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中国特色的政治学探索——对周敏凯先生的回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学论文,中国论文,走向论文,特色论文,周敏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刊物上学术文章可谓汗牛充栋,但彼此切磋争鸣的情况确实并不多见,拙作《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转型体制》(下称《体制转型》)在《浙江学刊》2005第5期发表,周敏凯先生能详阅拙文之后,撰文坦诚提出自己不同看法, 可以说是开争鸣风气之举。周先生的文章也使我有幸获得一个机会,在刊物上通过学术上的交流切磋,来加深并引发对一些问题的新的思考与认识,在此,我要向周先生表示谢意。下面,我对周先生的商榷文章中所提出的六个问题,一一做出回应,以就教于周先生,同时,也借此机会,向读者谈谈自己写作《体制转型》一文的一些思考与心得。
一、关于文化大革命中世俗理性的觉醒
我在《体制转型》中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左祸”唤起邓小平等元老革命家的世俗理性的觉醒,并指出这是促成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转型的第一个历史政治要素。周先生对此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邓小平从革命时期到建国以后的政治生涯中始终是以世俗理性为基础的,只是在毛泽东后期,“左祸”与非世俗理性思维占上风时,他的世俗理性难以被最高决策者认同,他一旦有机会参与最高决策与管理,这种世俗理性便会显现。(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因此,在周先生看来并不存在世俗理性觉醒的问题。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革命时期邓小平与老一辈革命家的务实的世俗理性,是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这是确定无疑的。然而,必须承认的是,这一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即世俗理性)在建国以后,由于种种原因与特殊历史背景,确实受到左的思潮的干扰与破坏,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小平同志是人不是神,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先知先觉。再也没有用邓小平自己的话更能说明这一点了。邓小平本人在1980年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三次会议上说过,文化大革命以前,自己也“犯过错误”,“反右扩大化,我们都是积极分子,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我们头脑也热,在座的老同志恐怕头脑热的也不少。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7—278、278页。) 在1980年2月,邓小平同志还明确指出,“我们犯的错误比少奇同志犯的错误多”(注:《邓小平年谱》上册,第604页。) 这显然是小平同志从世俗理性角度对自己过去错误的反思与自我批评。正是在这一历史分析的基础上,我在文章中指出了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促使革命元老派世俗理性觉醒的问题,并指出这一觉醒是改革开放的起点。邓小平在十一届五中全会的重要讲话中,重申恢复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性。号召全党要“把这条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恢复过来。”(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7—278、278页。)邓小平同志光明磊落,勇于承认自己犯过错误,这丝毫无损他的光辉,反而更加突显出这位伟大政治家的世俗理性品格。突显出执政党领袖的政治活力。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做学问时,也应该有这种世俗理性即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态度。
二、社会大众与政治精英中的世俗理性的关系
我在《体制转型》一文中指出,这种世俗理性态度决非个别元老派所独有,可以说文化大革命后期各阶层的大多数中国人都产生了从极左的先验的教条主义思维,向世俗理性的回归。中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以来的世俗理性的苏醒是一种集体心态现象。当它渗透到执政党内部,并通过掌权的元老派邓小平得以表现出来时,这就标志着执政党在这一理性原则的影响下,逐渐发展为务实的、以世俗理性为政治选择的核心价值的执政党。对此,周先生并不同意,他认为,“70年代后期集体世俗理性现象,不仅是对社会重大变革的回应,更是少数政治精英世俗理性影响的结果。”他进而认为,“当邓小平的个人世俗理性取代‘两个凡是’的非世俗理性,成为最高决策指导原则后,全国民众中的集体世俗理性现象才随之出现”。