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研究(一)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构建和谐社会研究(一)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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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问题

和谐社会的构建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这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它涉及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评判标准也各不相同。因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和理解和谐社会,并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同途径。

一、和谐社会的理论渊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和谐”的思想非常丰富。“和”被广泛地应用于描述家庭、天下等内部治理良好、上下协调一致的状态;“谐”,有协调、融洽的含义。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各种和谐社会的理想,而最具代表性的是“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小康社会”指一种生活宽裕、上下有序、家庭和睦和讲究礼仪的社会,而更高级的社会则是一种公有共享、其乐融融的“大同社会”。

西方的和谐思想也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最早把“和谐”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赫拉克利特在肯定和谐价值的基础上提出“对立和谐观”。从苏格拉底开始,“和谐”被引入政治和社会领域。柏拉图阐述了“公正即和谐”的观点,这就是“理想国”。

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理论武器,提出了关于未来和谐社会的设想。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列宁首先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本身是一个多级的发展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一系列关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思想。江泽民同志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无论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看,还是从我国传统文化的联系看,社会主义社会都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

二、现代语境下的和谐社会

当和谐社会的话题已经进入百姓的日常语境之中,人们将中国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与和谐相联系。传统农业社会构造下产生的只能是田园式和谐社会的理想,现代社会下和谐社会的理想需要将它纳入现代语境之下。

现代语境下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崭新的时代特征。第一,要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实现和谐。竞争既给社会增添了活力,也给人们造成巨大的压力。如何实现竞争与和谐的矛盾统一,需要树立新的价值取向。第二,要在利益差异中实现和谐。和谐社会不等于均衡无差异,千篇一律并不是和谐社会的理想境界。构建和谐社会既要承认利益差异,又要重视利益差异的适度性。第三,要在多元格局中实现和谐。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朝多元结构发展。多元格局有利于拓展人的发展空间,但也会形成价值观念的冲突,隐藏妨碍和谐社会的因素。

无疑,在传统语境与现代语境中,对和谐社会美好理想的追求具有契合点。但两种语境的时代分割和社会反差,必然产生对和谐社会认知上的历史痕迹。认识现代语境下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添加新的时代元素,确立新的价值取向,形成新的话语系统。

三、解读和谐社会“二十八个字”

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二十八个字”的内涵是全面的、重点突出的。这“二十八个字”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前面20个字阐述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后边的8个字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民主法治”是从政治上讲的。和谐社会应当是公民社会,没有民主就没有和谐,没有法治也没有和谐。法,是刚性的,在法律面前是不能讨价还价的。民主能使人心情舒畅,民主能给社会带来生动活泼。民主是法律范围内的民主,法治的功能是保护民主,是为了推进民主。

“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是从道德上说的。“公平”是要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公平”包括经济分配公平、政治生活上公平、社会生活上公平。“正义”是价值判断,认准了“正义”,就敢于“铁肩担道义”,敢于为正义而奋斗。“诚信”包括个人诚信、社会诚信、政府诚信,重要的是政府诚信,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诚信。“友爱”是指人与人的关系。

“充满活力”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高要求。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动态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敢于揭示矛盾、善于化解矛盾的和谐社会。

“安定有序”中的“安定”,讲的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安定是和谐的起码条件,没有安定便谈不上和谐。俗话说:“有条不紊”,“有序”就能“不紊”,“序”是治世的良方。

四、时代内容

“和谐社会”概念有其特定的时代含义。它的提出符合社会生活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即从前现代性向现代性的转变:自然习俗秩序不断向人为理性规范转变,原始性人类集群被人工性社会组织所取代,多种选择的可能使生活方式变得异质多样,传统信条的粘合力也日渐离散消解,多元价值观之间既相互排斥也彼此包容,等等。和谐社会概念是一个富于创意的表达,它准确地把握了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把握了现代性至今难以化解的矛盾。

和谐社会目标和任务的提出,符合现代性从旧式到新型的发展趋势。所谓旧式现代性就是那种以征服自然、控制资源为中心,社会与自然不协调,个人与社会不和谐,自然和社会付出双重代价的现代性。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盛、人和社会双赢,两者关系协调和谐,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底限度的现代性。

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包含了对西方旧式现代性弊端的深刻检视,表现了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学理论发展趋势的现实预感,以及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社会变革经验的概括总结。

五、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体现公平的社会。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彼此友爱的社会。和谐社会重在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友爱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没有诚信,人际关系紧张,就不会有友爱;没有友爱,就不会有社会和谐;没有诚信友爱,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和谐本身是一种有序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社会运行有序,就是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有章可循,出现偏差则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是衡量是否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和谐必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没有活力的和谐,是一种死寂的、毫无价值的美。社会活力来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机制的有效作用,表现为政治活力、经济活力、文化活力、人的发展的活力等等。社会活力是社会和谐的来源,和谐的达成本来就依靠活力。

六、体制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靠一定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前提。因此,必须解决难点、重点。

第一,深化行政性垄断部门的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性垄断只应存在于非赢利性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其评价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社会。

第二,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形成合理和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避免、抑制和化解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过渡失衡和矛盾。

第三,推进以政府行为规范为重点的职能转变。首先是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规定的事情的理念。其次是明确政府公共职能。其三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

第四,在宪法框架内稳步推进政治改革。只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携手并进,政治改革才能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功。政治改革在宪法和法治框架内的逐步展开,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完善,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政治体制保障。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改革的“合法性”乃至程序的公正性已经越来越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就是坚持改革成果能够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普遍分享的改革观,这是改革获得“合法性”即社会公正性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改革观。

