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文本测度研究_电子商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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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2X(2016)—04—0025(07)

      农村电商是互联网经济和农业农村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电商是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返乡就业创业,提高农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包容性发展道路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工业产品、农产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全国城乡统一市场的形成与完善,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决定性配置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我国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用成效显著,促进了互联网经济背景下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在研究方面,赵苹和骆毅(2011)以上海“菜管家”以及纽约Freshd*rect两家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为例,从服务定位、采购加工与配送流程、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我国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启示。[1]叶秀敏(2015)研究了涉农电子商务的主要形态并指出了它对农村社会转型的意义。[2]王胜和丁忠兵(2015)以协同理论、生态系统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为理论基础,提出了农产品电商生态系统的概念模型,并按照理论框架从环境扫描、结构分析、功能分析和演化分析等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3]汪向东和王昕天(2015)提出,在县域电子商务和涉农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主管部门应该考虑把信息扶贫纳入到国家扶贫开发总体工作体系中,各地应因地制宜发挥好电子商务在金融精准扶贫和产业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夯实与电商扶贫的基础设施也是十分必要的。[4]

      先期研究已充分认识到涉农电子商务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相关启示建议。当前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和商业模式创新不足等问题,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生态环境亟须进一步完善。因此,基于政策工具理论和商业生态系统理论的二维视角,借助内容分析的研究方法,本文梳理了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部门层面出台的农村电商发展扶持政策,从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理论视角搭建起相对明晰的政策文本分析框架。之后,研究应用此二维视角的政策分析框架对中央层面现有农村电商的相关政策文本进行了定量化编码、归类和分析,在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对未来农村电商政策的完善给出了相应建议。

      二、农村电商政策文本的选择

      鉴于涉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文本较为庞杂,为了确保所选取政策文本的系统性和准确性,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甄别和选取:一是在政策文本的来源方面,研究所选取的农村电商政策文本主要来源于商务部、农业部和发改委等相关主管机构官方网站和相关领域主流网站等公开信息源;二是在发文单位的选择方面,本研究所遴选的政策文本的发文单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部门机构和妇联、团中央等中央群团组织;三是在政策内容的选择方面,本研究所选择的政策主题均与农村电商发展密切相关,非农村电商主题的政策文本,必须在正文相关条目语境中明确提及“农村电商”“农业电子商务”或“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研究最终整理和选择了有效政策样本(含规划、办法、意见和通知公告等类型)共48份,其中有26份政策文本是2015年出台(见表1)。

      

      三、农村电商政策二维分析框架

      要完成扶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目标,就必须科学选择政策工具。政策工具反映了公共决策者的施政理念,是政策目标达成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措施。具备系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的政策工具被选择与体系构建,不仅能够很好地达成既定公共管理政策目标,还能产生超出既定目标的更积极、更具深远意义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影响并良性循环。本文依据政策工具理论和商业生态系统理论,构建了中国农村电商政策文本的二维理论分析框架。

      1.X维度:政策工具维度

      本研究以Rothwell和Zegveld[5]的政策工具思想为逻辑起点,充分借鉴先行研究成果,[6,7]分别从供给、需求和环境三个类别去考量政策工具,并据此建立了理论分析框架的X维度,靠近原点的为供给政策工具。从作用方式来看,供给型政策工具对农村电商发展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需求型政策工具对农村电商发展直接发挥拉动作用,而环境型政策工具则发挥着间接影响的作用。(1)供给型的政策工具主要表现为公共政策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推动作用。体现在政府直接通过扩大供给劳动力、土地、信息、技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来培育农村电商系统。但先前的研究对供给型政策工具具体包括哪些更具体的政策工具莫衷一是,甚至和环境型政策工具出现混淆。本文认为供给型政策工具主要是提供了有利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生产要素,为此,借用了生产理论的观点,[8]并结合最新研究成果,[9]将供给型政策工具具体细分为人才培养、信息支持、资金投入和创新驱动,其中,信息支持既包括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创新驱动包括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10](2)环境型的政策工具主要表现为对农村电商发展的间接影响力,过往的研究指政府通过宏观发展目标和政策制定、金融、税收和法规管制等软环境建设影响农村电商的发展环境,本文考虑到农村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城镇地区仍较为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电商的发展,因此将基础设施建设等硬环境建设纳入了农村电商发展亟须改善的政策环境,故环境型政策工具具体为目标规划、基础设施、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法规管制和政策性措施等方面。(3)需求型政策工具拉动作用指政府通过经济、政治政策等扶持产业健康成长,防控国内农村电商市场发展的风险,增加市场需求。具体政策工具有政府采购、服务外包和设置海外机构等。