(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周先生显然把邓小平看作是先知先觉,而老百姓是后知后觉,这显然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周先生一直强调的辩证法。事实情况是,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民间的世俗理性与政治精英中的世俗理性相互呼应,处于良性互动状态中,文化大革命后期林彪事件的发生,对于中国社会各阶层摆脱左的浪漫的、非理性的激进主义,转向务实的世俗理性,起到了促进与加速作用。我们这些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时代的年纪稍长的人,对此都有比较直接真切的生活体验。虽然,在文化大革命特定环境中,在极左的政治高压与话语霸权之下,这种民众中的世俗理性对极左思潮的不满与反抗还处于被压抑状态而不可能公开化,然而,在一九七六年清明节纪念周总理的“四五运动”中,大众终于找到了一种特殊的表达机会,这种群众性的反四人帮政治抗议运动的爆发,是群众的世俗理性觉醒的公开显示,它进一步使同样深受迫害的党内元老政治精英受到极大的鼓舞,这一事件坚定了他们反对四人帮的政治信念。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回忆录中看到。看来,至少在这一问题上,周先生似缺乏了一点历史感觉。
周先生还认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两年,在最高决策层,当‘两个凡是’的非世俗理性仍占上风时,集体世俗理性似乎仍难出现。当邓小平的个人世俗理性取代‘两个凡是’的非世俗理性,成为最高决策指导原则后,集体世俗理性现象随之出现。”这显然无法解释四五运动,也无法解释粉碎四人帮之后,为什么全国各地都出现自发的群众发自内心的欢庆游行。周先生说,“辩证法告诉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往往是少数人先期觉醒,然后被实践证明,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如果要用模式来概括历史事实,我们可以把少数人的觉醒带动多数人的觉醒,称之为“精英先觉模式”,而文化大革命后期的思想情况,则属于“民众与精英互动模式”。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三、关于世俗理性与科学决策
我在《体制转型》中指出,在后全能主义权威政治体制下,多种因素导致中国的政治决策已经世俗理性化。周先生则认为,理性化的决策与科学化的决策之间,不能简单的画等号,科学化的决策要求民主制度的保障。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理性化决策,可能会在一时一事上实现科学决策,但是也难持久保障决策的科学化。许多政府的“政绩工程”,往往都是决策者个人世俗理性的产物,但是并非科学决策的产物,但是即使是个人“世俗理性”的决策,没有民主政治制度与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也难转变为科学决策,难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在这里,周文的批评可能有些缺少针对性。因为我是从历史角度分析,改革开放形成的后全能体制下,政治决策已经摆脱了文化大革命时代的那种左的乌托邦主义。然而,周文却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即世俗理性不能代替民主决策。然后他的大段议论是环绕着民主决策的重要性,以及决策还需要科学化等等展开。周文的这一段议论,使我猜想周先生对世俗理性的理解可能有误,什么叫世俗理性?世俗理性就是与乌托邦思维对立的务实思维,我在文章中对此有明确的定义,“所谓的世俗理性(Secular Reason)也可以称之为常识理性,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为解决面对的实际问题,运用功效最大化原则,作为行为取舍标准的健全理性态度。它使人们的行动摆脱了教义、信仰与迷信对于人们行为选择的干预。”更具体地说,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至于世俗理性与科学决策是什么关系,并非我文章的内容,至于周先生在此把一些地方官员搞的政绩工程也说成是“决策者个人世俗理性的产物”,那可能是把这个概念作了泛化处理了。
此外,我在《体制转型》中还指出,中国的转型并不是理性有计划的设计的结果,中国的政治家通过不断的“试错反弹”来修正决策,并在试错中进行制度创设,在这一过程中逐渐自然地演化出一种新的体制。周先生对此提出的批评是,“在推动中国政治体制转型时,试错型的决策模式固然有效,但是……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的建立,才是关键所在,手段不能代替目标。”“试错型的实践模式,是否可上升为科学决策,需要民主政治与法律制度保障。”(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周先生在这里提出,试错路径需要科学决策、民主制度与法律保障作为保障。从逻辑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我们不能把“试错反弹”与“科学决策”对立起来。一方面,我们要承认,中国选择的试错路径模式,是实现中国改革开放软着陆不得不采取的模式,由于理性的局限性,信息的不完全性,知识能力的增长往往跟不上事态的变化等等原因,使我们面临具体困境时,不可能那么高调地引用“用科学决策来保障试错决策”。