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发音词确定中的几个问题_玉篇论文

論特殊諧聲字語音判定中的若干問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諧聲字語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上古音研究領域,諧聲字是很重要的材料,尤其是上古聲母的研究,早期有代表性的幾家構擬如高本漢、董同龢、陆志韋、李方桂的系統都建立在全面分析諧聲字的基礎之上。一般情况下,學者們都會以《説文》中的諧聲字爲研究對象,以聲符爲綱,按照同系列、同聲母、同發音部位的關係依次整理諧聲系統,總結並分析其中藴含的諧聲原則和語音演變規律。在諧聲系統的整理當中,就涉及到對一個諧聲字語音地位的判定,有學者主要參考《廣韻》(如董同龢、陆志韋),也有參考大徐所附《唐韻》(如管燮初),其中的利弊李建强(2015)已有分析。①在諧聲字音的確立中,最基本的要求是其字音和《説文》的釋義相匹配,對大部份諧聲字來説,因其音義内在的一致性,無論依據何種取音原則,大部份都能符合要求,也不影響其諧聲關係的基本判斷。存在較大争議的是那些特殊諧聲字,若僅凭單一的原則,以某一中古韻書,或者某一經師音注爲參考對象,往往容易出現語音判斷上的失誤。這一點,在主張複輔音構擬的論著中體現得較爲明顯,下文將結合具體的例子談談這方面的問題。

      一、誤解注釋體例,將釋義當作釋音

      漢代經師在注解經籍時使用了一些術語,如“謂之、之爲言、猶、讀如、讀若、聲之誤”等,雖然這一時期的訓詁術語尚不具備統一的用例,但聯繫上下文和其它的術語用例,大多數情况下其功能是能够辨識淸楚的。但有一些學者並不能够很好的區别這些注釋體例,導致一些釋義的條例被當作釋音使用。最典型的就是毛《傳》中的“猶”字。高本漢早期堅持C式的複輔音構擬,在否定A式和B式的構擬時,就舉到了毛《傳》的一個例子:

      

      

      其論證看似很有道理,但聯繫注解上下文仔細考察一番,會發現這個例證存在很大的問題。先看出處,《周禮·春官·大司樂》:“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鄭注:“蕤賓,陽聲第四,函鐘爲之合。函鐘一名林鐘。夷則,陽聲第五,小呂爲之合。小呂一名中呂……無射,陽聲之下也,夾鐘爲之合。夾鐘一名圜鐘。”鄭玄的注解有三次使用了“一名”的體例,除了“函鐘一名林鐘”,還有“小呂一名中呂”“夾鐘一名圜鐘”,很顯然没有人會將後兩則視爲通假,所以這裏的“一名林鐘”,很可能只是一物异名。《禮記·月令》:“季夏之月,日在柳……其音徵,律中林鐘。”鄭玄是看到了《禮記》中作“林鐘”,所以才在《周禮》中作此注解。其次,“林”和“函”也有意義上的聯繫。《呂氏春秋·季夏紀》:“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蟲羽,其音徴,律中林鐘。”高誘注:“林,衆。鐘,聚。陰律也。陽氣衰,陰氣起,萬物衆聚而成,竹管之陰應林鐘也。”唐王涇《大唐郊祀録》卷二:“函鐘即林鐘也,函鐘以函容爲義。”“林”有聚集義,“函”有涵容義,都包含多、盛的義素。又《淮南子·時則訓》:“律中百鐘,其數五。”高誘注:“百鐘,林鐘也,是月陽盛陰起,生養萬物,故曰百鐘。”“百鐘”也是形容數目之多,由此我們可以推斷“林鐘、函鐘、百鐘”三者的异文,都是因爲意義相近的緣故,與通假没有關係。

      二、异讀收集不完備,僅根據《廣韻》確定讀音

      就漢語的發展演變來説,其語音在後代的表現並不總是單向的,常存在异讀,這些异讀在《廣韻》中,有些得到了完整的保留,有些則只存一音,但在經師音注、其它韻書和音義書中却可以找到這些异讀。一些研究上古音的學者並没有充分重視這些异讀,直接根據《廣韻》確定諧聲字的讀音,導致分析出現失誤。我們先以“颯”字爲例。

      “颯”,《説文》从“立”得聲,《廣韻·合韻》“蘇合切”,只此一音。但从文獻反映的情况,至晚到漢代時,“颯”是有來母一讀的。《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莅颯卉翕熛至電過兮,焕然霧除霍然雲消。”《漢書·司馬相如傳》也有此句,略有文字上的差异:“莅颯芔歙焱至電過兮,焕然霧除霍然雲消。”顔師古注:“張揖曰:‘莅颯,飛相及也。芔歙,走相追也。師古曰:莅音利,颯音立,芔音諱,歙音翕。”“莅颯、芔歙”都是雙聲聯綿詞,“莅”爲來母字,“颯”也當是來母字。又《漢書·游俠傳》:“與歸德侯劉颯俱使匈奴。”鄧展曰:“颯音立。”又《匈奴傳》“王颯”,師古注:“颯音立。”説明至晚到西漢“颯”還有來母音。並且,在雙聲聯綿詞“莅颯”中,“颯”也不可能是複輔音。

