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化割裂”到“嵌入式治理”-重构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的政社关系论文

从“结构化割裂”到“嵌入式治理”-重构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的政社关系论文

从“结构化割裂”到“嵌入式治理”
——重构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的政社关系

汪文奇1,金 涛2

(1.安徽大学 体育军事教学部,安徽 合肥 230039; 2.安徽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 要: 新时代我国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关系将直接影响体育治理中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美好生活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基本矛盾的化解。传统体育管理模式中,在设定呈总体性支配角色的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呈总体性生存状态的体育社会组织的关系时,过于强调两者的结构化割裂状态而忽略相互嵌入的关系,政社相互嵌入缺失的结构化割裂状态使得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逻辑行政化、效果内卷化、行为短期化和体系碎片化,致使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基本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因此,需要通过构建互动式嵌入、创新性嵌入、结构性嵌入和整体性嵌入等政社双向开放性嵌入式治理结构,以超越政社嵌入缺失的结构化割裂状态所带来的体育治理困境,不断化解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的基本矛盾。

关键词: 新时代;体育治理;政社关系;结构性割裂;嵌入式重构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主体协同治理国家的动态过程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过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更加强调主体的多样性,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功能优势和积极作用。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也明确提出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发布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中,也明确了要在我国体育体制改革和群众体育发展中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体育社会组织作为体育治理中的新成员,在推动我国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在我国传统体育管理模式中,在设定呈总体性支配角色的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呈总体性生存状态的体育社会组织的关系时,过于强调两者的结构化割裂状态而忽略相互嵌入的关系,政社相互嵌入缺失的结构化割裂状态使得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逻辑行政化、效果内卷化、行为短期化和体系碎片化,致使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基本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因此,需要通过构建互动式嵌入、创新性嵌入、结构性嵌入和整体性嵌入等政社双向开放性嵌入式治理结构,以超越政社嵌入缺失的结构化割裂状态所带来的体育治理困境,不断化解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的基本矛盾。

据介绍,考虑到每一件文物到了节目中,都拥有自己的明星“国宝守护人”,并由明星来讲述文物前世今生的故事,推荐文物时省博物馆也侧重选了精美、吸引眼球、故事性强的文物。而战国铜餐具一开始并没有被重点推荐,只放在备选文物中,但《国家宝藏》节目组来省博物馆考察时,编导团队一眼就看中了这套餐具。能入选,靠的是颜值与气势。它们灿若星河,一展钟鸣鼎食之势,又仿佛静置在展柜中,默默的诉说着积淀千年的故事……

1 传统体育管理模式中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主要特征

1.1 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呈总体性支配角色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作为唯一的主管体育的行政部门,在体育管理过程中对体育社会组织形成了全方面的行政命令化管理方式,扮演着“总体性支配”角色,无论是体育设置的建设,还是体育财政资金的划拨,甚或是在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方面表现出非常强势的地位。例如,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条件、程序、资格准入等合法性资源方面设置了极大的限制;对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经费投入、项目制的设置等经济资源方面的全面支配;对体育政策、活动许可、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社会资源方面的全面调控。

1.2 体育社会组织呈总体性生存状态

在政府扮演“总体性支配”角色的关系格局中,体育社会组织则是作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延伸性组织而存在的,其存在的基本价值就是完成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交办”的某些任务,并非一种相对独立于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社会体育力量,而是对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存在着“命令—服从”的高度依附,呈现出一种“总体性生存”状态[1]。像我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就是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延伸性组织,并被相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予以了同构。抑制了它们作为体育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吞食了其存在的社会空间,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极为有限,以至于它们的发展都要取决于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的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显得非常缓慢,并随着执政党的运动式治理而走向非常态化,存在着发展与停滞的反复。像在文革初期,国家体委领导干部遭到冲击,体育组织管理系统全面瘫痪,失去了对组织管理的权利。在文革中后期,以“乒乓外交”为突破口,中国体育事业开始复苏,但其发展势头很快就因为“四人帮”的插手干预而受到阻碍[2]

二是建档制度。在制度制约下,内容丰富详实的土地质量档案资料,可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及土地交易、土地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土地质量等级变更、农产品安全源头追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3 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呈结构化割裂状态

