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默克尔政府外交与欧洲政策分析_英国欧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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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516.8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71(2006)01—0015—06

“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Deutsche Auen-und Europapolitik),是2005年11月22日正式当选为德国历史上第一位女联邦总理的安吉拉·默克尔博士于30日向第十六届德国联邦议院发表的“施政声明”中有关外交政策的提法。将欧洲政策与外交政策相提并论,表明欧洲政策已从传统的外交政策范畴中剥离出来,不再属于或至少已不完全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外交政策范畴了。

对此问题,不少专家觉得算不了什么;欧洲联盟对其成员国来说,早已是各国内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了。① 这种看法不会引起异议。然而,如果比较一下2005年11月11日联盟党和社民党签订的《联合执政协议》,就会发现这里是将“德国的外交、欧洲与发展政策”三者并列的;② 《联合执政协议》还把“欧洲统一和大西洋伙伴关系”并称为“我们外交政策的两个最重要的支柱”。③ 德国人向来以思维谨严著称于世。在几乎同时发表的上述两份重要官方文件中出现这种有关外交政策明显不同的表述,发人深思。

欧洲政策从德国第一届联邦政府总理阿登纳开始,就是国家的一项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话!)外交政策。丘吉尔奠定的英国的“三环外交”和戴高乐代表的法兰西民族主义的大国独立外交都没有、也不可能把欧洲政策作为国家主要(甚至唯一)的外交政策来实施。默克尔总理将欧洲政策从传统的外交范畴中剥离出来,赋予其独立地位,这种变化的背景条件和战略考量是什么?将对国际关系重要行为体德国今后的对外关系发展带来哪些影响?本文拟从欧洲联盟的发展及其性质、德国外交政策身份认同的演进、德国政治精英对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的论争等方面入手,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

德国默克尔政府赋予欧洲政策以突出地位,是同欧洲联盟的发展及其独特性质紧密相连的。

二战以后兴起的欧洲一体化运动起初仅限于西欧国家一体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演变与发展,拥有25个成员国的欧洲联盟如今已经成为国际上独一无二的现象。二战以后在欧洲兴起的一些组织,如欧洲委员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比荷卢联盟或北欧理事会以及世界其它地区的区域性合作组织,都表现出比较密切的国际合作意愿,然而,所有这些组织都仅限于一种国家间协调与合作的国际组织定位。而欧洲共同体则一开始就取得一种凌驾于成员国之上的超国家主权,将“建立一个更广泛和更牢固的共同体”奉为目标,④ 特别是共同体法优先于成员国法。这种超国家性质是欧洲联盟迥异于其它国际性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根本之处。

欧洲一体化从名称的演变、成员国的扩大,到一体化内容的深化,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譬如关税同盟的建立,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统一大市场的建成,欧元的启动等;特别是创设了具有较强一体化色彩的共同机构,如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等;拥有自己的盟旗(底色为蓝色,中间由12颗金色五星构成圆环)、盟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序曲)和盟庆节(每年5月9日,又称“舒曼日”),形成一种欧洲联盟的集体身份认同。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已扩大为25国的欧盟成员国进行的民意测验表明,超过2/3的受访者说对欧洲有“依赖感”;57%的受访者认为他们的身份在不远的将来将带有一种“欧洲特性”,比1999年高出5 个百分点。⑤

在欧盟各成员国中,德国对欧洲的认同感相比于其它国家(如法国和英国)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欧洲身份已经成为德国身份认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⑥ 如果说,欧洲联盟的发展及其独特性质是德国默克尔新政府欧洲政策地位提升的外部条件,那么,德国的国家身份认同中较强的欧洲主义色彩就是其内部条件了。

欧洲身份属于集体身份(Identity)认同范畴,体现了一种认知过程,即把“自我”和“他者”的关系引向认同(Identification),自我被“归入”他者;集体身份可以促使行为体将他者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具有利他的性质。⑦ 德国的著名文学家托马斯·曼说过:“我们要的不是德国的欧洲,而是欧洲的德国。”⑧ 这句名言概括了二战以后德国精英人士的集体身份认同。一个好的“德国公民”也总是一个好的“欧洲公民”。

德国的欧洲身份认同是冷战结束以后德国外交政策连续性的重要保证,对一些重大决策起到决定性作用,譬如在放弃民族国家货币、引入欧洲共同货币上就是如此。马克是二战以后德国经济奇迹的象征,是德国民族自豪感的重要载体。科尔总理在《马约》框架内作出放弃马克、引入欧元的决策几乎没有遭到国内反对派的特别阻挠,与其它国家形成鲜明对比。原因何在?德国较强的欧洲认同意识和科尔对它的巧妙利用不能不是重要原因。⑨

