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系统中的社会资本及其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效应论文,资本论文,学术论文,社会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11)05-0039-06
“社会资本”概念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Bourdieu)于1986年在《社会资本的形式》(The Forms of Social Capital)一文中提出的。之后,科尔曼(Coleman)、波蒂斯(Portes)、帕特南(Putnam)、伯特(Burt)和林南(Lin Nan)等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不断深化和丰富其内涵,但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从社会资本的主体来看,学者们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论取向:第一种以科尔曼、波蒂斯和林南等为代表,认为社会资本是作为主体的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1]或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2];第二种以帕特南等为代表,认为社会资本是作为主体的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这些特征“能够通过促进合作来提高社会的效率”[3]。与各自的理论取向相对应,学者们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来考察社会资本在个体的求职、晋升行为中的作用,分析社会资本存量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或政治信任的意义。可以说,关于社会资本的研究至今仍方兴未艾。
然而,当学者们对其他领域的社会资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时,却少有学者对自身所处的学术系统是否存在社会资本以及它如何作用于学术系统的运行等问题予以审视和反思。本文试图综合借鉴社会资本研究的两种取向,将社会资本引入学术系统的研究,提出学术性社会资本的概念,分析和阐述学术性社会资本的内涵、表现形式和正负效应,最后从优化学术系统、健全学术制度的角度对社会资本的效应予以理论和实践的反思。
一、学术性社会资本:内涵与表现形式
学术系统中是否存在社会资本?换言之,社会资本对学者学术声望的形成、学术机构的发展以及学术系统的运行等是否发挥作用?对于此,早期的科学社会学学者的答案是否定的。默顿(Merton)曾指出,“对科学领域中有价值的东西的分层奖励,即科学家同行表示尊敬的承认,是按照科学成就的分层等级进行分配的”。[4]换句话说,学者的学术声望是以他的学术业绩的大小为基础的,这与他提出的普遍主义的科学精神是一致的。然而,后来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新科学政治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学学者经过经验研究,认为学术研究过程中的话语权力、修辞方式与学者的毕业院系、师徒关系和任职院系等社会性因素对学者学术业绩的多少和学术声望的形成具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拉图尔(Latour)等就认为,对于学者而言,“像身份、名次、荣誉、委任及社会地位等社会学因素,都是在获取可靠信息、扩大自己的可信性的战斗中常用的资本”[5]。朗和福克斯(Long and Fox)的一项经验研究也表明,学术业绩并不仅仅是学者动机和能力单独发挥作用的产物,它还受导师身份、学术合作、团队研究以及设备仪器等学术环境情境的影响。[6]如果从社会资本的视角来看,诸如学者身份、导师身份等都是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可见,学术系统中确实存在着社会资本。
如前所述,在“社会资本”这一概念提出之前,就有不少学者对影响学者学术业绩和学术声望的社会性因素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只不过并未明确使用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在布迪厄正式提出社会资本概念之前,他曾在《人:学术者》一书中提到,社会资本除了指学者的家庭出身外,也涉及毕业院校、师从导师等因素[7]。显然,本文所要探讨的影响学术认可的社会资本主要与后者相关。较早借鉴社会资本理论研究学术系统的是布里斯(Burris),他在2004年的一项研究中明确将院校交流网络中的院校地位或声望界定为一种社会资本,并以此为理论视角考察了社会学博士毕业生的院系互聘行为[8]。不过,布里斯所提出的毕业院校声望仅是学术系统中的一种社会资本形式。为了进一步考察学术系统中的社会资本,本文主要借鉴林南等学者的研究,结合学术系统和学术活动的特性,将学术系统中的社会资本界定为学者在学术活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学术交流与合作网络中的资源。