首次提出“内卷化”概念的是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国内学者李春霞等人则用内卷化来描述政府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时,虽然服务项目在数量上有所增加,但是服务质量却呈现出低水平、低效益的发展状态。马全中也提到,“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存在着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边际效率递减”的内卷化问题。其实,政府和体育社会组织双向嵌入不足才是导致体育社会组织出现服务效果内卷化真正的原因。因为,在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确定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契约后,由于体育社会组织对政府环境的嵌入不足,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具体标准、要求和规则不够明确,使得购买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执行效果较差。但理性的体育社会组织会以“项目景观化”的生存策略延续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寻求“变通”策略,将项目制造为一种迎合上级检查的“景观”或“形象工程”。而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也恰好在追求“看量而不顾质”或“数字化”的阶段[8]。虽然这时在服务数量方面能够满足要求,但提供服务的质量却仍然与真实的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或是偏离初期中标时的发展目标,从而出现服务效果内卷化现象。同样,政府由于嵌入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不足,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服务能力和是如何进行服务的也不够清楚,影响了其对体育社会组织监管的有效性。休眠型组织缺乏监管[9],一旦承接了公共体育服务,就很有可能会造成服务效果内卷化问题的发生。双重代理关系表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互嵌入越深,政府与社会组织对双方的意图和行为理解把握得就越好。

2 “嵌入式”治理理论:一种新的分析范畴

随着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在全国推广开来和购买内容的不断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体育社会组织也越来越多。政府购买服务的理想愿景之一就是要不断满足公众体育服务需求,体育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公共性特征也要求其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应以公共体育利益为导向,无论是政府还是体育社会组织都要求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服务合同和契约,摒弃短期化的自利行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然而,在实践中,不论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是体育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服务行为的短期化问题。特别是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初期,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会在“生存理性”逻辑下考虑“活命”问题,会接受一些与组织使命不太相关的体育服务任务或项目[10]。这期间,体育社会组织最容易出现服务短期化问题。另外,专业性强的体育社会组织常常是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后才进入社区工作的,具有非常明显的即事化特征,它们只关注社区的某一个侧面,对社区整体的情况了解不足,对于社区具体需求的把握程度有限,这些情形也容易导致公共体育服务行为短期化。而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受压力型体制的“政绩需要”,使得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现实条件和实际能力与目标设置和激励强度不相匹配,从而形塑了一种只追求眼前的具体目标,不顾及长远发展的战略,以各类具体的、权宜的和随意的权力技术为原则的策略主义逻辑[11],也是出现公共体育服务短期化的重要方面。此外,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在通过购买服务“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时,也特为关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鲜有长期致力于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项目,这也会导致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短期化。其中体育社会组织没能嵌入到政府环境中去,使得它们难以全面准确地认知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要求、内容和规范,从而难以自我规约服务的短期化行为。而政府没能嵌入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使得一些鱼龙混杂的、不符合承接资质要求和服务能力的体育社会组织却可能参与了承接服务,最终难以对它们出现短期化服务的行为过程进行有效规制和监管。而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没能相互嵌入也是诱发公共体育服务行为短期化的重要因素。

3 我国体育管理中政社嵌入缺失状态存在的主要困境

3.1 政社嵌入缺失状态使得体育社会组织服务逻辑行政化

纳米材料科学并不是一门具有完整体系和基础理论的成熟学科,直到1990年7月在巴尔的摩召开的第一届纳米科学技术学术会议,才正式把纳米材料作为材料科学的一个新分支公布于世。纳米材料是一门前瞻性、创新性、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涉及物理、化学、生物、能源、材料等多学科交叉和前沿领域,其教学内容主要直接面向科研实践的工作,需要考虑纳米材料科学的以下几个特点。

