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问题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问题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趋势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无疑是在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是现实在哲学反思形式中的表达。当现代性与现代性问题愈益成为当代中国清晰可感的现实时,我们有理由相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有着新的问题域和新的表现形态。因此,从现代性问题的角度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既是现实的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两个维度
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表达。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①,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主要内涵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由于“实际”既包含了现实实践的实际,也包含了历史文化传统的实际,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内蕴着两个重要维度: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相结合的维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实实践相结合的维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在这两重维度上所展开的过程,而其最根本的或基础的维度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实实践的结合。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结合,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内涵。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实际应用与理论阐述,应该具有中国传统哲学的形式与特征。按照毛泽东的论述,就是要具有“民族的形式”,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新鲜活泼的、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②这当然首先包括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本民族传统哲学的语言形式。如黑格尔所指出的:“一个民族除非用自己的语言来习知那最优秀的东西,那么这东西就不会真正成为它的财富。”③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传统表达形式反映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深度或程度。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因而这种语言形式上的中国化,当然也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在内容上的契合或相通。所以毛泽东在强调民族形式的时候,也特别强调要充分总结从孔夫子到孙中山的思想遗产。我们看到,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开创性典范,毛泽东哲学思想在这方面就表现得特别突出。《实践论》的副标题“论知和行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一个说明性的“副标题”。从形式特征上来说,这个副标题实际上恰恰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主题”。至于“实事求是”,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路线与思想路线中国化的最经典的表述。此外,在毛泽东的一系列政治和军事著作中,不仅在语言形式、概念范畴的使用上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与形式,而且是地道的中国式智慧。④可以说,离开了这种语言形式和内容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就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结合,另一个方面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批判性转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语言形式与内容上的中国化,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认同中国传统哲学,或与中国传统哲学完全一致。两者之间既有着时代上的巨大差异,更有着社会属性上的和哲学形态上的根本区别,这是不容忽视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结合,是以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批判性转化为前提的。只有通过这种批判性转化,中国传统哲学才能在内容和表达形式上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思想资源;反过来说,也只有通过这种批判性转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化的形式中,才能保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例如毛泽东以传统的知行理论形式表达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种表达本身就是对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念的批判性转化,即批判和超越了传统知行观念道德修养的狭隘性质,而使之具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意义;以实事求是表达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也批判和超越了传统的实事求是概念的狭隘的考据性质,而使之具有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含义。