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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史,中国参政党是在近代中国追求民主的过程中诞生的①。它们在推翻封建专制和初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整体来看,中国“三大民主问题(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人民民主)尚未从根本上解决”②。在此政治背景下,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战略意义,而且有着现实可能性和迫切的政治需要。它正成为各参政党开展科学化建设的战略焦点之一。
一、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性
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超大型政治社会追求渐进民主的重要战略性措施。无论是在促进参政党发展、还是在深化政党政治乃至民主政治发展方面,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都有其独特的政治价值。
1、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功能界别群体代表人士有序参政的重要政治途径。
现代化中期阶段,多元社会力量政治参与的爆炸式增长,对现有的政党民主功能提出了尖锐的挑战。2003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0美元,进入现代化中期阶段。而按照现代化中期阶段理论,一个国家进入现代化中期以后往往会出现社会分化、冲突多发、多元社会力量政治参与激增的政治现象。这就要求既有的政治体制能够有序吸纳和民主整合多元力量的政治参与。而在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中,政党就是“组织参与、综合不同利益、充当社会势力和政府之间的桥梁”③;政党体制也是重要的民主吸纳机制,即民众的政治参与机制。中国政党体制中,八个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深度开展,将挖掘和释放出它们应有的民主功能,消融政治参与剧增给现有政治体制带来的政治冲击。这将有助于避免正式体制的政治衰败——即新生社会力量在体制外寻求政治诉求表达或政治利益维护。
中国社会功能界别群体精英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对参政党内部民主机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了挑战。纵观世界各民主国家的政治发展,几乎都经历了从精英式民主走向大众民主的过程。在当今中国,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强调党内民主建设,都是力图在社会精英群体范围内首先实现民主探索。参政党,是中国社会功能界别群体中的一些代表人士组成的干部型政党。这些代表人士,通常都是这些社会界别群体的精英,有着较为强烈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诉求。他们的政治参与,对参政党党内现有民主机制提出了挑战。他们要求参政党内部更加民主,更有利于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开辟更为多元的政治参与渠道、开展更为真实的党内民主竞争。总之,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深度开展,将有助于社会功能界别群体代表人士内部民主的真实开展,促进精英民主在政党层面获得有效建构。参政党的进步性,也将因此而获得更为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更为真实的政治表现。
中国社会功能界别群体有序参政议政,对参政党现有的民主吸纳和整合机制提出了挑战。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分化为十大社会阶层和五大等级④。不同等级或社会阶层的普通民众,除了通过执政党这个最主要的政党渠道参与政治生活以外,还借助于八个参政党谋求政治参与。而八个参政党的社会群众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分布在不同的社会功能界别中。不同社会功能界别的普通民众如何通过参政党渠道表达特定的政治诉求,已经成为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必须面对的政治挑战。因此,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开展,不仅有助于有效吸纳各社会功能界别群体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而且有助于参政党巩固自我的社会基础,落实参政党的广泛性政治特征。
总之,在现代化中期阶段的中国,为规范相关社会功能界别代表人士的政治行为与吸纳相关社会功能界别群众有序参政,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已经成为了现代化中期阶段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需求。
2、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的重要内容。
参政党内部充满民主活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一党主导多党参与”的非对称性制衡的政党制度⑤。作为参与方的各参政党,要想发挥各自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政治职能,就首先要求各参政党是一个内部具有高度民主活力和政治凝聚力的政党组织。否则,各参政党在执政党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背景下,将面临日趋严重的“匹配性政治压力”。如果各参政党不能以党内民主建设提升政党活力,发挥更为有效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政治功能,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执政党和参政党的脆弱政治平衡将被打破。这将一方面导致执政党由于没有政党监督和制衡而更加趋于封闭,另一方面也将导致参政党的民主功能萎缩甚至自我政治泯灭。因此,挖掘和释放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功能,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建构和谐的政党关系,都要求“准确地认识和评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价值,循序渐进地开发政党制度的民主功能”⑥,大力开展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力图在政党层面实现党际民主。中国特色党际民主的开展,要求参政党是一个民主型政党。党际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的重要内容。执政党和参政党建立起了多层多元的党际民主渠道。而党际民主的真实有效开展,不仅有赖于民主渠道的多维和通畅,更有赖于执政党的虚怀若谷、兼收并蓄与参政党的真知灼见、秉公谏言。参政党真知灼见的形成,离不开它们内部民主吸纳和整合机制的建立健全;参政党秉公谏言的勇气,则离不开它们内部因高度民主而形成的政治团结和凝聚力。