3.2 政社嵌入缺失状态使得体育社会组织服务效果内卷化

进入新世纪后,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治理理念的影响下,社会组织因其公共治理价值而被政府认可,并日渐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行动主体。我国体育治理领域也在积极倡导政社合作,政府通过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向其转移职能,以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然而从当前诸多体育治理中政社关系发展的实践来看,政社合作是有其形而无其神,仅是一种表象合作,真正的合力并未形成,与学界想象中或理论意义上的“合作治理”还相去甚远[3],体育治理中的政社关系呈现的是一种结构化割裂状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制外的体育社会组织还难以通过购买服务成为体育治理的主体。我国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虽然通过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创新了供给方式,也为体育社会组织在施政环节参与政府体育治理过程提供了有效渠道。但从实证经验来看,政府几乎都选择了向体育行业内组织购买服务[4]。例如2016年广东国际风筝邀请赛虽对外进行了公开招标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但最终还是体制内的广东省风筝协会获得了承办权。再例如2014年的上海市市民体育大联赛全年各类赛事总计共有4 000场左右,也都采用了公开的形式向体育社会组织进行了招标购买服务,而最终90%以上的各项比赛都是由市级各体育协会和个别区级体育协会等行业内组织通过投标形式获得了承办权。广东省作为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较好的地区,全省未得到过政府购买服务的体制外社会组织占比为91%。体育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类,其承接服务的境况也概莫能外[5]。二是,政府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虽然服务是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但具体生产需求却是由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指定授权,体育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公共性完全没有得到体现。体育社会组织只是成为政府体育行政职能的承接者、体育服务的配送者,而较少在体育政策倡导、体育价值引领和体育文化传承等价值治理方面发挥主体性参与作用。这也是当下体育社会组织身处“强政府,弱社会”环境下的生存策略。当然,在体育领域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倡导的多元化治理机制也多是非主动协同合作出现的社会产物,而是受政府“查缺补漏”行动意识的驱使,只是将体育社会组织作为辅助性力量而已,并未将其纳入体育治理的整个过程。三是体育社会组织的自主性、专业性和公共性是其承接公共体育服务的优势所在,但其优势特性却在承接服务过程中被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化所遮蔽,与政府还没能在功能互补、资源相依、双向赋权等方面形成战略联盟关系,合作治理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我国传统体育管理中政府与社会呈现二分视角的对立或分立关系,彼此之间分离程度很高,呈一种静态的、嵌入缺失的结构化割裂状态。

自2013年常州市率先出台我国第一个《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条例以来,在国家相关部门政策的推动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行为已经逐步从东部经济发达省市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开始尝试,逐步向中西部欠发达区域全面推开。截止到2017年底,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活动在全国所有省市均有开展。然而在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逻辑行政化倾向。体育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的服务逻辑是指体育社会组织在承接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中本应充分发挥其自主性与公共性的优势特征,却被纳入行政层级系统,遵照行政逻辑运行,背离了自身属性。有研究认为是体育社会组织嵌入政府部门所造成的服务逻辑行政化,认为是体育社会组织为了生存,对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过度依附使得其与政府行动逻辑趋同。而有的则认为体育社会组织服务逻辑行政化,是政府在体育资源配置中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对体育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制度所致。这些研究反映的是体育社会组织要么过度依赖政府,要么是政府过度干预体育社会组织。这都是源于对嵌入的误解,恰恰是由于缺乏对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与政府要求的合理平衡与有机衔接,是缺乏合理的嵌入[7]。因为在我国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中,虽然体育社会组织是生产的一方,但生产什么样的体育服务则是必须按照政府的具体要求来进行的,要想使民众能够得到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在体验上能够有更多的获得感,那么政府购买的公共体育服务具体要求也只有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实际服务能力完美结合的前提下才可以做到。这就有赖于政府需要合理嵌入到体育社会组织当中去,才能科学地深入了解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并对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提升。而体育社会组织也只有合理嵌入到政府内部科层组织关系中去,才能够详细了解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购买动向,从而在这方面做好前期准备或是提升这方面的能力。

3.3 政社嵌入缺失状态使得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短期化

“嵌入性”概念是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首次提出的,但却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克·格兰诺维特将嵌入性理论在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的。他透彻地批判了关于人类行为的两种极端观点,即都是共同地以社会性孤立的行动者作为行动与决定中心的“低度社会化”和“过度社会化”。认为在低度社会化观点中,孤立来自褊狭的自我利益追逐;在过度社会化观点中,孤立则来自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已经被内化。从而型构一种“中度社会化”情景中行为的社会嵌入理论,这种嵌入性理论认为行动者的目的性行动企图不是在社会脉络之外像独立原子一样运行,而实际上是嵌在真实的、正在运作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的,更不会奴隶般地依附于他或她所属的社会角色,以尽量避免过度与低度社会化的孤立问题[6]。中国社会工作领域也广泛引用了这种“嵌入式”发展观点。主要形成三种结论,一是在“嵌入式”发展过程中,社会组织嵌入政府中,能够使其获得政府的合法性认同、足够的生存空间和体制内资源,然后发挥其高度专业化的服务,体现其价值。二是在“嵌入式”发展过程中,社会组织很容易面临“政治嵌入”和“体制嵌入”的二重困境,被吸纳到最终由政府体系把持的复杂社会关系和权力网络之中不能自拔,甚至可能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权力“共谋”现象。三是在“嵌入式”发展过程中,政府出于治理的需要,构建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和参与平台,尊重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自身运行机制和规律,发挥治理主导作用,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协调治理的过程中从“双向嵌入”向“双向赋权”的合作发展模式转变,建立起真正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呈现出一种“政府主导的社会多元主义”善治或共治模式。有鉴于此,在深入分析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合作关系时,也将嵌入性治理理论作为一个参照分析工具,以促使其形成一种联动嵌入、协同治理和相互型塑的开放式网格治理格局。