学术系统中的社会资本既具有一般社会资本的共性,也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资本的特性。就共性而言,二者都表现为行动者之间的社会网络以及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而非个体本身的资源;只有行动者意识到资源的存在并自觉运用之时,这种资源才有可能发挥效用;二者都具有再生产性,即通过社会资本获得稀缺资源和信用,从而再生产和扩大社会资本存量,而这些资源和信用继而又成为获取新的社会资本的基础。由于学术活动以高深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为核心,因而学术系统中的社会资本也就具有了一般社会资本所不具有的特性,即学术性。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将其称为学术性社会资本,其学术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学术性社会资本是在攻读学位特别是博士学位的基础上产生并通过学术交流和合作得以发展的;第二,学术性社会资本是学者在高深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包括获得研究席位、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开展学术合作、建立学术交流网络、受到同行认可、申请学术资助、荣获学术奖励和学术声望、担任专业学会领导和期刊编辑,等等;第三,学术性社会资本的获得和使用以学者表现出来的或潜在的学术能力为基础。
研究社会资本的社会学家一般都承认,社会资本源于行动者的社会网络,是社会网络中所蕴含的、在行动者之间可转移的资源。[9]尽管学者亦有其生活、交往的一般性社会网络,如家庭、朋友等社交圈子,但对学者而言,影响其学术生涯特别是学术声望的更多是其所独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网络,绝大多数的学术性社会资本往往生发于这个网络之中,也唯有通过这一网络才能调集、动员并使用那些潜在的资源。那么,学者的关系网络主要包括哪些关键性的关系呢?由于学者的学术生涯始于其攻读学位特别是博士学位的院校,因而毕业院校以及所师从的导师自然成为其关系网络的开端和进一步扩展关系网络的基础;当博士毕业正式进入某一机构任职之时,任职院校便作为一种重要的因素影响着关系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就此而论,学术性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毕业院校、师徒关系和任职院校等三种核心形式。在此,我们结合已有的研究结论对这三种社会资本形式予以进一步的解释。
1.毕业院校 科学社会学的很多相关研究表明,学者的博士毕业院校声望越高,其学术产出越多,越能得到同行的认可。例如,马尔凯曾结合相关研究指出,毕业院校的声望与学者后来的学术成就是高度相关的。[10]究其原因,贝克(Becker)、朱克曼(Zuckerman)等学者认为,毕业院校是一个关键的社会化环境,这种环境不但传授知识、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而且还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术规范、价值和态度[11];高声望院校的学生一般能与其学科领域的杰出学者发生联系,因此就可能比其他院校的学生更具优势。[12]在博士毕业生的选聘方面,布里斯的研究表明,高声望院系总是毫无例外地聘任与之声望相近的院系的毕业生,这些院系形成了一种与印度种姓制度类似的、具有世袭色彩的“学术等级系统(academic caste system)”,更为关键的是,这种院系互聘网络的集中程度解释了84%的院系声望差异,而声望差异与学术产出无关。因此,布里斯强调,年轻学者最初选择哪所研究生院对其职业生涯而言是一种难以磨灭的烙印,即使在毕业后取得巨大业绩的杰出学者也难以将之消除。[8]可见,毕业院校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资本,不仅可以帮助高声望院校的博士毕业生在这些院校中谋以教职,还可以使得院校本身在长时间保持较高的学术声望。