      “颯”在漢代也有齒音一讀,《文選·西京賦》:“紅羅颯纚,綺組繽紛,精曜華燭,俯仰如神。”李善注引薛綜注《西京賦》曰:“颯纚,長袖貌。颯音素合反,纚音山綺反。”對於“纚”字,《釋名·釋采帛》:“纚,簁也。粗可以簁物也。”“纚”作爲齒音,方可和“簁”聲訓,説明劉煕將“纚”字視爲齒音,薛綜少時師從劉熙,將“颯、纚”二字也注爲齒音,則“颯纚”爲準雙聲聯綿詞。“颯”的齒音一讀一直保留到現代,但來母音已不見於《玉篇》《經典釋文》《廣韻》,只在《集韻》中可以見到:覃韻盧含切,緝韻力入切,合韻落合切,釋爲翔風或風聲,不區别意義。

      

      在解釋複輔音到單輔音的發展過程時,主張複輔音者一般都分析了語音演變的方向和規律,如sl-,sr-型複聲母後來變爲心母,生母,或者塞化爲精母、莊母。④在《古音字表》中,鄭張尚芳將中古讀爲心母合韻的“颯”字擬爲[sluub],將讀心母支韻的“虒”字擬爲[sle],並没有對另外一個讀音擬音,若認爲中古來母或定澄母也來自sl-,則顯然和上文的語音演變規律産生了矛盾。

      三、未能辨淸非歷史性語音演變形成的异讀

      對於一個諧聲字,中古的字書和韻書中收集的讀音,其來源是很複雜的,有一些特殊讀音的形成,與歷史性的語音演變並没有多大關係,而要歸咎到字形訛誤、同義换讀⑤、語流音變等因素。在特殊諧聲字的語音擬定中,一些學者也没有細加考察,構擬了不合適的複輔音。我們以“巢聲”諧聲系列中的特殊諧聲字爲例。

      

      《說文·手部》:“摷,拘擊也。從手,巢聲。”大徐注“子小切”。《文選·西京賦》:“摷昆鮞,殄水族。”李善注引薛綜注:“摷、殄言盡取之,摷,責交切。”“摷”从“巢”得聲,當是齒音字,但中古“摷”也有讀爲來母的情况。《篆隸萬象名義·手部》:“摷,力刁反。取。”《廣韻·肴韻》:“摷,擊也。側交切。”又《蕭韻》:“摷,擊也。落蕭切。”又玄應《一切經音義·大集日藏分經》:“石撩,力彫反。撩,擲也。《說文》作摷,相擊也。”玄應《一切經音義·觀佛三昧海經》:“摷啄,争交反。《通俗文》:浮取曰摷。《廣雅》:摷,取也。”慧琳《一切經音義·觀佛三昧海經》:“摷啄,争交反。《通俗文》:浮取曰摷,沉取曰撈。《廣雅》:摷,取也。”《廣雅·釋詁》:“摷,撩,取也。”《博雅音》:“摷,力刀;撩,力么。”“摷、撩”在表示“取物”的含義上相近,可知“力刁反、力刀切、落蕭切”本是“撩”的讀音,只因“摷”和“撩”發生了“同義换讀”,才使得“摷”具有了來母音讀。

      鄭張尚芳《古音字表》在構擬“巢聲”的諧聲系列時,除了讀爲來母的“摷”擬爲[raaw],其餘的从“巢”得聲的諧聲字都擬爲帶l-或r-的複輔音,⑦很顯然是將來母讀音歸爲上古語音的遺留,而忽略了語言中的“同義换讀”現象。

      四、忽略音義配合關係,錯配同源詞

      在複輔音的論證依據中,漢藏語和民族語中的同源詞是很重要的一項材料,但同源詞的確立却並不容易,尤其是在同源詞意義的搭配上,就存在著一些音義並没有嚴格對應而被錯認爲同源詞的例子。對此,郭錫良(2002,2003)⑧、孫玉文(2002,2005)⑨均有論述,我們再以“繕”字爲例進行説明。

      潘悟雲《章、昌、船母古讀考》一文認爲“繕”在“修繕、縫補”義上和藏文[glam-pa]同源,並説:

      从“善”得聲的諧聲系列中,只有“

”屬見母。但此字在先秦文獻中未發現,僅見於《廣雅》《玉篇》。不過《禮記·曲禮上》“急繕其怒”,鄭玄注:“繕讀曰勁。”《釋文》“吉政反”,“繕”有見母又讀。⑩

      鄭張尚芳在《古音字表》中爲“善、繕”字分别擬音[djen?〈gj]和[djens〈gj](11),應該也是相同的意見。

      “繕”字《玉篇》注音“市扇切”,《廣韻》和《集韻》中都只注有一音“時戰切”,《一切經音義》注“音善、市戰反、視戰反、時戰反、是戰反、蟬戰反”,皆同音。《經典釋文》中注音九次,除去《禮記·曲禮》中的一例,其餘均注禪母,表示“修繕、整治”的含義。如:

