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设计艺术的符号化表现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符号化论文,图形论文,特征论文,设计艺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众多的艺术样式中,图形设计是最具符号化特征的艺术形式之一 。在现代设计领域里,图形设计主要以视觉形象承载着信息传递的职能进行文化沟通。图形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符号,既有抽象功能,又具有表现性,是一种深受个人情绪影响,反映着审美意象的认知。对图形设计艺术的符号化表现特征的研究,能够充分发挥图形在视觉传达中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图形视觉符号、视觉规律、视觉感受及传统和现代的审美,来寻求和创造具有个性化、风格化的视觉语言表现形式。
一、视觉功能的符号化
图形设计的视觉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即观念的主导价值和信息的传播与交流。
1、从人的认识活动的一般方式来看,由于人类在自身结构上具有视知觉构造能力,使得人具有感知现象、归纳事理、形成观念的潜在机能。图形设计作为一种观念性活动,也是对外部世界反映的形式和结果。观念在设计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它不仅限于视知觉的层次,而且还能达到或超越理性的深度,深刻地揭示出人们的精神意志状态的丰富性、复杂性和规律性。图形设计的目的是通过视觉符号传达一种观念信息,激发人类思维。设计观念是视觉功能的起点与方向,它同设计师所要表达的内容是一致的,设计师在创造着可供人们使用、观赏的设计作品时,也创造着观念符号,反映着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按黑格尔美学观点,便是以感性的形式表现理性的内容。另一方面,观念引导着图形符号的形式变化,不同的创作观念促使综合思维从直接的、间接的、经验的和记忆中提取典型元素,按照一定的创造目标进行整合、同构,从而创造出丰富的形式,限定的内涵使形式的组合具有个性,使艺术想象在限定中锤炼升华。对接受者来说,把观念化的图形形象通过接受过程转换成自己的经验和情感内容的符号,逐步地认同与吸收。由此可以看出,设计师是用具有观念性的设计符号来反映客观事物和生活,加上以满足社会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从而创造出既有实用功能又有审美价值的作品,而接受对象在接收过程中则把图形形象转化过来,同设计师的创作观念形成一个逆向运动来解码设计语言。
2、设计图形符号使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形式化、凝练化。观念、感情是一种精神形态,看不见摸不着,人们在进行观念,感情交流时需要一种可以被我们感官感知的物质形态来负载精神内涵,那就是可视的图形符号。英国结构主义符号论学者霍克斯在评述符号学的研究意义时说:“人类也借助非词语的手段进行交流,所使用的方式因而可以说或是非言语的,或者是能够‘扩展’我们的语言概念,直到这一概念包括非言语的领域为止。事实上这种‘扩展’恰好是符号学的伟大成就。”这段论述充分强调了非言语领域包括视觉图形符号是如何传达有意义的信息,实现人类为了一定的目的性建立快捷、准确的图形符号系统。现代CI设计以系列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视觉符号提升企业形象,进行文化交流,这种交流不仅以商业企图为内蕴,而且促动着行业门类之间的观念文化传播。同样,在民间也有用特定的图像符号把象征观念意义的节庆民俗信息传达给人们的范例,如灯笼、门神、中堂画等。因此,图形创作的立意与审视要具有符号的审美性,在社会化导入中催化双向交流的通畅,达到愉悦的境界。
二、表现方式的符号化
在图形的创作过程中,或称为图形符号化的表现过程中,设计师对一个事物和现象的认识,最终完成作品是由表现体构成的,这个表现体,正是各式各样的图形符号的象征元素,不断地传送着图形艺术的知识、经验和概念等多种信息,如用松鹤、桃子表示长寿,用牡丹表示富贵,用荷花表示清廉,用竹子表示品格等,在这些图形艺术的表现体中,松鹤、桃子、牡丹、荷花只是体现了符号形态的属性,而要认识图形所指对象的含义和概念,即图形符号所表示的事物内涵,则需要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对此做出相应的解释。目前,在符号学研究中使用较广泛的两个概念是“能指”和“所指”,对我们理解图形表现方式具有直接意义。