前者给它们以科学的支撑,后者赋予它们以道德和政治的勇气。所以,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党际民主深入发展的组织基石之一。它将增强参政党与执政党进行交流合作的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最终目的是通过多元参政促进执政党的民主科学执政。执政党民主科学执政,一方面要求执政党的具体执政过程具有开放性,能主动吸纳各参政党的建言献策;另一方面要求参政党能够充分发挥它们作为挚友和诤友的政治作用。作为政治上的挚友和诤友,参政党就应该在强化政治共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民主建设,以便更好地汇集、表达相关社会功能界别群众的公共诉求,建设性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所以,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状况是参政党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形成和提升的基础。它不仅直接影响参政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质量,而且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有效运行。
3、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重要枢纽。
党内民主建设是中国特色精英民主的政治探索。精英民主是大众监督和约束下的民主政治。它是大多数国家实行大众民主前几乎必经的民主形态。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是当前中国的主流政治组织。它们内部参与性、竞争性的真实推进,将有助于在中国现有政党体制内吸纳各类精英的政治参与,最终实现精英间的共识获致和民主竞争。现阶段,精英民主的有效推进,既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阶段性内容,也是中国民主政治趋于有序化的政治稳定器。所以,中国共产党和八个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推进,是中国特色精英民主政治的有益探索。它们将以畅通有效的政党渠道,有序吸纳精英的政治参与、民主整合他们的公共诉求。这将使中国民主政治在精英共识下有领导、分层次、有步骤地渐进展开。
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中国特色精英民主走向人民民主的重要枢纽。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央发2009)中,执政党提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执政党吸纳了当今中国绝大多数社会精英。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推进,就是中国特色精英民主的重要探索。由精英民主走向大众民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路径。在中国,“参政党党内民主作为人民民主的一个方面,在执政党领导下发展参政党党内民主,这是发展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⑦。因此,八个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真实推进,就是以执政党党内民主为核心的精英民主走向大众民主的重要政治承接渠道之一。八个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推进,不仅以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成就作为学习榜样,更深入和广泛地践行精英民主,吸纳更多社会精英的政党政治参与;而且,它还拓宽了广大民众的政党政治参与渠道,扩大了现行政权的群众基础,丰富了民众监督和约束精英的政治路径与方法。
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和人民民主建设相互协调与逐步推进,是中国渐进式民主政治发展战略的重要特色。中国特色的渐进民主发展战略,不仅强调以党内民主(精英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整体渐进战略,而且强调精英民主内部的逐步推进。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推动,是中国特色精英民主最为重要的政治实践。以执政党为师,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展开,是中国特色精英民主在更为广阔的社会范围内的政治实践。它们相互借鉴互为补充,将使中国政党体系具有高度的民主整合性、环境适应性、内部协调性和功能开放性。具有这些政治特征的政党民主(精英民主),又能渐次推进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深度引导人民民主建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政治因素投身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建设的多维实践、互相促进和渐进发展,不仅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文明,即“执政党的执政文明和参政党的参政文明”⑧,而且将最终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的复杂社会中建成已有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可能性
现阶段,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序推进和深度发展,都离不开各参政党党内民主的有效开展。这就彰显了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政治必要性。然而,在现行的政治体制——尤其是政党体制——中,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和意义,而且具有现实可能性。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完善为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释放出了广阔的政治空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领导是该制度的政治灵魂。所以,共产党对于该制度发展的基本取向,就决定了在此制度中各参政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央发2009)中,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地阐述自我建设的原则、路径和重点的基础上,一方面强调“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鲜明地表达了执政党对于参政党建设的政治态度,为参政党建设释放出了积极的政治信号。