七、经济着力点

寻求社会所有制关系的和谐。社会财产关系的和谐是经济领域最大的和谐。必须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调整,毫不动摇地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改革。要学会用“混合所有制”这一新型的财产组织形态来包容和整合不同资本的和谐发展。

寻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中的和谐。这里的关键是实现市场主导与宏观调控的结合。从社会实践看,二者之间存在的诸多不和谐之处。为此,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来统一企业主体、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思想。

寻求经济发展格局的和谐。探索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的“内在通道”,真正从“板块式的拼接”走向“胶体式的统筹”。

寻求民生方面重大关系的和谐。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是民生之本。民生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最直接因素,须着力解决,使人民群众获得最切实、最直接的利益。这是在经济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的落脚点。

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提出的一个发展战略,是立足于我国国情、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利益格局多样化为条件的现实调控目标,而不是要否定或削弱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更不是要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

和谐社会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财富的积累为基础,和谐社会要求保证基本的公平和正义,能够使人们普遍分享增长的发展的收益。社会主义制度是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

和谐的社会不但要稳定、有秩序,而且不能封闭和僵化,要开放并充满活力。要能够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精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和谐社会不但要使人们安居乐业、事业有成、心情舒畅,还要形成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和良好的公民道德,形成有利于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

和谐社会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这就是要求有一种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一种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谐和快速发展的机制。

一、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

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一个社会只有尊重创造才有活力,一个民族和国家只有尊重创造才能实现发展进步,一个政党只有尊重创造才能永葆先进性。如果把公平正义看作是和谐社会的基石,那么,创造就是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创造,就是顺应时代潮流,用开放的眼光和包容的心态去对待新生事物,敢于打破陈规陋习,破除各种障碍,冲破各种束缚,为创新性的实践,探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尊重创造,应当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创造愿望,为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尊重每个人的创造愿望,使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就要尊重一切人的创造,激发每个人的创造热情和创造活力,进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获得不竭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

二、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协调、各种矛盾不断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和协调相处的社会,这是保证社会活力永不衰竭的前提,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持久发挥的必要条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和差异性,在新形势下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出现一些磨擦和不和谐因素,是很正常的,也是必然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从根本上消灭矛盾,不允许各种矛盾存在,而是要正视矛盾,善于协调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在追求和谐中分析矛盾、处理矛盾,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不断求得新的和谐,从而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说到底,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心里感受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是幸福的,从而萌发更多的创造愿望,迸发出更大的创造活力。

三、民主是和谐社会之源

民主意味着人人都是平等,人人都可以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民主意味着人民可以通过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来限制公共权力。只有实现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具有内在合理性的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或者说,和谐社会才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道德根基。这充分说明,民主是和谐的源泉,是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元素。正因为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夯实民主的根基。关键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不断拓展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空间,扩大和加深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参与,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建立起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按照现代法治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

四、和谐社会是有道德的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打下了深厚的物质基础,而且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追求个人正当利益、重视个人价值、讲求效率、开拓创新、平等竞争、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和人才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的法则也逐步侵蚀到社会的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了见利忘义、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导致了国家意识、集体意识、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淡化,一些人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得以滋生和膨胀。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为此,一定要坚持发扬爱国主义的精神,把热爱祖国、建设祖国作为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反对崇洋媚外、民族虚无主义和国家虚无主义;要倡导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在重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倡导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要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大力提倡勤劳节俭、百折不挠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享乐主义的生活作风;要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把实事求是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准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深入人心。

五、和谐社会是有秩序和法治的社会

社会生活的和谐,必须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和谐社会需要权威和秩序,它要求,无论社会发生何种变化,始终有一个核心的政治权威,它有能力驾驭错综复杂的政治局面;它还要求,无论社会变化如何之大,社会生活依然遵循着基本的秩序。当然,在现代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社会生活的井然有序不能再建立在“传统的稳定”之上,而是建立在“现代的稳定”之上。传统的稳定是一种静态的稳定,其主要特点是把稳定理解为现状的静止不动,并通过抑制的手段维持现存的秩序。与此不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的稳定则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其主要特点是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维持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工具就是法律和制度,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六、和谐社会是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会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制度创新。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统一政策。认真清理在固化城乡二元结构认识下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使城乡真正在同一起跑线上、按统一规则统筹发展。让农民市民享有同样的发展权利、发展机遇和空间。②取长补短。与第二、三产业相比,农业虽是基础产业,但它却是弱质产业。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在当代世界,凡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农业的发展一般都有国家的扶持和保护。但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中国农业向工业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还提供了大量用于城市扩张的土地。可以说,是中国农民的创造,使我们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为结束农副业哺育工业创造了条件。现在,社会的发展到了用工业发展反哺农业的阶段。新的一号文件实际上提出了中央政府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全新的经济发展思路,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③进行制度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

七、和谐社会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直是中国古人心目中的社会理想。古人在2000多年前就提出的“天人合一”问题,用现在流行的术语来说,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和谐社会要求人类的经济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能源、生态与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的增长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进而言之,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可持续发展,既是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统筹,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的平衡,也是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协调。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政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政通才能人和。各级政府应当把构建和谐社会当作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努力推进公共权力与公民社会对社会事务的共同管理,带头成为民主的表率、法治的表率、善治的表率、宽容的表率、诚信的表率、合作的表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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