3.4 政社嵌入缺失状态使得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体系碎片化

随着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领域,从一开始的技术培训类、赛事活动类、场地设施类、监测指导类、体育环境类、管理服务类,到关联体育企业发展、体育教育、体育竞赛的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类,再到体育知识传播类、规划研制类等内容不断扩大和规模日益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降低的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碎片化的政府监管。政府往往忽略事前的资质监管和事中的动态监管,而重视事后的考核评估;在监管规范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尚缺乏专门性权威规范,各地区也多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监管规定,使得监管规范地域化、碎片化;在监管标准方面,对于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规定,江苏盐城等地虽然出台了一个笼统的地方性政策性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尚未形成统一的适合各地区的准入和考核评估标准[12];在监管机构方面,涉及到的部门有体育、财务、审计等等,但却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政府通过市场机制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只是将生产权委托给了体育社会组织,相反是应该更加重视服务的组织、购买、监督与评价职责。但是,通过对常州、常熟等几个地方的调查情况来看,政府的组织、监管与评价等职责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中,全然不存在,政府是一种“卸包袱”式的购买形式,不仅将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权通过购买形式转让给了体育社会组织,而且也将监管等职责也一并放权给了体育社会组织。再例如某市健美操协会全权负责本市所有的舞蹈文化推广、健美操比赛组织活动等[13]。其次是碎片化的服务。各行政区的政府购买清单中都有关于“服务我区”和“注册登记在我区”的门槛规定,以行政地域为界,形成“属地化”的行政区划购买倾向[14]。即使是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也多是由本辖区的体育社会组织来提供服务。再次是碎片化的治理方式。我国体育治理一直面临着如何形成一个空间上的制度整体性,避免长期以来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治理”难题,这一困境也从根本上制约着“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体育治理格局能否真正形成。尤其是新时代体育治理内容正逐步从“体育小圈子”向政治、经济、旅游、健康、教育、文化等“社会大圈子”转型,虽然这是为了适应新时代体育的不断发展需要,但它却造成了“管理多头”“政出多门”等问题,更是增加了体育协同治理的难度。最后是碎片化的评价机制。当前,对体育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评估往往是邀请第三方机构的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仅局限于合同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常忽略最为重要的社区和居民的具体需求,并且这种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还处于不太成熟的摸索阶段。造成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体系碎片化的原因有很多,但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彼此呈嵌入缺失的结构化割裂状态是其中最为核心的原因。

4 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构建政社嵌入的路径

4.1 构建政社互动式嵌入:超越行政化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逻辑

体育治理中政社通过互动式嵌入虽克服了行政化的服务逻辑,但却难以治理内卷化的服务行为。因此,需要在互动式嵌入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嵌入创新,即创新性嵌入以找寻突破内卷化服务行为的路径。因为体育社会组织嵌入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不足使得对需要承接什么样的体育服务不够明确,而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嵌入体育社会组织不足使得其不了解体育社会组织是如何根据合同规定来承接体育服务的以及不够明确了解体育社会组织具体能够承接什么样的体育服务,从而导致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内卷化。为此,体育社会组织应积极主动与政府部门进行及时、精准的业务沟通和交流,为政府制定详细具体的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要求、标准和规则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性作用。同时,政府嵌入体育社会组织环境的目的而是应该有所丰富,其更为重要的嵌入目的是要对体育社会组织不足的地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育和扶持。并为其分享体育治理部分权力,赋予其大量资源,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强化。对可列入购买服务名录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3-5年周期的建设目标设定,进行针对性培育,根据年终考核给予一定的资金予以激励。像在2015年,就有50家上海社区联盟赛事中标单位分别得到了上海市社区体育协会给予的2万元补贴[16]。构筑政社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社良性互动,从而更好地突破内卷化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

