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_中国共产党论文

改善民生: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_中国共产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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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42X(2011)03-0001-04

改善民生,亦即让人民生活条件、生活状况变得好一些、更好一些。从普遍性上讲,这既是人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又是人的一种美好愿景和希冀。在中国,改善民生既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又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它与“为人民服务”、“三个有利于标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贯穿于中国共产党90年历史之中。

一、改善民生: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首先,民生和人的需要、人的利益密切相联。从一定意义上讲,民生就是人的需要,人的利益。“民生”,即人民的生计。人的需要是指人为了自身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而对一定的事物产生的需求。通常以意向、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是一种客观需求的反应,是与生俱来的,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利益是对需要主体有好处的事物。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生产活动、社会活动、科学实验等,不仅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人类特有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而且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都是为了人自身的利益,如人们进行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提供衣、食、住、行等物质产品,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人们从事科学文化艺术活动提供的科学文化艺术产品,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人们从事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社交需要。阶级社会中的社会活动的主要表现——阶级斗争,归根到底也是围绕着不同阶级的需要而进行的。对于需要主体而言,需要就是利益,例如,衣物、油盐酱醋、房屋,交通工具等等,能够满足需要主体衣食住行需要,因而,就是需要主体的利益,就是民生。

其次,改善民生,就是不断满足人的日益增长的需要,实现人的动态发展中的利益。依据人的需要对象的性质,需要可以划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因此,人的利益就有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之区别。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发展,人的物质需要不断丰富和发展,人的精神需要也日益丰富和发展。人的需要的丰富性和发展性,决定了人的利益的丰富和发展性,决定了人们对于生活内容的要求不断增多,对于生活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于生活状况的要求不断提升,从而,决定了人们对于改善民生的需求和渴望。由此可见,改善民生,就是不断满足人的日益增长的需要,实现人的动态发展中的利益。能否改善民生,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人的需要和能否实现人的利益的问题。

再次,改善民生具有客观性、社会性。改善民生的客观性、社会性,源于民生问题本身的客观性、社会性。例如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教、医、保等等,都是人们生活中面临的具体的民生问题,它是任何人都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问题。然而,“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对于需要和享受是以社会的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去衡量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的性质。”[1]归根到底受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的制约。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由于不同的社会集团“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2]不同集团需要的满足程度和民生状况也不同。剥削阶级通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从而占有被剥削阶级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勤奋劳作的被剥削阶级则不得温饱。历史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贫富悬殊的民生问题,导致的不同阶级为改变或维护民生现状的对立和斗争,充分说明了民生问题和民生改善不仅仅是“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更重要的是它要受到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一定社会制度、一定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制约。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民生诉求;同一个阶级中的不同的人,民生诉求也有区别,即使同一个人的不同民生需要也存在是否合情、是否合理、是否合法的问题。

最后,改善民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考察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民生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改变受欺凌、受奴役的生活境遇,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近代中国人民的根本需要和利益;实现国家富裕,过上幸福生活,劳动更体面,生活有尊严,则是当代中国人民的根本需要和利益,它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使然,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不变的价值追求。

二、改善民生:中国共产党人民利益至上宗旨的实践

众所周知,近代中国,外敌蹂躏,山河破碎,民生凋敝。无数中华儿女前赴后继,上下求索。“各种主义和主张都出场了,也都破灭了;各种道路和方式都探索了,也都碰壁了;各种组织和政党都登台了,也都退出了。”[3]惟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被围剿、被镇压,到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且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执政党,其根本原因,盖因其自诞生之日起,就把谋取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伟大斗争中,唤起民众,组织群众,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一方面,在民主革命的各个阶段,分别采取“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的政策,“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给群众以看得见的利益。特别是党的七大郑重地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写进党章,进一步鲜明地回答了“为什么人”这一根本的、原则的问题,“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4]上述要求成为全体共产党员的共同价值准则。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人民的利益,面对腥风血雨、枪林弹雨,勇往直前,“不动摇”、不退缩,以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感召着广大人民群众。党与民贴心,民与党同心。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改善民生的伟大实践中,在历史的反复比较中,最终选择了“跟共产党走”,于是便有革命的燎原之势和革命的最后胜利。在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与国民党失去政权是民心得失的结果,归根结底,在于国共两党根本不同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以改善人民生活为己任,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国民党吏治腐败,贪污盛行,横征暴敛,致使人民对国民党政府的态度由期望变为失望,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

新中国建立后,面对历经战乱,“一穷二白”,满目疮痍,民生凋敝的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共产党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在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党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同时并举,并开始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期间,虽然曾出现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大的失误,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改善民生,则是贯穿其中不变的一条主线。“毛泽东发动‘大跃进’运动的初衷,是希望以最快的建设速度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使中国能够尽快成为一个大国、强国,赶超发达国家。这种愿望,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愿望是一致的。”“同样,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观愿望是建设一个理想的社会主义新社会。这样的动机也是无可挑剔的,”[6]问题在于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完全搞清楚,因而出现了失误。这也从反面说明,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改善民生,不仅仅需要有良好的主观愿望,还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为先导,有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尽管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犯了严重的错误,但建国后的第一个30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成绩仍然是主流,民生得到一定的改善。“到改革开放之前,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建立起了为工业化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医疗体系。”[7]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中国共产党痛定思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出了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党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8]在改革的进程中,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提出以人为本,归结到一点,就是人民利益标准,人民利益思想,人民利益为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30多年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取得伟大成就的基础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又取得举世瞩目的新的伟大成就:全面推进体制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状况明显改善。在解决温饱、实现小康的基础上,正在加快全面小康建设。在刚刚过去的五年里,我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进步。城镇新增就业5771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9.7%和8.9%;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9]这些成就生动地诠释着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民族振兴,人民富裕;服务人民,改善民生的宗旨和价值。

三、改善民生:以人为本的价值向度

顺应人民改善民生、过上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纵观人类社会思想发展史,“以人为本”的思想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可谓源远流长,然而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语境中的“以人为本”,则是在借鉴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精华,吸收西方人本思想合理因素,继承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顺应当代世界新的发展理念,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突破了中国历史上的“重民、爱民、亲民”是为了“治民”、“驭民”的局限性,也不同于西方抽象的人本思想,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解放的人本思想为指导,对我国业已存在的“物本”发展观进行深刻反思而总结出的科学结论。

首先,以人为本回答了发展的全部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而不是“物”。当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总体上实现小康以后,经济社会不协调的问题开始凸现: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分配差距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教育投资严重不足,就业压力逐渐年增大,资源能源日益紧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严重。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人们当前利益的实现,而且影响到可持续发展,影响到人们的长远利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从世界发展和中国发展现实的警示中认识到,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人不是物,只有以人为本的发展才是一切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价值。

其次,以人为本贯穿了人民为本思想。以人为本的“人”,是指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本源,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0]“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解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再次,以人为本确认了发展从属于、服务于不断变化的民生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人们的需要是多方面、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事业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也在发展。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执政党和人民政府必须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着眼点和注意力放在人民群众多方面、不断变化的生活需要上,把民生需要是否满足,民生状况是否改善,民生质量是否提高以及提高的程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一切发展的根本标准和价值尺度,这既是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又是“三个有利于”标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向度。[11]

纵观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改善民生是党的宗旨和以人为本思想的凝练和生动表达,是中国共产党90年一以贯之的理念和实践。历史反复证明,“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12]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各种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只要矢志不移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就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能战胜各种困难,应对各种风险,实现人民富裕,国家强盛。

收稿日期: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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