2.师徒关系 高声望院校往往聚集着众多高声望的学者,师从这些学者,就可能得到更多的学术资源,受到更好的学术训练,相应地也有助于谋得一份如意的研究职位。朗在一项关于146位生物化学家的学术产出与学术声望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在获得最初的研究席位时,导师和毕业院校的声望发挥着关键作用,至于学术产出则在统计学上是不显著的。[13]鲍尔迪(Baldi)在一项关于社会学博士求职的研究中也证实了这一点。[14]朗和麦金尼斯(R.McGinnis)在后来的一项研究中进一步考证了导师声望的作用机制。研究认为,在与学生的合作过程中,杰出的导师不仅能较好地将关于研究的默会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提高其研究能力,而且还能将学生引荐给学术界的重要人物,使其进入学术交流网络之中,甚至为其推荐研究职位。[15]朱克曼则基于普遍主义原则特别强调这与杰出导师对学生的训练方式高度相关,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将会影响学生从事科学工作的方式、关于科学家角色的概念等,强化学生以学术为业的信心。[16]
3.任职院校 任职院校对学者成长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学术研究需要依赖于充足的研究资金、精良的研究设备和良好的学术环境。朗的一项研究表明,高声望院校的学者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速度快,而其他院校的学者则相对较慢;学者所在院校的声望对于其论文的利用(如引用率)之影响在其获得博士学位后开始较快地增加,而这与其早期的学术产出关系不大。[13]究其原因,基斯(Keith)等学者认为,学术业绩在表面上似乎反映着学者个体的学术能力,但实际上则源于特定学术组织环境所能提供的机会,更多属于任职院校的结构优势[17];韦克利姆(Weakliem)等学者在新近的一项研究中也指出,那些在高声望院校获得职位的学者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时间从事研究,而且易于与那些能够提供各种帮助的同事进行交往。[18]
当然,毕业院校、师徒关系和任职院校是三种最为基本的学术性社会资本,是源于学术活动的内生性社会资本。基于这三种社会资本,至少还可以派生出以下四种形式的学术性社会资本:由毕业院校派生出来的同学关系以及导师外的师生关系;由师徒关系派生出来的师门关系;由任职院校派生出来的同事、同行关系;在以上关系网中继续发展出来的其他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譬如朗等学者所指出的“老友”关系[6]。除此之外,在我国,由于政府直接垄断着研究经费和资源,对学术系统的干预较多,学者和学术机构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较大。因此,学者与政府官员的关系也成为一种特殊的学术性社会资本。譬如,有学者指出,在国内重大项目拟定和申报中,“政府官员任命的专家委员会的委员负责编写年度申请指南”,“经费预定给谁基本上一目了然”,“所谓的‘专家意见’,不过只是反映了很小一部分官员及其所赏识的科学家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个别官员和少数强势的科学家搞好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主宰了经费申请指南制定的全过程”。[19]
二、学术性社会资本的正负效应
在学术系统中,以上论及不同类型的学术性社会资本在学者学术能力的基础上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不同的学者和学术机构。社会学家在研究社会资本的时候,往往较多强调社会资本对个体行动或集体行动的正面影响,而较少关注它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因此,对于学术性社会资本,我们如果忽视了它的负面效应,各种为人所嫌恶的潜规则就难免会产生,从而减弱学者的学术能力、学术业绩在学术认可中的作用,这不但不利于学术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而且会损伤学术系统的公信力,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
一般而言,学者个体拥有的学术性社会资本与其学术能力成正比,学术能力越强,社会资本越丰厚,进而更有利于其获取学术资源、发表学术论著、获得同行的学术认可。对于这样的学者而言,学术性社会资本具有较大的正面效应。如果一个机构中有多个这样的学者,则他们获取的正面效应集中起来又可以利于提升他们所在学术机构的学术声望。而学术机构声望的提升对于学者个体而言又再次成为他们新的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本。然而,由于学术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这种马太效应对于部分学术性社会资本存量较少、但学术能力并不弱的学者和学术机构而言,它会带来明显的负面效应。为了进一步洞悉学术性社会资本真实的作用机制,我们有必要结合学术系统的组织文化特性分别对它的正、负面效应予以分析。