      2.Y维度:商业生态系统维度

      电子商务借助于互联网环境,围绕客户的数字消费需求超越了地理空间的限制而进行虚拟空间集聚,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结成了多要素、多层次的商业生态系统。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具有自适应和学习进化能力。农村电商生态系统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子系统,是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产品下乡双向商务流中逐渐发展演化中的商业生态系统。借鉴先前的研究成果,[11]本文认为农村电商生态系统中的成员要素包括以下几类:(1)领导种群。即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是整个生态系统资源的领导者、监管协调者和资源整合方。(2)关键种群。即农村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包括涉农生产生活资料等生产商、供应商、零售商及消费者等,是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服务对象。(3)支持种群。即涉农网络消费必须依附的组织机构,包括快递物流公司、在线支付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网络通信服务商以及商务、工商和农业等相关政府部门等,这一种群并非只依赖农村电商生态系统而生存,为系统的优化顺畅运行提供保障。(4)寄生种群。即为网络消费的增值服务提供商等,包括涉农电商咨询服务商、营销推广、培训机构和网店设计商等。这一种群寄生于农村电商生态系统之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农村电商生态系统在不同的发展演化阶段,各种群的参与主体都有着不同的政策需求,因而政策工具的使用也应有所调整和侧重。本文将这4个种群抽象成为农村电商政策分析框架之商业生态系统Y维度。

      以上论述的政策工具及商业生态系统理论构成了本文对农村电商扶持政策进行内容分析的二维框架(如图1所示)。本研究将从扶持政策使用了哪些政策工具、这些政策工具分别作用于我国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哪些种群要素这两个问题来回答扶持政策如何促进了农村电商的发展。

      

      图1 三种政策工具对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作用

      四、农村电商政策文本的分析单元定义及编码

      在具体的研究操作中,本文将内容分析的基本单元界定为每份政策文本的具体条文,随后对前文遴选出的48份政策文本抽取出政策工具,并相应以“政策序号——条文序号”进行编码(见表2)。此外,在编码归类中可能会出现同一政策条文对应两个及以上的政策工具—商业生态系统组合的情形,本研究针对这一问题,采用在编码后进行下一级编目再分别归类以进行区分。

      

      五、统计结果分析

      按照农村电商政策二维分析逻辑框架及本文设定的编码规则,将选定的政策条文编码归类后得到如图2所示的编码分布统计图。为了保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本文的内容分析类目均是笔者借鉴已有的较为权威的研究成果,对政策工具的分类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并在国内有所应用。按照完备、互斥、明晰的原则构建。为了评估判断者之间的信度,笔者从380个分析编码中抽取了45个,即45条政策工具,分别请3位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的博士生进行了一致性检验。

      从整体上来看,已有的48份农村电商政策文本对三大类政策工具均有运用,也覆盖了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所有4个种群,对农村电商的平台建设、物流支付、市场主体等各个层面的诸多活动等提供了多方面的激励和规制。但是,现有政策工具的应用不够均衡和科学,如部分政策工具明显占比过高,比如政策性策略工具和目标规划工具;少数工具在图中较少出现,说明在政策中应用不足,如环境型政策工具中的税收优惠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中的政府采购工具等。

      1.对政策工具维度的分析

      通过对农村电商政策的政策工具X维度的统计分析得到:从数量上来看,环境型政策工具以78.42%的绝对优势占比最多,供给型政策工具的比例适中为20.79%,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占比微乎其微,仅占到全部政策工具的0.79%。整体看来,现有的扶持更多地使用了环境型政策工具,这符合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现实,也表明政府更倾向于通过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的软硬件生态环境来培育农村电商生态系统。我国农村电商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政策体系、市场基础及行动策略等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故而在政策上较多地使用了目标规划和法规管制的政策工具,分别占到32.55%和22.48%。这两类政策工具的频繁使用也充分反映出我国对于农村电商的重视,旨在通过宏观政策引领,构建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此类政策工具的虽然指导性强却又存在缺乏落地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与此同时,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两者相加仅占2.25%,在现有环境型政策工具中地位弱势,是后续农村电商政策完善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从供给型政策工具来看,最受重视的是创新驱动,达到30.38%,这说明政策制定者已经深刻认识到农村电商的整体发展不能全盘复制城镇地区电子发展的经验,必须重视开拓创新,加强农村电商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地方和企业探索农村电商发展的新模式,全面提升涉农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电商生态的逐步完善,生态系统内的关键、支持、寄生等各种群对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和运营管理信息等的需求也逐渐增加,支持电子商务业务开展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也受到政府组织的高度重视,达到26.58%。同等程度被重视的还有人才培养,农业、商务和发展改革等部门已经开始通过能力提升工程等行动有计划培养有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涉农电子商务人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但是,资金投入(16.46%)的力度应该大幅增加。当前我国农村公路、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流通渠道不畅,因此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解决农村电商生态系统成长初期的问题。