如果缺乏这种批判性的转化,一方面传统哲学很难成为人们现实实践中的具有现实影响力的活的传统,很难成为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意义的表达形式;另一方面,在一种未经批判性转化的传统哲学视野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也无疑会变得面目全非,失去其本真意义和根本精神。这种情况在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并非没有发生过,因而有“回到马克思”的学术意向与口号。尽管这一口号使马克思主义研究多少带有“原教旨主义”倾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现实和理论的要求相左,但某种程度上的还原式地解读马克思的文本以追求马克思的真义,对于克服我们误读误用马克思主义的倾向,无疑是富有意义的。毕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以及对传统哲学的批判性转化,须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和基本精神的把握为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实实践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另一重要维度。毛泽东在首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突出的中心与重点,就是要求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实践结合起来,反对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倾向。这种结合的要求,首先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实践性质的要求。这种实践性质的主要表现并不仅仅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的观点去解释世界,更重要在于它本质上要求诉诸现实的实践活动。当马克思指出问题不在于以各种方式“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时,最为明显不过地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不只在于它提出了某种解释世界的合理的理论视角,更重要在于它改变现实世界的实践诉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就不只是要获得中国传统哲学的民族化的表述形式,更重要的是要在中国社会现实中获得它的实践形式,即变成改变中国社会现实的实践方案与实践智慧。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就是改变中国社会现实的实践方案与实践智慧,因而无疑也是典型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或马克思主义哲学。
这种实践诉求,同时也就内在地要求与实践的具体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必须考虑实践环境中的众多的具体的制约性因素。首先一个制约性的因素或前提就是,现实实践环境对某种理论的需要与否:“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首先就是它满足了近现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要求,这种历史要求产生于当时国际国内的众多复杂的历史因素。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符合这种历史要求,并不意味着不管产生这种历史要求的具体环境的众多制约性因素。理论总是对现实的某种意义上的抽象,必然会过滤掉现实的诸多因素,而只关注现实中的某些本质性的东西。即使是某种理论对现实的反映达到了思维中的具体,相对于诉诸现实实践活动的方案来说,仍然是抽象的。但实践方案要能够成功地付诸现实的实践,必须考虑众多的制约性因素。当然,理论的抽象层次是不同的,因而理论的抽象性与实践方案的具体性之间也就具有不同的关系。某种理论相对于更高层次的抽象理论来说,也可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具体的实践方案了。反过来说,某种实践方案相对于更为具体的“施工方案”来说,也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理论抽象性。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具有世界普适性意义的理论,相对于各国具体的实践来说,毫无疑问具有抽象性。马克思主义理论要能够在各国具体环境中付诸实践,必须充分考虑具体环境的各种制约性要素。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我们认为,对于俄国社会党来说,尤其需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因为他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运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⑥
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重要的内涵,“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中”,使之“具体化”,否则就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⑦。这种具体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变成改变中国现实的实践方案。而从理论变为实践方案,必须经过许多的中间环节,于是“方法论”就突出来了。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毛泽东的方法论更能体现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成果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实质。
二、现代性问题的突出及其回应方式
可以看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上述两重维度中,包含着三方面的重要因素,即现实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际上是这三大要素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显然,在这三大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现实实践。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中国传统文化,都是在现实实践的基础上而被理解和阐释的。现实实践决定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方式与重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主题与需要,决定了人们关注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阶级斗争与革命等理论;中国革命中敌强我弱这一基本的实践环境,决定了主观与客观、知与行的关系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关注和解决的主要哲学问题。随着现实实践主题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所要关注的问题也会发生变化。