众多研究表明,学术系统是一个不断分层、分化的系统,呈现出松散结合的状态。伯顿·克拉克(Burton Clark)就曾指出,学术系统的特性是高度分裂的专业化。[20]这主要是指,学术系统中的各个学科或研究领域逐渐分化,各自为政,围绕着各自独有的高深知识开展研究,建立专业学会,开展学术交流,进而形成非正式的学术交流网络,即所谓的学术共同体或无形学院。学术共同体或无形学院并非实体性社会组织,它的存在“并不是基于学者在哪里从事研究工作,而是基于学者个人的私人交流行为”[21]。学术共同体尽管是学者间的松散结合,其中的交流也是私人的、非正式的,但这并不表明它是不重要的。恰恰相反,随着学术共同体的专业化与专业学术期刊的发展,学术共同体的意义在不断加强,学术共同体中的中心人物往往拥有对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甚至研究风格的话语权,从而支配研究领域内的智力工作。研究问题、主导性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的选择通过网络联系由学术共同体的中心向边缘扩展。[22]显然,如果能与这些中心人物产生某种学术上的关联,对于学者而言,无疑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性社会资本。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随着个体在学术系统或学术共同体中参与程度的加深,学术性社会资本的增加和积累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就其积极意义而言,社会资本的整体累加反映了学术系统内部存在的一种互动程度,具体而言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有利于加强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术信息或成果的流动和扩散,以免进行无谓的重复研究,从而加快学科知识的生产;第二,有利于学者融入以学科或研究领域为基础的学术共同体,强化学者的学术身份和学科身份的双重认同,进而提高学术共同体的凝聚力;第三,有利于促进学者的学术产出,获得更多的同行信任和认可,增加学术聘任和学术流动机会以及获取学术资源的能力,从而维持和提升学者的学术声望;第四,多个学者个体的学术声望经过累加则可以进一步促进和维持学术机构的学术声望。
但是,如果社会资本过于向少数人或少数机构集中,其配置带有一定的封闭性,则很容易导致资本的滥用,进而带来一些与学术研究活动本质相冲突的负面效应:第一,它会弱化学术系统内部的互动性和开放性,堵塞学者间更为广泛的交流渠道,抑制新的学术思想和理论产生的活力;第二,它可能扩大社会性因素在学术活动特别是学术认可过程中的权重,弱化学者学术业绩和学术产出的应有功能,从而挫伤学者“以学术为业”的志向和动力,在学术系统中形成不良的学术风气;第三,可能促发学者形成“圈内人”的狭窄意识,设立学术交往的心理边界,排除异己,阻塞“圈外人”进入由某些中心人物把持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交流网络的通道,从而容易使学者个体的思想趋于单一、保守,阻碍学者个体的学术思想进步和学术创新,致使学术机构或学术共同体趋于封闭、僵化,形成布里斯所谓的“学术等级系统”,难于根据知识的交流和发展进行组织变革,进而抑制学术机构和学术本身的创新和发展;第四,可能易使一些把持着学术期刊、专业学会和政府研究经费评审的学术权威垄断学术资源,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分配给和自己有着某种亲密“关系”的学者,从而导致论文发表和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问题,其结果可能是少数学者凭借学术性社会资本获得快速进步的同时牺牲了大多数年轻学者的发展机会,这一点在我国学术系统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三、对学术性社会资本效应的理论与实践反思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学术性社会资本在学术系统中既发挥着重要的正面影响,也显示出令人担忧的负面效应。学术性社会资本不仅是一个涉及学术资源获取、学术声望提高或维持的问题,而且还关涉到学术系统良性运行中的一项关键性问题,即学术认可的标准和实施程序。进一步说,在学术认可的过程中,究竟是学术业绩还是社会资本发挥的作用更大?因此,如何看待学术性社会资本以及如何规避它的负面效应就成为优化学术系统运行机制、健全学术制度时不得不予以反思的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看待学术性社会资本及其效应?哈金斯(Hargens)等学者曾指出,只有少数社会学家相信学术共同体内存在纯粹的普遍主义原则。[12]与普遍主义原则相对,学术性社会资本的运行蕴含着特殊主义原则的作用空间。因此,对于学者而言,一种理性的态度毋宁是承认学术性社会资本的客观存在,而非盲目地贬抑、抵制,甚或因此而对学术系统丧失信心。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学术性社会资本特别是其中的毕业院校、师徒关系、任职院校甚或老友关系是学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内生性产物,依附在每一位学者的身上,只要学术系统和学术活动存在,它们也就必然存在。不过,学术性社会资本发挥效用的前提是它必须建立在学者的学术能力和学术业绩的基础之上,否则它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挥的作用也必将有限。