20世纪80年代以后,德国的自我意识主要是欧洲主义了。1998年德国社民党和绿党联合执政以后,更加推进了这一欧洲主义发展进程。绿党外交部长菲舍尔在他入主外交部前就曾明确表示:“将国家利益作为尺度来衡量德国如何致力于欧洲一体化并承担其责任与义务,这种做法是错误的”。⑩ 2000年5月, 菲舍尔在柏林洪堡大学发表题为“从国家联盟到联邦:对欧洲一体化最终形式的思考”的著名讲话,全面展示了他对欧洲联邦的远景规划,反映出他对这一发展目标的痴迷。(11) 德国外交部高级官员艾克哈德·卢布克麦尔(Eckhard Luebkemeier)曾在一次访谈中半开玩笑地建议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改称为“德意志欧洲共和国”,他将拥有对这一“新概念”的知识产权。(12)

了解德国默克尔新政府欧洲政策地位变化的内、外条件是必要的。问题是,上述德国的欧洲政策发展、特别是施罗德总理执政七年(1998—2005年)时期的发展,已经引起德国政界和学界精英人士的严重质疑甚至激烈抨击。

(二)

2005年,德国掀起一场对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特别是对法和对美政策的论战。各种论点针锋相对、褒贬不一。在褒扬者中,历史学家格列格·朔尔根(Gregor Schoellgen)的看法较有代表性。在他看来,施罗德总理是靠国内政治打拼上台的,但很快在外交政策上成绩斐然、威望大增;红绿政府对2003年伊拉克战争的态度反映了德国自主意识的增强和与德国实力相适应的外交活动空间的扩大。人终走,但留下了外交政策。朔尔根认为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的根本方针不会变,也没有理由变;倘若变化,也只是气氛上的差异和程度上的调整,是操作层面的策略问题,而不是根本原则层面的目标与方向问题。(13)

在众多批评者中,德国保守派历史学家汉斯·彼得·施瓦茨(Hans-Peter Schwarz)的观点最值得一提。他曾长期担任德国前总理科尔的外交政策顾问,在联盟党内以及德国思想和舆论界影响较大。2005年初,他在德国《国际政治》月刊上发表一篇题为“迷失方向的共和国”的文章,(14) 猛烈抨击了红绿联合政府的外交政策,认为施罗德政府放弃了德国“基本法”的“治国之道”(Staatsrson),(15)而搞欧洲联盟的“治盟之道”,是“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新时期的翻版。(16) 施瓦茨指出:在权衡欧盟建设和本国利益之时,欧盟绝大多数成员国都将本国利益置于首位,是情之所系;欧盟事务仅为理智之举,居第二位。德国做法正相反,将欧盟建设视为首要,不仅是理智之举,还是情之所系;且不仅自己向欧盟转让主权全力以赴,还期待其它欧洲盟友同样效仿之。(17) 作为历史学家的施瓦茨将欧洲联盟同历史上的“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相提并论,认为二者都同样庞杂和陷入困窘。在他看来,欧洲一体化的联邦国家发展前景绝对不会实现。(18) 对从历史转向21世纪的施罗德政府,施瓦茨的批评更加犀利:向“后戴高乐主义者希拉克投资是一个重大失误;搞法德双头领导令欧盟其他成员国反感与生厌;迷信权力政治而力主土耳其加入欧盟已直接导致欧洲宪法条约在法国与荷兰公投中失败;利用欧盟以期建构“平衡”美国的势力(Gegenmachtbildung)更是可笑而不自量力。(19) 施瓦茨断言道:“从历史上看,德意志特殊道路从来没有好结果!”

那么,如何对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进行调整呢?施瓦茨给出的建议是:第一,必须重振德国的“治国之道”,先德国后欧洲,爱国主义是最高准则;第二,欧洲仍是德国最重要的国家利益之所在,但必须置于德国的“治国之道”之下,对欧盟只注重其“功能性”作用,而不是沉湎于“海市蜃楼似的欧洲准联邦国家”的远大理想。(20)

德国保守派政治家的另一位突出代表是克利斯蒂安·哈克教授(Christian Hacke),他在2005年也发表了一篇批评施罗德政府对外政策的文章,同施瓦茨一样,也主张新政府要奉行一种“全方位平衡的外交与欧洲政策”,特别是在欧盟内部不同利益之间,欧盟与美国之间等。(21)

