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汉魏北朝时期海河平原农牧业生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河论文,汉魏论文,北朝论文,农牧业论文,平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海河平原位于华北大平原北部,北倚蒙古高原与东北平原,东临大海,西以太行、王屋山与山西高原为界,南以黄河毗连黄淮平原。包括今北京、天津与河北省大部(冀北山地、张北高原除外),山东省黄河以西以及河南省黄河以北的地区。海河及其五大支流白河(潮白河)、永定河(桑乾河)、大清河(唐河)、滹沱河(子牙河)、大运河(卫河),有如扇状流贯其间,地势低洼,故称之为海河平原区或河北平原区。
一、秦汉时期
秦汉以前,海河流域的农业生产已是源远流长。战国时,燕、赵、中山等国建国于此区。北方的燕国,原是西周初年所封召公于北燕。《史记》卷34说是“燕国殷富”,而北邻胡人。司马迁说:“燕外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苏秦对燕文侯说:“燕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林胡、楼烦,西有云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七百乘,骑六千疋,粟支十年,南有碣石、雁门之饶,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由田作,枣栗之实,足食于民矣,此所谓天府也。”(注:《战国策》卷29《燕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史记》卷69《苏秦传》作“车六百乘,粟支数年”,其余文字与《战国策》同。)它表明燕地盛产马匹,林野极富枣栗等乾果,旱地种粟,显示农林牧业全面发展,因而能抗衡六国,与关中、蜀中同样拥有“天府”之称。
1964年,燕下都(河北易县)第22号遗址出土不少铁制生产工具,如钁、锄、镰、斧、刀等等。旧燕国境内多处还出土了铁制农具。(注:陈应祺:《燕下都第22号遗址发掘报告》,《考古》1965年第11期。石永土:《战国时燕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考古》1985年第1期。)很可以推知燕国农业生产颇有较高水平, 才能使“燕国殷富”。
《史记》卷34《燕召公世家》记燕国末年,太子丹养壮士,“使荆轲献督亢地图于秦,因袭刺秦王”。督亢乃今河北涿州、固安、安新、雄县地。《续汉书·郡国志五》涿郡条注引刘向《别录》云:“督亢,膏腴之地。”《史记》卷34《索隐》云:“督亢之田在燕东,甚良沃。”可见督亢是燕国重要农作区。直至后世,人们仍屡屡提及,且循旧迹修渠以溉田。
《史记》卷129《货殖传》称:“燕代田畜而事蚕。 ”燕地畜牧滋盛,是本地最有名的马产地,遂使燕国拥有众多骑兵。燕地植桑养蚕,为此后河北地区历代盛产丝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山国位于燕国之南,实力不及燕。《战国策》卷33记其事于全书之末卷,“中山与燕、赵为王,齐闭关不通中山之使。其言曰:我万乘之国也;中山,千乘之国也,何侔名于我”!因而《史记·货殖传》称:“中山地薄人众。”它常与赵国交战,最终灭于赵。学者从河北灵寿遗址所出中山国的铜铁器和陶范进行研究,揭示中山国前期主持政务的鲜虞族是以牲畜为其立国的经济基础,并兼营农业。至中山国后期,迁都灵寿。当地出土的钁、铲、锄、镰等生产工具,用以翻土、中耕和收割,迄今未见有有犁具出土,表明其生产较为落后。(注:陈应祺:《初论战国中山国农业发展状况》,《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
赵国立国于海河平原南面,《战国策》卷3 记张仪对秦王说:“赵氏,中央之国也,杂民之所居也。”建都邯郸,在战国诸雄中,位于魏之北,燕之南,韩之东,齐之西,居民兼诸国之民,故称“杂民”。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取得重大成功的范例,在历史上是很著名的。赵灭中山后,兼有其地。《汉书·地理志》云:“赵、中山,地薄人众。”说明赵国生产也不兴旺。史称“赵之田部吏”赵奢,向平原君赵胜家收租时,杀其用事者九人,以此威望大增,“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其后,赵奢子括将赵王所赐金帛,“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名医扁鹊给赵简子治好病,“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注:《史记》卷81《廉蔺列传》;又卷43《赵世家》,又记“敬侯元年(前386年)……赵始都邯郸”。《汉书》卷28下《地理志》:“自赵夙后九世称侯,四世敬侯徙都邯郸,至曾孙武灵王称王,五世为秦所灭。”)对田地的垂涎,自是农作受到重视的曲折反映。《史记》卷69记苏秦对赵肃侯说:“赵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数年。西有常山,南有河漳,东有清河,北有燕国。燕固弱国,不足畏也。秦之所害于天下者莫如赵,然而秦不敢举兵伐赵者,何也?畏韩、魏之议其后也。……秦无韩、魏之规,则祸必中于赵矣。”由此可知,建国于河北南部兼有山西部分地域的赵国是农(粟)牧(马)业很盛。赵主被苏秦说服后,以重礼约会诸侯,礼品中包括了“锦绣千纯”,反映赵地桑蚕丝织业已颇有名。
秦汉大一统期间,河北大地分置幽、冀二州。幽州在北,不时面临塞外匈奴、鲜卑、乌桓的扰乱,杀掠相寻,边防任务很重。《史记》卷60《三王世家》云:“燕土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虑。”嵴薄有草地颇宜牧畜。《周官·职方》记幽州“畜宜四扰(马牛羊豕)”。《禹贡》记九州地域,虽难与汉制等同,大体轮廓应为近似。先秦时,《左传》记“冀之北土,马之所出”。汉灵帝时,蔡邕疏称,“幽冀旧壤,铠马所出”。(注:《后汉书》卷74下《袁绍·刘表传赞》注引;又卷60下《蔡邕传》注引。)说明河北北部确以产马驰名。
两汉之际,《后汉书》卷18《吴汉传》记南阳宛人吴汉“亡命至渔阳,资用乏,以贩马自业,往来燕蓟间”,他对渔阳太守彭宠说:“渔阳、上谷突骑,天下所闻也。”与此同时,耿弇对刘秀说:“发此两郡(渔阳、上谷)控弦万骑,”可轻易击败割据邯郸的王郎。凡此皆可概见冀北产马众多。灵帝光和四年(181年)“正月, 初置騄骥厩丞,领受郡国调马。豪右辜榷,马一匹至二百万”。朝廷征调全国各地马匹,自是优先从产地挑选,豪右们藉此垄断价格牟利,概无例外包括河北产马区在内。
马以外,河北还盛产其他牲畜。涿郡高阳人王尊少孤,叔伯使他“牧羊泽中”。(注:《汉书》卷76。)公孙弘年青时,“家贫,牧豕海上(渤海郡)”。(注:《汉书》卷58。)钜鹿人路温舒,也曾牧羊泽中。(注:《汉书》卷51。)就是河北各地畜牧盛行的几例。
幽州的种植业,《禹贡》说它产稻,史文未见实例。《后汉书》卷31记建武中,张堪为渔阳太守,“于狐奴(北京顺义)开稻田八千余顷,助民耕种,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岐,张君为政,乐不可支。视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极为清楚地揭示东汉初在北京地区种稻成功,而又种麦植桑,双双取得了丰硕成果。
