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户口制度概述及释放制度_宋朝论文

宋代户口制度概述及释放制度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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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传世的宋代户口数据,统计对象一般都是主客户的户数和口数,每户平均大多在2口上下(注: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 田赋统计》甲表32、34、38、39,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在中国历史上,每户平均人口尽管有所变化,一般都在5口左右, 决不会少到只有2人。为破解宋代的户口数据,自1928年至今,英国、日本、 美国和我国许多学者发表论文,对此进行讨论,形成宋代官方例行户口数据“统计全部人口”、“只统计男性人口”、“只统计成丁”等三种差异颇大的观点。要解开宋代户口之谜,必须了解其户口统计制度。在这方面,穆朝庆、李宝柱、何忠礼等人都作过不同程度的探讨,苏基朗的研究尤为详尽,此后葛剑雄又进行补充论证(注:参见穆朝庆《两宋户籍制度问题》,《历史研究》1982年第1期; 李宝柱《宋代人口统计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 何忠礼《宋代户部人口统计问题的再探讨》,《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苏基朗(或译为苏启龙)《宋代的户口统计制度》,载澳大利亚《远东史论文集》,有袁征和杨品泉两种译文,分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1 期和《中国史研究动态》1983年第1期;葛剑雄《宋代人口新证》, 《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 宋代户口统计制度的概貌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揭示。

由于研究宋代人口史的需要,笔者近年对宋代户口统计制度也进行了研究(详见表1)。结论是宋代确是多头的户口统计, 学术界以往对丁帐、五等丁产簿、保甲簿、税帐和赈济时的户口统计等五个系统的研究,虽然仍有一些地方弄错或未搞清楚,但基本结论是正确的。问题在于,国内外学术界至今仍未注意到宋代户口的调查统计系统和其汇总发布系统并不统一,在上述五个户口调查统计系统之外,还存在着闰年图——地理总志这一户口汇总发布系统(注:一些论文,例如小石井弘光的《宋代户口数问题之我见》(载〔日本〕《文化》第22 卷第5 期,1958年)、穆朝庆的《两宋户籍制度问题》、何忠礼的《宋代户部人口统计问题的再探讨》等文,都不同程度地注意到诸州所贡的闰年图与全国户口统计的关系,但遗憾的是这些论文都没有将闰年图和宋代的各项户口调查统计制度加以区别,何忠礼甚至误认为五等版簿置造时间一般定在闰年,“故又称闰年图”。由于这样的原因,学术界并没有对闰年图进行深入研究,更没有注意到地理总志的意义。)。由于闰年图保存在兵部职方,地理总志根据闰年图编纂,因而传世的户口数据并非像以往所说的来自户部的籍帐,而是主要来自兵部职方的闰年图。

表1.宋代各户口调查统计系统一览表(注:有关考证过程,请详见吴松弟著《中国人口史》辽宋金元卷,将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名称使用时间统计对象 编制时间 登记目的

丁帐建隆四年男口 一年一次 征发力役

至宋亡 和身丁钱

五等丁产簿建隆四年主户的三年一次 划分户等

至南宋初男口征发职役

税帐税租簿至道元年户三年一次 征税

至宋亡

夏秋税管额帐 同上男口 一年二次 征税

保甲簿熙宁三年男口 三年一次 治安和基

至宋亡 层管理

赈济系统 乾道七年全部男女 灾荒赈济 便于按人

至宋亡时候 口数赈济

名称 上 报 情 况

丁帐报成丁数到户部

五等丁产簿报户和男口数到州

税帐税租簿报户数到州

夏秋税管额帐 报户和男口数到户部

保甲簿报户和男口数到路,

是否上报户部不详

赈济系统 报户数和人口数到

枢密院

据表1,可知五大调查统计系统各有特定的统计和上报对象, 如果只从某一个系统出发进行说明,无论是主张“统计全部人口”的学者,还是主张“只统计男性人口”或“只统计成丁”的学者,都不能使持不同看法的人信服。因此,研究闰年图——地理总志,了解其户口数据的实质,无疑是正确理解宋代户口数、统一学术界看法的关键,有必要予以论述。

本文旨在对闰年图——地理总志作比较全面的论述,包括其编纂概况、与传世的户口数据的关系、户口数据的来源和丁(口)数含义。由于闰年图——地理总志的户口均是主客户的户口数,宋代还有一部分人因非主客户而未能列入统计范围,本文对这一部分人的构成和占总人口的大致比例也作一探讨。

二、闰年图——地理总志的沿革和编纂

闰年图——地理总志的沿革至少可以追溯到隋大业年间。为了更好地实施行政管理,隋炀帝“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朝廷组织官员利用这些资料,编纂《区宇图志》、《诸州图经集》等地理总志(注:《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上述文献今均已不存,今存的郎蔚之《隋州郡图经》等地理总志的残余部分只有古迹、政区沿革等少量内容,因此已无从得知其基本面貌。 唐代规定各州每3年向兵部职方送一次州图,建中元年(780年)起改为5年一送,但“如州县有创造及山河改移,即不在五年之限”,以后又改为5 年一送(注:《唐会要》卷五九《职方员外郎》。)。由于资料缺乏,至今已无从得知州图中是否记载各州的户口,但根据宋人的记载,唐代的各州图是与“板籍”即户口数一同上报职方的(注:董弅《严州重修图经序》(载《淳熙严州图经》)云:“至唐之制,凡地图命郡府三年一造,与板籍皆上省。”)。唐代规定:“天下(户)籍造四本,京师、东京、尚书省、户部各贮一本。”(注:《唐会要》卷八五《籍帐》。)兵部职方属尚书省,各州送到尚书省的那本户籍估计就是由兵部职方保存的。