施瓦茨和哈克都是保守派政治代表。作为德国保守党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默克尔总理自然会重视他们的批评与建议。她在“施政声明”对外关系部分首先指出:“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建立在价值的基础之上,是利益政策。一项符合德国利益的政策系于同我们伙伴的联盟与合作。”(22) 这两句话是她为新政府对外关系提出的“基本法”,揭开了一个完全“正常化”的国家开始奉行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完全“正常化”的外交政策的序幕。

“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不是默克尔总理的发明创造,而是施瓦茨教授在前已有述的批判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的檄文中提出来的。默克尔在其第一个政府声明中正式确认这种提法,并加以全面阐释,首先厘清了《联合执政协议》对外关系部分的某些模糊失当之处。譬如,《联合执政协议》将“欧洲统一和大西洋伙伴关系”并称为德国外交政策“两个最重要的支柱”,构成同其它国家发展“紧密友好与合作关系的基础,特别是对法国、对波兰和其它邻国,对美国和对俄罗斯”;协议还将国家利益与价值问题同等相看等。(23)

这些表述与立场较为全面地将德国两大政党的对外政策主张综而合之,特别是在野七年的联盟党关于对美关系的主张得到了充分体现。然而,如果从不同角度仔细推敲,不难看出三个弊端:一是在原则层次上没有与时俱进地回答什么是后冷战时期跨大西洋关系新基础的问题;二是将一直处于外交实践矛盾状态的“利益”与“价值”并列为德国外交政策指导方针,将在实际操作层次上对处理国别关系带来困难;再有,《联合执政协议》逻辑上较为混乱,如“基础”(Grundlage)一词在简短的对外关系前言中连续出现三次,却分别指涉不同的对象,即政策(外交、欧洲与发展政策)、价值(国际法、人权和广义安全)与关系(欧洲统一与跨大西洋伙伴关系)。(24)

这些弊端已在默克尔总理对外关系“基本法”中销声匿迹了。首先,默克尔对“价值”与“利益”没有等量齐观,而是区分为“价值基础”与“利益目标”两种问题,它们不可能总是一致的,这就为具体处理对外关系棘手问题指明了方向,逻辑上说得通,操作性也较强;另外,“联盟”与“合作”反映了平衡与协调的精神,是新政府在新时期采取新举措的根本方略,也是上述保守派政治家提出的调整方案精神的直接体现。

这些方面在默克尔总理“施政声明”对外关系部分都得到具体的体现。

(三)

默克尔总理“施政声明”的对外关系部分,具体来说主要有三大特点:第一,德国利益优先。

在政府声明中正式明确“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是利益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利益问题自1949年以后一直是西德政治之禁忌。1990年10月3日德国重新统一以后,哈克教授等曾经撰文呼吁要为“利益”问题正名, 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国家利益“妖魔化”、将一体化政策“神圣化”。(25) 然而,这在90年代尚不能为国内大多数人所接受,在欧洲与世界其它地区亦影响不佳。施罗德总理在2003年明确反对美国对伊动武政策,提出必要时要走一条“德意志道路”,显然是以德国利益为导向做出的外交决策,但它引起的负面效应至今尚未完全消除。(26)

利益问题涉及德国“正常化”外交政策目标的彻底实现问题。可以说,从1949年至今的七位联邦总理都在领导德国进行一场“正常化长征”,(27) 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三阶段特征。阿登纳总理至科尔总理是第一阶段,主要是从客观意义上实现国家的“正常化”,即获得国家完全的主权独立与统一;主观意义上的“正常化”目标,即克服德国外交政策的极端“克制文化”,这时还未完全实现,尽管科尔政府为此创造了必要条件(如联邦国防军可以在德国联邦议院批准前提下向海外派兵)。直到施罗德总理为首的红绿联合政府上台执政,德国才完全实现“正常化”,即也从主观意义上成为一个与其他国家一样的国家了。

问题是在“正常化长征”的第二阶段,施罗德总理有强烈的主观意志要维护德国利益,甚至在对伊拉克战争问题上公开说出“德意志道路”这种犯忌的话来,但是,德国主要盟国认可和接受德国利益优先的外交政策的客观条件或环境还不具备或还不成熟。因此,施罗德政府2003年以后明显疏美亲法的做法,恰恰造成违背他主观愿望、使德国利益受损的后果。