我们能做到的是,尽可能地收集相关信息,尽可能地运用我们的知识能力,避免试错过程中失误。但这决不意味着放弃试错路径。更不意味着试错就不犯错误。我们能做到的是,在试错过程中,在需要运用我们的理性能力解决时,决不排斥科学理性的指导。也并不排斥民主政治与法制的保障。试错过程中不断修正错误的过程,将进一步成为科学决策的新起点。这恰恰证明试错式的路径选择,与科学理性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但试错路径选择并不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充分条件,它只是一种必要条件而已,而且,我还要加以强调的是,科学决策决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现成的真理,它同样也是试错过程中被我们的集体经验所丰富了的知识积累。把科学理性与试错路径对立起来是没有根据的。
四、关于信仰与信仰主义
我在《体制转型》中指出,“改革后的意识形态已经去魅化,信仰主义的成分、平均主义的成分已经被剔除,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已经没有了教条信仰,意识形态在政治生活中的控制作用已经淡出。脱意识形态化后的中国政治,在事实上已经转变为一种新型的威权主义政治。”然而,周先生在这里有一个很大的误解,那就是把我对信仰主义的批评与否定,置换成我的文章似乎在“否定科学信仰”了。于是说了一大段捍卫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必要性的话:“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既是一种实践,也是一种伟大的理想,作为理想,就必然包含信仰成分。对于信仰成分要具体分析,不应简单否定,信仰成分既可能是一种宗教思想,也可能是一种科学理想。”(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事实上,我决没有否认信仰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与周先生同样认为,一个人没有科学的理想与信仰,就会浑浑噩噩,缺乏活力与朝气,甚至陷入物欲享乐主义的泥潭难以自拔。我所反对的,恰恰是信仰主义,即把一种错误的观念,理论奉为教义圣旨,看作是实现未来理想社会的“圣德”,根据这种教义,市场经济被视为洪水猛兽,对外开放被这种教条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受外国帝国主义剥削”。这种“教条圣德”使我们民族深受其害,它与科学世界观根本是两回事,关于这种信仰主义,我在文章中已经有明确指出:“在改革过程中,意识形态原有的乌托邦成分已经被消解,信仰主义成分、平均主义的未来理想的因素,已经从这一意识形态的内涵中被剥离、剔除了出来。这一过程就是意识形态的去魅化过程。”“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已经没有了教条信仰,没有了意识形态。”(注:萧功秦:《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转型体制》,《浙江学刊》2005年第5期,第100—107页。)
周先生在文章里,把信仰主义与信仰说成一回事了。在学术争鸣中,对信仰与信仰主义之间的区分,对我所指的“教条信仰”与“马克思主义信仰”不能等同,我想是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
五、关于意识形态创新与发展
在我的分析中,“实践检验真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与“三个代表论”,是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坚持与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在历史上依次出现,在理论上具有内在的逻辑性与了阶段性。他们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与发展的重要阶段。周先生并不认同这一点,他在文中指出,“这三个理论不存在逻辑发展的先后程序,不应该成为意识形态转型的前后承继的三个阶段。”(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在这里,我可以进一步阐述一下三者的相互关系。
“实践真理论”在意识形态发展上的功能就在于,它提供了新时期真理判断的基本标准,解决了拨乱反正所需要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基础,“初级阶段论”则提供了中国推进市场经济改革的必要性的论证,以及市场经济改革后的中国仍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理论根据,而“三个代表论”则提供了执政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代长期执政的合法性的基础。