宋人各府州军定期交纳到朝廷的图籍,因主要逢闰年上交,称为闰年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载:

(太平兴国二年闰七月)丁巳,有司上诸州所贡闰年图。故事:每三年一令天下贡地图与版籍,皆上尚书省。国初以闰为限,所以周知山川之险易,户口之众寡也。在《宋史·职官志》中闰年图被称为闰年图经,而《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二○则依其两个组成部分的内容,分别称为“诸州图及图经”。可见,闰年图以府州军为单位编制,地图和图经是其两个组成部分。至于文字内容,根据嘉祐三年仁宗的诏令,包括“开析建立沿革、城壁、吏员、户口、贡赋、山川、地里”诸项(注:王应麟:《玉海》卷一四《元祐职方图》。)。据此,闰年图已将唐代上交到职方的州图和版籍两项合二为一,就内容而言几乎相当于一部小型地方志,《宋史·职官志》称之为“闰年图经”显然就是由于这一原因。就内容而言,尽管闰年图也有户口,却显然不是户籍的一种。

兵部职方的职责是“掌天下图籍,周知方域广袤,及郡邑镇寨道里之远近,与古今兴废之因”(注:《玉海》卷一四《祥符州县图经》引《神宗史志》。)。因此,除至道二年(996年)至咸平四年(1001 年)间上交到仪鸾司外,各地的闰年图均上交并保存在兵部职方(注:《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二○。)。闰年图的编制上报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北宋初,下令天下每3 年逢闰年造一次,淳化四年(993年)起改为6年即隔一个闰年造一次,至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又恢复每3年逢闰年上报一次。

按《四库全书总目》的分类,记述全国各级政区的地志为“总志”之属。宋代的《十道图》、《诸道图经》、《州县图经》、《九域图》、《九域志》、《方域图志》等虽然名称不一,但都以全国各州为记述范围,因而均属于地理总志之属。地理总志大多由朝廷组织,利用各地按时上交的闰年图编纂。大中祥符三年真宗甚至专门下诏:在重新修定天下图经时,“令职方遍牒诸州,如法收掌,自今每闰依本录进”(注:《玉海》卷一四《祥符州县图经》;《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二○。)。据此,可以推测各地的闰年图是地理总志所载各府州军最新经济、人口资料的唯一来源。

开宝四年(971年),太祖命知制诰卢多逊、 扈蒙等人“重修天下图经”,可能是较早的一次编纂地理总志的活动。当时尚未规定各州需按时向朝廷上交闰年图,修地理总志的资料主要来自各地包括尚在李氏统治下的江南各州的图经。开宝六年卢多逊出使江南,获19州的图经,“形势、屯戍、远近、户口多寡多逊尽得知矣”(注:章如愚:《山堂考索》卷六三《舆地图类》。)。不过,此次地理总志并未修成(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开宝四年正月。)。开宝八年,校书郎宋准又受诏修定诸道图经,文献未载此次修志是否完成(注:《宋史》卷四四○《宋准传》。)。

太宗淳化四年(993年),宋分天下为10道。景德四年(1007 年),真宗命知制诰孙仅、龙图待制戚纶二人重修《十道图》,用来“考郡县上、下、紧、望,以定俸给,法官亦以定刑”。但孙仅、戚纶二人未能成书,直到天禧元年(1017年)才由王曾、真镛、邵焕、晏殊等人编成,称为《景德重修十道图》(注:《玉海》卷一四《景德重修十道图》。)。《淳熙三山志》卷一○户口部分引用过《景德九域图》的数据。文献未载景德时编纂过《九域图》,而且《十道图》和《九域图》都是合地图、地志和户口数据于一体,‘趣时施宜”,“文约事备”的同一类地理总志(注:王存:《元丰九域志》“表”。),或许《景德重修十道图》又被人称为《景德九域图》。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十二月,翰林学士李宗谔等人完成编纂《祥符州县图经》,全书共1566卷。此次编纂系由朝廷委派的修图经官具体负责,历时三年修成。次年八月,朝廷将《祥符州县图经》颁布各地(注:《玉海》卷一四《祥符州县图经》。)。大中祥符六年,王曾又奉命参照唐代《十道图》修成《祥符九域图》,以供朝廷确定赋役(注:《玉海》卷一四《祥符九域图》。)。仁宗皇祐三年(1051年),知制诰王洙、直集贤院掌禹锡修成《皇祐方域图志》,全书共50卷。至和元年(1054年),王洙、掌禹锡又修成《皇祐方舆续图》(注:《玉海》卷一四《皇祐方域图志》。)。

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由于上次编《九域图》至此时“历年兹多,事有因革”、“壤地之有离合,户版之有耗登,名号之有升降”,朝廷下令重新编纂《九域图》,以知制诰王存负责其事,至元丰三年(1080年)书成。因此书只有文字而没有地图,改名为《元丰九域志》。其后又经陆续修订,于元祐元年(1086年)正式刊布,故又称之为《元祐九域志》(注:参见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前言,中华书局1984年版。)。

