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在中国相结合的历史根据和现实支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点论文,中国论文,市场经济论文,现实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键词 社会主义 改革 市场经济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 D61
党的十四大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改革目标,并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1)]为什么必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什么必须使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支点即“结合点”是什么?回顾一下中华民族和社会主义的兴衰史,分析一下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可以帮助我们回答上述问题,进一步揭示中国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规律,增强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自觉性。
一、商品——市场经济关系与中国历史发展的回顾
中国的社会发展道路,确实独特,西方世界各大民族、各大民族国家,都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育而形成统一的,时不过数百年。我们统一的中华民族,则在两千年前的秦汉时期,便伴随着自然经济及小商品市场经济的繁荣而形成了。“车同轨”(统一的地域及经济联系)、“书同文”、“行同伦”这强大的民族纽带,使我们作为华夏文明载体的华夏民族国家,能统一(分裂只是短暂的历史现象)、延续、发展至今。这本身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奇迹。
《孟子》记载:春秋时农民不做工可买到布帛和陶、铁器,而手工业者不种田也能买到粮食。《荀子》记载:当时北方的犬、马,南方的羽、革,东方的丝、布、鱼、盐,西方的皮、旄等等商品,在中原的市场上都有出售。秦汉兴国后,更是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这说明,小商品市场经济可以与封建制度相结合。
当然,封建制度对市场经济也有排斥的一面。自汉高祖不准商人衣丝绸、操兵器、乘车马,更不准他们做官后,历代都有抑商的政策。因此,两千年来,中华民族国家的经济基础,主要还是封建自然经济;同时,确实存在着颇具中国特色的“小商品市场经济”;农民交租赋后还得省出口粮及农副产品出售,以买回农具及生活日用品,封建城市手工业相当发达,地主、官僚、官府、朝廷的消费相当奢侈庞大,再加上宋以后货币地租取代了实物,故有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官私商业相当繁荣(这与西方更为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不大相同),由此维系着国家的统一。
与西方封建社会又不同,中国封建社会还一直准许土地自由买卖。但颇耐人寻味的是:这种与封建制度相结合的小商品市场经济关系的更为充分的发展,反而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中国封建商人有钱即置地,而不象西方商人那样因受法律限制不能置田产而只能开工场(这是资本主义产生的重要基础),这就不但驱使封建生产方式代代重复,而且,加剧土地兼并,大量农民的生产资料被剥夺,便导致简单再生产的中断。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别漫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到了近代,碰上乘市场经济之势而来的西方列强,我们中国便显得衰弱无力,闭关锁国的大门被撞开,沦为半封建的半殖民地。一方面,自然经济秩序被冲破,商品经济关系得以发展;另一方面,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亦遭受严重压抑(到辛亥革命时,我国开业资本在万元以上的民办企业亦只四万家),从而使独立的“自由”市场经济——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主导的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难以形成。结果,形成了官僚买办垄断资本主义这畸形的商品经济形式,亦即与封建制度和殖民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命脉为其所操纵(官僚资本最后占据了旧中国全部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垄断了全国的金融事业),商品经济关系不但未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反而成为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中华民族因此愈益积贫积弱,几乎衰败亡国。
以上回顾,给我们两点启示。其一,在社会基本制度的根本作用基础上,可以说,中华民族是“兴也(小商品)市场经济,衰也市场经济(被封建制度压抑、被官僚买办制度扭曲)。”而且,如不首先使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国也不可能发展起自主的市场经济。其二,封建制度、官僚买办制度可以同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社会主义制度亦然。但并非“凡市场经济关系皆有益”。不同的社会制度又将赋予市场经济体制以不同的社会属性,从而促进或阻碍社会的发展。所以,我们既应积极发展市场经济关系,又应努力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
二、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回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中华民族站立起来,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展开了伟大的民族复兴运动。
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曾预计:社会主义将取消货币和市场,将按计划分配社会劳动。[(2)]列宁曾想借“战时共产主义”之机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结果行不通。好在列宁的态度很科学,很快纠正了“左”的政策,实行了“新经济政策”。斯大林将列宁晚期的探索当作特殊条件下的应变,仍按马、恩及列宁以前的设想,同时,也为尽快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抗拒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即“斯大林模式”。这个体制使苏联用15年的时间实现了工业化,并建立起打败法西斯的物质基础,但经济代价也是高昂的。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后来斯大林和苏共的自我膨胀,竟将“斯大林模式”看作社会主义的唯一形式,将指令性计划经济当成社会主义的最主要本质,在计划经济体制僵化后仍严加维持,致使其社会主义丧失了活力。更为严重的是,苏共后来在迫不及待地发展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选择了错误的路线和方针,迷失了社会主义方向,最终使社会主义夭折。
中国走自己的革命道路成功,在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由于看到“斯大林模式”颇形式似于马、恩、列(前期)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描绘,由于看到了三、四十年代苏联及后来东欧经济在计划体制中的快速发展与西方经济在市场体制中的危机爆发,更由于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所决定,故自然地、必然地选择了计划经济体制模式。
现在我们清楚了,计划经济体制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配置资源、发展经济更为有效:一是在经济规模还不大,经济结构尚不复杂,经济发展目标比较单一,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不但在总量上,而且在结构上都易于为社会中心所掌握和支配时。二是在国民经济超现代化以后,科学技术极高度发达,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基本消失,社会劳动与个别劳动、与局部劳动的矛盾最终获得解决,因而,商品、货币、市场关系自行消失。那时,生活在“联合体”中的“自由人”将有计划地在全社会有效地分配劳动。
五十年代的中国,正处于前一种情况之中,所以,只能以计划经济来配置社会资源,来驱动经济运行。而且,在中国,尽管代价不小,计划经济基本上完成了它的第一次历史使命:二十余年间,我国独立的、完整的、庞大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全面建成。