4.2 构建政社创新性嵌入:超越内卷化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

体育治理中政社相互嵌入的重要性常被忽略,或者只存在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单方面、静态的嵌入体育社会组织,遮蔽了体育社会组织的属性,阻碍了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的优势发挥,致使体育社会组织产生行政化的服务逻辑。因此,要超越体育社会组织行政化的服务逻辑,就需要在新时代体育治理中构建政社互动式嵌入关系。首先,强调政府的开放性治理结构,而不是一个在体制内重竞技体育运行的封闭型结构。政府体育部门要定位好在新时代的组织使命,发挥其在新时代体育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嵌入社会体育治理。在社会体育治理的资源整合上,确保政府的引领以及公众的参与能落实在体育治理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能否“嵌入”到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结构中去,直接决定着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如何应对中国进入新时代面临的解决体育治理中基本矛盾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政社“结构上相互吻合”和“功能上相互支撑”的嵌入形态,而不是一个试图“全覆盖和全部管”,另一个不断“逃避和回避”的“两张皮”式结构割裂状态[15]。其次,强化相互嵌入理念。不但要求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动态嵌入到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中,以准确认识并有效运用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性、自主性和公共性。同时也要求体育社会组织也要动态嵌入到政府环境中,以理性认知并且有效回应政府及其反应公众的体育服务要求。通过嵌入对方环境,了解对方具体情境,充分发挥各自功能互补优势,建立资源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共同化解体育治理中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美好生活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后,尊重双方的组织特性和功能特征。权威性和公共性是政府部门具有的典型特征,而自主性、专业性和志愿性是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优势所在,只有尊重双方的各自特性并发挥出各自优势才能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效率。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在互动嵌入的过程中,相互赋权,共生共存,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质量。

作为临床常见内分泌疾病之一,糖尿病患者存在长期脂肪及蛋白质代谢紊乱情况,造成慢性进行性病变导致机体抵抗力明显锐减,机体内含糖量不断上升,有利于结核杆菌滋生,对肝脏功能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甚至机体内维生素A处于缺乏状态。一旦呼吸系统出现结合杆菌感染情况则人体免疫水平及抵抗力大大被削弱,造成人体遭受结核杆菌的侵袭,造成糖尿病合并肺结核[3]。经该次研究发现,分别纳入糖尿病并发肺结核患者及普通肺结核患者统一进行CT检查,发现两组病变位置不存在显著差异性。

4.3 构建政社结构性嵌入:超越短期化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

体育治理中互动式嵌入也不足以超越体育社会组织短期化的服务行为,也需要在互动式嵌入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微观上对对方的组织结构、发展愿景、文化习俗、传统规则等方面进行结构式的嵌入,以超越短期化的服务行为。首先,政府应当确立公共责任意识,为人民群众分享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体育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让他们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其应当承担的基本职责。政府在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后,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减轻,相反却是责任变得更大了。政府应积极主动嵌入体育社会组织具体结构环境中,以便能够准确地梳理和把握体育社会组织的资质和能力,使一些具有短期化行为倾向的自利性体育社会组织因严格的“防火墙”规制而无从出现。例如民政部在2017年11月10日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7条决定对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做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在使用财产和接受捐赠等相关活动中,因其存在违反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超出公益活动业务范围的情形。其次,体育社会组织同样也要牢固确立公共利益导向,不但要自觉积极主动地嵌入到政府环境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要求、目标和内容以全面深入了解和准确认识,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为体育社会组织长远发展带来的机遇要高度重视。并以开放的姿态,面向公众的具体需求来全盘考虑自身未来的建设发展,始终将组织的发展愿景、发展目标和公信力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提高专业品牌意识来赢取政府和社会的信任与支持[17]。如CD易赛事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主动承接了SC省CD市9个社区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18],既满足了本社区居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体育社会组织也会更加自觉地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再次,构建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的互信机制。在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平等对话机制和公共承诺机制,培育相互信任的道德文化,完善规范、诚信有序的制度环境,促进彼此之间增进信任,这也是政府和体育社会组织相互嵌入的过程。在这个相互嵌入的过程中不仅要了解对方的正式规则,也要对对方长期以来形成自身独特的运行文化、习惯、习俗和传统等非正式规则深刻学习和领会。最后,通过购买项目嵌入,建构起政府购买的“连续统”,建立长效机制。为了使体育社会组织能够长期植根于某一业务领域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参与治理,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注重建立长期的购买服务项目,改变过去偏好短平快的“运动式”做法,使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能够形成长期稳定的关系,以减少服务短期化行为的发生。