默克尔总理为利益问题正名,在第一个“施政声明”中明确提出“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是利益政策,开启了德国“正常化长征”的第三阶段,即“正常化”的国家奉行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正常化”外交政策的阶段。可以说,同德国红绿政府七年执政时期相比,默克尔的黑红大联合政府奉行德国利益政策,已经具备为法国、美国等盟国所认可和接受的客观环境与条件了;关键是必须注意各方面关系的协调与平衡,这是操作层面把握好度的问题。

在这方面,默克尔上台伊始,已在化解欧盟财政危机上交出一份令各方满意的答卷,即她在注意把握好度而协调问题时维护德国的利益。她在“施政声明”中即已表示:德国愿意为解决欧盟财政危机做出必要妥协,但是新政府“将全力以赴维护德国的利益,不会接受过分的财政负担,因为我们自己的财政状况、我们自己的问题不允许这样做。”(28)

德国利益已同欧盟发展紧密地融合在一起。赋予德国的欧洲政策以独立特殊地位,在全欧洲范围进行旨在消除危机的全方位协调,是默克尔“施政声明”对外关系部分的第二大特点。(29) 欧洲政策在整个“施政声明”对外关系部分占有近一半篇幅,且详尽又具体。新政府公开标榜自己是“行动的政府”,是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默克尔首先从政治、经济、社会和外交方面诊断了“欧洲病”,(30) 然后开出药方:能争取解决的,马上解决之;暂时不能解决的,明确表明立场。

欧盟财政预算危机是当务之急,马上要在2005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上进行讨论。默克尔总理正式宣誓就职后第二天就出访巴黎,坚持了德国欧洲政策的传统做法;与此同时,开始矫正施罗德政府对法政策的偏差,致力于在欧盟内部各种不同利益之间进行平衡与协调,特别是在法国和英国之间、大国和小国之间、穷国与富国之间、新老成员国之间(如对波兰)等。这些努力为增进互信、寻求共识,从而为最终化解欧盟财政危机做出决定性贡献。对欧盟裹足不前的“里斯本进程”,(31) 默克尔表示要通过改革取得成果;对“欧洲宪法条约”搁浅,指出德国希望它获得成功,然而必须为此创造前提,即要发展欧洲的自我认知意识,寻求公众的支持与信任等。

默克尔用了较大篇幅阐述对欧盟扩大问题的原则立场与主张:“凡想加入欧洲联盟的国家,必须毫无保留地具备全部入盟条件,这一点必须成为欧盟扩大的根本前提”;欧盟同土耳其的入盟谈判是一个开放的进程,没有自动时间表,也不预先保证其成果;假如欧盟没有接收能力或土耳其不能满足全部入盟条件,就必须考虑继续发展对土耳其的特殊优惠关系,并尽可能将土同欧洲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32)

如果说,新政府的欧洲政策具体而详尽,那么,“施政声明”对美政策的阐述就相当笼统和抽象了;甚至连具体国名都未提及,只提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对价值与利益问题进行区分,将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定性为“西方价值共同体”,从而厘清后冷战时期维系跨大西洋联盟关系的新基础问题,是“施政声明”对外关系部分的第三个特点。

关于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以后欧美联盟的新基础,是应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解决的问题;但是直到2005年11月11日德国黑红两党达成《联合执政协议》,可以说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仍然含混不清。如前所述,《联合执政协议》将“利益”与“价值”问题混在一起、等量奇观,继续把“欧洲统一和大西洋伙伴关系”并称为“我们外交政策的两个最重要的支柱”。这是德国在冷战时期坚持几十年的原则信条和实际做法,已不完全适应21世纪国际关系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也不完全符合统一已经十多年的德国利益。

默克尔总理在“施政声明”中明确赋予德国的欧洲政策以独立特殊地位,已为正本清源做出铺垫。具体到跨大西洋关系的新基础问题,“施政声明”中有两段话举足轻重。一是前已有述的德国对外关系“基本法”,已将“价值基础”同“利益目标”区别开来;二是提出对美关系总方针,即要“竭尽全力致力于发展紧密的、诚实的、坦率的和充满信任的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将这一关系定性为“西方价值共同体”,构成双方“关系的基础”。共同的价值基础决定了关系要“紧密”,可视为关系目标;“价值基础”与“利益导向”可以一致,也可以相左,超级大国的利益与游戏规则同德、法、英等中等国家不可能完全一致,“诚实”和“坦率”这第二和第三个定语已经隐喻了这种可能性;那么,如何化解同超级大国的分歧?第四个定语规定要采取“充满信任的态度”处理之!