      从对需求型政策工具的统计可得,几项政策工具均严重欠缺,仅有政府采购和海外机构工具得到了极少量使用。在国办近日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提及“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在依托电商创业中遇到的难题。在农业部等3部门发布的《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支持”行动计划来为涉农电子商务运营提供支撑;“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推动跨境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推行模式创新行动。政府采购工具辐射性和带动性突出,对我国农村电商起步阶段的系统中种群培育和演化的扶持效果明显。另外,还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在所有列出的政策工具中服务外包工具尚处于缺位状态。

      2.对商业生态系统维度的分析

      在基本政策工具维度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商业生态系统的衡量指标,研究从领导种群、关键种群、支持种群及寄生种群4个维度出发,分析系列政策在扶持农村电商发展方面的作用效果。

      政策文本统计数据显示,48份政策文本对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培育演化提供了包括领导种群(12.63%)、关键种群(40.00%)、支持种群(44.47%)、寄生种群(2.89%)等系统中各物种的全面影响。从政策条文的具体分布可得,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电商扶持政策较多致力于支持种群的发展,这也是与我国的农村电商的发展现状相适应的,我国目前仍处于农村电商发展的起步阶段,物流配送、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提供商,在线交易机构及相关政府组织的服务和监管支持将为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提供关键保障。另外,随着市场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体现,农村电商交易主体在农村电商生态系统中的关键地位越来越显著,我国政府在政策工具使用上也倾向于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接平台型电商,推进农村电商规模化发展。其次,相关政策对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领导者即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也已有关注,一方面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另一方面强调引导已有的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和电商平台转型,但对于电商平台如何提供有效资源整合、服务监管等功能发挥方面未见细则。此外,随着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不断演化发展,培育一批有助于提升农村电商市场竞争力的商务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品牌培育、网店建设和营销推广等专业化增值服务十分必要,现有的政策文本对此着墨不多,只占2.89%,亟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六、研究结论

      通过对我国农村电商扶持政策的内容分析可得,我国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现有的政策涵盖了供给型、环境型、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大多数,并对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各个种群都进行了全面考虑。这些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使得我国的农村电商市场发展迅速,来自商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农村网购规模1800亿元,同比增长60%以上。2015年1~9月,我国农村网购规模约为1830亿元,占全社会网购总规模的7%。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依据上文的分析结果可得,当前我国农村电商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依存在一些问题。

      1.政策工具的应用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

      依据政策文本的频数统计结果可得,环境型政策工具在当前农村电商政策工具的应用中占比最高,为78.42%,进一步分析得到,这其中目标规划工具的比例近1/3(32.55%)。综合商业生态系统进一步分析可知,环境型政策工具主要作用在支持群体(43.29%)和关键群体(40.27%)。环境型政策工具特别是目标规划政策工具运用频繁,表现为宏观指导性和战略性政策的过溢,而在可操作性层面的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工具则较少应用。除此之外,需求型政策工具对于推进农村电商生态系统培育演化,减少发展的不确定性意义重大。但在农村电商系统的培育中需求型政策工具应用缺失的问题更为明显。在现有的政策中,仅有政府购买工具和海外机构工具得到极少数应用,总量仅为3条,而服务外包工具的应用则完全缺失。此外,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资金投入政策工具运用则缺失严重。农村电商作为新兴的商业形态,在其商业生态系统培育发展过程中关键种群和支持种群尤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的政策中对这两个种群分别只应用了4条和7条资金投入政策工具,且政策的可操作可执行性空间不足。我国现有的农村电商政策体系过多地关注关键种群(44.47%)和支持种群(40%),而对领导种群和寄生种群重视程度不够。