自政和元年(1111年)起,朝廷又组织编纂《九域图志》。当时设立的负责编纂《九域图志》的机构称详定九域图志所,参与编纂者称提举详定九域图志。由于编纂者有机会读到大量的新旧图志,一些人往往在府州的等级、郡名甚至县的废置问题上产生自己的看法,进而向朝廷提出合理建议。提举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蔡经国等人均在兴仁府的级别,清州和西宁州的郡名,以及麟州银城和连谷县的废罢等问题上提出自己的建议(注:参见《宋会要辑稿》方域五之一七、五之二六、六之三、六之六。)。《文献通考》卷一一提到“政和三年详定《九域图志》”,《政和九域图志》显然就是此次朝廷组织编纂的地理总志。

除了官修地理总志,还有一些个人编纂的地理总志,最著名的是乐史在端拱(988—989年)以前编成的《太平寰宇记》。乐史曾在朝廷担任三馆编修、著作郎、直史馆等职(注:参见《宋史》卷三○六《乐黄目传》。),此时各地已开始向朝廷上报闰年图,《太平寰宇记》有关宋代的经济和户口资料估计得自他值史馆时所看到的闰年图。此外,欧阳忞的《舆地广记》,祝穆的《方舆胜览》,王象之的《舆地纪胜》,也是个人编纂的宋代地理总志,但此三志均无户口。

除了上述地理总志,宋代还有《治平图志》、《建炎图志》等地理总志(注:参见《淳熙三山志》卷一○。)。至于《治平图志》和《建炎图志》,考虑到二书都有户口,并且书名和上述官修总志相同,估计都是官修的地理总志。

以上所提到的宋代修成的地理总志共有13部,除《建炎图志》、《方舆胜览》和《舆地纪胜》等3部编于南宋,其余的10部均编于北宋。 《玉海》卷一四、卷一五所载的宋代地理总志,绝大多数也属于北宋。从第一部总志《太平寰宇记》完成,到最后一部总志《政和九域图志》编好,北宋在约130年间平均每13年编成一部, 说明其编纂地理总志的活动相当频繁。与之相比,南宋就逊色多了,文献极少提到编纂活动,显然编成的地理总志为数不多。

三、闰年图——地理总志和传世的宋代户口数据

传世的宋代户口数据,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是保存在《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宋史·地理志》以及宋元地方志中的分府州军户口数,另一类是主要保存在《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文献通考》中的全国及路级户口数。

分府州军户口数占了宋代户口数据的绝大部分。《太平寰宇记》和《元丰九域志》的资料来源已如上述,《宋史·地理志》拟稍后论及,我们首先据表2讨论各地方志中户口的资料来源。(表见下页)

表2大致集中了宋元地方志中的主要户口资料。据表,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认识:

第一,各方志提到的资料出处,除少数只注明抄自本地的旧方志以及国史外,绝大部分均抄自《太平寰宇记》、《景德九域图》、《祥符(州县)图经》《治平图志》、《元丰九域志》、《建炎图志》等地理总志。一些比较含糊的书名,如《旧图》、《旧经》、《古经》,很可能也是地理总志,如《玉峰志》所载的祥符户口引自《古经》,估计就是引自《祥符图经》。

第二,北宋户口的资料来源主要来自地理总志。那些没有说明资料来源的北宋户口,在其户口统计的年代,如景德、祥符、治平、元丰、熙宁、政和年间,都有地理总志问世,这些户口数据很可能也来自地理总志。

第三,南宋的户口大多没有资料来源,即使有,也绝大多数抄自本地旧方志,只有一例(《淳熙三山志》的建炎户口)抄自地理总志,另有一例(《咸淳临安志》的南宋前期户口)抄自国史。

总之,如果编制地理总志的制度得以坚持,地理总志便成为各地方志中户口数据的主要资料来源。反之,官员们只能通过另外的渠道,主要是例行户口调查获得。假如某地适在户口调查之年或其后几年编纂方志,或此一数据被某文人记载下来,后人便能了解此地该年的户口,否则便无从得知。在这种状况下,户口数据的不全和不完善也就可想而知了。

各地的官员和文人也主要通过地理总志了解全国各地的户口状况。政和三年淮南转运副使徐闳中讨论全国户口数量的变化,即依据《元丰九域志》和《政和九域图志》(注: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二之四。)。刘弇也是通过阅读《元祐九域志》,才得知元丰末的全国和谭州、吉州的户口数量的(注:参见《龙云集》卷二五《送盛大夫仲孙归朝序》。)。绍兴七年川陕宣抚副使吴玠向朝廷建议升兴元府三泉县为大安军,则是引《九域志》所载至道二年三泉县曾升为大安军为依据(注:参见《宋会要辑稿》方域七之八。)。