二是学术性社会资本并非仅有负面效应,如果能合理运用其正面效应,发挥学术性社会资本的最大功效,有针对性地规避其负面效应,则对于学者的成长、学术系统的良性运作是大有裨益的,这一点在其正面效应中已有所论及,此处不再赘述。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与西方学术系统相比,我国的学术系统根植于重人情、面子和关系的特殊文化经脉中,学术性社会资本无疑具有更为特殊的内涵,因此尤其需要警惕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三是学术性社会资本在本质上多为影响学者发展的学术氛围和学术组织环境变量。学术性社会资本存量多实际上更多地是指受过良好的学术训练,拥有较为广泛的学术交流网络、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以及充足的学术经费、资源和设备。在这一意义上,学术性社会资本能否完全被认做是特殊主义原则也较难判断,因为杰出的导师、高声望的院校本身就能优先挑选到学术潜力大的学生,进而在学生入学以后进一步激发其学术潜力。如果这些学生又能在高声望院校任职,借助其中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研究设备,从概率上讲也能取得更多、更好的学术成果。关于这一点,科尔(Cole)等学者指出,微小的环境优势可能导致细微的学术产出差异,但这些细微差异的长期累积则会形成最终的重大差异。[23]
第二,如何规避学术性社会资本的负面效应?这一问题事实上是关涉学术系统和学术制度健全与优化的问题。由于不同的学术性社会资本有着不同层面的正负面效应,其运作机制也不尽相同,因此在设计学术制度、规避负面效应的时候应予以不同的考量,这样方能有效地防范对它的滥用及其负面效应,同时还能为其正面效应的发挥提供良好的空间。
首先,就政府或学术管理机构而言,尤为关键的是理清政府与学术机构的权利关系和职能分工,转变政府对学术系统的管理方式,从直接干预转变到间接管理并服务于学术系统。在此,克拉克所说的“缓冲机构”可能是一个值得考虑的中介形式,它主要由著名的大学教授组成,了解高校和学术系统的需要,并能代表学术系统向政府讲话。[20]当然,至于设立一个什么形式的“缓冲机构”,则要结合我国学术系统的现实设计一个较为可行的制度和实施方案,这样既能防止政府对学术系统的直接干预,也能杜绝学者在学术资源分配上与官员的合谋。
其次,就整体的学术系统而言,一方面要针对学术资源分配、期刊发表、学术奖励等学术系统的具体环节设计合适的学术权力防范制度,进一步扩大同行评议的使用范围,完善同行评议的操作机制,防止学科中的某些中心人物滥用学术权力及其所导致的学术资源流向不当、学术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创设条件和环境,促进学科和学术交流的互动性和开放性。这里又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在学术系统的整体层面,需要建立有效的措施激励学者开展跨学科合作,破除学科边界,促进学科融合,否则类似于能“培养出航天员却选不出院士”的学科交叉问题则难以摆脱尴尬的处境[24];二是在各学科领域的学术共同体层面,需要破除学者狭窄的“圈内人”意识,以在线学术论文交流或网络学术会议的形式分享最新的学术信息和资源,扩大学术交流和合作的开放性。
再次,就学术机构而言,需要本着普遍主义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机构内部学术制度。其中,与学术评价直接相关的教师招聘、学术晋升和学术奖励等学术事务尤其需要合理、公正的制度和合法、公开的程序,否则,“在缺少单一性制度化核心和充分的行为表现评价手段的工作领域,特殊主义或先赋性标准将会渗入到学术评价的过程之中”。[12]为了确保学术制度执行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防范那些因学术性社会资本的不当使用而产生的滥竽充数、近亲繁殖以及学术机构僵化、保守等问题,扩大校外同行评议在机构内部学术评价中的比例和权重是一项较为合理的选择。此外,不同院校也要有不同的防范重点:对于高声望院校来讲,是防范学术近亲过于集中和研究方向过于窄化,从而维持并不断提高院校声望;而对于其他院校而言,则是加大力度引进高声望学者和高声望院校的毕业生,提高院校层面的学术性社会资本存量。
最后,就学者个体而言,需要明确自己所在的学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加入相关的专业学会,积极参与学术会议,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网络,优化个人的学术性社会资本结构,使个人的学术能力在学术性社会资本的“显微镜”下,释放出更大的学术潜力。同时,也要警惕学术性社会资本在自身和周边的误用、错用甚或滥用,以理智上的诚实和学术上的忠诚抵制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