      2.农村电商政策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在农村电商政策体系中,商务部等19部门和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下半年分别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商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农村电商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战略层或综合层的政策为农村电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其操作层的配套措施也是不可或缺的。相关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实施后,很多相关的实施细则也相继出台,比如交通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针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针对市场主体培育和相关人才培养的,有农业部的《关于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和团中央、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等。这些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对于农村电商的发展和繁荣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仍有部分亟须政策引领推动的领域还没有实施细则,或者虽有政策文本出台但仍是宏观指导性意见。比如,被各界普遍寄予厚望的电商扶贫在商务部19部门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均被列为重点工作和任务,且已有甘肃等出台了地方性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本应尽早制订出台工作指引指导地方开展工作,但国家层面至今仍未见相关政策文本。此外,关于资金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法规管理等政策工具的应用都需要财政、税务、工商和质检等相关部门的配套细则。

      3.部分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科学不协同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村电商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政策措施部分明确指出,“有关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的建设”,这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精神,避免重复建设,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但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则提出“抓紧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的工作部署,并认为“建设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对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工作具有关键作用”;不仅如此,《意见》还引导各地“加快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这一政策工具的应用显然未能准确给自身定位和理解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随着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尽管目前各界都比较看好涉农电商领域,不少经营企业纷纷推出各种的涉农电商平台,不少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大投入各自建设地方平台,过多的交易平台因为技术标准不统一,信息资源难以共享互通,重复建设也容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行业的“马太效应”将会逐渐显现。与其各自依靠高投入建设大规模、高标准的电子商务平台,还不如考虑采用服务外包政策工具,转换思维借力电商平台商的优势。此外,政府部门要应用好如法规管制等政策工具,引导、协调、规范和鼓励好农村电商市场的发展。

      七、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建议

      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和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推广,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此,与之相适应的政策着力点也从过去宏观政策指导,逐渐向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转变。同时,各地方的情况可能各不相同,所面临的问题和形势也必将有所区别,各地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电商新模式,制定出台适宜的扶持政策。根据上文的分析得出,当前政策工具的运用仍存在一些与发展形势不符的地方和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1.优化政策工具应用体系结构

      选用多元化的政策工具组合可以回应同样的政策需求,未来尤其是要减少已经过溢的宏观环境型政策工具,强化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农村电商的发展是复杂浩大的系统工程,政府仅仅是处于农村电商生态系统支持种群中的一个主体,无力推动系统整体运行演化,应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原则,重视应用服务外包等政策工具,如各地的涉农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可与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对接,将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任务以及区域型、专业型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任务外包给企业或民间机构。外包服务政策工具的应用不仅能平衡现有政策工具过于倾向关键种群和支持种群的问题,促进领导种群中平台电商和寄生种群中企业和民间机构的成长,更能减轻政府部门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持等诸多方面的压力。同时,政府要督导相关平台服务商严格规范农村电商相关市场主体准入,加强其自身运营管理,联合遏制假农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

      前文提及当前农村电商扶持政策中宏观指导意见过溢,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细则特别是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工具还不够完善,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如团中央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中指出,“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但究竟该如何结合电子商务行业特点,拓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的融资渠道。为此,相关部门只有尽快出台细则,明确贷款贴息的利率、资金直补的数额、税费减免的幅度等,才能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和农村电商系统的发展演进提供支持。另外,在推进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形成造血机制方面,也要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出台电商扶贫专项措施。综上,相关实施细则完善后能加快人才、资金和技术等要素的流动,鼓舞农村电商生态系统中各种群的热情,使农村电商市场更健康,更具活力。

      3.构筑政策网络形成政策合力

      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弱势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其健康发展需要公共政策的扶持。建设和完善促进农村电商生态系统的政策网络是一项系统工程。商务部等19部门出台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农村电商发展的统领性政策,对农村电商的发展创新,发挥总控制、总协调的作用。政策网络中的每项政策都有着特定的调节对象。它们在功能、效果、时间、范围和依存条件上存在着许多差别。商务、发改、农业和供销合作组织等部门必须正确认识市场和政府自身的定位和关系,把握并发挥好市场在农村电商发展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管理秩序,加强跨部门交流,提高行政效率,构筑浑然一体、功能互补的为农村电商发展服务的政策网络体系,从而发挥理想的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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