表2.宋元方志中宋代户口的系年和资料来源

方志与卷数

年度 资料来源

年度

《淳熙三山志》卷一 国初 景德

同上元丰 《九域志》 建炎

同上今

《咸淳临安志》卷五八 《太平寰宇记》

同上《乾道志》

《嘉泰会稽志》卷五 祥符四年

《至元嘉禾志》卷六《三朝国史》

同上 《旧图》

《宝庆四明志》卷五 太宗朝

天禧

同上政和六年 乾道四年

《至顺镇江志》卷三 太宗时《太平寰宇记》 真宗时

同上神宗时《九域志》 崇宁

同上理宗时《嘉定志》 度宗时

《淳熙严州图经》卷一 《九域志》 天禧

《嘉定赤城志》卷一五大观三年

嘉定十五年

《吴郡志》卷一元丰三年 宣和

《吴郡图经续记》卷上祥符四年 元丰三年

《玉峰志》卷上 祥符《古经》

庆元

元《无锡县志》卷一

绍兴初 南渡后

《咸淳毗陵志》卷一三 景德

祥符

《景定建康志》卷四二 乾道《乾道旧志》

景定

《新安志》卷一 天禧

元丰

同上经界后

乾道八年

《临汀志》《元丰九域志》

同上 递年

《莆阳比事》卷一 太平

《宝祐仙溪志》卷一 绍熙三年 《郡志》 宝祐

四年

《大德南海志》卷六

《元丰九域志》 淳熙

《三阳志》

开宝初 《元丰九域志》

方志与卷数

资料来源

年度资料来源

《淳熙三山志》卷一 《九域图》 治平 《治平图志》

同上

《建炎图志》 祖额

《咸淳临安志》卷五八《九域志》 《中兴两

朝国史》

同上 《淳祐志》

《嘉泰会稽志》卷五

《元丰九域志》 嘉泰

《至元嘉禾志》卷六

《九域志》《旧经》

《宝庆四明志》卷五

元丰

《至顺镇江志》卷三

《祥符图经》

仁宗时《两朝国史》

同上 《郡县志》 乾道庚寅

同上 《咸淳志》

《淳熙严州图经》卷一 《国史》

绍兴己末

《嘉定赤城志》卷一五

《吴郡志》卷一

《普明寺记》

淳熙十一年

《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玉峰志》卷上

元《无锡县志》卷一

淳祐

《咸淳毗陵志》卷一三 熙宁

《景定建康志》卷四二

《新安志》卷一 经界前

《临汀志》

《庆元旧志》

祖帐

《莆阳比事》卷一 《元丰九域志》《绍熙重

修莆志》

《宝祐仙溪志》卷一 《郡志》

《大德南海志》卷六

《三阳志》

即使是在朝廷任职的高官,要了解全国的户口等经济资料,也只能通过闰年图——地理总志。例如,三司使沈括编纂《天下府州军监县镇图》,以及熙宁九年对此图进行修改补充,都是从职方借阅图经和地图的(注:参见《宋会要辑稿》方域七之二七;《玉海》卷一四《天下州县图》。)。宋代,根据人口数量和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将各地的府州军监县分成不同的等级。吏部在选派地方官时,一般都依据《九域志》所载的各府州军监县的等级,外放朝官到相应等级的府州军监县任职(注:参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八之六四。)。

据上所述,我们可以推测,丁帐、五等丁产簿、税帐、保甲簿等户籍主要供州县官和户部征派赋役之用,除了在编制新户籍时取以参考外,平时都作为档案保存,而类似的档案无论哪一级的官员均不可以随意翻看(注:参见《庆元条法事类》卷一七《架阁》。)。宋代全国性的户口数据基本是以地理总志的形式公之于众的,只有地理总志才是各级官员了解全国户口、地理状况的主要资料来源。我们至今仍得以了解北宋太平兴国后期、元丰年间和崇宁元年三个年度的全国各府州军的户口数据,完全是由于《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等地理总志得以保存,以及《宋史·地理志》分府州军详载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们也能够明了之所以没有统一年代的南宋分府州军户口数据传世,原因是由于定期编制闰年图——地理总志的制度在南宋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董弅的《严州重修图经序》对此提供了证明:“艰难以来,州县惟科敛是急,趣具目前,闰年之制浸以不举,盖职方之职废也。”(注:载《淳熙严州图经》。)传世的二部南宋地理总志《舆地纪胜》、《方舆胜览》都是私人编纂,作者王象之、祝穆皆不曾在朝廷任官,即使朝廷有一些闰年图资料,他们也无法看到。因此,尽管二书记载了丰富的人文地理资料,却没有给后人留下各府州的户口数据。

为说明地理总志是宋代户口的基本发布系统,我们还需要对宋代的国史和会要的作用予以简要的说明。

户部的户口数据,除了每年秋季与税租、课利数目一同“具册进呈”给皇帝,供其了解国家一年的户口和财税状况外(注:乾道二年十月十八日户部言,载《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八一。),还定期抄送到史馆,以便于编纂国史和会要。这一制度是景德四年(1007年)应权三司使丁谓的要求而建立的(注: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七八。)。保存在《宋会要辑稿》食货中的户口,以及以上所提到的来自《两朝国史》、《三朝国史》和《中兴两朝国史》等国史中的户口,即来自户部的户口数据。

但是,宋朝编纂会要和国史的基本目的是供处理朝政时参考,而不是要将之公之于众。特别是会要,因是档案资料,内有大量的国家机密,朝廷更不许轻易外传。宋朝法律规定:“凡议时政得失、边事军机文字,不得写录传布;本朝会要、实录不得雕印,违者徒二年,告者赏缗钱十万,内国史、实录仍不得传写。”(注:《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八。)“诸雕印御书、本朝会要及言时政边机文书者,杖捌拾,并许人告。即传写国史、实录者,罪亦如之。”(注:《庆元条法事类》卷一七。)尽管由于需要援引旧例,会有一些国史、会要的写本在官员中流传,但其流传范围毕竟比较有限,表2 中只有《咸淳临安志》等三部方志各有一个年度的户口来自国史,即是一个证明。