这三者存在着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并且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三个阶段是很明显的。从时间上说,三者分别提出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三大及十五大重提,以及新世纪之交。从阶段性上看,它们均先后提出来解决时代在当时提出的问题。如果没有“实践真理论”,就无法回答为什么要拨乱反正,无法清除极左派的话语霸权;在清除凡是派之后,如果没有“社会主义初阶论”,就无法回答我们为什么要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已经解决以后,如果没有“三个代表论”,就无法回答我们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以后,有什么理由要长期执政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三个代表”理论创新,完成了从“打天下”的革命党的意识形态,向“坐天下”执政党的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变。“三个代表”的意识形态创新的意义在于,它扬弃了传统的建构一个平均主义理想社会的目标意识,以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与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三大目标,作为自己奋斗的方向。当一个社会是以这一目标意识与奋斗方向作为判断执政党合法性的标准时,那么,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就有了意识形态上的法理上的根据。
其次,决不能把“三个代表论”与“政治文明论”与“和谐社会论”对立起来。而应该看到前者与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执政党提出“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些新鲜思想,由于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获得理论根据。这就为执政党与时俱进地选择有利于民族进步的发展战略与方针,提供了意识形态的准入证。
当然,周先生文章中有一点问得很有道理,他提出,“为什么在转型后的三个理论中,‘三个代表论’是意识形态去魅化后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为什么政治文明论,和谐社会论,仅是它的自然延伸,而不能成为21世纪初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新阶段?”(注:参见周敏凯:《简析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政治视角——与萧功秦教授商榷》,《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128—131页。)
这里我有必要作一点解释,即我对“三个代表”的意义的理论论证,是从“脱全能化”的角度来立论的,即从如何通过意识形态创新来实现脱全能体制,走向新时期的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立论。如果从另一个角度,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功能定位与功能转变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进一步把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发展的所有重要理论发展,概括为以下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意识形态的世俗理性化阶段”,这一阶段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九十年代后期。我们可以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四项基本原则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三个代表论”,看作是这一阶段的意识形态创新成果。正是这些新的理论成果,共同构成转型时期执政党意识形态话语的有机系统。它们实现了论证市场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合法性的政治功能,中国的第一阶段的意识形态创新,实现了从论证执政党从追求平均主义的神学“天堂”,转向论证中国现代化的经济改革与社会的世俗化转型的正当性。这里的“世俗理性化”,指的是人们从对天国的信仰回复人间生活的意思。
中国意识形态创新的第二个阶段,大体上从九十年代末期到现在,这是以实现“美好社会”为目标的价值重建与社会目标定位阶段。由于党内凡是派、反对改革的保守派势力已经在政治上被边缘化,在政治生活中失去了影响力,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已经不是与党内保守教条主义进行意识形态论战,而是力求寻求新的社会凝聚目标与终极价值观,以凝聚社会成员,实现更美好的更人性化的社会理想。我们可以把“政治文明论”,“社会和谐论”看作是这种新的意识形态建设的前后相继的新探索。这一阶段远没有结束,它正处于不断探索与前进过程之中。
六、动员型社会危机与一般社会危机
这是周先生提出来商榷的最后一个问题,我在《体制转型》一文中认为,今后十年内,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后全能型权威政治对强力资源的有效控制,以及由于意识形态的世俗理性化,因而不太可能出现“动员型的街头政治与社会危机”。周先生认为由于今后十年的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着太多的挑战,某些挑战完全可能转变为社会危机,他列举了各种危机因素,包括忽视社会公平,社会分配差距扩大,腐败,社会弱势群体的不满情绪等等。