默克尔认为,致力于国家间合作同维护人权等基本价值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也并不影响友好关系的发展,关键是要进行坦诚的对话,(33) 秉承这种原则立场与务实精神,新总理上台以后已经完成第一轮的重要外事访问。在美国,她对布什总统的公开褒扬与热情接待保持冷静,没有回避双边关系中的分歧如美国设在古巴的关塔那摩监狱问题;在俄罗斯,她注意尊重俄罗斯的特殊国情与心理需求,与此同时并未放弃敏感话题如人权与车臣问题等。总之,在纠正施罗德总理对美和对俄关系的失衡政策时,默克尔把握了对美“不猛热”和对俄“不猛冷”的适度性。(34)

北约在欧洲安全体系中的地位是必须阐释的问题。默克尔政府的立场是:德国的内外安全界限愈来愈模糊,因此需要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这一政策建立在“欧洲安全战略”基础之上,并拥有自主行动能力;欧盟在安全领域发展自主行动能力是对北约的补充、而不是替代;北约仍然是“我们共同安全最强有力的依托”和“进行战略磋商与协调的论坛”。(35) 这些并不陌生的立场应被进一步解读为:主导欧洲安全问题的已是欧盟,北约的“依托”和“论坛”作用是从属性质的;北约的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行动能力层面上,只是在这时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才是对北约的补充、而不是取代。

总之,“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已经成为德国新联邦总理默克尔对外关系的正式提法。将德国的欧洲政策从传统的外交政策中剥离出来,反映了二战以后欧洲一体化事业60年发展的成果和欧洲联盟的独特性质,以及德国1949年以后国家身份认同中浓重的欧洲主义色彩。德国的欧洲政策成为2005年德国外交政策论争的焦点不是偶然的,论战涉及统一已经十多年的德国的国家利益正名以及同传统盟国法国和美国关系的调整等重大问题。应该说,论战中提出的很多批评、建议乃至“拨乱反正”方案,对于促使新政府重新考量德国的国家利益、确立新时期德国对外关系中“全方位协调与平衡”的新外交风格起到了重要作用。

默克尔总理上台不久,已向世人展示了她全新的执政风格与外交方略,令人印象深刻。对于德国而言,从主观上突破德国外交政策“正常化”禁区,恰恰由高举“非暴力”旗帜的“绿党”外交部长领导完成,已是德国历史的“幸运”(而不是讽刺)。而今,打破德国外交政策“正常化”的另一禁区,使“德国利益”重登大雅之堂,由一位崇尚“自由”的“黑党”联邦总理、一位来自东德地区的女物理学家来领导实施,不也是德国历史的“幸运”吗?!

当然,德国1949年以后在半个多世纪沧桑岁月中历练形成的外交与欧洲政策的定势、风格与习惯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改变的。既要坚持维护本国利益,又要平衡协调各方关系,特别是欧盟各成员国之间、欧盟与美国之间的关系等,也绝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默克尔总理阐述的外交与欧洲政策能否顺利实施,根本取决于国内艰巨的改革事业能否成功。德国黑红大联合政府的政治寿命也同样系于国内改革之进程!

注释:

① 2006年1月12日,在“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新年酒会上遇到德国艾伯特基金会驻京代表Roland Feicht和前中国外交学会会长梅兆荣大使, 他们都持这种看法。

② “发展政策”是指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政策, 如官方发展援助ODA (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③ Gemeinsam fur Deutschland — mit Mut und Menschlichkeit.Koalitionsvertrag CDU、CSU、SPD 11.11.2005,S.125.

④ 引自1951年4月18日西欧六国在巴黎签订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序言,载于苏明忠译:《欧洲联盟法典》第一卷,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5页。

⑤ 只有41%的受访者说他们的身份仍然完全是本国的。 “欧洲人”意识建立在共有的价值观基础之上,如民主、社会安全保障、环保、非武力方式实现政治目标等。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网站2005年4月26日报道“悄然萌芽:欧洲人身份”,转引自《参考消息》,2005年5月3日,第3版。

⑥ Thomas Risse:“Deutsche Identitt und Auenpolitik ”,http://web.fu-berlin.de/atasp/texte/030113_identitaet risse.pdf,S.6.