至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诸书中的户口资料,由于作者李焘、李心传都在朝廷长期担任修史工作,这些数据显然得自国史或存放在史馆的资料。《文献通考》“户口考”中的户口数,据其所提到的引书,除《中书备对》外都来自会要,宋朝灭亡之后新政权没有必要继续封锁会要,马端临才能够据之写成“户口考”。

《宋史·地理志》载有宋300余年的地理状况, 由于时间跨度之大,任何一部地理总志或宋代修的国史,都无法成为其唯一的资料来源。但是,《宋史·地理志》河东路火山军下镇砦下、江西路南安军南康县下、广西路邕州太平砦下的三条注文,却证明《元丰九域志》是其主要资料来源之一。兹依上述顺序,抄录注文于下:

(砦一:下镇)火山军旧领雄勇、偏头、董家、横谷、桔槔、护水六砦。庆历初,置下镇砦。嘉祐六年,废偏头砦。熙宁元年,废桔槔砦。《元丰九域志》:领砦一。

(南康)望。《元丰九域志》南安军领县三,《崇宁地理》不载南康县。据《元丰志》,南康系望县,有瑞阳锡务,不知并于何时。

(砦一:太平)旧领永平、太平、古万、横山四砦,《元丰九域志》止存太平一砦。

据上可见,《元丰九域志》是编纂《宋史·地理志》时的主要参考书之一。宋志的编纂者或将《元丰九域志》的内容直接引入,或将之与其他书互相参看,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结论。以上3 条注文显然是诸书互相参看后得出的结论,作者为表明自己言之有据才注出了书名。在《宋史·地理志》全文中,唯有上述3处注文5次提到引用书名,在此5 次中,《元丰九域志》竟占了4次, 可见《元丰九域志》在确定行政建置、矿场和沿边城寨等方面的重要性。

《宋史·地理志》中所载户口的年代,除广南东、广南西和夔州三路明确记载属元丰年间,福建路的大部分州军误以元丰户作“崇宁户”(注:《宋史·地理志》福建路的户数均载“崇宁户”,但实际上除建州、兴化军略有不同外,其余六州军都完全同于《元丰九域志》中的主客户合计数,这些州军的数据都应抄自此书。参见吴松弟《〈宋史·地理志〉户口年代》,载《历史地理研究》第2辑,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其余均载属崇宁元年,估计崇宁元年的户口取自《崇宁地理》,而广南东等四路的户口因《崇宁地理》不载,则取《元丰九域志》中的元丰户口以作弥补。至今没有发现《崇宁地理》的任何资料,不知是一本不为人所知的地理总志,还是当时国史所载的地理志,从篇名来看,后者可能性较大。宋人从未提到《宋史·地理志》所载的崇宁户口,宋元地方志中只有元代修的《至顺镇江志》提到崇宁户口,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宋人不易看到宋代修的国史。

据上所述,只有地理总志才是宋代户口的正式发布系统,由于这一原因,我们今天所能见到北宋的府州军户口,无论是有全国统一年代的户口,还是散见于地方志的户口,绝大部分都来自地理总志。南宋没能坚持编写地理总志的制度,故无论是全国还是区域性的户口数据,在数量和时空的均衡分布上均不能和北宋相比。尽管如此,由于闰年图——地理总志的编纂历时已久,深入人心,南宋前期各方志户口数据的选取估计仍按闰年图的标准。只有宋代全国性的户口总数以及南宋的路级户口数,除一部分得自地理总志的各府州军合计数外,大多来自国史——会要系统。因此,我们所能看到的宋代户口数据的大部分都来自地理总志或按照闰年图的标准选取。

四、闰年图——地理总志的户口来源和丁(口)数含义

地理总志的户口源于闰年图,那么闰年图的户口又是抄自何处呢?

宋代的五个户口调查统计系统,除赈济系统只在灾荒年景统计需赈济地区的人口,不可能提供同一时期的全国各地户口,因而比较特殊外,其余4个都属于宋代的例行户口统计。其中, 税帐产生于至道元年(995年),保甲簿肇始于熙宁三年(1070年)(见表1),而据上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所载资料,至迟在太平兴国二年(977年), 定期上报闰年图制度已经形成,因此早期的闰年图的户口显然不可能抄自此两个系统。丁帐和五等丁产簿出现都比较早,但五等丁产簿只登记主户的男口而不包括客户,而州县的丁帐上既有主客户的户数,也有其成丁数和男口数(见表1),因此宋初闰年图的户口只能得自丁帐。 因资料所限,无法知道税帐和保甲簿出现以后闰年图的户口来自何处,二者及丁帐均有条件为闰年图提供户口数据。

丁帐、保甲簿和税帐,均既有全体男性的数量,又登记着成丁的数量,那么,闰年图——地理总志系统的口或丁数,是指全体男性还是仅仅是成丁?这一问题找不到文献资料,只能通过分析户口数据去解决。

