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的主要标志是招标管理和代理机构的建立,在全行业中实行招标代理制并得到大力推广与应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推进了项目顺利施行。招标管理和代理机构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设市场行为,在节约成本、提质增效、公平竞争方面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大力促进建设市场管理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有效杜绝违规行为,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进一步推动我国建设工程各项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趋势
1研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施行,对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实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例》是国务院的行政法令,是规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投诉与处理、法律责任的规范性操作性文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我国的工程招标投标建立了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政府投资项目和涉及公共安全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了从招标审批、招标范围和规模、工程造价的确定、中介代理机构、开标评标程序、评标中标办法和标准、专家库组建和评标委员会管理、招标过程的行政监督、投诉处理等招标投标程序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地方、各部门也依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订了适应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这些法律法规制度对保证招标投标制度的规范统一,促进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通过招标投标,结合工程造价编制评估控制,科学合理确定了工程项目的价格,提高了固定资产投资效益,降低了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问题表现
2.1建设主体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主体,在招标的过程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会采取一系不规范的行为:建设单位为获取建设施工的利益,往往把大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有时甚至把公开招标转为邀请招标,更有甚者变成为直接承包,以此满足国家规定标准,进而可以减少税收的开支;有些单位在招标中不在主管行政部门备案,不按照流程办理招标手续,而是私下组织一些企业搞所谓的“场外”招标;招标文件往往存有不规范之处,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比较高,甚至不开发票,使得投标方比较被动,并且存在大额的保证金难以收回现象;有些建设单位甚至要求投标主体进行工程垫资,以此作为评标分数的主要参考;标结构不够完整,业务水平不高,存在着“关系户”现象,不利于公平竞争,存有“暗箱操作”的现象。
2.2投标主体存在的问题
投标主体在招标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为了“中标”会积极的迎合建设单位的招标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也会采取一些违规的行为和手段,如采取“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等不良方式,形成一系列的问题:投标人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投标主体在这个环节中会弄虚作假来进行骗标,甚至扰乱招标秩序,采取威胁、利诱等手段干涉其他投标方;投标主体找关系、走后门,拉拢评委打高分,甚至贿赂招标人,用此办法“入围”,以此抬高投标的费用,而在中标后以各种借口来给招标人带来压力要求调整方案;现行招投标法规中规定投标单位不能少于3家,这样投标主体之间会形成“串标、陪标”的现象,会借机抬高标价;在投标单位中,有些单位是不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会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或者是挂靠到其他单位,在中标后往往采用“转包、分包”等方式来获取工程利益,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
2.3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作为招标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为了谋取一定的利益,往往会偏向于保护本地的企业,对于外地企业采取排挤的方式,对外地企业设置障碍和严苛的要求,如缩短公告发布时间、减少投标时间、缴纳巨额保证金等,使外地施工企业望而却步,削弱了外地投标主体的积极性。有些工作部门对招标投标指导力度不够,甚至有些部门会向地方的行政领导“打招呼、递条子”,通过权力运作,向建设单位直接推荐承包单位,指定合作意向方,出现了“明招暗定”“阴阳合同”等现象,严重干扰了招标投标的活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作为监督部门的职责应是监督投招标环节的公平有序开展,但有些监督人员却参与到了评标的环节,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评标处于无监督状态。
3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深入实施和公开招标的全面推进,建设市场必将形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督,当事人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各级交易中心依法进行交易,各代理机构提供配套服务的建设市场良性发展格局,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一定会更趋完善,它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必然趋势。
3.1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得到稳步发展
作为实施招标代理业务同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招标投标代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一定将会在质量和数量上有长足的发展。立足国际市场来看,招标代理机构这一市场经济和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机构,同时也一定将会推动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尽快走向世界,同国际接轨。
3.2建设市场规则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完善
市场规则是法律规定或历史沿袭下来的由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市场行为规范,其内容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市场准入规则确认参与者具备相应的条件,对不再具备条件及采取欺诈行为的参与者应采取剔除和清除制度,加强资质认证和资格管理;市场竞争规则保证各种市场参与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坚决维护市场规则,不能吹黑哨,不能潜规则,监管部门需制定相应的保护公平竞争的规则以及与之配套的法规和规章,并通过不断的实施进一步具体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保证交易必须进一步公开(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平、公正,参与者不能搞小动作,不能搞犯规动作,更不能搞黑恶动作。
3.3招标投标代理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依法设立的评委专家库,是招标投标代理的有力保证。为了充分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交易中心制定的评委专家名册,应进一步专业齐全,管理统一,进一步把评委专家的职能进行强化和优化,充分利用这一有力资源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
3.4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进一步得到强化监督
招标管理机构是法定的对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机构,应进一步发展成为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机构,最好实行垂直管理,避免行政干扰。应进一步强化程序性监督和全方位监督。
3.5工程担保制度进一步得到大力推行
市场经济是完全的契约经济,保证担保制度是契约经济的最佳体现。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行和发展,投标保证、履约保证和支付保证在全国建设领域广泛运用,将更加充分保障建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合同纠纷,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加快成熟。
4结束语
总之,世界是永恒发展的,我们不能用静止的眼光看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动态发展。随着建设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只有不断总结经验、补足短板、加强监督、堵塞漏洞、坚持探索管理新方法,通过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督机制日趋完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才会逐渐减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化也会稳步提高,才能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建设市场,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使我国的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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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佚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辨析[J].中国招标,2018(3):22-24.
作者简介
雍玉洁,身份证号码:65412119890817232X。
论文作者:雍玉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7
标签:招标投标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市场论文; 制度论文; 主体论文; 代理机构论文; 评标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