在执政党自身建设中,执政党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对各参政党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更是具有启示意义——要求与之匹配的各参政党也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另一方面,《决定》(央发2009)要求参政党要“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而参政党要想提出更能反映社情民意的建议,推荐具有民主精神的优秀人才参与国家治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都必须加强内部民主建设。所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有效运行,既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各参政党政治功能的有效发挥。在未来,建构内部关系更加和谐、合作更加密切、监督更为有力、民主执政和民主参政能力相互匹配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都要求参政党加强内部建设,尤其是内部民主建设。可见,现行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政党制度——的完善,为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释放出了广阔的政治空间,提出了更高的政治要求。
2、执政党科学民主执政要求参政党以党内民主建设为襄助治国奠定基础。
建设绩效国家,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之一。其中,“政治有效性是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中轴原理,而中国共产党则是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中轴结构”⑨。作为中轴结构的中国共产党要建设有效政治,就必须一方面科学执政,使执政符合事物内部的发展规律;科学执政就要求集思广益,广泛吸纳各参政党的真知灼见;而参政党真知灼见的形成,离不开内部众意的民主吸纳、民主整合与民主提炼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执政党要民主执政,使执政具有高度的政治合法性。民主执政就要求执政结构是适度开放的,能够吸纳各参政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效和民主监督的有力,从根本上有赖于参政党本身是一个民主型政党。参政党内部的高度民主,不仅有助于提升参政议政的质量,而且能以过硬的政治底气和良好的政治形象增强民主监督的效力。所以,执政党要以科学民主的执政来建构更具有效性和合法性的中国政治,就不仅允许而且是强烈要求参政党加强内部的民主建设,以更好地发挥襄助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政治功能。
3、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成果为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学习榜样。
执政党视党内民主为党的生命,高度重视并长期致力于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在党内民主探索过程中,执政党内部渐次形成了民主领导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代表大会制度、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党内民主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等等。对此,有人就认为:“中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长期努力建立和正在丰富起来的党内民主,对民主党派内的政治生活必然产生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⑩。所以,执政党内部民主制度创新及其政治实践,激发了执政党内部的民主活力,也给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榜样。它既要求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要有执政党的民主勇气,敢于自我民主革命,在新时期建设民主型的参政党;它又要求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要紧跟执政党内部民主建设的步伐,大力吸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不断在内部借鉴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各项成果,多方面地推进自身内部民主建设的深化发展。
4、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对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有益补充和镜鉴。
在中国现有的政治生态背景下,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成员众多、政治使命重、政治责任大。执政党内部的民主改革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政治影响大,政治风险高,由此产生的政治成本也往往比较大。而参政党成员规模较小、政治责任相对较轻、政治影响不大和承受的政治压力较小,民主改革具有较强的可控性和可试验性;所以,参政党党内民主的大规模深层次探索较易推进,可以大胆试验;即使相关民主改革失败,也不会产生大的政治风险。所以,对于执政党和参政党面临的一些共同性的民主问题(11),参政党完全可以大胆地开展民主改革试验。它一方面可以促进参政党内部民主的改革创新,另一方面也将以试错的方式降低执政党党内民主改革的政治风险和政治成本。所以,在2005年执政党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就明确提出要“坚持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在2009年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夕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胡锦涛又再次强调“希望各民主党派推动参政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这就为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赋予了更加特别的政治意义。在以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为师的同时,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也应该先行先试和敢闯敢干,为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探路,为它提供有益的补充或镜鉴作用,最终探索出一条政党民主的中国路径。所以,有学者就认为“参政党加快党内民主建设可以成为现阶段执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先行先试”(12)。
三、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迫切性