能指是一个符号的形式,如一个字的发音,一幅图形的形式和色彩;所指是符号所具有的或它所要传达的含意,能指和所指之间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质。为了便于理解图形符号的结构关系,我们将前面的“表现体”或“能指”通俗地称为“形符”;把“对象含义”或“所指”称为“意符”以说明表现形式的符号化特征。由此可以看出,设计图形符号是由“形符”和“意符”构成的,二者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形成了图形符号化特有的表现方式。“形符”,“意符”正如形式和内容的结构关系一样,是相互制约的。“形符”,即符号的形式,是一个变化、运动的结构形式。就形符对意符的外在形式而言,意符在形符中被重新展现的程度,如一幅图形所描绘的真实程度是衡量其被如何规范化的尺度。一幅写真的图形是高度规范化的,我们对其所表现对象的认识,依赖于我们从现实中得到的经验,我们能准确识别图中的景象,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熟悉的缘故,而非写实的图片使我们不得不依赖更具意识的阐述过程,这一阐述过程不仅需要我们以往的知识经验,甚至对其文化背景及特定信息的确认需要有关专家对一些代码做出符合功能的解释。因此,愈能忠实地复制人们共同经验和有文化制约的相关性,那么这一切看上去也就愈真实。同时,与形符相关的意符本身是具有强制力的,这是因为人们认识、归纳和构建它的方式是受到文化现实的制约。即同一图形的概念的表现形式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是有差别的。设计图形的形符是对其所指具有制约作用。因为设计图像的形符与意符的关系完全由约定俗成所决定,如红色信号灯在现代交流符号中表示危险,荷花表示清廉高洁等。换言之,这类设计图像符号是由使用者对这一符号的认同所决定的。事实上,在图形艺术设计中的许多设计图像符号都具有意符的蕴含在其中。
三、构型过程的符号化
从人类创造行为的角度来看艺术形态,通常视觉艺术也称为造型艺术。这里,研究图形的符号特性,以人的创造行为为基础,把图形艺术作为一种超越性的构型过程,将视点集中在动态性和功能性解释方面。图形设计不同于科学创造,它是对现实物象的一种视觉组织和“夸张”。换言之,图形设计活动并不关心对事物的性质、原因的解说,它追究的是事物可视的外部形态,卡西卡指出,像所有其它的符号形式一样,艺术并不是对一个现成的给予和实在的单纯复写,它是导向对事物和人类生活得出客观见解的途径之一。图形艺术家是对自然界、社会及人类生活中存在美的形式的发现者。艺术创造就是发现事物的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指事物的感性外观形态,即“纯粹形象化的形态和结构。”比如建筑、云、鹤、梅、兰、竹、菊,它们各有各的外观形态,包括形状、色彩、运动变化和结构等。它们在一般人眼中只被看着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而设计师却可以发现它们的形式美,如青龙、白虎图形被艺术化地表现在生活中,人们才将其从野兽的威胁感转化为一种敬畏、一种美妙的视觉享受。许多微妙的形式和联系在对其符号化之前,人们从来注意到,正是由于设计师对自然形式的敏锐发现,并把它们表现出来,于是在人们的审美心理中才有美的形式概念。因此,设计师的想象不是随意地捏造事物的形式,而以事物的真实形态向人们展示这些形式,并使其成为可见和可知的图形艺术形象。
在图形艺术的构型过程中,设计师不是对现实的摹写,而是对事物形式的描写;是设计师情感意志与客观物象相统一的符号化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图形是对事物的描绘和感情的流露,它是对实在的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这就是说,设计师还需要用某种和自然感性外观相一致的艺术媒介来表达,这就是艺术的符号。我们说图形艺术的造型过程是艺术家用艺术媒介来营造一个符号的世界。或者说,图形艺术的过程,是指设计师使用艺术媒介的过程,设计师不仅必须感受事物的“内在意义”,还须给感情以图形。图形化意味着不只是体现在看得见和摸得着的某种特殊的物质媒介,如形态、色彩、质感,而且体现在激发美感的形式中,即排列、组合、均衡、节律、布局以及具有一定“意味”的造型。
图形艺术的真正主题既不是形而上学的无限,也不是绝对的理式。我们应当从感性经验本身的某些基本的结构要素中去寻找,在线条、布局以及对立统一的形式法则中去寻找。因此,设计师的眼光不是被动地记录和接受事物的印象,而是构造性的或原创式的,且只有靠着这种构造性的创造活动,才能发现自然和社会事物中的美,并进行符号化审美表现,美感就是对各种表现形式的动态生命力的敏感性,而这种生命力只有靠我们在自身中的一种相应的动态过程才可能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