渔阳在西汉置有盐铁官,两汉之际,渔阳太守彭宠利用盐铁贸易,收购粮食,屯积珠宝,进而积兵反汉。幽州牧朱浮上疏云:“今秋稼已熟,复为渔阳所掠。”诏书答称:“今度此反虏,势无久全,……今军资未充,故须后麦耳。”秋稼与夏麦并举,秋稼当是指稻或粟。光武帝准备亲征彭宠,大司徒伏湛上疏说:“渔阳之地,逼接北狄,……今所过县邑,尤为困乏,种麦之家多在城郭,闻官兵至,当已收之,……渔阳已东,本备边塞,地接外虏,贡税微薄,安平之时,尚资内郡,现今荒耗,岂足先图。”(注:《后汉书》卷12《彭宠传》;又卷33《朱浮传》;又卷26《伏湛传》。)幽州所产粮食颇难满足当地消费,直至汉末仍大体如此。同书卷73《刘虞传》记灵帝时,“幽部应接荒外,资费甚广,岁常割青、冀赋调二亿有余,以给足之”,便可揣测当地生产水平不高。
建武五年(29年),接受匈奴资助的彭宠被汉军彻底击败了。渔阳太守敦伋严惩凶狠奸猾的渠帅,整顿兵马,匈奴不敢入塞扰乱,“民得安业,在职五年,户口增倍”。社会安定了,生产得到了发展,张堪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在渔阳发展稻、麦种植的。章帝时,李恂出使幽州,“慰抚北狄,所过皆图写山川、屯田、聚落百余卷,悉封奏上”,大受朝廷嘉奖。(注:《后汉书》卷31《敦伋传》;又卷51《李恂传》。)由此看来,东汉在幽州置有屯田,藉以巩固边防,有助于推动当地生产发展。
汉灵帝以来,乌桓、鲜卑相继侵扰幽、冀、青、徐诸州。熹平六年(177年)秋,护乌桓校尉夏育疏称:“鲜卑寇边,自春以来, 三十余发,请征幽州诸郡兵出塞击之,”其议未被采纳。不久,刘虞出任幽州牧,“虞到蓟,罢省屯兵,务广恩信,劝督农植(桑),开上谷(河北怀来)胡市之利,通渔阳(北京密云)盐铁之饶,民悦年登,谷石三十,青、徐士庶归虞者百余万口,皆收视温恤,为安立生业,流民皆忘其迁徙”。(注:《后汉书》卷73《刘虞传》;又卷90《乌桓鲜卑传》,《通鉴》卷59初平元年(190年)四月,“农植”作“农桑”。)看来, 幽州农业生产在汉末曾短暂颇有成就,容纳来自山东的新增流民百余万,而粮价低廉,应是粮食增多的体现。
在权力争夺中,公孙瓒擒杀刘虞,尽有幽州。不久,袁绍与刘虞余部协同作战,击败公孙瓒于鲍丘(潮河流经渔阳境),瓒退保易京(河北雄县),“开置屯田,稍得自支”,积谷达三百万斛。《太平御览》卷35《凶荒》引《英雄记》云:汉末,“幽州岁岁不登,人相食,有蝗旱之灾,民人始知采稆,以桑椹为粮,谷一石,十万钱,公孙伯圭开置屯田,稍得自供给”。由此很可以看出,幽州大地生产很不稳定,粮食收入远非丰富。
涿郡(涿州市),汉初始置,两汉地志均未记当地产铁设置铁官事。《汉书·五行志》记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涿郡铁官铸铁时出了事故,显示涿郡冶铁业颇有一定基础。《后汉书》卷4 记永元十五年(102年)七月,“复置涿郡故安铁官”。是知东汉仍在涿郡继续冶铸。生产铁农具必是铁冶的重要任务之一。
涿郡太守严延年在汉宣帝时,果断地诛杀了当地大姓东西高氏,清除了社会毒瘤,郡内由是相对安宁,有利社会生产正常进行。汉和帝时,中山王刘焉亡故,征发涿郡与巨鹿、常山等地的黄杨杂木为冢墓,从侧面反映所在尚是杂树交错,垦植有限。《汉书·地理志》称,“上谷(怀来)至辽东(辽阳),地广民稀,数被胡寇”。它正是幽州的境域。
渤海郡位居渤海之滨,两汉时分隶幽州与冀州,其南半部是先秦时齐国旧地,为地势低平的贫困区,汉民不时进行武装反叛。《汉书》卷89记宣帝时,龚遂为郡守,严格区分“盗贼”界限。下令属县不要盲目拘捕反叛者,“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自此郡内迅速安定。他还注意到当地风俗好奢侈,不重视农作,乃率自俭朴,劝民重视农桑,规定每人种一株榆树,一百棵薤,五十棵葱,一块地韭菜,每家养母猪二只,鸡五只,鼓励民户卖剑买牛,从事农作,“秋冬课收敛,益蓄果实菱芡”。遂使种植业与养殖业很好地结合,增进了郡内社会安定与生产发展。
《地理志》称幽州“有鱼、盐、枣、栗之饶”。它包含了水产与山林产品。《货殖传》说“燕秦千树栗”,很看重林产乾果。种桑多,桑葚不少,用以救荒充饥,也丰富了人们的食品。
冀州地处幽州以南,颜师古说:“两河间曰冀州。冀州,尧所都,故禹治水自冀州始。”(注:《汉书》卷28上。)因地势低洼,水流横行,故须优先治理。通读两汉史册,很难见冀州诸郡有农作记录。从《王子侯表》、《功臣表》中,不难发现幽、冀二州不少郡县常被赐封给王室与功臣,例如汉初右丞相郦商食邑涿郡五千户。汉光武帝子刘辅封中山王,食常山郡,如此等等。《后汉书》卷29《郅寿传》云:“冀部属郡,多封诸王,宴客放纵,类不检节。”在自然环境不够好的前提下,诸王侯食邑制必不可能促使该地生产形势迅速好转。
幽、冀二州低洼平原区排水不畅,滨海地域尤为严重,且多盐渍土。司马迁说:“今天子(汉武帝)元光之中(前132年), 河决于瓠子(河南濮阳西南),东南注巨野,通于淮、泗,……塞之,辄复坏。……自河决瓠子二十余岁,岁因数不登。”(注:《史记》卷29《河渠书》。《汉书》卷29《沟洫志》。参《汉书》卷6《武帝纪》, 元光三年(前133年)条。)河决水泛,影响了不少地方几十年的种植业。 《盐铁论》卷10《申韩》记御史大夫言及河决之害,“菑梁、楚,破曹、卫,城郭坏沮,稸积漂流,百姓木栖,千里无庐,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类似情况,《汉书·沟洫志》记成帝、哀帝时还曾数次发生,“灌县邑三十一,败官亭民舍四万余所”。《汉书》卷10记鸿嘉四年(前17年)正月诏,“农民失业,怨恨者众,……青、幽、冀部尤剧”。面对河水灾害,《沟洫志》记贾让在哀帝时提出了治河的上、中、上三策,主张将旱、涝、盐碱进行综合治理。他所提中策云:“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虽非圣人法,然亦救败术也。……旱则开东方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粳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注:《汉书》卷29。)所言虽系揣测,但有一定依据。以淡水冲洗卤土,很有利种植粮食作物。
《续汉书·五行志一》记永建四年(129年)和六年, “冀州淫雨伤稼”。《后汉书》卷6记阳嘉元年(132年)二月,“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赡”。汉代海河平原地区淫雨频频成灾,与排水不畅相关。西汉末,汴河决败六十余年,有人认为河水入汴,“幽、冀蒙利”,而“兖豫之人,多被水患”,从而出现了“议者不同,南北异论”。明帝时重修汴渠,“河、汴分流,复其旧迹”,且将“滨渠下田,赋与贫人”耕作,(注:《后汉书》卷5《明帝纪》水平十三年(70年)四月。 )农田水患暂得以缓解。
海河平原沿海地域地势更低,极易出现海水倒灌,严重妨碍农作。鸿嘉四年(前17年)“秋,渤海、清河河溢,被灾者振贷之”。永康元年(167年)八月,“渤海海溢,……家皆被害者,悉为收敛”。(注:《汉书》卷10《成帝纪》。《后汉书》卷7《桓帝纪》。 )低洼地排水困难。加以河水泛滥,海水倒灌,沿海诸地自难正常进行粮食生产。