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事关党内民主(精英民主)、党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序推进,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和意义。而执政党和现行的政党体制,也给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释放出了积极的政治信号和广阔的政治空间。但是,参政党党内却存在“民主氛围不够浓厚”、“民主形式不够丰富”、“民主实效不够明显”等诸多问题(13),以至于出现“民主党派不民主”的政治现象。参政党党内民主现状使之难以有效承担起政党制度赋予它们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政治使命。这凸显了参政党加强自身内部民主建设的迫切性。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亟待推动,以消除参政党政党功能提升与党内民主建设不足之间存在的尖锐矛盾。
1、参政党成员民主素养偏低
从历史传统看,民主党派在传统上就表现为外部追求民主而内部往往却不够民主。近代,各民主党派都是在反对专制独裁、追求中国民主解放的过程中诞生的。所以,从外在政治追求来看,各民主党派都以民主为政治目的,然而,无论是从组建来分析还是从运作来看,各民主党派内部深受中国传统人治文化的影响,内部缺乏民主精神和程序意识;家长制作风甚重,个别政治领袖决定着政党的重大决策甚至是存亡。所以,与民主党派组织结构,尤其是领导成员结构相适应,人治思想和家长制观念实际获得了更大、更自由的活动空间(14)。
从现实状况来看,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参政党开始内部民主的探索。但是,参政党成员的民主素养却制约着对党内民主的政治认知。根据在部分参政党成员中抽样调查的结果,30%的成员近五年没有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甚至有2.5%成员拒绝看(参见“图表一”);
备注:课题组2013年5月至8月在西部某省会城市的部分参政党成员中进行了随机的抽样调查(有效样本数为220份)。
对宪法没有充分的政治认知,将可能导致参政党缺乏政治理想和价值的引导,内部民主建设反而会引发内部的理想迷失和价值错乱,甚至冲击中国政党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对所属党派党章有所了解的成员占到了被调查者的35%,还有5%的成员压根没有看过党章(参见“图表二”);
参政党党章,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在此情况下,党内民主建设也将无据可依,无法可行。52.5%的成员不知道依据党章拥有的政治权利,50%的成员不知道党章规定成员应尽的政治义务(参见“图表三”);
权利和义务意识的淡薄,将使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缺乏政治主体支撑,成员的政治行为没有纪律约束和权利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成员民主素养的低下,是制约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最大主体性障碍。
2、参政党党内民主动力不足
参政党党内民主动力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部民主压力较小导致党内民主社会推动力薄弱。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更多的是停留在文本上的价值倡导。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的相对缺失,导致民主还只是在一些微观领域和社会基层进行试验。这难以使参政党充分感受到实施民主的政治压力,相反是得过且过,惯性运行。二是内部民主关注度不够导致党内民主主体性动力不足。从领导层面来看,参政党内部中央和省委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实行“参公”管理,他们的行为更多的是对执政党统战部和参政党上级党组织负责,基层党员难以对他们产生实质上的有效制衡作用。这就导致参政党党内领导推动党内民主的动力弱化,谁都不愿意给自己戴上民主的紧箍咒。从基层来看,参政党成员和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大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从事党内民主建设;而党内民主的低效或无效,又反过来造成党内民主发展动力匮乏的恶性循环。这最终导致“大多数的民主党派组织或成员在履行职能方面,还只是被动地应付,缺乏应有的主动性。”(15)
3、参政党党内民主原则空置
民主原则从根本上规范着党内民主的开展。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参政党内部最为核心的民主原则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方面要求参政党内部高度民主,有效吸纳和整合党内各种意见;另一方面,它要求参政党内部一旦做出集体决策,各级党组织就必须坚决贯彻。但是,由于在功能界别意见吸纳、内部意见民主整合、少数或弱势群体诉求回应等方面的渠道不足和程序欠缺,参政党内部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民主缺失现象。内部民主的相对缺失,就导致做出的党内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合法性,造成决策与问题错位、理论与实践脱节等政治现象;这事实上就使党内某些集体决策难以贯彻或无法贯彻。执政党内部存在的“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16)等负面政治现象,在参政党内部不仅存在,甚至更加严重。总之,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参政党党内的实际政治运作中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政治异化和走样变形。
4、参政党党内民主生活虚化
民主,不仅是参政党的内在政治生命,也是一种外显的优良政治作风。然而,现实政治生活中,参政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党内民主流于形式的社会现象,以至于有人感叹“‘民主党派不民主’问题不仅存在,而且不是个别现象”(17)。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传统人治政治文化的影响。人都是生活在既定的政治文化中的。中国传统的人治文化也对参政党成员及其领导产生着某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以至于“个别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存在‘家长制’作风或‘一言堂’现象,凡事一把手说了算,讨论问题只会听到一个人声音,形不成民主氛围”(18)。其二是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市场经济引发社会阶层分化、多元价值观和社会思潮泛滥。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官本位、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民主党派成员、影响到民主党派领导人时,就必然会影响到民主党派的党内民主”(19)。它们最终导致参政党内部民主走过场,许多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流于形式,党内表面一团和气,难以开展真实有效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5、参政党党内民主能力缺失