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中国现实实践的主题是革命,那么到了后半叶,实践主题已经转变为现代化运动。现代化运动的过程也就是现代性的建构与现代性问题的生成过程。如前文所指出的,现代性是指现代社会整体结构的性质与特征,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即外在的社会制度结构层面的现代性和内在的文化心理层面的现代性:前者以理性为原则,表现为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建构,而后者则以感觉为主导,表现为个体感性欲望的伸张。现代性问题的实质是传统的超越性的价值秩序瓦解之后社会价值理想的消解与人心秩序的感觉化,亦即所谓现代性道德文化危机。从世界范围内看,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现代化运动已经导致现代性这一严重问题。以市场经济的兴起为契机,中国的社会转型实际上也是一场整体结构性的变迁,在这一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现代性问题无疑也渐渐展露出来,成为一个毋庸争论的事实。
现代性问题毫无疑问构成了现当代哲学思考的现实背景与时代主题。无论是自由主义哲学、保守主义哲学还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正是现代性问题。自由主义哲学力主建构外在的程序化和形式化的制度结构,而将实质性的价值领域完全划为私人空间,这种立场虽然契合了现代社会利益分化的事实,却抹去了公共生活中的价值理想,更是将具有丰富主体人格内涵和人生意义内涵的现代性问题化约为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建构问题。文化保守主义则倡导重返传统共同体和传统德性,以拯救传统的心性结构和生活的意义世界,这一立场虽然抓住了现代人心性结构的感觉化这一现代性问题的实质,但是,传统德性和生活意义的载体即传统共同体已经瓦解,因而这种思想立场就显得困难重重,不合时宜。名噪一时的后现代主义所针对的是现代性的理性化层面,它的思想武器就是感觉原则,是将现代人文化心理层面的感觉化趋势极端化,以感觉原则对抗理性原则,从而解构理性所建构的一切——制度、规范、本质、真理等等。这种思想立场就其反对现代性的理性原则的极端形式化、程序化、工具化等等片面性而言,无疑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后现代主义推崇的感觉原则同样走向了极端化和片面性,消解了现代人的精神世界和意义维度,这本身就是现代性的实质问题。
由此可见,现代性问题的上述回应方式都有其明显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视点应该聚焦在现代性问题上,面对日益突显的现代性问题应该有鲜明的立场。就世界范围而言,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从政治革命向文化批判的转向,正是现代性问题背景下哲学主题的转换。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如果不想变成脱离现实的形而上学式的玄想或完全考据式的文本研究,那么关注的重心与主题应该是当代中国的现代性建构以及由此必然产生的现代性问题。
三、现代性问题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问题阈
如果我们确认当代中国现代性的建构和现代性问题应该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主题,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无疑有着由这一主题所限定的问题域。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问题。
由于中国现代化运动的“外源型”性质,必然存在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传统文化的主干无疑是传统儒学,而儒学的基本观念框架无疑是内圣外王,而内圣外王的主导倾向则是内本外末。这种价值观念框架将整个社会的发展与完善置于个体德性人格完善的基础上,这就导致人们注重于心性修养而忽略外在的经邦济世,无法形成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科学知识。在德性至上的观念框架内,既无法发展出改造自然的现代科学知识体系与生产力工具体系,更是无法涵盖和处理现代社会中由于人们日益普遍化的交往所形成的社会公共领域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中国现代性的建构不能回避这一文化传统,因为这一传统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已经积淀为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模式和实践规范模式,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和现代性的建构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就是这种文化传统的现代转化。
这种转化的含义,既有内圣和外王内涵上的转化,也有内圣与外王关系的转化。对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性的关系而言,首当其冲的也是更重要的问题,是内圣与外王关系的转化问题。这一转化的实质就是要将内圣为本外王为末的观念框架倒置过来⑧,使外王的一面真正突出出来。只有这样,现代性的外在层面,即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科学知识,才有可能在现实中真正被建构出来。像现代新儒学那样,企图在内圣为本的基础上开出现代新外王来,不仅在历史上与现实中行不通,而且在逻辑上也难以自圆其说。这种转化是可能的吗?思想界有人发出过这样的疑问。的确,在内本外末的价值观念结构中,要实现这种转化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儒学传统中的某些派别和某些重要人物那里,内圣与外王往往是并重的,在一定的历史情景中就有可能导致外王优先的价值取向。从思想逻辑上来说,强调外王,就有可能将外王置于首要地位。而从历史实际来说,在内忧外患的历史情景中,士大夫们大多具有极其强烈的外王经世倾向,这种倾向甚至使一些以理学为宗的士人们突破了内本外末的观念框架。⑨而在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环境中,这种经世外王获得了某种形式的现代内容:魏源“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口号;曾国藩倡导的“洋务运动”;谭嗣同的《仁学》及其在戊戌变法中的激烈言行;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毛泽东的“实事求是”,等等,这些都是标志着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重要事件。当然这种转化还很难说是彻底的,但至少表明了内圣外王的儒学传统的现代转化是可能的。