那时,冀州等地生产条件较差,又有严重自然灾害,大批民众被迫流亡。武帝诏称,渤海等郡受灾,“民饿死于道路,二千石不预虑其难,使至于此”。地方当局对民困应负重大责任。安帝永初二年(108年)二月,派使往“冀、兖二州,禀贷流民”。延光二年(123年)六月, “遣侍御史分行青、冀二州,督录盗贼”。冀州巨鹿人张角等历经十余年努力,连结幽、冀、青、徐、兖、豫等八州苦难民众,掀起震惊全国的黄巾大起义。皇甫嵩蛮横镇压义军后,出任冀州牧,“奏请冀州一年田租,以赡饥民。”(注:《汉书》卷6《武帝纪》;又卷74《魏相传》。《后汉书》卷5《安帝纪》;卷71《皇甫嵩传》。 )特别提及冀州租,很值得注意。随后,《朱儁传》记常山人张燕与中山、常山、赵郡、河内贫苦大众联合,众至百万,称为黑山军,“河北诸郡县并被其害”。河北大地先后涌现的黄巾与黑山军,充分反映所在大众生活困厄与生产方面的落后。
常山郡置于流初,位于太行山东侧较高地带,治今河北元氏县。汉同姓诸侯赵国据有其地。七国之乱时,镇守邯郸的赵王遂败亡,其地遂为汉朝廷所有。邯郸在汉代仍保有先秦以来的重要地位,(注:《汉书》卷28下《地理志》:“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漳、河之间一都会也,其土广俗杂……。”《史记》卷129 《货殖传》:“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汉书》卷30《艺文志》:“蔡癸一篇,宣帝时,以言便宜至弘农太守。”注引刘向《别录》云:邯郸人。)郡所辖蒲晋县、都乡县均置有铁官。章帝元和元年(84年),鲁丕任赵相,任职六年,迁东郡(河南濮阳南)太守。“丕在二郡,为人修通溉灌,百姓殷富”。发展农田水利,自是促进生产发展。巨鹿郡(河北柏乡东北)民困增剧,纷纷逃荒。安帝时,樊准任太守,“课督农桑,广施方略,期年间,谷粟丰贱数十倍”。(注:《汉书》卷28上《地理志》;又卷《高帝纪》。《后汉书》卷25《鲁丕传》;又卷32《樊淮传》。)这些事例揭示海河平原西侧较高地域的农作,远比濒海低洼地域发达。
《地理志》记中山国为故国,地薄。纪、传等亦未见中山的农业状况。《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上、下册收有铁钁、斧、凿等生产工具,仍不见有铁犁。大概在西汉时,当地仍保持战国晚期遗风。中山以东的河间国,是故赵国地,西汉时为“国”或“郡”,和帝永元二年(90年),分乐成(信都)、涿郡、渤海为河间国,以封河间王刘开,也未见有具体农作记载,在当时生产技术状况下,低洼易涝地很难开拓,不可能出现良好收成。
冀南、豫北及其相邻山西部分地是战国时魏国地,魏文侯任用李悝、西门豹等推行改革,社会面貌一新。司马迁说:“魏有李悝尽地力之教。”(注:《史记》卷74《荀卿传》;又卷129《货殖传》:“魏文侯时,李克尽地力。”又卷30《平淮书》:“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显示李克、李悝为同一人。)《汉书·食货志》录其农作规划,一家五口治田百亩,亩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乃是全家衣食和解决病困以及赋敛等开支的根本。官府严重关切岁收丰歉,善于运用价格杠杆实施平籴与出粜,取有余以补不足,使农户不至轻易贫困破产。他的谋划付诸实施,魏国由是富强。
《史记》卷44《魏世家》云:“西门豹守邺,而河内称治。”卷29《河渠书》记“西门豹引漳水灌邺,以富魏之河内”。卷126 《滑稽列传》载邺令西门豹“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良田,田皆溉,……至今皆得水利,民人以给足食”,由此“名闻天下,泽流后世”。(注:《太平御览》卷75《地部·渠》引《邺城故事》曰:“西门豹为令,造十二渠,决漳水以溉民田,因是户口丰饶,今渠一名安泽陂是也。”《邺城故事》未知何时何人所作,《太平御览经史图书纲目》列有《邺城故事》,亦未署作者姓名。)
然而,上述记事却出现了非议。《汉书》卷29《沟洫志》记史起对魏文侯曾孙襄王说:“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漳水在其旁,西门豹不知用,是不智也。……于是,以史起为邺令,遂引泽水灌邺,以富魏之河内。民歌之曰:邺有贤令兮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舄卤兮生稻梁。”谨查《沟洫志》文字乃是简单节录《吕氏春秋》卷16《先识览·乐成篇》,司马迁必然看过它,但未予重视,或者说是不相信。另一位和《汉书》作者班固同时代人王充撰《论衡》卷2《本性》云:“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 成为膏腴,则亩收一钟。”可证西门豹引漳灌邺不能轻率否定。看来,史起后为邺今,亦有业绩。西晋左思《魏都赋》云:“西门溉其前,史起灌其后。”如此认识,似乎比较公允。《水经注》卷10《浊漳水》记:“昔魏文侯以西门豹为邺令也,引漳以溉邺,民赖其用。其后至魏襄王,以史起为邺令,又堰漳水,以灌邺田,咸成沃壤,百姓歌之。”《元和郡县志》卷16也都是将西门豹、史起并提。《册府元龟》卷678 《兴利》记五代时磁州水田,亦云:“西门豹、史起所理漳滏十二澄之遗迹。”如此叙述,都很正确。
水渠使用要常加检修,以利充分发挥效益。《后汉书》卷5 记元初二年(115年)正月,“修理西门豹所分漳水为支渠,以溉民田”。 二月,诏令河内(河南武陟南)、赵国(河北邯郸)等地,“各修理旧渠,通利水运,以溉公私田畴”。由此可见,邺城、魏郡等地的农田水利工程自战国以至东汉,长期备受重视,因此,水田和旱地种植业都很兴旺。
生产好坏,牵涉着劳动者本身的生活,也与食邑收租者利益攸关。西汉著名酷史张汤孙张延寿历位九卿,《汉书》卷59云:“别邑在魏郡(河北磁县),租入岁千余万。”其后徙封平原(山东平原),“户口如故,而租税减半”。清楚显示出同在海河平原的不同地域,生产水平是大有差异。魏郡有不少内外园田,官府通常以之出租,“分种收谷,岁数千斛”,延平元年(106年),郡守黄香将园田分给百姓, “课令耕种,时被水年饥,……荒民获全”。农民自有了耕地,克服了重重困难,在灾年仍获得了一定收成。永康元年(167年)八月,魏郡嘉禾生,(注:《后汉书》卷80上《黄香传》;又卷7《桓帝纪》。 )它是农民精心培育的良好品种。
魏郡东南有东郡(河南濮阳南)是兖州属郡,西汉时,黄河数次在此决堤,成帝时,郡守王尊率众上堤抢险,大振士气,水不为患。宣帝时,郡守韩延寿“广谋议,纳谏争。……治城郭,收赋租,先明布告其目,……在东郡三年,令行禁止,断狱大减,为天下最”。他施政比较民主,收租赋相对合理,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前已提到东郡守鲁丕兴修水利,很有利促进农作兴旺发展。东郡南有泲水(濮渠水),流经今河南原阳、封丘一带,东注入大野泽。《淮南子》卷4 《坠形训》称:“泲水通和而宜麦。”可证汉代这一地域盛产小麦。
“三河”在汉代颇负盛名,《货殖传》云:“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土地小狭,民人众。”人多地狭的三河,是指“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后人对它虽有不同解说,(注:《汉书》卷27中之下《五行志》,师古注,三河为河东安邑,河内朝歌,河南洛阳。《后汉书》卷1下《光武帝纪赞》李贤注,三河,河南、河北、河东也。又卷67《刘祐传》,李贤注“三河谓河东河内河南也”。)其差异在于河内与河北。殷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因位于黄河以北,乃有河内或河北的并称。《后汉书》卷67记魏朗为河内(河南武陟西南)郡守,刘祐为河东(山西夏县)郡守,都说是“政称三河长”,足知三河乃是经济发展开拓很早的地区。