民主素养是参政党党内民主的基础,民主能力是参政党党内民主的核心。民主能力的缺失,将实际上导致党内民主无法有效展开。相对而言,参政党内部较为匮乏的两种民主能力。一是普通成员的民主表达能力较弱。该项能力较弱,就会使普通成员无法完整准确、情理并茂地传递自我政治意见或利益诉求;它将会造成在党内民主机制中的个体性自我政治排斥现象。二是领导人和组织机构的民主整合能力不强。人治政治思维的惯性影响,可能导致在党内公共决策上的强势裁决;民主程序中对少数(或弱势)群体保障程序的缺失,又可能进一步导致党内少数(或弱势)群体不仅不能得到应有的政治尊重,而且其合理诉求也无法得到公共的维护,最终造成参政党党内民主对少数(或弱势)群体的外在排斥政治现象。这就会形成事实上的党内群众意见无法集中起来,参政议政变相地成为参政党内部个别人——尤其是领导者个体——的个人行为,参政党的整体内部民主水平和参政水平都无法提高。
6、参政党党内民主监督匮乏
现代政治中,没有民主就没有监督,主权在民是监督权力的政治前提;没有监督就没有民主,不受约束的权力是事实上的独裁。权力监督是民主的看门狗。然而,在参政党内部民主当中存在三种政治现象。首先是参政党是资源匮乏的政党,不需要监督,也没有什么可以监督的。资源匮乏的政党会不会出现内部腐败现象,这个已经为政治现实所证实。其次是参政党成员不愿意监督。绝大多数成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既没精力也没意愿监督党内领导。最后是参政党领导不接受监督。人治政治思维的延续、党内民主机制的匮乏和民主生活的虚化,最终导致这些监督形同虚设。参政党领导主观上不愿意并且事实上也没有受到有效的党内民主监督。参政党内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不需要监督、不愿意监督和不接受监督的政治现实,最终又反过来导致参政党内部的监督缺失、监督乏力和监督失效等政治后果,进一步恶化了党内民主建设的政治环境。
7、参政党党内民主绩效低下
参政党成员民主素养偏低、民主动力不足、民主原则空置、民主生活虚化、民主能力缺失和民主监督匮乏,最终导致参政党党内民主绩效低下。这造成两个方面的不良政治后果。一方面,党内民主绩效低下使参政党内部凝聚力削弱,难以有效发挥政党的内部功能。参政党内部常常流行一句话“在朋友当中找同志”。但是,如果参政党内部民主绩效低下,那么参政党对成员的吸引也将仅仅是停留在个人情感或领导人的魅力上,难以发挥政党应有的成员价值凝聚和内部民主整合的政治功能。另一方面,党内民主绩效低下使参政党外部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参政党成员难以通过政党渠道有效参与公共政治生活。参政党成员参加参政党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政党组织有效地参与公共生活、表达和传递公共诉求、维护自我利益。但内部民主的缺失,导致对公权力监督乏力和所提资政建议质量不高。参政党参政功能的弱化,将使功能界别代表人士丧失对其的政治兴趣和政治信任,进而造成参政党的社会性政治萎缩。
结束语
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性,彰显了党内民主的独特政治价值意义,也是社会对参政党的殷切政治期盼;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可能性,展现了执政党对于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政治支持态度和现行政党体制释放出来的广阔政治空间;参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迫切性,提出了参政党“自我民主改造”的时代性战略要求。所以,参政党开展党内民主建设不仅意义重大、现实可能,而且是正当其时。它是民主党派“名副其实”的必然要求,是参政党永远保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的战略举措。
注释:
①近代中国政党的产生也符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党产生的一般规律。它们不是从民主政治中产生,而是在推翻专制统治,争取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建立。参见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②高放:“政改的探索与前景”,载《南风窗》,2012年第12期。
③[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版。
④陆学艺根据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占有状况的不同,把当今中国社会群体划分为十大阶层五大等级。十大阶层,即领导干部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五大等级,即是社会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底层。参见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⑤虞崇胜:“非对称性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载《理论探讨》,2009年第6期。
⑥(13)曲宏明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价值与功能开发”,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⑦(12)(17)蔡永飞:“关于参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几个问题”,载《团结》,2009年第6期。
⑧肖滨:“支撑政党文明的四根支柱”,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⑨林尚立:《政治建设与国家成长》,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版。
⑩汤序俭:“略论民主党派的党内民主建设”,载《前进论坛》,2010年第3期。
(11)有人认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参政党的建设和发展模式受到了执政党的全面影响。这就导致它们面临的民主问题具有相似性。执政党所遇到的民主问题也是各参政党将直面的政治问题。参见王相红:“略论健全民主党派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机制”,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14)参见王相红:“略论健全民主党派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机制”,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15)(18)张永顺:“树立民主党派政治文明新理念”,载《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16)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央发2009)》
(19)王相红:“略论健全民主党派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机制”,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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