⑦ 参见[美]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289页。

⑧ 同注③,第6页。

⑨ 科尔曾经义正词严地指出:欧洲货币联盟建设关系到战争与和平的问题:谁支持欧元,谁就是赞同欧洲一体化,就是对德国军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历史说不;谁质疑欧元,必须首先明确表态他是否坚决支持欧洲一体化。同上,第8页。

⑩ Joschka Fischer:“Die Selbstbeschrnkung der Macht muss fortbestehen”,Vortrag am 8.Juni 1989,in:Karl Kaiser (Hrsg.):Zur Zukunft der deutschen Auenpolitik,Bonn 1998,S.78.

(11) 讲话全文见曹卫东编:《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4页。

(12) 2001年9月4日,我在柏林外交部对他进行访谈时他的谈话。

(13) Gregor Schoellgen:“Die deutsche Auenpolitik in der ra Schrder”,in: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32—33/2005,S.3—8.

(14) Hans-Peter Schwarz:“Republik ohne Kompass”, in:INTERNATIONALE POLITIK,Januar 2005 Nr.1,S.46—53.施瓦茨是德国波恩大学政治学教授,当代政治学保守派领袖,曾任德国外交政策协会(DGAP)学术委员会主席和科尔总理外交政策顾问;是德国联邦十字勋章获得者。2005年9月13 日来华访问期间造访北京大学,与笔者进行了长时间谈话,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各方面主张。

(15) “治国之道”是德国著名历史学家梅尼克在其1929年出版的著作中提出的概念。Friedrich Meinecke:Die Idee der Staatsrson inder neueren Geschichte,München 1929.

(16) 同注③。

(17) 同注③。

(18) 施瓦茨指出:“如果说,从大西洋到乌拉尔、从冰岛到希腊的欧洲是历史的唯一话,那也是欧洲国家和人民的巨大多样性使然。倘若将这种多样性都被集中到布鲁塞尔,那么这种准超级国家肯定会失败,就象过去帝国主义的霸权国家西班牙、法国、德国一样。欧洲联盟只有保持一定程度的宽松状态,且学会能再次理智地实行分权,才能有前途。”Hans-Peter Schwarz,“Auenpolitik mit Kompass”,in:Die Politische Meinung,September 2005,S.9.

(19) 同上,S.5—10.

(20) 同上,S.52—53.

(21) 这是施瓦茨教授文章的主旨,参见注⑦,S.10和 Christian Hacke:“Die Auenpolitik der Regierung Schrder/Fischer”,in: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32—33/2005,S.13.

(22) 政府声明全文参见Angela Merkel:“Wir werden eine Regierung der Taten sein”,Regierungserklrung der Bundeskanzlerinam 30.November 2005,in:Das Parlament,Debattendokumentation,5./12.Dezember 2005,S.19—21.

(23) “德国外交政策保持连续性,以我们国家的利益和价值为导向”, 详见Gemeinsam für Deutschland-mit Mut und Menschlich keit.Koalitionsvertrag CDU、CSU、SPD—11.11.2005,S.125.

(24) 同上。

(25) Christian Hacke:Nationales Interesse als Handlungsmaxime für die AuBenpolitik Deutschlands,in:Karl Kaiser/Joachim Krause (Hrsg.),Deutschlands neue Auenpolitik,Band 3:Interessen und Strategien,München 1996,S.3—13.

(26) 参见连玉如:《聚焦德国问题》,《欧洲研究》,2003年第2期,第1—2页。

(27) 参见连玉如著:《新世界政治与德国外交政策——“新德国问题”探索》,北京大学2003年版,导论第二节。

(28) “施政声明”见Angela Merkel,前引文,第21页。

(29) 同上。她在“施政声明”中表示:“只有同我们的大小邻居和伙伴团结一起,才能驾驭危机。”

(30) 同上。如宪法条约严重受挫;财经利益冲突剧烈;里斯本进程停滞不前;欧盟扩大使人们面临“欧洲扩大何处是头”、“欧洲统一意义与目的何在”这些必须回答的根本原则问题。

(31) 2000年春,欧洲联盟在里斯本召开首脑会议, 通过了“欧盟经济与社会发展纲要”,为期十年,即“里斯本进程”。纲要决定要实现的目标有持续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等;主要包括劳动市场与就业政策、货物与服务市场、公共财政、教育与研究政策几大领域。http://www.politikerscreen.de/tonline/lexikon_deteil.asp? ID=853.

(32) Angela Merkel,前引文。

(33) Angela Merkel,前引文。

(34) Nicolaus Blome:“Gratwanderung zwischen strategischer Partnerschaft,of fener Kritik und dem Verstndnis für die Nte Wladimir Putins”,in:DIE WELT,15.Januar 2006.

(35) 同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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