第二,外在的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建构与社会价值理想的关系问题。
中国社会转型与现代性的建构,除了转化内圣为本外王为末的关系外,重要的是要使传统的外王摆脱其狭隘的和依附的性质,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内容的广阔领域,建构一个外在的形式化的制度结构。这里所说的制度是广义的,其内容包括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技术、法律与公共伦理规范等等。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就表现为所有这些领域的形式化。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主要的任务就是这些领域的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建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建构出形式化、普遍化的自然科学知识系统与生产力工具系统;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建构出形式化、普遍化的法律与公共伦理规范系统。这两方面的内容体现的就是外在的社会结构层面的现代性,应该说这也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现代性建构的主要内容。
但是,从西方社会的历史经验来看,外在的制度结构层面的这种现代性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价值的虚无化,价值理想“已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⑩。特别是社会关系层面的形式化运动,使政治上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完全沦为一种形式性的东西,排斥任何实质性的价值关怀与价值理想。这种片面的形式化的现代性,当然也有一种实质性的意义,这就是它的资本主义性质,因为只有资产阶级才真正从这种形式化的社会关系中获得它的利益。如韦伯所看到的:“形式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可计算的’裁决,以及资产阶级所需要的行政管理,对无财产的群众并不合适。当然,在他们眼里,司法和行政似乎应起到把他们与有产阶级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机会平等化的作用。但是,只有司法和行政现出非形式性质的时候,它们才能执行这种功能。”(11)马克思更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的“形式主义”性质,认为它“把自己的‘形式的’目的变成了自己的内容,所以它就处处同‘实在的’目的相冲突”(12);它是把自己“阶级的要求和权利真正变成了社会本身的权利和要求”(13)。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根由应该说就起源于对这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性批判。对现实社会关系的批判须以诉诸某种社会理想为前提,因此在马克思对历史与现实的深沉思考中,始终有着一个社会价值理想的维度。正是这一价值理想的诉求,使马克思将自己的哲学看作是无产阶级解放自己从而也解放全人类的精神武器;将自己的哲学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而不是“市民社会”。(14)但是,马克思的价值理想之维不是“思想家们的幻想”,不是从某种先验的实体性概念中推导出来的超越于历史和现实之上的“应当”的理想,而是植根于历史与现实的物质条件之中。因此,与乌托邦式的幻想完全不同,马克思的社会价值理想诉求是以对历史与现实的发展规律的揭示为基础和前提的。
在西方社会现代性问题背景下,马克思哲学中的社会价值理想维度与现实实践维度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统一性。在马克思看来,对社会价值理想的诉求可以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5),因为产生这一运动的现有的前提和条件已经存在了(16)。这也就是说,社会价值理想可以以社会制度的形式现实地建构出来。但是,在中国的现实实践环境中,现代性是一个有待建构或正在建构的现实主题。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外在的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建构与社会价值理想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理想之维,决定了它对现代性的片面的形式化运动保持着批判的态度;另一方面,这种价值理想之维也不是乌托邦式的诉求,而是以历史和现实为根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理想性与现实性的双重维度,与中国当代现实实践环境相结合,要求我们必须在形式化制度结构与社会价值理想之间保持某种张力关系。一方面,在建构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同时,有必要在公共领域中形成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社会价值理想,以此规范和引导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建构;但是另一方面,必须使这种价值理想与现实的制度结构保持一定的距离,企图将一种高远的价值理想制度化,即现实化,是导致乌托邦社会的重要根源。
第三,现代人心性秩序的建构问题。
随着传统的超越性价值秩序的瓦解,以及形式化、程序化制度规范的建构,尤其是随着市场、货币、消费、科技等等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导力量,传统社会中人的心性结构也不可避免地随之解体了,取而代之的是心灵秩序的感觉化趋势。这一点在西方发达国家是这样,在当代中国也表现得非常明显。跟着感觉走,成了人们生活的主导原则。可以肯定,这一感觉化趋势不仅消解着人的心灵秩序,而且消解着社会的价值理想;不仅消解着社会的法律与伦理规范的有效性,而且消解着个体生存的意义与价值维度。因此,如果我们不想完全沉溺于感官世界,而应该超越自然的直接性以形成人的价值与意义世界,就有必要重建现代人的心性秩序。