河内郡是汉代畿郡、名郡。位于太行山东南与黄河以北,是黄河、卫河的冲积平原,隆虑山一带地形险峻。邓禹说:“河内带河为固,户口殷实,北通上党,南迫洛阳。”两汉之际混乱期间,“魏郡、河内独不逢兵,而城邑完,仓廪实”。河内太守寇珣“伐淇园之竹,为矢百余万,养马二千匹,收租四百万斛,转以给军”。(注:《后汉书》卷16《寇恂传》;又卷17《冯异传》。)很可以概见河内所具有独特政治与经济地位。户口多,而仓廪实。建初七年(82年)九月,章帝亲临河内视察秋收,显示当地农作很出色。
汉武帝时,河内郡守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五十疋为驿,自河内至长安”。(注:《史记》卷122。)由此可知, 河内是当时养殖大牲畜(马)的良好场地。东汉寇珣在河内养马二千疋,表明河内确是农牧兼宜地。
袁宏《后汉纪》卷20载,质帝本初元年(146年)九月, 朱穆奏云:“河内一郡尝调缣素、绮縠八万余匹,今乃十五万匹,……皆出于民。”它揭示了河内大地桑蚕业发达,有大量丝织品可供外调。
《汉书·地理志》记河内郡林虑县(林州市)有铁官。《后汉书》卷67载桓帝时,夏馥“自翦须变形入林虑山中,隐匿姓名,为冶家佣,……积二、三年,人无知者”。此冶家很可能是私冶。河内有官私冶铸为种植业提供大量生产用具自是必然的。
顺帝时,崔瑗为河内郡汲县令,《后汉书》卷52云:“为人开稻田数百顷,视事七年,百姓歌之。”《崔氏家传》记其事更具体,“开沟造稻田,薄卤之地更为沃壤,民赖其利,长老歌之曰:……穿渠广溉灌,决渠作甘雨”。(注:《太平御览》卷268《职官部·良令》;卷465《人事部·歌》引。)他用大量淡水冲洗卤土,改卤地为稻田。西汉贾让所提治河三策中所提出改良卤地的方案,东汉崔瑗在汲郡付之实施,使稻田获得新进展。
虽然如此,河内农作仍很不稳定。《汉书》卷50记西汉时,汲黯已提及河内贫人万余家为水旱所苦。《后汉书》卷8记灵帝时, “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京畿地区的人间悲剧自是农村苦难加深的恶果。
元和三年(86年)二月,章帝发表告常山、魏郡、清河、巨鹿、平原、东平郡守、相书,谈到他经过魏郡、平原等地,出访常山,沿途所闻不少,“今肥田尚多,未有垦辟。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所过县邑,听半入今年田租,以劝农夫之劳”。(注:《后汉书》卷3《章帝纪》。 )上列六郡除东平(山东汶上县)地处黄淮平原外,另外五郡都在海河平原,诸郡存在不少可耕垦殖的肥田,说明这里尚处于地广民稀状态。
上述章帝所制定的优惠政策实施以后,经过近百年劳动者的辛勤耕耘,《通典》卷1引桓帝时崔实《政论》云:“今青、徐、兖、冀, 人稠地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垦发。”这里只就海河平原地区而方,冀州诸郡人多地狭,幽州是地广人稀,幽、冀地域的生产形势已与战国秦汉之际大有差异。冀州的种植业在东汉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汉末,董卓推举韩馥为冀州牧,其时,“冀州民人殷盛,兵粮优足,冀州于他州不为弱也”。其后,逢纪力主袁绍据有冀州,说是“今冀部强实”。颍川人荀谌对韩馥说:“冀州,天下之重资。”沮授等人明白说:“冀州带甲百万,谷支十年,”“撮冀州之众,威陵河朔,名重天下。”(注:《三国志》卷1《魏武帝纪》注引《英雄记》;又卷6《袁绍传》。《后汉书》卷74上《袁绍传》。)冀州地位变得如此重要,就经济地位而言,是和它所在垦辟,种植业获得很大发展密切相关的。
总之,秦汉时期的海河平原地区克服了先秦时存在的列国纷立、各自为政的状态,在中央集权体制下,开垦了不少荒地,农业经济获得了稳定发展,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间河北平原经济繁荣的良好基础。
二、魏晋北朝时期
汉末以后四百年间,华北地区长期陷于分裂战斗中,先后据有海河平原全部或部分地区的国家主要有曹魏、西晋,十六国中之后赵、前燕、前秦、后燕以及北魏、东魏、北齐、北周。在平原北部长期有边境诸族栖息。自十六国以至隋朝建国的二百多年,海河平原处于少数族政权控制之下,自然免不了要受其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但就整体而言,海河平原没有像黄土高原西部陕甘高原那样盛行游牧,种植业始终居于优先地位。
东汉安帝以后,塞外乌桓、鲜卑不时侵扰沿边。桓帝时,鲜卑檀石槐统一诸部,向南侵掠。灵帝时,幽、并、凉三州沿边连年受害。公孙瓒欲灭乌桓,幽州牧刘虞力求以恩信招降,“瓒破禽刘虞,尽有幽州之地”。“袁绍,公孙瓒交兵,幽、冀饥荒”。沮授对袁绍说:“近讨公孙,师出历年,百姓疲敝,仓库无积,赋役方殷”。(注:《三国志》卷22《卢毓传》。《后汉书》卷74上《袁绍传》。又卷73《公孙瓒传》。)汉代原有良好生产形势至是不再存在,北边陷于混乱状态。曹操《观沧海》云:“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注:《晋书》卷23。)农作相当衰败。
建安四年(199年),袁绍引乌桓踏顿等攻打公孙瓒, 乌桓乘机破幽州,略汉民十余万户。曹操平定冀州,领兵北征乌桓,诛杀踏顿等,“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进军时,“天寒且旱,二百里无水,军又乏食,杀马数千匹以为粮”。不难想见,沿边社会生活多么艰辛。乌桓被打败了,幽州、并州由阎柔所统乌桓万余落,“悉徙其族居中国,……与征伐,由是三郡乌桓为天下名骑”。(注:《三国志》卷1《魏武帝纪》;又卷30《乌桓鲜卑传》。《通鉴》卷65建安十二年。)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都是幽州属郡。辽西、右北平位于河北松岭、燕山以南,是良马产地。束皙在西晋惠帝时疏称,“马之所出,实在冀北”。其后,石勒出奇兵,执晋幽州刺史王浚。《晋书》卷104记石勒指责王浚, “据幽都骁捍之国,跨全燕突骑之乡,手握强兵,不救天子,而欲自尊”。由此可见,称为“名骑”的马,并非只是乌桓所产,冀北自然环境很适宜饲养良马。南朝王僧孺《白马诗》,“千里生冀北,玉鞘黄金勒”。(注:《文苑英华》卷209。)北朝末年, 幽州刺史斛律羡在州养马二千疋,迫使突厥生畏,亦是二例。
曹操出征乌桓时,接受董昭建议,在冀州“凿平虏、泉州二渠入海,通运”。凿渠是为了运粮,以适应军事政治需要。曹操战败袁绍后,建安九年(204年)下令:“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 “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可证河北诸地在汉代已广泛交纳官赋。曹魏新定租调税制并非河北特有的地方税制,但新平定的河北自当依法征调。《晋书》卷26《食货志》称,魏“初平袁氏,以定邺都,令收田租亩粟四升”。明确在河北,是以粟交租。
西晋统一南北,晋令云:“其赵郡、常山、中山国输缣当绢者,及余处常输疏布当绵绢者,缣一匹当绢一丈,疏布一疋当绢一疋,绢一疋当绵三斤。”(注:《初学记》卷27《宝器部·绢》引,“疏布一疋”文义难明,王国维《释币》认为一疋乃“六丈”之误。)特别指明河北三郡的丝绢,表明魏晋时河北地区的桑蚕生产,已在汉代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西晋课田,一夫五十亩收租四斛,绢三疋,绵三斤,实际是每丁收租四斛,绢四疋。
