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与伊朗人民圣战组织的异同分析_伊朗伊斯兰革命论文

哈马斯与伊朗人民圣战组织的异同分析_伊朗伊斯兰革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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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和伊朗人民圣战者组织(以下简称“圣战者”)是当代中东两个激进的伊斯兰组织。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的阿拉伯语缩写,源于巴穆斯林兄弟会,建于1987年巴人民起义时,以激烈反对以色列和巴以和谈著称。目前约有3万名成员,是巴继法塔赫之后的第二大组织。圣战者是伊朗七八十年代著名的伊斯兰左翼组织,源于50年代伊朗的自由运动,建于1965年。该组织自1973年起开展武装斗争,在推翻巴列维政权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后因政见不同,与伊朗伊斯兰政权反目,公开以武力抗衡霍梅尼政府,遭严厉镇压。1981年10月,领导人马苏德·拉贾维(Masoud Rajavi)和巴尼·萨德尔(Bani-Sadr)在法国与库尔德民主党联合,组成民族抵抗委员会(National ResistanceCouncil),继续从事反政府活动。1984年拉贾维与萨德尔决裂。1988年拉贾维流亡伊拉克。在伊拉克政府支持下,拉贾维建立了民族解放军,并于1988年7月向伊朗发动进攻,失败后其残部退回伊拉克。这两个组织虽同为伊斯兰组织,但各具特色,本文试作一比较分析。

一、两组织的共同点

第一,两组织都是在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大背景下兴起的。70年代以来,由于伊斯兰国家的各种理论在民族独立与现代化进程中受挫,使伊斯兰复兴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哈马斯的兴起,是被占领土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占领20年(1967~1987)现实作出的伊斯兰回应。经巴勒斯坦战争和“六五”战争,巴勒斯坦被以色列全部占领,巴人丧失了民族家园,或沦为难民,或被迫接受以色列统治。长期以来,巴勒斯坦人经济严重落后,失业率居高不下,巴勒斯坦人靠在以色列和海外打工谋生。以色列剥夺巴人的政治权利,吞并巴人的土地,严厉镇压巴人的反抗,使巴人深陷困境,不满情绪日趋增强。为解决巴勒斯坦问题,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兵戎相见,进入80年代后又接连推出多种政治解决方案,但都以失败告终。巴解组织先是武装斗争,后转向政治解决,态度由消灭以色列转为承认以色列,但都遭拒绝。巴勒斯坦问题的迟迟不决,使巴人对未来,对阿拉伯国家、巴解组织和世俗主义十分失望。在这种情况下,巴人很自然地向自己所熟悉的、曾给予阿拉伯人中世纪辉煌的伊斯兰教回归。哈马斯领导人艾哈迈德·亚辛说:“当所有的门都关闭时,安拉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门。”(注:Ze'ev Schiff and Elud Ya'ari,Intifada:The Palestinian Uprising-Israel's Third Front (NewYork:Touchstom Book,1989,P.227)70年代以来,巴人的伊斯兰回归倾向增强,穆斯林兄弟会、伊斯兰圣战者组织非常活跃。哈马斯的建立,就是巴穆斯林兄弟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与延续。

伊朗圣战者的兴起,是对巴列维君主制的现代化政策作出的伊斯兰回应。自60年代起,巴列维国王大力推行白色革命,引起伊朗社会巨变,但全盘西化式的改革导致伊朗社会矛盾加剧。西方价值观的大举入侵,对伊朗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形成了猛烈冲击。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使中下层群众不但享受不到现代化的成果,反而成为现代化的被掠夺对象。这些都与传统的伊斯兰精神相悖,引起广大穆斯林的严重不满。在这种情况下,伊朗伊斯兰势力大增。圣战者的一系列活动,就是在伊朗社会出现危机时,力求推翻巴列维政权,为重建伊斯兰社会而作出的努力。