      (1)《詩·鄭風·叔于田》序:“叔處于京,繕甲治兵,以出于田,國人説而歸之。”鄭玄注:“繕之言善也。”《釋文》:“繕,市戰反。善也。”

      (2)《左傳·襄公三十年》:“聚禾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憮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大子卑,大夫敖,政多門。”《釋文》:“繕,上戰反。”

      (3)《禮記·曲禮上》:“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繕其怒。”鄭玄注:“以此四獸爲軍陳,象天也。急猶堅也,繕讀曰勁。又畫招摇星於旌旗上,以起居堅勁,軍之威怒,象天帝也。”《釋文》“繕,依注音勁,吉政反。”

      “繕”與“勁”相關的注還見於《周禮·夏官·序官》:“繕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鄭玄注:“繕之言勁也,善也。”《疏》:“云‘繕之言勁也,善也’者,以其所掌弓弩有堅勁而善堪爲王用者,乃入繕人以共王,故鄭爲此解之也。”結合《序官》和《曲禮》中郑玄的注,可知,“繕”注音“吉政反”,實際上是注音同“勁”,从“善”得聲的字多是元部字,而“勁”爲耕部字,雖屬邻韻,但終有别,从《序官》中的孔疏可以看出,繕人乃掌堅勁之弓弩者,意義相關,所以“繕”的“吉政反”很可能是因“同義换讀”産生的一個讀音。對於這一認識,早在元代就有學者提過,熊朋來《五經説·禮記》“急繕其怒”條曰:“嘗疑急繕之繕爲勁,既非字文訛轉,又非古音可通,諸家莫能言其故,余證之《周禮·夏官》繕人以弓、弩、矢、箙、矰、弋、抉、拾爲職,亦取於急勁者也。《序官》“繕人”之注曰:繕之言勁也。竊意如繕甲兵之繕,皆主於勁,鄭氏注《曲禮》,又以其注繕人之說,言之本只說繕之義爲勁,久之就讀爲勁,如“匪頒”之“匪”本則解爲“分”,師弟子相承竟讀爲“分”,觀繕人注可以知繕之爲勁矣。”段玉裁在《説文解字注》中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其注曰:“繕,補也。《周禮·繕人》注曰:繕之言勁也,善也。《叔于田》序注云:繕之言善也。《曲禮》‘招搖在上,急繕其怒’注曰:‘急猶堅也,繕讀曰勁。’按:許言補,其本義也,而中含善勁二義,故鄭云之言,不必如曲禮注之改讀也。”段玉裁和熊朋來的不同之處是他不認同“繕讀曰勁”這一讀音,後來的字書、韻書和音義書,除了《釋文》,都未收入“吉政反”一音,大概和段玉裁的看法相同,並未承認此音的合理性。

      因此,从音義關係的匹配上來説,在上古典籍中,“繕”表示“修繕、整治”義時讀禪母,我們未見其有牙喉音的讀法,因此認爲其與表示“修繕、縫補”的藏文[glam-pa]同源是没有多少根據的。

      綜合上述,在一個特殊諧聲字的語音判定中,需要我們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準確瞭解上古典籍的注釋體例,區分通例和特例,在一個具體的注釋中要聯繫上下文分析注釋詞和被注詞間的關係,避免將義注和音注混爲一談。

      (2)廣泛收集字書、韻書、音義書和經師注解中的音注材料,多角度考察一個特殊諧聲字在上古的真實語音狀况,古音構擬要能系統地、歷史地解釋上古音到中古音的發展演變。

      (3)全面考慮韻書收集到的音切中包含的各種複雜因素,剔除與歷史性語音演變無關的一些冗餘音切。

      (4)充分重視上古同源詞研究中的音義匹配原則,同源詞的確立需要以漢藏語語音對應規律的系統性研究爲前提,避免僅凭幾個例子去推斷一般性的結論。

      ①李建强:《來母字及相關聲母字的上古音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

      ②高本漢:《漢語詞類》,張世禄譯,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105頁。

      ③潘悟雲:《喉音考》,《民族語文》1997年第5期,第15頁。

      ④鄭張尚芳:《上占音系》,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38頁。

      ⑤有關“同義換讀”,可參考鄭妞《“同義換讀”現象在上古音研究中的作用》,《陝西理工學院學報》2012年第1期。

      ⑥只有“獠”字中占另有“張絞切”的知母讀音,來母和知母上占同爲舌音,與齒音無涉,因此並不影響我們將“

獠”中的“

”字定爲齒音。

      ⑦《上古音系》,第286~287頁。

      ⑧郭錫良:《歷史音韻學研究中的幾個問題——駁梅祖麟在香港語言學會年會上的講話》(2002),《音韻問題答梅祖麟》(2003),收入《音韻學方法論討論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第7~69頁。

      ⑨孫玉文:《〈漢語歷史音韻學·上占篇〉指誤》(2002),《上占音構擬的檢驗標準問題》(2005),收入《音韻學方法論討論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第336~427頁。

      ⑩潘悟雲:《章、昌、船母占讀考》,《温州師範學院學報》1985年第1期,第94~95頁

      (11)《上古音系》,第4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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