《三国志》卷15记魏王曹芳时,镇北将军刘靖“开拓边守,屯据险要,又修广戾陵渠大堨,水溉灌蓟南北,三更种稻,边民利之”。《水经注》卷14鲍丘水注引《刘靖碑》云:“督军士千人,以嘉平二年(250年)立遏于水,导高梁河、造戾陵遏,开车箱渠, ……灌田岁二千顷,凡所封地百余万亩,……水流乘车箱渠,自蓟西北经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含四五百里,所灌田万有余顷,……施加于当时,敷被于后世。”刘靖在蓟县所修堨与渠,可利用其水种稻,似是继东汉张堪在渔阳种稻之后,进而在冀北地区推广种稻,魏晋时期,当地民众为此多年受益。
汉魏之际,冀州是北方著名大州、富州,曹操战败袁绍后说:“昨按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注:《三国志》卷12《崔琰传》;又卷6《袁绍传》注引《世语》。 )谨案西汉户口最多的汝南郡46万户,259万人,东汉南阳郡52万户,243万人。二郡地域远比冀州小,冀州在汉末30万户,实际已比盛世时大为减少。魏明帝大和四年(230年),吕昭出任冀州时,《三国志》卷16载杜恕疏言:“冀州户口最多,田多垦辟,又有桑枣之饶,国家征求之府。”又说:“其所恃内充府库外制四夷者,惟兖、豫、司、冀而已。……实愿四州之牧守,独修务本之业。”“往年牛死,通率天下十能损二,麦不半收,秋种未下。”他主张加速发展四州农业,强调耕牛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耕牛少了,要严重影响麦、粟的种植和收成。《三国志》卷22《陈矫传》记“曲周(河北曲周北)民父病,以牛祷,具结正弃市”。是曹魏为保护耕牛而采取的严厉措施。
《全三国文》卷35收录严铁桥缀合诸类书复原卢毓《冀州论》云:“冀州乃帝王之宝地,膏壤千里,所谓神州也。常山为林,大陆为薮,魏郡好杏,常山好梨,房子好絺,河内好稻,真定好稷,中山好栗,地产不为无珍也。”杨晨《三国会要》卷6《方域》引何晏《冀州论》云:“清河缣总,房子好絺,安平好枣,真正好梨,共汲好漆。”(注:《初学记》卷8 《河东道》引卢毓《冀州论》:“冀州,天下之上国也,尚书何平叔、邓玄茂谓其土产无珍。”而《三国会要》所引何晏言,则是与卢毓所说相左,未知其故何在?《太平御览》卷447,何晏《冀州论》不见有上引文句。未知杨晨所录出自何书,姑录以志疑。)何与卢基本上是同时人,所言冀州产品种类与产地互有异同。概乎言之是粮食、果品与丝绵三大类,都是冀州的著名农产品。
《晋书》卷51记阳平元城(河北馆陶南)人束皙在“太康中,郡界大旱”时,为邑人祈雨,三日而雨下。邑人歌唱说:“束先生,通神明,请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逼真地说明了雨水对粮食作物生长的决定性作用。《晋书·五行志》记太康六年(285年)三月, 青、梁、幽、冀郡国旱。八年四月,冀州旱。永宁元年(301年),自夏及秋,青、徐、幽、并四州旱。咸宁二年(276年)八月, 冀州平原、安平、并州上党、兖州泰山四郡霜,害三豆。太康五年七月,冀州中山、兖州东平雨雹,伤秋稼。可见,河北大地主要粮食作物有麦、黍、粟、豆等。各种自然灾害对它们的伤害极大。
魏晋时,河北诸郡荒废地众多。右北平无终(今蓟县)人田畴率宗族附从数百人,在徐无山(河北遵化东)“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他自订章程二十余条,让大众执行,“耕而后食,人民化从”。数千户居民垦殖了的山田必是不少。曹魏在广平郡列人(河北肥乡北)置有典农,共地应设置了相当规模的屯田。曹魏渔阳太守张平的儿子张华是范阳方城(河北固安)人,“少孤贫,自牧羊”。(注:《三国志》卷11《田畴传》;又卷29《管辂传》。《晋书》卷36《张华传》。)可证其地牧草丰美,是适宜放牧的良地。西晋中期,王浚先后在幽、冀任职,为政苛暴,“广占山泽,引水灌田,渍陷冢墓,调发殷繁,下不堪命”。建兴元年(313年),幽州洪灾, “人不粒食,浚积粟百万,不能赡恤”。(注:《晋书》卷39《王浚传》;又卷104《石勒载记》。《通鉴》卷89愍帝建兴二年(314)正月。)石勒乘机一举将他擒杀。人不粒食是征调过重的恶果,积粟百万乃是幽、冀大地旱作农业的结晶。
西晋建国,大封同姓诸侯王,自有其领地与军队。亲王出镇,综领军政民事大权。惠帝时,汝南王司马亮掌权,诸王(赵王伦、楚王玮、齐王冏、河间王颙、东海王越、成都王颖、长沙王乂)纷纷卷入混战,河南与关中破坏最重,河北有不少地域残破,民众被杀者万计。混战中,诸王甚至勾引少数族贵族参战,诸胡由是得以轻易进入内地,疯狂从事反晋战争。
十六国混乱时期,华北民众沿用汉代曾在边塞出现的自卫性坞堡组织,纷纷以宗族为核心,选择险要且可耕种之地建立坞堡,艰难地进行且战且耕。羯人石勒起兵后,不时攻取坞堡,“税其义谷,以供军士”,还用以充实都城襄国(河北邢台市)。后赵竟至从坞堡掠夺粮食,反映其时社会上的粮食严重缺乏。
后赵盛世,统一了华北东部,南以淮水与东晋为界。早在晋永嘉四年(310年)五月,“地震。幽、并、司、冀、秦、雍等六州大蝗, 食草木牛马毛皆尽”。建兴五年(317年)“秋七月,大旱,司、冀、 青、雍等四州蝗,石勒亦兢取百姓禾,时人谓之胡蝗。(注:《晋书》卷5《怀帝纪》,又《愍帝纪》。《艺文类聚》卷100《灾异部·蝗》引《晋阳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司、冀、青、幽四州均在黄淮海区。由此可知,自然灾害与人祸驱使大河南北生产败坏至极点。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后赵是十六国中比较关注农作的政权。《晋书》卷104记建兴元年(313年),石勒攻占邺,以桃豹为魏郡太守,“司、冀渐宁,人始租赋”。司、冀为后赵所冀州领十六郡,包括今河北大部及山东的部分地区。人始租赋,是指后赵在上述地域开始征租,反映海河平原诸地存在一定生产。“襄国大饥,谷二升,值银二斤,肉一斤,值银一两”,“时大蝗,中山、常山尤甚”。粮食匮乏,价格自然上扬。“勒以幽、冀渐平,始下州郡阅实人户,户赀二匹,租二斛”。(注:《晋书》卷104,卷105。)就户租二斛而言,如果依西晋课田令,每丁以五十亩计算,后赵在河北征租数与曹魏相同,比西晋时较轻。
户赀二匹,反映后赵境内桑蚕业有一定成绩,史书一再记后赵派使循行州郡,劝课农桑,“农桑最修者赐爵五大夫”。五大夫是秦汉时爵名之一,爵五大夫可免一家徭役,汉以后,爵制已经变质,后赵对努力农桑者赐爵五大夫,乃是一种荣誉。石勒营建邺宫,廷尉续咸上书切谏,他立即下令停作,“赐咸绢百匹,稻百斛”。(注:《晋书》卷104,卷105。)表明后赵政府确是征收了大批绢帛,一次赐臣僚稻谷百石,必是后赵所据两河境内存在稻产区。《异范》卷6 记“河间沐坚字壁强石勒时监作水田,御下苛虐。”即是在河北种稻的明显事例。
石虎在位初年,“租入殷广,转输劳烦,令中仓岁入百万斛,余皆储之水次”。后赵政治中心在河北,经济取给主要依赖黄淮海区,每年租赋收入如此众多,自是生产继续在恢复和发展中。石虎下令犯罪家可用钱赎罪,“无钱听以谷、麦,皆随时价输水次仓”。冀州八郡发生雹灾,重伤秋稼,派使发放麦种,灾害过重地区,免征租税差役一年,具体揭示了石虎对生产和税收事务比较关心。他巡行至长乐(河北冀县南)、卫国(河南清丰南),“有田畴不辟,桑业不修者,贬其守宰”。为了准备进攻在辽乐的前燕,“使典农中郎将王典率众万余屯田于海滨”,在幽州(北京)至白狼(辽宁建昌西北)之间的滨海地域开展屯田。又曾下令,“公侯卿牧不得规占山泽,夺百姓之利。”(注:《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通鉴》卷96咸康四年,又咸康六年。 《册府元龟》卷503《屯田》。)如此等等,表明石虎当政初期, 田作大体能正常进行。