毕仲衍《中书备对》所载元丰三年全国户口数是宋代唯一有户数、口数和丁数的全国户口数(注:参见《文献通考》卷一一。)。据此计算,每户平均口数2.24,平均丁数1.2。丁数自然指男丁,至于口数, 齐尔斯认为,《中书备对》所载户与口之比率和1099 年、 1110 年、1223年等年度的宋代户、口比率大致相等,可见此“口”仅为全体男子数。若以《中书备对》所载的3 300万为男口数, 则总人口粗略估计为6 600万,“由此可得之户、口比率为1∶4.5, 即与元初之(户与口)比率略等矣”(注:《千五百年前之敦煌户口册与中国史籍上户口数之比率》,王庸译,载《东方杂志》第25卷第4号,1928年。)。 除了齐尔斯,宫崎市定、何忠礼等人亦认为《中书备对》之“口数”即全体男子数(注:参见宫崎市定《读史札记》,载《史林》第21卷第1期; 何忠礼《宋代户部人口统计问题的再探讨》,载《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

这些学者的看法是否正确?我们可据《嘉泰会稽志》、《嘉定赤城志》和《永乐大典》卷七八九○所载《临汀志》中的户口数据进行判断。在此3志中,除户数外,还分“丁”、 “中小老幼残疾不成丁”(或称“幼丁废疾”,或称“老小单丁残疾不成丁”)两项,分别登记男丁的情况。“丁”者,成丁也,如加上中小老幼残疾不成丁即等于全体男性。据表3,每户平均男口数,除绍兴府较低,疑户口有误外, 其余两府州的4个数据均在2.06—2.40口间,与《中书备对》大致接近; 至于每户平均丁数,大致在1.17—1.50间,也接近《中书备对》的数据。据此可见,他们的看法不错,《中书备对》中的“口”即全体男性,而“丁”只是承担赋役的成丁。

表3.若干户口数据的平均男口数和丁数

地区和年度 户数 男口数 每户平均 丁 数

男口数

全国(元丰三年)14852684 33303889

2.24

17846873

汀州(祖额)150331321080

2.14 175362

(递年见管)222361532681

2.40 333433

(见管) 223433534890

2.39 335106

绍兴府(嘉泰元年)273340441092

1.61 334020

台州(嘉定十五年)266014548209

2.06 318219

地区和年度 每户平均资料出处

成丁数

全国(元丰三年) 1.2 《中书备对》

汀州(祖额)1.17 《开庆临汀志》

(递年见管)1.50 《开庆临汀志》

(见管) 1.50 《天庆临汀志》

绍兴府(嘉泰元年)1.22 《嘉泰会稽志》卷五

台州(嘉定十五年)1.20 《嘉定赤城志》卷一五

北宋历代户均口数,除熙宁二年、熙宁五年、熙宁八年、元丰元年、元丰三年、元丰六年、元祐三年的6个年度在1.06—1.76 间,其余的37个年度都在2.02—2.57间(注:小石井弘光《宋代户口数问题之我见》一文以为,神宗熙宁至元丰年间的户均口数较低的原因,可能是将保甲簿中的保丁数作为丁口数,保丁一般是按二丁取一组成,故户均丁口较少;元祐以后废弃这种统计方法,户均丁口数增加到往年水平。不过,小石井的说法也有不能自圆之处。例如:同在神宗时期,为何熙宁十年户均口数却是2.16?同在元祐以后,元祐三年的户均口数却低至1.76?);南宋历代户均口数,除绍兴二十九年和三十年两个年度分别是1.52口和1.66口,其余的33个年度都在1.97—2.44口间(注: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32、34。)。总之,现存的宋代全国户口数据中,绝大部分年度的户均口数均高于《中书备对》的户均丁数,而在户均男口数的上下。据此可见,宋代全国户口记载的“口数”应是男口数,而不是成丁数,只是这一平均数可能略低于实际男性的数量,包含着一定的隐漏率而已。

宋代保存至今的《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宋史·地理志》所记载的三个全国分府州户口中,惟有《宋史·地理志》的大多数路既登载户数,也登载口数。按照此志所载的户、口数计算,全国每户平均为2.34口(注: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38。)。如将其视为男子数量,以一家平均5口计,户均男子应有2.5口,2.34口这一数字虽然略少, 但离户均男子的实际数相差亦不甚远。

《宋史·地理志》所载有户、口数据的234个府州军中,48 个单位户均口数在1.8以下,15个单位户均口数在4以上,这63个单位与全国平均每户口数2.34这一数据皆相差甚远。何忠礼先生认为:“《宋志》所载崇宁各府州户口数,大部分每户平均丁口在二人左右,是比较可信的;少数平均丁口过多或过少,其户数特别是口数是值得怀疑的。”(注:何忠礼《宋代户部人口统计问题的再探讨》。)笔者通过考证,认为这一看法是正确的(注:参见《中国人口史》辽宋金元卷。)。换言之,从这一看法出发,《宋史·地理志》的各府州军的口数应该是全体男子的数量,而不是其他。