由此可见,两组织都试图以伊斯兰来解决各自面临的现实问题。哈马斯奉行以伊斯兰为指导的原则,要“以伊斯兰为生活之路,为在巴勒斯坦每一寸土地上提高真主的行为而工作”(注:Ziad Abu-Amr,Islamic Fundamentalism in the west Bank and Gaza:The MuslimBrotherhood and Islemic Jihad Morement (Bloomington:IndianaUniversity Press,1994),P.80.)。他们自称是失败的民族主义和世俗主义的替代者,认为丢失巴勒斯坦是整个伊斯兰世界的悲剧,只有伊斯兰才是巴勒斯坦的唯一解放之路。伊朗圣战者的看法相似,认为《古兰经》是“一套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实践指导方针”(注:凯马尔·H·卡尔帕特:《当代中东的政治和社会思想》,陈和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50页。),是穆斯林行动计划和战略的出发点。该组织认为巴列维政权仅受中产阶级支持,是靠恐怖、威逼、宣传来统治的,他们主张在伊斯兰指导下,采取暴力行动来推翻政权,因而有“行动中的革命的原教旨主义”(注:凯马尔·H·卡尔帕特:《当代中东的政治和社会思想》,陈和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47页。)之称。

第二,两组织都以圣战、暴力行动为主要斗争策略。哈马斯的口号之一就是“圣战是道路,为真主献身是最崇高理想”(注:Ziad Abu-Amr,Islamic Fundamentalism in the west Bank and Gaza:The Muslim Brotherhood and Islemic Jihad Morement (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4),P.80.);对“犹太人僭取巴勒斯坦,圣战是伊斯兰所倡导的必须行为”(注:Don Peretz Boulder,Intifada:The Palestinian Upvising(CO:Westview Press,1990,P.105.),是“穆斯林的萨拉丁行为”(John Kelsay and Westminster,Islam and War-A Study in Comparative Ethics(Louisille Kentucky:John Knox Press,1993,P.97)。自哈马斯成立以来,它发动了无数次对以色列的自杀性袭击活动,造成不少以色列士兵和平民伤亡。武装斗争也是伊朗圣战者的基本策略。该组织认为,“个人成长与社会斗争分不开”,“殉教是追求促进创世主要求人和社会进化成长意向的预点”(注:凯马尔·H·卡尔帕特:《当代中东的政治和社会思想》,陈和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52页。)。在实践中,圣战者先是向巴列维政权发起武装攻击,继而又发动对伊斯兰政权领导人的暗杀、恐怖活动及武装战争。例如,仅1981年6月28日的一次炸弹事件,就使正在开会的74名伊斯兰共和党领导人丧生。两组织的暴力行径引起巨大反响,而其显著的恐怖主义色彩又使其屡遭有关当局的严厉打击。

第三,两组织都具有强烈的反西方色彩。哈马斯认为,西方的政治、思想及其武力对伊斯兰地区的入侵,是伊斯兰衰落的根本原因,它称以色列的建立是“东西方强权者为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目的,在整个伊斯兰地区建立桥头堡的一个阴谋”(John Kelsay and Westminster,Islam and War-A Study in Comparative Ethics(Louisille Kentucky:John Knox Press,1993,P.96.),因此必须予以消灭。该组织海外代言人哈里尔·库卡(Khalil Quoqa)说:“安拉把犹太人聚集在巴勒斯坦,不是为了让他们在那里获益,而是为把世界从他们的玷污中解救出来,它拉在那里为他们挖掘了坟墓。正如穆斯林朝觐者在麦加以祭祀来赎罪一样,犹太人将被这些朝觐者纯洁的手宰杀在阿克萨的岩石上”(注:Ze'ev Schiff and Elud Ya'ari,Intifada:The Palestinian Uprising-Israel's Third Front (New York:Touchstom Book,1989,P.235.)。伊朗圣战者同样反对西方干预。该组织认为,伊朗(1979年前)被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所控制;帝国主义是巴列维腐朽政权的支柱,必须根除。伊朗圣战者主张没收外国公司,关闭帝国主义银行,解除使伊朗蒙羞的帝国主义协定,使伊朗成为不结盟国家。该组织对1978年美驻伊朗使馆被炸事件持支持立场,称之为“反对美帝国主义的英雄行为”(注:Bahmen Baktiari,"The Leftist Chellenge:The Mo jaheding-ekhalg and TheTudeh Party",Journel of South Asian and MiddleEastern Studies,VOL.13,NO.1-2(Fall-Winter,1989,P.36)。值得注意的是,圣战者领导人曾流亡法国,组建流亡政府。