石虎死后,后赵陷于混乱,冉闵伺机夺权,建冉魏政府,“躬率赵人诛杀胡羯,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死者二十余万。”那时,“司、冀大饥,人相食”,“诸夏纷乱,无复农者”, (注:《晋书》卷107,卷111。)华北大地顿时陷入凄惨世界。
鲜卑慕容氏自关外进入河北,消灭冉魏,迁都邺,建立前燕国。派兵讨敕勒丁零于塞北,获马十三万匹,牛羊亿余万。拟发大军攻晋,慕容暐出兵攻陷荥阳、许昌等城,“略汝南诸郡,徒万余户于幽、冀”。境内水旱灾相继发生,由于赋收无常,役使又重,“百姓多有隐户”,一次检查“出户二十余万”。慕容评主持国政,“鄣固山泉,卖樵鬻水,积钱绢如丘陵”。(注:《晋书》卷107,卷111。)从总体考察,有如申绍所言,“今之见户,不过汉之一郡,……废弃农业,公私驱扰,人无聊生”。(注:《晋书》卷107,卷111。)前燕统治下的河北平原,农桑生产形势比后赵盛世为差。
氏人苻氏所建前秦国迅速攻灭前燕,占领河北等地,一度统一了华北地区,实力强雄,初灭前燕,即以韦钟为魏郡太守,其余州县牧守令长,皆因旧以授之,以燕常山太守申绍为使,循行关东州郡,劝谏农桑,振恤穷困,“燕政有不便于民者,皆复除之”。(注:《资治通鉴》卷102。)但前秦的政治、经济中心都在关中, 黄淮海地域的种植业状况未见有重大突出成就。
淝水战后,前秦顿衰,鲜卑慕容垂乘机建立后燕,定都中山(河北定州),与前秦残存势力交兵。《通鉴》卷106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经年,幽、冀大饥,人相食,邑落萧条,燕之军士多饿死,燕王(慕容)垂禁民养蚕,以桑椹为军粮”。河北农业衰败情景,灼然可见。后燕国内,军营户和州郡编户并存,错乱无序。官府且按旧籍,尊重门阀士族特权,百姓生产生活极不安定,社会生产衰萎。
也是淝水战后,拓跋鲜卑伺机复建代(魏)国,后燕派大军攻魏。登国十年(395年)十一月,参合陂(内蒙古凉城东北)战役, 燕兵战败,损失四万余人。明年,魏军南征,自常山以东,后燕官员或逃或降,“唯中山、邺、信都三城不下,”随后,魏攻中山,“芟其禾稼”。为了进攻邺城,魏军“徒屯巨鹿,积租扬城”。这都表明,战火纷飞的岁月,河北民众仍在顽强地从事农作。魏道武帝分步三路进攻中山、邺、信都时,下令“军之所行,不得伤民桑枣”。显示河北田野的桑果种植仍然不少。
魏太武帝始光四年(427年)十二月,行幸中山, 免除沿途所经各地田租的一半。太延三年(437年)二月,出行至幽州、上谷, 还至代,“所过复田租之半”。文成帝和平四年(463年),“十月,以定、 相二州陨霜杀稼,免民田租”。随后不久,北魏与刘宋战于吕梁(徐州东)。《魏书》卷50记尉元建议,船运冀、相、济、兖四州粟至彭城救灾。《魏书》卷7上记太和七年(483年)三月,“以冀、定二州民饥,诏郡县以粥于路以食之,”“六月,定州上言,为粥给饥人,所活九十四万七千余口”,“九月,冀州上言,为粥给饥民,所活七十五万一千七百余口”。太和九年八月诏:“数州灾水,饥馑荐臻,至有卖鬻男女者,……今自太和六年以来,买定、冀、幽、相四州饥民良口者尽还所亲,虽娉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乐者亦离之。”上述诸事例表明,北魏统治下的河北平原旱作农业是在持续生产,税收既重,遇上灾年,民众被迫卖儿鬻女,官府熬粥济饥,只能短暂维持残生。太和十四年(490年),首都平城旱灾。《魏书》卷54载高闾上言:“关外诸方,禾稼仍茂,”建议运幽、安(河北隆化)、定、并四州租可度凶年,这些充分说明,冀北地域秋粮生产颇为不少。
那时候,不能指望北魏统治者充分重视农作。《魏书》卷28《古弼传》记太武帝时,“上谷民上书,言苑囿过度,民无田业,乞减大半,以赐贫人”。显示大批良田被圈占为牧地。联系《高允传》记太武帝时“多禁封良田”,足以看出河北等地农田多荒废为牧地的现实。
北魏进攻中山时,军粮缺乏,崔逞建议取桑椹助粮,使军士去林野收椹。以桑椹当粮已屡见于魏晋之世。《魏书》卷57记魏孝庄帝时,赵郡太守崔孝暐以郡内荒残,生产破坏,“郡内无牛,教其人种”。“夏椹大熟,孝暐劝民多收之”。《齐民要术》卷5 《种桑柘》篇云:“今自河以北,大家收百石,少者尚数十斛。故杜(洛周)、葛(荣)乱后,饥馑荐臻,唯仰以全躯命,数州之内,民死而生者,乾椹之力也。”魏晋北朝时期,盛行以桑椹充粮,正表明这一期间农业生产衰败非常严重。
桑椹众多,反映平原大地栽桑很不少,民间丝织品增多。《魏书·食货志》记孝文帝时,“所调各随其土所出”,具体指明冀、定、相、洛、豫、怀、兖、徐、青、齐、济等十九州,“贡绵绢及丝”,说明黄淮海地区是桑蚕重要产地。曾在南北朝生活的颜之推深有感触地说:“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河北妇人,织纴组紃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也。”(注: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卷1《治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北魏后期,粮食匮乏的赵郡,“斗粟乃至数缣”,亦可反映河北丝织物很盛。
《魏书·食货志》又记幽(北京)、平(河北迁安东)、安(河北隆平)州和燕州之上谷郡(北京延庆)、广宁郡(河北涿鹿)等地以麻布充税。这些地区天寒,种桑少,植麻多。北魏初,幽州刺史张兖“劝课农桑,百姓安之”,说明幽州某些地域桑麻并植。《魏书》卷47记卢道将在宣武帝时为燕郡太守,“敦课农桑,垦田多倍”。那已是粮桑并举了。
需要指出,北朝在河北已重视水利。孝明帝时,裴延儁任幽州刺史,“时水旱不调,民多饥馁”。他亲自相度水形,重修汉、魏以来长期存在但废毁多时的范阳郡旧督亢渠和渔阳郡的故戾陵诸堰,“溉田百万余亩,为利十倍,百姓至今(北齐时)赖之”。(注:《魏书》卷69《裴延儁传》。《北史》卷37。按,《北齐书》卷22《卢文伟传》载文伟向裴延儁建议按旧迹修督亢陂,“溉田万顷,民赖其利”。溉田万顷与百余万亩,记事一致,那么,戾陵诸堰修复又该如何呢?是否其成效不显著呢?《水经注》卷12巨马水条,郦道元称,六世祖自涿迁至郦亭沟,“督亢地在涿郡,……沆泽之无水,斥卤之谓也”。)战国秦汉时的督亢旧陂,经过修复,在魏、齐时发挥了重大灌溉效益。《隋书》卷24《食货志》记北齐皇建中(560~561年)“平州(河北迁安北)刺史嵇晔建议,开幽州督亢旧陂,长城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北境得以周赡”。看来,督亢泽因缺水变为斥卤,魏齐修复水利,于其附近推行屯田,因其所宜,陆地种粟,水田种稻,充分利用了水力。幽州产稻应是汉魏以来当地旧传统的沿袭。河清三年令,缘边兴建屯田,置都使子使统领,它主要是在北方边地垦种。
东魏末,范阳人祖鸿勋去官还乡,在涿县西之雕山置山庄,“良田数顷,遭乱荒废,今复经始,……首载萌蒲,身衣襏缊,出艺粱稻,归奉慈亲”,“园中桃李,杂椿柏而葱茜”。私人田庄中种粱(粟)稻,亦必存在良好水利设施。另一范阳涿人卢义伟家有存粮数万石,货放与民,本人乐于麦饭蔬食。显示他家的田地乃是旱种麦粟。北齐时,突厥连年扰边,幽州刺史斛律羡在边境设障戍五十余所,“又导高梁水,北合易京,东会于潞(通州),因以灌田,边储岁积,转漕用省,公私获利”。(注:《北齐书》卷45《祖鸿勋传》。《北史》卷30《卢义伟传》;又卷54《斛律羡传》。参《水经注》卷11《易水注》。又卷14《鲍丘水位》。)雨水缺少的幽州,大力设法利用水流灌溉,曹魏时,刘靖修广房陵堨,成果卓著,至北朝末年,斛律羡又努力疏导水源,以便确保农田收入。
