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关系到千千万万农民的生计,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进程。对此,土地管理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强化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通过法律的有效手段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保护好耕地资源的利用率,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本文简要的阐述了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于农村土地来讲,则提出要“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但伴随着近年来城镇化率的不断加速,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城市扩展不断侵占农耕地,土地流传不断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在各方利益驱使下出现了重重问题,亟需新的政策制度参与调整,否则农村耕地红线势必被冲破。
1 农村土地管理的目的及意义
农村土地管理的目的总的来说就是在确保生态平衡、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下,维护土地所有权、调整产权关系、提高土地的使用率。以此与国家土地管理所提出的统筹布局、合理安排、功能完善、节约空间要求相一致。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谐社会——人与生态的共同和谐。
2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存在资源浪费及资源短缺问题
大量耕地被非农建设所占用,根据相关数据表明,减少的耕地面积中,有超过20%为非农建设,特别是部分优质耕地,被用于城镇建设及主干交通建设。我国耕地面积正在日趋减少,因人口基数较大,人均仅有0.106hm2的耕地面积,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城镇建设中,因粗犷用地而经常出现一些土地闲置问题。城站建设规划不够科学,且农村居民点分散程度较高,存在着严重的一户多宅、空心户等现象。
2.2 对土地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
我们知道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土地是我们这代人生活的基础,也是我们后代子孙延续生命的物质条件。所以农村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我们每个人在有使用权的同时,更应该有节约土地、保护资源的义务与责任。但是现在多数农民,包括许多村镇干部都认为,自由地是自己的,承包租赁的土地也是自己的,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有了这种想法,在暴利的驱逐下,乱挖土地,随意开山采矿,无人管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以及环境的破坏。
2.3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农村土地管理缺乏严格的制度管理,“少批多占”现象严重,农村新建住房杂乱无章,土地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加之基层土地管理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和土地供应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农村土地经常出现土地浪费和供地短缺两种极端现象,同时非农业建设大量占用耕地,这些损失是难以用开发的荒地来弥补的。
3 完善农村土地管理
3.1 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节约用地意识
各地应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对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在6.25全国土地日的节点,加强土地节约利用和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农村群众对土地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农村群众珍惜土地、爱惜家园的意识。应积极组织乡镇干部进行培训,丰富土地知识,提高对土地使用法律和制度的理解,在广大群众之间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2 根据宅基地审批程序进行有效约束
从农村土地使用上进行管理,针对非法侵占土地进行宅基地建设的个人进行严格惩处,一方面要严把宅基地审批制度关,在审查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如果农民一户拥有两处宅基地,需要由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进行依法收回,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处理办法,以农民合法利益为基础,不得与农民进行暴力冲突、强行拆除。另一方面在对宅基地的新建审批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3.3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有效的法律制度是农村土地管理的必要手段,面对农村土地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必须要行使法律的武器进行管理和约束,在日常法律监管的同时,要对广大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大力宣传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农民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基础干部也可以利用法律进行依法执政,对农村土地管理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在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
3.4 严格承包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提高普法意识,加强土地管理是村民与干部共同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再强调农村土地权归集体所有,不是某个人承包了土地就有随意再次出售以及乱砍乱伐的,保护土地的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永远是他们的责任与义务。那些在自家自由地采矿石、挖矿石是违法违纪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我们还要承认承包与出租土地的法律效应,一切按照有效的合同条款办事,不能随意地干预村民合法使用土地的权利,更不能随意违背合同条款而随意无故地变更合同,或者单方撕毁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一定要本着“有偿、自愿、依法、和谐”的原则,努力地探索土地管理的新模式。
土地管理部门必须要认清农村土地资源的重要意义,农民的权益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和发展,农村土地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对此,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上,做好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体制,制约土地的流转,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力度,采用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制约和约束,采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更好的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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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汪礼来. 浅析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 江西建材,2014,20:284.
论文作者:陈迎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30
标签:土地论文; 农村论文; 土地管理论文; 宅基地论文; 农民论文; 农村土地论文; 法律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2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