面对现代人心灵秩序的感觉化趋势所引起的道德文化危机,自由主义的自由原则回避这一现代性问题,而后现代主义的感觉原则则犹如抱薪救火,实际上都是在不同的意义上助长着这一文化危机。就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注重的是对社会制度结构层面的现代性的批判和社会制度结构的变革,而对内在心灵秩序层面的现代性则无疑缺乏探讨和关注,这是由那个以革命为主题的时代所决定的。但是,当中国现代性建构已经成为时代的实践主题,而现代性道德文化危机也清晰可感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无疑应该给予这一现代性问题以足够的关注;应该探讨在建构形式化制度结构的基础上,如何重建现代人的心灵秩序结构。
这个重建工作当然是相当艰巨的,毫无疑问也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艰苦的理论探索和漫长的历史实践。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视角来看,这种重建工作至少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心性结构本身的现代转化。如同传统的外王经世必须转化为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技术等等为内容的形式化制度结构一样,传统的心性结构本身也有一个从圣贤人格向现代人格的转化问题。现代人的德性人格不必像传统的德性人格那样,做“不为圣贤,便为禽兽”式的非此即彼的选择,而应该是一个有层次的结构,即正直、美德、崇高:正直是对每个人的普遍要求,美德是对每个人的期待,崇高是个体的非常境界;二是重建心性结构的方式问题:是形而上的方式还是历史的方式?无论是康德还是现代新儒家,在重建现代人心性结构时,所采取的都是形而上的“预设”方式,即通过探讨道德实践的可能性而“逼近”与“预设”道德意志或心性实体的存在,现代新儒家如牟宗三甚至认为这种在康德看来只能是“预设”的道德意志是一个“定然地真实”的存在。这种形而上的“预设”方式不仅将一种应然状态当作实然状态,使现代人心性结构的重建陷入空想,而且阻塞了传统的内圣为本外王为末的价值观念结构向现代转化的路径和可能性。历史的重建方式与此完全不同,它首先肯定人的心性结构是历史地形成的,是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外在的社会强制性的制度规范内化为内在的道德意志的结果,而这种心性结构的具体内容是与其政治经济的历史情景不能分离的。因此,与牟宗三从形上“预设”出发的“从上往下讲”的方式正好相反,历史的重建方式可以说是“从下往上讲”:建构形式化制度(外在规范)→自觉自愿地遵守关于权利与义务分配的制度性规范(正直)→变以取权利为第一要务为以取义务为第一要务(美德)→超越权利与义务规范的牺牲奉献精神(崇高)。
这三大论域所展示出来的哲学形态可以说是在现代性问题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种可能形态。上述论域中的思想立场,如制度结构对于心性意识结构的优先性,以及对社会价值理想的诉求,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或基本观念。但是,这种思想立场所要解决的现代性问题尽管具有普遍性,毕竟是在中国的语境下探讨中国现代性问题的解决方式,“中国语境”除了现实的政治经济等等因素外,还包含历史的文化因素,而历史文化因素的主干应该说是儒家文化传统。因此,中国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面对现代性问题时,其话语体系及其旨趣总与儒学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没有内圣外王的范畴,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语境中探讨现代性问题时,内圣外王却可以是基本的分析性概念;又如上面所提到的,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和解决现代性问题时,重心和着眼点是外在社会制度结构的变革,而没有关注现代人心性结构的重建,但这一点却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语境下解决现代性问题时的一个重要目标。
注释:
①从历史缘起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主要缘于从哲学上批判割裂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之间关系的教条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哲学上的概括和总结。在这个意义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有区别的。但是,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关系来看,还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来看,都不妨碍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理解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部分。
②⑦《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534页。
③苗力田译编:《黑格尔通信百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2页。
④特别是毛泽东的军事著作,最充分地体现了传统兵家智慧或实践智慧。
⑤(13)(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11、12-13、57页。
⑥《列宁选集》第3版第1卷第274-275页。
⑧参见方克立:《现代新儒学的发展历程》,载《南开学报》1990年第6期。
⑨比如以“以理学为宗”的曾国藩,也极为推崇经世实学,其推崇的程度甚至使曾国藩离开理学而走向功利之学了:“近世张敦复之恒产琐言,张扬园之农书,用意至为深远。 国藩窃以为稼穑之泽,视诗书、礼让之泽尤为可大可久。”(《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60页)“大抵军政吏治,非财用充足,竟无从下手处,自王介甫以言利为正人君子所诟病,后之君子例辟理财之名,以不言有无,不言多寡为高。实则补救时艰,断非贫穷坐困所能为力。叶水心尝谓,仁人君子不应置理财于不讲,良为通论。”(《曾国藩全集·书信》,岳麓书社1992年版第4272-4273页)
⑩[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8页。
(11)转引自苏国勋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社会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9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301-30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4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8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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