鉴于幽州大地长期地广人稀,因此,魏、齐政府很注意从外地徙民入幽,如北魏战败北燕,自辽东“徙其三万余户于幽州”。北齐文宣帝将冀、定、瀛等地无田人迁于幽州宽乡,河清令规定在缘边堪垦食地创置屯田。这些措施颇有利于幽荒地的开发。
幽州以南的冀州境域,汉代以来,经济较为发达。北魏时,已增值为冀、定、相、瀛等州。北魏战败后燕,在中山(定州)置行台,增置军府,强化统治。还大力笼络河北大族范阳卢、博陵崔、赵郡李、河间邢、渤海高、广平游氏等,以加强胡汉贵族的联合统治。
其时,南朝正是宋文帝盛世,侍中谢灵运力主用兵河北,他说:“北境自染逆虏,穷苦备罹,……冀州口数,百万有余,田赋之沃,著自贡典。……桑麻蔽野,强富之实。……河北悉是旧户,差无杂人。”宋青州刺史刘兴祖也建议北伐河北:“河南阻饥,野无所掠,……宜长驱中山,据其关要,冀州已北,民人尚丰,兼麦已向熟,资因为易。”(注:《宋书》卷67《谢灵运传》,又卷95《索虏传》。)可见政敌们也深知冀州是人口众多的富饶之区,企望夺取。魏太武帝得知刘宋兴兵,下令在冀、定、相三州造船,并在邺地加强戒备。
河北是北朝对抗南朝的可靠后方基地,元晖说:“河北数州,国之基本,”“国之资储唯藉河北。”显然是就河北的政治、经济地位而言。冀定相三州的地位尤为突出。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六月, 击败反叛的六部民,“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延兴元年(471年)十月,战败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徙其遗迸于冀、定、 相三州为营户”。而冀、定等州民常被征发服役。如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六月,“发冀、定、相三州兵二万人,屯南山诸谷”,防备起兵关中的盖吴自终南山撤退。三天后,“发冀、定、司、幽四州十万人筑畿上塞围”,自上谷(延庆)以至黄河边,以固边防。太和廿一年(497 年)六月,“诏冀、定、瀛、相、济五州发卒二十万”,准备向南朝征战。景明四年(503年)六月,“发冀、定、瀛、相、济六州二万人”, 增援南征军。正始三年(506年)七月,“诏发定、冀、瀛、相、并、 肆六州十万人以济南军”,如此等等,有如《魏书》卷47卢昶所奏:“比年以来,兵革屡动,……汝颍之地,率户从戎;河冀之境,连丁转运。……至使通原遥畛,田芜罕耘,连村接闬,蚕饥莫食。”众多役使,劳动力无端消耗,或亡逸在外,对农作自有严重影响。
冀、定、相三州南界有广阿泽,“土广民稀,多有寇盗”,低洼湖泽旁诸地多未开垦,逐渐容纳了来自各地的游民,北魏政府为加强控制,于其地置广阿镇。以韩均为该镇大将,加都督冀、定、相三州诸军事,他设法诱捕聚党山泽的赵郡屠各、西山丁零,声望为此大增。“又以五州(冀、定、相、青、东青)民户殷多,编籍不实,诏均检括,出十余万户”。(注:《魏书》卷51《韩均传》。《北史》卷37。按,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28《韩茂传》条:“东青州未详所在,显祖初,游明根为青州刺史。”(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初设该州,优惠招怀新附,“旧人奸逃者多往投焉”,韩均建议废罢东青州。)可证当时隐户极多。其后,孝庄帝嘉奖宋世良,“知卿(在河北)所括得丁倍于本帐,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注:《北齐书》卷46《宋世良传》。《北史》卷26。《太平御览》卷227《职官部·殿中侍御史》引《三国典略》。)河北境内各地户口逃隐现象实是十分严重。
孝明帝时,冀、定等州连年洪灾,“华壤膏腴变为舄卤,菽麦禾黍化作雚蒲,……良由水大渠狭,更不开泄,众流壅塞,曲直乘之可致也”。崔楷建议“分立堤堨,所在疏通……即以高下营田,因于水陆,水种秔稻,陆艺桑麻。……使数州士女,无为耕桑之业”。他提出分洪泄水,涝碱兼治方案,虽是“用功未就”,由此窥知,北朝时在今冀中衡水、沧州以及廊坊、天津等地已是广泛种植豆、麦、粟、黍乃至水稻桑麻等物,不再像汉魏时诸地农作仅限于揣测。由于水旱灾以及盐碱土重,粮食生产不会很出色。大族渤海蓨(今景县)人封述为子娶范阳卢氏女,述诉说:“送赢(骡)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注:北齐书卷43。)在两性婚姻关系中谈及田地质量(咸卤),正如《颜氏家训·治家篇》所云:“卖女纳财,买妇输绢……市井无异。”
崔楷主张在冀中低洼地咸卤地改造成稻田的愿望虽未能兑现。但《魏书》卷58《杨椿传》明白说:“定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户,年常发夫三千,草三百车,修补畦堰。”由田兵负责,直属北魏皇族子弟定州稻田,未知始于何时。前已提到后赵石勒时,河北平原南部已存在稻作,但看不出它与定州稻田有何渊源关系。魏宣武帝时,定州稻田成为当州刺史杨椿议事的重要课题,那里已有了“以高下营田,……水种粳稻”的现实。
北魏后期,“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河北隆尧)”。樊子鹄任刺史时,适逢旱灾,“恐民流亡,乃勒有粟之家分贷贫者,并遣人牛易力,多种二麦,州内以此获安”。(注:《魏书》第80卷《樊子鹄传》,《北史》卷49。)是知冀南农田,通常仍是种粟,荒年才多种二麦。自北魏前期以来,实施人牛易力办法是行之有效的济贫耕作方式。
冀州在北朝继续享有盛名,高乾劝高欢据冀州起兵,《北史》卷31记其言:“鄙(冀)州虽小,户口不减十万,谷秸之税足济军资。”表明所在人口多,粮食丰产。居住境内的胡人,原先没有编户,元遥任刺史,“悉令造籍,……税之以充军用”。(注:《魏书》第19上《元遥传》。参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元遥墓志铭》。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揭示杂居冀州境内的胡人与汉民同样力农耕作。《北齐书》卷28记冀州刺史元坦聚敛,“百姓纳税,除正税外,别先责绢五疋,然后为受。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雉兔,春夏捕鱼蟹,鹰犬常数百头,自言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可证冀州除产粮、绢外,低洼地富有鱼蟹,山丘颇多野物,是粮牧渔副全面盛行的地域。
北魏时,冀南广平郡(河北永年)守张恂、清河内史杜纂都很注意“劝课农桑”,吸引流民归附,颇有利于当地的逐步开发。魏齐之际,南清河(山东高唐西南)太守苏琼面对“百姓乙普明兄弟争田,积年不断,各相援引,乃至百人”的民事诉讼,他开导说:兄弟一生难逢,“易求者田地”。(注:《北史》卷21《张恂传》,“流人归者数千户”。《魏书》卷88作“民归之者千户”;卷88《杜纂传》。《北齐书》卷46页《苏琼传》。)得地失亲,实不值得。此事曲折反映其时荒田尚多,耕地颇易获得的社会现实。