各地方志中的户口数据的情况要复杂一些。与户相对的,大部分为“口”,也有小部分为“丁”,少数地方再把丁分成上述的成丁和不成丁(或称“中小老幼残疾不成丁”、“幼丁废疾”、“老小单丁残疾不成丁”等)两种。《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八规定各地税帐在登记户籍时,除了登记主客户丁的数量,还要登记丁中小老疾病人数。曾我部静雄和梁庚尧都据此认为宋代地方志中的“丁”、“口”数有广、狭二义,狭义的丁指成丁,广义的丁包括丁中小老疾病等所有男口在内(注:曾我部静雄:《续宋代户口的新研究》,载〔日本〕《东亚经济研究》第26卷第4期,1942年;梁庚尧:《南宋农村户口概况》, 载《沈刚伯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1976年。)。 梁庚尧《南宋农村户口概况》表13列举南宋全国及地方每户平均丁(口)数的132个数据, 笔者将其中4个全国数据不计,其余128个地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其中, 户均丁(口)数1.75以下者41个,占总数的32%;1.76—2.99间者60个,占总数47%;3.0—3.99间者6个,4以上者21个,分别占总数的5%和16%。如果以表3所示的2.06—2.40为户均男口数、1.17—1.50 为户均成丁数标准,并考虑可能的增减,可以看出,1.76—2.99大致是户均男口数,1.75以下大致是户均成丁数,而3.0—3.99和4 以上很可能是户均人口(即男女通计)。据此,地方志所载的宋代府州县户口的“口数”或“丁数”以男口居多,其次是成丁或包括女性在内的全体人口,究竟属于何者,需视其每户平均“丁”或“口”的数量而定。当然,某些户均口数较小的数据或许是户数或口数有误造成的。

五、未列入主客户统计范围的人口及其数量估测

传世的宋代户口,除北宋初天禧五年(1021年)前几十年的全国总数未注明外,几乎都分别说明主户若干、客户若干,或主客户合计若干。天禧五年以前未注明的全国户数也应是主客户的合计数,因为未见到例外的统计方法,而且《太平寰宇记》所载太平兴国五年至端拱二年(980—989年)的各府州军户数已按主客户分别统计。因此,宋代的户口,无论是全国还是各府州的数据,基本上都是主客户的合计数,宋代所谓的民籍一般就是指主客户的户籍。

按照宋代的规定,主户和客户的区分标准是有无财产(在农村主要是有无土地等常产,在城镇主要是有无房产),要不要缴纳二税。因此,主客户只是宋代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以此为标准进行的户口统计不可能将所有的人口都包括在内。这些未统计在内的人口,主要由军队及其家属、某些非汉族人民、僧侣道士以及妓女等组成。

(一)禁军、厢军及其家属

宋代军队分禁军、厢军和乡兵三种,禁军是“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厢军是“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而乡兵乃“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此外,在边境还有“具籍塞下,……分队伍,给旗帜,缮营堡,备器械,一律以乡兵之制”的蕃兵(注:《宋史》卷一八七《兵志》。)。据此,乡兵和类似于乡兵的蕃兵均属于民籍,而作为国家军队主体的禁军和厢军则不属于民籍,不列入主客户统计的范围。

禁军和厢军均隶诸兵籍,归枢密院管辖,实行募兵制,“或募土人就所在团立,或取营伍子弟听从本军,或募饥民以补本城,或以有罪配隶给役”(注:《宋史》卷一九三《兵志》。)。其中,军人子弟及其异姓亲属是最主要的来源,在一般情况下总是首先招募他们参军,“如无,听招外人”(注:《宋史》卷一九四《兵志》载治平元年英宗诏:“如闻三路就粮兵,多老疾不胜铠甲者,可勿拘时,拣年五十以上有子弟或异姓亲属等应样者代之。如无,听召外人。”)。因此,军士多来自军人子弟,例如,仁宗康定(1040—1041年)以后,北宋和西夏战事扩大,宋朝大募兵,“时吏以所募多寡为赏罚格,诸军子弟悉听隶籍,禁军阙额多选本城补填,故庆历中外禁厢军总一百二十五万,视国初为最多”(注:《宋史》卷一八七《兵志》。)。熙宁四年(1071年)前,朝廷规定军人退伍的年龄在61岁。可以设想,当一个个老军人从军队中退伍时,他们的儿子甚至孙子都已进入军队。

以上所说的“隶籍”,自然指参军后编入军队。北宋主力军禁军主要屯驻首都开封及其附近,其家属亦居住在这一带。司马光曾指出:“在京禁军及其家属率皆生长京师,亲姻联布,安居乐业,衣食县官,为日固久。”(注:《宋史》卷一九四《兵志》。)据“衣食县官”语,显然是一人当兵,全家受朝廷军俸赡养。而且,如果禁军在外戍边,而其家属经济困难“不能自给”,朝廷有时还要出内府钱予以接济(注:参见《宋会要辑稿》兵五之二;《宋史》卷一九四《兵志》。)。据此推测,禁军和厢军军人的家属显然也不可能为朝廷提供赋税徭役。尽管我们不知道兵籍的确切格式,但禁军和厢军的家属不属于要为政府提供赋税徭役的主客户之列,却是完全可能的。

宋代禁军和厢军人数众多,北宋时最高达到庆历年间的125万人,南宋人数减少,但乾道年间仍达到41.8万人(注: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乾道内外大军数》。)。如果按照表3所示,户均男口数取2.40、户均成丁数取1.50,并考虑到男女性比例大体相等、宋人当兵年龄大致和成丁相当,则军人的5 口之家中大约有现役军人1.6人。按此比例,估计北宋庆历前后军人及其家属约有75—80万户、 350—400万人左右,南宋乾道前后约有25—30万户、130万人左右。