4.4 构建政社整体性嵌入:超越碎片化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体系

体育社会组织没有嵌入到政府环境中去或政府不嵌入到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中去,也或是政府和体育社会组织都只是选择性地嵌入到对方环境中去,是造成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体系碎片化最主要原因。特别是随着“体育小圈子”向“社会大圈子”的“大体育”转型,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涉及到的政府部门会越来越多,承接服务的组织也不再局限于体育类的组织,也许会有文化类、教育类等其他类型组织参与进来。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就列出了包含民族民间传统体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和运营,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方面的指导性目录[19]。其中涉及到的就不仅仅是“体育小圈子”,而是关联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社会大圈子”。这就会存在有些政府机构注重嵌入到承接服务的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中,而有些则不重视;或是注重部分嵌入,部分忽略嵌入;再或是因行政辖区的分割,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体育社会组织嵌入到不同政府环境中的态度、行为和差异性也截然不同。因而,在新时代体育治理中需要确立整体性的嵌入模式。一是体育社会组织整体性嵌入到政府环境中去。首先要从体育社会组织内部能力建设和组织间协同合作能力两方面对其整体性能力着力进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内部能力建设可从组织愿景与组织凝聚能力,自治与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示范与组织扩展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提升。组织间协同合作能力则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协同能力,基层体育治理的协同能力,体育行业管理的协同治理能力,各种专业技术性服务能力和辅助政府体育治理的能力等方面予以提升;其次是体育社会组织应全面整体性嵌入与购买服务所有相关的政府机构,对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机构的环境对购买服务的要求和影响予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二是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有关的政府机构也要整体性嵌入到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中去,形成协同合作的有机体系,以科学地提出购买要求和准确把握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及行为,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政府组织整体性嵌入是变部门独立执行政策向多部门集体协同执行决策,变部门化的体育事业为社会化的体育事业发展,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各相关政府部门联席的频率提高了,充分实现了信息的共享,改变了传统体育管理方式的分散化和碎片化,超越了传统体育管理中的困境。

5 结语

总之,不管是体育社会组织的整体性嵌入还是政府组织的整体性嵌入,都要“坚持协调协同,尽最大可能推动公众、社会、政府同心同向行动,使公众勤劳之手、社会无形之手、政府有形之手同向发力”,构建一个跨业务、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的多中心整体性嵌入式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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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wo -way Embeddedness ”to “Two -way Empowerment ”:Reconstruction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ety in Sports Management in New Era

WANG Wenqi1,JIN Tao2

(1. Dept. of Sports & Military Teaching, Anhui Univ., Hefei 230039, China; 2. School of Sports, Anhui Normal Univ., Wuhu 241000, China)

Abstract : In the new era,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ports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and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s directly affects the solution of the basic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growing aspiration of the people for a better life in sports and the unbalanced and insufficient development in sports governance. In the traditional sports management model, when set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sports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that has a general dominant role and the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that has a general existence, the structural separation of the two is emphasized too much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is neglected. The lack of structural separation in the political society mak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logical administrative, the effect internal winding, the short-term behavior and the system fragmentation, making it difficult to effectively resolve the basic contradictions in China’s sports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Therefore, a two-way open and embedded governance structures such as interactive embedding, innovative embedding, structural embedding, and holistic embedding should be built so as to transcend the sports governance dilemma brought about by the lack of structural fragmentation in the political community, and to resolve the basic contradiction in China’s sports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Key words :new era; sports governance; political and social relation; structural separation; embedded governance;

中图分类号: G80-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20X(2019)07-0012-07

收稿日期: 2019-02-15;

修回日期: 2019-04-12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TY010)。

第一作者简介: 汪文奇(1976-),男,安徽宿松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 体育人文社会学。

通讯作者简介: 金涛(1977-),男,安徽芜湖人,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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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化割裂”到“嵌入式治理”-重构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中的政社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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