第一次历史使命既已完成,计划经济便应为市场经济让出历史舞台,将来再以新的形式发挥其历史作用。可是,由于我们已在相当长的时期中相沿成习地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将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所以,在计划经济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后,仍不断强化计划经济体制,致使其逐渐僵化,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经济发展需要市场关系发挥其作用的客观要求,也曾于六十年代前期在我党一些领导者的思想和行动上反映出来,但是,却在当时“左”的思想影响下被视为“修正主义”。并最终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利用而错误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中国经历了十年政治大动荡、经济半瘫痪、文化大萧条的痛苦时期。在此期间,计划经济的体制和做法,更被看作社会主义的要诣而严加强化,商品、货币、市场关系,更被看作资本主义的东西而严加限制。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就僵化到了顶点。社会主义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曾一度缩小的经济与科技差距因此又被拉大,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也在此期间铺展开市场经济之网,抓住了难得的机遇,迅速发展起来了。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便遇到了严重的挑战与危机。
不愧为伟大、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又一次以自身的力量摆脱了危机,将工作中心转到经济建设上面,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使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由此开始了社会主义运动的伟大复兴。十七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是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同时一贯强调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以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为标志,我们党终于打破了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将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还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经济手段”的真面目。由此,党的十四大得以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特地申明这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以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速度持续增长,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上了几个台阶,使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地上了几个档次,使中华民族的国际地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以上回顾,也给我们两个启示。其一,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的指导作用下,国际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都可以说是“衰也市场经济(受排斥),兴也市场经济(受重视)”。因此,要振兴中华民族,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振兴社会主义,也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二,发展市场经济,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能使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只能使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
三、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与“结合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说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这两个对立面的内在统一。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基本制度,规定主要生产资料公有、主要的消费资料按劳分配: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的政治生活遵循民主集中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掌握生产资料与国家政权的前提下,社会主义使广大劳动人民第一次成为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的主人翁,给他们开辟了充分展现自己自觉创造历史的能力、创建出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广阔天地。
市场经济,则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一种收益分配机制。在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它让价格波动使财力、物力、人力不断地从供大于求的部门流向供小于求的部门,使资源配置优化:在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它让市场竞争使优者胜劣者汰,使经济与技术不断进步;在财力、物力、人力资源的“软资源”(科技成果、信息情报等)等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的前提下,它让这些资源的所有者得到其市场收益。
从以上最简单的概括中即可看出: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任务相当难——二者一为社会深层结构,一为社会表层结构,要让二者契合,实属不易。然而,若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各自的内在逻辑再展开一层来分析,就会对此有更深认识。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流传了四百余年的社会思潮,首先是一种反对必导致疯狂拜金、自私自利、尔虞我诈、贫富悬殊的私有财产制度的强烈要求,是一种追求财产共有、劳作共担、成果共享、社会共治那样的美好境界的社会理想。这种思潮由空想而变成科学,日益正确、深刻而丰富地揭示着作为人类社会之一个必经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本性。但是,无论社会主义思潮由空想到科学的转变是多么的剧烈,无论科学社会主义思潮自身的发展又将是多么惊人,有一点却是确定不移的:这就是它集中反映出来的,如一条红线般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中的一个基本的价值趋向——集体主义。
市场经济,更加源远流长:它源于小商品生产,成熟于资本主义。本来,市场经济便要求各经济主体、乃至社会每一个人在无情的竞争中优胜劣汰,而这种“个人奋斗”的市场经济秉性与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本性相结合,便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散发出“个人主义”那不祥的寒光。尽管我们现在知道了: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仍要强调:承认各经济主体独立的个体利益,这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而这种以个体(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个体主义”,与社会主义所要求的集体主义,无论是从感觉还是从事实上看,都是矛盾的(当然,这种矛盾并不是根本性的)。怪不得,不独我们自己,就连西方的人士,也都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如冰炭,不得兼容于一器。例如,市场经济最激进的辩护者之一哈耶克教授便明确讲过:“‘个人主义’这一术语的存在,是为了与‘社会主义’这一精心设计出来的名词有所区别,以便表明后者反对个人主义的立场。”[(3)]这就说明,即使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以后,二者间的矛盾也不可能被消除。而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矛盾,这个将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始终的重大矛盾,便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矛盾的集中体现。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体主义不会占主导地位,所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4)]而且,这对矛盾还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关键是我们要认识与处理好这种矛盾。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原因之一,正在于她能够一次又一次地将西人常以为截然对立、国人也多以为如风马牛的对立面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不是吗?她曾创造性地将工人阶级的政党同农民运动结合起来,成功地创造出“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它也曾创造性地将无产阶级的革命领导权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对象与目的结合起来,成功地创造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范式;她又曾创造性地使共产党同与之血战了十年的仇敌蒋介石国民党联合起来组成统一战线,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成功地解救了我们历史上最为深重的一场民族灾难;它还曾创造性地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和平”结合起来,成功地赎买了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如今,我们党又破天荒地开始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统一起来。