这里要说明的是,我指是中国不太有可能出现“动员型街头政治与社会危机”,而不是不会出现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危机”。所谓的“动员型危机”,指的是那种意识形态鼓动为基础的街头政治运动。其基本特点是受极左或右的意识形态影响的人士,以抽象的意识形态的政治口号,去鼓动下层民众的不满情绪,形成一种政治势力来抗争的反体制运动。这种动员型危机之所以不太可能在改革中期以后的中国再次出现,是与中国政治生活的意识形态脱魅过程有关。我在十年前写的一些论文中已经有过分析,(注:参见《改革中期的社会矛盾与前景展望》,《新华文摘》1995年第6期。) 由于篇幅所限,在这里不再重复了。至于中国出现转型期社会危机的可能性,我已经发表了不下十余篇相关论文。
七、关于中国转型政治学的思考
最后,我愿意趁此机会向读者谈谈自己写《体制转型》的心路历程。
中国作为一个超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从洋务运动算起,经历了整整一百四十年,其间充满挫折、曲折与艰辛,具有极为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当代中国改革已经进行了四分之一个世纪,这一过程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国际政治学研究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材料,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转型,是世界政治发展研究中最重要的领域。
中国转型属于何种类型?它显然不可能归入拉美型、南欧型、东亚型、苏东型这些现成模式中的任何一类中去。中国人以自己独特的智慧与经验,从全能主义体制出发,在“路径障碍——试错反弹”的反复过程中,走出了自己的发展道路。如果说,在生物学上,发现一种特殊类型,就是一种新物种,那么当代变革过程中形成的中国模式,也可以说是转型学上的新物种。这是一种在全能主义体制新政基础上,通过自我更新演化而成的具有权威主义特点的转型体制。我们可以称之为“中国越南型”模式。对于政治发展研究来说,这种模式具有类型学上的重要意义。学术界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研究已经有了相当的成果,然而,从转型规律与转型类型学角度,来宏观把握中国改革转型的研究,在我国政治学界尚不多见。从发展政治学的角度对四分之一世纪的中国变革进行学理上的总结,考察其政治学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著名美国华裔政治学家邹谠先生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期就指出,西方政治学可以向中国政治学提供很多研究成果与理论,作为中国政治学的参考。另一方面,必须用中国的政治实践,来检验西方政治学的原理是不是经得起考验。再提出新的政治学理论概括与框架。二十世纪中国的政治经验可以向西方政治科学提出许多挑战性的问题,可以建立作为在世界上有一定地位的中国政治学的基础。创造中国的政治学,并在这一基础上对发展世界性的政治学做出重大贡献。(注: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1页。)邹先生的这一观点是颇有见地的。
要发展出中国特色的转型政治学,在方法论上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要继承与借鉴国际政治学已经有的理论,二是要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的理论概念。第二方面特别重要,这是因为国际政治学界提出的许多有关政治发展的理论概念,是在研究第三世界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中国转型政治具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经历与独特性。运用西方学者在研究第三世界国家政治中形成的理论,用来分析具有全能主义历史背景的当代中国转型政治时,就会发生原有的理论与概念与中国政治实践不兼容的问题。这就需要中国政治学者通过概念创新,对这种中国模式进行新的定位。
《体制转型》一文正是我在探索中国独特的转型模式的过程中一种尝试。在这篇论文中,我运用了一些我尝试的、或经过特殊“汉化”处理的新的概念与提法,如“决策的世俗理性化”、“社会与文化领域的有限多元化”、“意识形态的去魅化”,“政治上的脱两极冲突化”,“政治录用体制的技术官僚化”,“后全能型的权威主义”,“类苏丹化”,“低度政治参与”下的“延时效应”等等,这些可以看作是我思考中国政治发展的类型学而作的一些初步探索。这也许可以称之为学术上的试错过程体现。
在我看来,当国际政治学界并没有为我们提供现成的可用的概念,来表述我们政治发展的轨迹时,创建新的理论概念,或“开发新的软件”,对政治学理论进行“汉化”处理,并进行理论与方法创新,就是我们必须走的路。我相信,在新世纪,在我们共同走向中国特色的政治学探索过程中,中国政治学是可能对国际政治学做出重要贡献的最有希望的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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