黄河以北的河南地区,汉魏之际,河内温人常林对郡守王匡说:“鄙郡表里山河,土广民殷。”魏郡太守郑浑广泛课民栽种榆树、果树,林果丰茂,财足用饶。曹魏时,裴潜、石苞为魏郡、邺典农中郎将,推行屯田,推进邺地开发。(注:《三国志》卷23《常林传》,;又卷16《郑浑注》;又卷23《裴潜传》。《晋书》卷33《石苞传》。)邺城是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的首都,北魏先后建都平城与洛阳,前后都有人主张迁邺,几百年间邺城如此受重视,经济富裕是重要因素之一。曹魏时,司马孚为河内典农,在河内郡野王县西沁水上修建石门,以取代早已朽败的木门,“若天暘旱,增堰进水,若天霖雨,陂泽充溢,则闭防断水,空渠衍涝,足以成河,云雨由人”,农田灌溉,由是受益。(注:《晋书》卷37《司马孚传》。《水经注》卷9《沁水注》。)左思《魏都赋》称,“水澍稉稌,陆莳稷黍,黝黝桑柘,没油麻苎。……姜芋充茂,桃李荫翳”,对水旱地粮食和桑麻菜果作了全面概括。清流稻谷,朝歌罗绮,尤为人们赞美。
河内诸地也有些稻作,《昭明文选》卷26刊县令潘岳《在怀县作》诗云:“稻栽肃仟仟,黍苗何离离,”是知武陟县内有稻田。《魏书》卷61记孝文帝时,沈文秀为怀州(沁阳)刺史,“大兴水田,于公私颇有利益”。《元和郡县志》卷16记卫州共城县(辉县)产优质稻谷,“魏齐以来,常以荐御”。可证黄河以北的河内地区存在有若干稻田。《魏书·食货志》称:“铸铁为农器兵刃,在所有之,然以相州牵口冶为工。”《北史》卷89记魏齐之际,綦母怀文制造宿铁刀很有名,唐初,“襄国(河北邢台)冶家所铸宿柔铤乃其遗法,作刀犹甚快利”。北朝时相州地区冶铸水平如此精良,所铸农业用具就近充分供应,对推动当地水旱农作的发展是十分有利。
河内地区农田以旱作为主。曹魏时,何曾为汲郡典农中郎将就近屯田。晋初,汲郡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比年普饥,人食不足,而宏郡界独地匮乏”。(注:《晋书》卷90《王宏传》;又卷26《食货志》;又卷3《武帝纪》。 )反映汲郡既垦殖了荒田,又重视熟田种植,生产形势良好。《晋书》卷51载束皙疏称:“汲郡之吴泽,良田数千顷,泞水停洿,人不垦植。”积水低洼地原是良田,豪强们认为积水之地有鱼利可图,由是不再排涝垦植。王宏还说,曹魏时,曾徙外地民于阳平(河北馆陶南)、顿丘(河南濮阳北)界,“二郡田地逼狭”,徙民已繁育成五六千家,耕地有限,为了切实解决问题,宜将徙民再迁还西州,以充实边土。
西晋末年以来,中原大地备遭战争蹂躏,生产严重败坏。后赵以氐人苻洪为流人郡督进驻河内之枋头(淇县西南),苻健“缮宫室于枋头,课所部种麦”,可见流散在河南的氐人仍在种麦。北魏攻占中山等地后,后燕估计它必将攻邺,乃自邺徙滑台(今滑县),“聚兵积谷”。邺与滑台的粮食供应自是来自附近居民的生产。《太平御览》卷973 引车频《秦书》云:“慕容垂围邺,百姓不复田,民以桑椹为粮,相啖略尽。”这是描述淝水之战后鲜卑慕容氏与衰亡中的苻秦争夺邺城的短暂苦战状况,并非所有争战时都是如此。
北魏据有相州后,比较注意生产事宜。孝文帝时,相州刺史李安世“敦劝农桑,禁断淫祀”,诛杀危害社会安定的李波及诸子侄,有利当地生产正常进行,桑蚕业也随之有较大的贡献。(注:《魏书》卷53《李安世传》;又卷76《卢同传》;又卷73《奚康生传》。)
东西魏分立时,高欢将洛阳四十万户迁邺。《隋书》卷24称,东魏“元象、兴和之中(538—542年),频岁大稔,谷斛至九钱”。丰熟之地,“折绢籴粟以充国储”。当时派使括出没有上户籍的六十余万,“租调之入有加焉”。这种情况当然并不局限于河北地区,而是包括东魏、北齐全境。同样,河清三年(564年)的均田令,“每岁春月, 各依乡土早晚,课人农桑,……使地无遗利,人无游手”。又将邺城三十里以内的田地作为公田,授与鲜卑官吏,三十里以外田地授与汉族官僚。在现实生活中,有如宋孝王《关东风俗传》所云:“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此屋而居。”“其实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由于魏齐政权基本上推行高欢所言鲜卑人作战、汉人种田的政策,而且“爰自邺都及诸州郡所在征税,百端俱起”,(注:《通典》卷2《田制》;又卷3《乡党》。《北齐书》卷8《后主纪》。)加以水旱蝗灾频仍,原先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大河南北地区至是并无新的长进。另外,北齐“于河内置怀义等屯,以给河南之费,自是稍止转输之劳”,屯田既是解决了部分急需,应有一定的成就。
最后,海河平原的养牲业也值得留意。北魏景明四年(503 年)六月,从冀、定、瀛、相、并、济六州征发马千疋,以给南方寿春战事使用。前述北齐幽州刺史斛律羡在州养马二千匹,这都说明河北平原不少地方宜于养马。
有关河内牧场事,需作必要说明。北魏迁洛后,宇文福受命,“规石济(淇县南)、河内(沁阳)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事寻施行,今之马场是也”。宇文福在河阳养马很有成绩,备受孝文帝的嘉奖。(注:《魏书》卷44《宇文福传》。《北史》卷25。《通鉴》卷139, 建武元年(484年)十一月。)《魏书·食货志》载, “高祖复以河阳为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以拟京师军警之备。每岁自河西徙牧于并州,以渐南转,欲其习水土而死伤也”。河南地区原是汉代重要粮蚕基地,北魏竟置牧场于此,将它斥为历史倒退是有理由的。但也可以作另外思考。河阳牧场的畜源来自代地,或从河西经并州中转至此,畜养结果良好。实践表明,河阳地兼宜农牧,颇有历史渊源。汉武帝时,河内太守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五十疋为驿”。(注:《汉书》卷90。)显见西汉时,河内郡人养私马已是不少。《三国志》卷28《王凌传》注引《魏略》云:“白马河(今滑县东南)出妖马,夜过官牧地鸣呼,众马皆应。”同书卷24记魏明帝时高堂隆上疏称,以禁苑地养鹿。“禁地广轮亘千余里”,“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说明曹魏时,河内存在官牧与禁苑,占地很不少。西晋初,大议兴农,束皙上书云,司州十郡,“土狭人繁,三魏尤甚,而猪羊马牧,布其境内,宜悉破废,以供无业”。说明西晋盛世,河内等地也存在官牧,为了振兴农业,束皙主张徙马于冀北,羊牧于清河、渤海,猪牧于巨鹿。《晋书》卷106 记石虎将自灵昌津(河南淇县)南至荥阳,东极阳都(山东沂南)划为打猎区,这当然是反动的。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诸地大多也在今海河平原境内。因此,北魏政府出于军政需要,置牧河阳,牧场顺延至北齐时尚存,这也并非是偶然的,不必为此厚非。束皙提议将河内诸牧地给众多游食者种植,亦可证明其地是可耕可牧,“此地利之可致者也”。所言甚是。迁洛后,李坚为太仆卿,检校牧产,多有滋息。宣武帝时,太仆卿杨椿“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国十顷”。都是很有可能包括了河阳牧地的。
最后,无妨概括说,汉末社会动乱,曹操战败袁绍,据有河北,由此得以南下壮大实力,创建曹魏政权。自此以至南北朝对峙,不少在华北立国政权,都很重视河北地域。北魏对它尤为倚重,所谓“国之资储,唯藉河北”,用以对抗南朝。因此,几百年混乱期间,海河平原的农牧业生产较多地受到重视,得以在两汉原有基点上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