为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我们党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不仅深刻地认识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非根本性”的矛盾,而且,具体地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使二者能够有机结合起来的“结合点”。可以将其概括为以下的原则性要求:
第一,以“平等竞争”与“优势主导”的统一,以公有资产的优势,来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为补充”的原则,在社会生产方式和所有制结构上,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在市场经济中,一切企业,无论其经济成分如何,都应成为独立的法人和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能例外。平等竞争之“平等”的涵义,其一是企业的法人资格平等——每一企业都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其二是社会责任平等——税赋及其他社会负担的比率应该相等;其三是对经济规则与经济政策的享受权利平等——除特殊情况外,不搞“政策倾斜”;其四是社会地位平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地位”,指其经济地位而非社会地位。无平等的市场竞争,便无“市场经济”可言。我们要搞市场经济,便应将一切企业都推向市场,使其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不能叶公好龙,划地为牢将某些企业保护起来。那样,便不是真的搞市场经济。
然而,我们要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5)]。主导作用之“主导”的涵义,其一应是支配——国有企业以有自身优势的发挥,在国民经济的整体上,尤其是在基干产业和主导产业中占支配地位、起支配作用;其二应是引导——同样是以自身的优势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健康、迅速地发展;其三应是统摄——制约其他类型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形式,以经济力量吸引其依附于自身,使其为自身服务。没有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便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便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言。我们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不能学秦伯嫁女、郑人贩珠,将主次颠倒了。那样,便不是真的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以“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统一,来体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在社会的分配结构上,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效率优先经济”。“效率优先”的要求之一是“资源效益普遍化”——凡拥有某种资源并将其作为商品来经营的组织或个人,都应该获得收益:货币所有者可获得利息、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可获得利润、房地产所有者可获得房地租、劳动力所有者可获得多种劳动的多份工资……这样,就能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提高经济效率。“效率优先”的要求之二是“收入差距激励”——由于人们拥有的资产数量不同、经营的效果不同、付出的劳动的数量与质量不同,而任何生产要素的经济成果又只能首先由市场进行评价,所以,各地区、各企业、各个人的收入差距必然拉开。这样,能使优胜劣汰、人心向上,提高经济效率。
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保证效率优先。然而,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必须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保证收入来源和收入差距的合理性,防止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生产决定分配。只要公有制占主体,那么,主要的资源就都掌握在劳动者国家和集体手中,个人所拥有的,就主要是劳动力而不是资产。这样,占主体的分配方式就只能是按劳分配,人们的收入差距会比较合理。而按劳动分配本身也是最能激发效率的分配制度,它本身就体现着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第三,以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上,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各个经济实体独立的利益,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受其驱使,各经济实体在市场机制支配下,有意识地生产、经营或者停止生产经营为社会有效需求所肯定或否定的商品。这样,市场机制就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去配置社会资源、去调节社会生产。我们要真的搞市场经济,首先就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然而,“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6)]其基础性的原因,也在于各经济实体利益的独立性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自发性: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的着眼点主要是自己的局部利益,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也只能限于商品生产的微观平衡。所以,市场调节很难解决宏观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和分配不公等问题。除这些弱点外,市场调节还有其消极方面——由于市场实现的目的是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以,市场调节在鼓励人们用扩大使用价值数量、提高其质量的手段获取价值的同时,也默认不正当生产、不正当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要克服市场机制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计划手段的长处。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是在国家相当有力宏观调控下运行着了,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可以同时发挥得更好、结合得更好,宏观调控可以搞得更好。因为,计划与市场、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关系,说到底就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由于消除了剥削制度造成的对抗性矛盾,“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所以,能够“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7)]在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方面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使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比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运行得更好。
认清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历史根据,认清了二者的内在逻辑和现实支点,我们就能够妥善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局部性矛盾,全面地实现二者的统一,使之汇成无比巨大的历史合力,推动中华民族昂首阔步于世界前列,促使社会主义全面表现出其内在的优越性。
注释:
(1)(5)(6)(7)《中共十四大文件汇编》第22页,第23页,第23页,第23页。
(2)参见《马恩全集》25卷,95页;《马恩选集》4卷,10—11页;第3卷,323页。
(3)(澳)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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