二、两组织的差异

其一,两组织对伊斯兰的理解有天壤之别。哈马斯称“真主是最终目的,先知是榜样,《古兰经》是宪法”(注:Ziad Abu-Amr,Islamic Fundamentalism in the west Bank and Gaza:The MuslimBrotherhood and Islemic Jihad Morement (Bloomington:IndianaUniversity Press,1994),P.81.),主张向原始的伊斯兰教回归。它否认民主,称其为西方概念,不能提供适合于所有社会的公正制度,因此伊斯兰社会中没有其位置。在实际工作中,哈马斯大力开展净化巴勒斯坦社会活动,对娼妓、贩毒、吸毒分子、窃贼等非伊斯兰行为予以严惩。圣战者主张将伊斯兰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认为伊斯兰虽与马克思主义有别,但两者“都有一个主要敌人——帝国主义及其当地合作者,都为反对不公正而斗争”,“与巴列维政权相比,伊斯兰肯定同马克思主义更接近”(注:Bahmen Baktiari,"The Leftist Chellenge:The Mo jaheding-ekhalg and TheTudeh Party",Journel of South Asian and Middle Eastern Studies,VOL.13,NO.1-2(Fall-Winter,1989,P.31)。鉴于圣战者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巴列维国王称其为“伊斯兰马克思主义者”。

基于对伊斯兰认识的差异,两组织的最终目标也大相径庭。哈马斯主张在未来的巴勒斯坦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实施伊斯兰法,否认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生存权,否认政党存在。而圣战者则主张在伊朗建立一个“保证妇女、宗教少数派和非波斯民族权利的民主的伊斯兰共和国”(注:Bahmen Baktiari,"The Leftist Chellenge:The Mo jaheding-ekhalg and TheTudeh Party",Journel of South Asian and Middle Eastern Studies,VOL.13,NO.1-2(Fall-Winter,1989,P.41)。在这一国家里,要实施土地改革、国家控制自然资源、建立人民军队等。由此可见,圣战者试图建立一个伊斯兰与马克思主义相融合、人人平等的社会,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色彩,因而被某些学者称为“伊斯兰社会主义组织”。

其二,对其他伊斯兰组织的态度不同。哈马斯主张支持并与其他伊斯兰组织合作。《哈马斯宪章》指出:“哈马斯尊重其他伊斯兰运动,我们将协商解决与它们之间的分歧。只要这些组织的行动保持在伊斯兰范围之内,我们就将其列入伊智提哈德的范畴之中……哈马斯将援助它们,祈求真主给予它们指导。哈马斯将在《古兰经》和逊奈的基础上,高举团结的旗帜,并为之艰苦奋斗。”(注:Ziad Abu-Amr,"Palestinian Islamists,Pluralism,and Democracy,"in Edy Kaufram Shukri etc.,ed.,Democracy,Peace and Israeli-Palestinian Conflict(Boulder and London,Lynne Riewner,1993),P.250-251.)在实际工作中,哈马斯积极开展对外工作,争取其他伊斯兰力量的支持。它与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者组织并肩作战,得到海湾国家大笔财政援助。尤其令人关注的是,伊朗除提供经济援助外,还为哈马斯在德黑兰公开设立了办事处,并为其培训军事骨干。这可能是双方立场相近、互有所求的结果。哈马斯希望得到伊朗支持以壮大实力,而伊朗则希望通过支持哈马斯增强它对巴勒斯坦问题的发言权。另外,伊朗重视输出革命也是一重要原因。广泛的支持与资金援助,使哈马斯生命力极强,虽屡遭以色列打击而依然顽强斗争。

与哈马斯不同,圣战者与伊朗伊斯兰政权矛盾重重。这主要是由于圣战者的社会主义色彩与霍梅尼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互不相容。虽有伊斯兰革命中的短暂合作,但两者很快反目为仇。圣战者猛烈抨击伊朗宗教阶层,认为他们“缺乏对社会问题、革命问题及革命反抗斗争知识的科学理解”,“不能将伊斯兰信条转化为具有活力的革命理论”(注:Bahmen Baktiari,"The Leftist Chellenge:The Mo jaheding-ekhalg and TheTudeh Party",Journel of South Asian and Middle Eastern Studies,VOL.13,NO.1-2(Fall-Winter,1989,P.30.),所以应对民众背离伊斯兰负责:霍梅尼则称圣战者为“异端”、“伪君子”。圣战者拒绝放下武器,抵制1979年新宪法的全民公决投票,1981年后用暗杀等恐怖手段对付伊斯兰政府;政府则严厉追捕圣战者,竭尽全力消灭其国内力量,使其最终走向衰落。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似可得出以下结论:

哈马斯和圣战者是伊斯兰复兴运动的表现,其本质特征是两者都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两组织的差异,则反映出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多样性与伊斯兰教独特的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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