敬称。事实上,清代的幕友中也有“教读”一席,而幕宾也确实“俨然以宾师自处”。二是师爷前冠以绍兴,则应从下面的角度加以理解,即在明代,尽管绍兴人(尤其是绍兴府属下的余姚人)处馆做塾师已遍布天下(注:关于绍兴府属下之余姚人在明代处馆成风问题,当另文考察。),绍兴人在北京六部为吏亦成一时风气,绍人在京城郊外又形成自己的居住社区或群落(注:明代绍兴人陶望龄载,“越人以贫隘,轻去其土”,在北京齐化门外建有山会义庄,以葬其客死而无归者。又在昌平,绍兴人聚居此地,“复非少也”。见《陶文简公集》卷六,《昌平州义庄记》,天启七年陶履中刻本。),甚至可以找到很多绍兴人做幕宾的例子,然若考察明代幕宾的籍贯,只可称集中于江南几省,而绍兴籍只是其中比例渐趋扩大的一类,尚不可称幕宾已成绍兴人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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