(二)某些非汉族人民

宋代的西南山区和沿边地区分布着为数众多的非汉民族。这些民族,有的处于宋朝州县的直接管辖下,人民都已成为宋朝的编户齐民(注:熙宁五年(1072年)湖南开梅山蛮,“籍其民,得主、客户万四千八百九户,万九千八十九丁”,设立新化县,即是其中的一例。见《宋史》卷四九四《蛮夷传》。);有的则仅仅受到羁縻,无论政治、军事和经济都保持着自主权,人民也无需承担宋政府的赋役。一般说来,前者列入宋朝的户口统计范围,后者则未列入,偶而得到统计也未必按统计主客户的原则。例如,元丰二年(1079年)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有主客户67 044户(注:据《元丰九域志》卷三主客户数统计。),而在此之前的仁宗末年(1063年),秦州所统的番部诸族帐已有“一十九万八千有余人骑”(注:张方平:《乐全集》卷二二《秦州奏唃厮罗事奏第二状》。)。何谓“人骑”?上文紧接着说他们“平时聚麋,外为屏蔽,若缓急,欲纠合不可恃以为用也”,则“人骑”即骑兵。 如按5口之家有军人1.6人的标准估测,秦州所统的番部诸族帐已有12万户, 比元丰户数几乎多出1倍,这些人显然都未列入主客户的统计范围。

甚至在宋朝州县的管辖范围、汉族和非汉族交错杂居的地区,也有一些非汉族人民未列入主客户的统计范围。这方面可以潮州(今属广东)的疍户为例。 据《三阳志》, 南宋末潮州的主客户为116743户,147 570口;如加上疍户,共139 998户,145 732口(注:载《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三。)。据此,总数达23 255户的疍户不属于主客户的统计范围;其人口虽然在某种情况下得到统计,也只统计其户数而不统计口数(注:三县主客户的口数比税客户和疍户的合计数还要多,可见税客户和疍的口数合计数实际上只是税客户的口数,二项口数的差别只反映某一年度主客户口数可能有误。)。唃户占潮州户数的16.6%, 与主客户总数之比是1∶5,可见在当地人口中仍占一定比重。

除了潮州,广东的很多州都有数量不等的非汉族。《太平寰宇记》关于北宋初广东各州的记载,几乎都提及当地有较多的非汉族,南宋后期的《方舆胜览》和《舆地纪胜》也提到一些州有一定数量的非汉族。例如,肇庆府(治今广东肇庆)“夷僚杂居”,德庆府(治今德庆县)“俗杂蛮徭”(注:祝穆:《方舆胜览》卷三四《肇庆府·事要》、卷三五《德庆府·四六》。);南雄州虽然靠近江西,却也“俗杂夷夏风俗”(注: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九三《南雄州》。)。甚至到元代,广东“户口数十万,徭、獠半之”(注:刘鹗:《惟宾集》卷三《广东宣慰司同知德政碑》。)。如果按照潮州疍户户数与主客户户数的比例,元丰年间广东路大约有11.6万户非汉族人口未列入主客户的统计范围。

广东如此,广西、湖南、湖北、夔州、梓州、成都府、秦凤、利州等有一定数量的非汉族人口的路,何尝不如此呢?这些地区的非汉族人口总数当以百余万户、几百万口计,只是我们无法确知其中究竟有多少人未列入主客户的统计范围罢了。如以一半计,大约有四五十万户、二三百万口非汉族人口未列入主客户统计。

(三)僧侣、道士

宋代的僧侣、道士均需登入僧籍。礼部的祠部郎中、祠部员外郎的职责之一,就是掌天下道释之政令和僧籍,“凡宫观、寺院道释,籍其名额,应给度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数”(注:《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按规定,各地每3年便要造一次帐,将辖境内的僧、 道人数上报祠部(注:《宋会要辑稿》道释一之一三。)。

僧侣、道士既入僧籍,便不必入登记主客户的民籍,这一点可以《淳熙三山志》为证。此书卷一○版籍门“户口”条下只登记主、客户的户口,而于“僧道”条下登记僧侣、道士的人数;又于一段比较寺院和主户田亩数量的文字中,将“僧户”与“民”相对立,说“旧记谓僧户与民参半,以今籍校之,直民田五之一”。

凡入民籍者均需承担不等的身丁钱和劳役,僧、道不入民籍,便没有这些负担(注:《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载:“民避役者,或窜名浮图籍,号为出家……诏出家者须落发为僧,乃听免役。”)。绍兴十五年正月,大臣提出:“州县坊郭乡村人户既有身丁,即应充诸般差使,虽官户形势之家亦各纳免役钱,唯有僧道例免丁役,别无输纳,坐享安闲,显属侥幸。乞令僧、道随等级高下出免丁钱,庶得与官民户事体均一。”朝廷采纳了这一建议(注:《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二之九。)。但此举并未表明僧侣道士开始属于主客户统计范围,因为孝宗乾道元年四月蠲免僧道中年60以上并笃废残疾之人免丁钱的诏令,仍将这部分人“并比附民丁放纳免丁钱”(注:《宋会要辑稿》道释一之三九。)。如果僧、道与民丁无区别,便没有必要提到“比附民丁”。

北宋僧尼道冠人数最多的是天禧五年(1021年),达46万人,熙宁十年(1077年)降到25万人,南宋以来大致在21万人(注:据《宋会要辑稿》道释一之一三至一四;周煇:《清波杂志》卷七。)。

(四)妓女

周宝珠先生在研究北宋东京城市人口时,注意到不在民籍之中的人还有妓女。她们属于妓籍,宋初东京即有万人之多,北宋末年,《东京梦华录》的作者竟说举之数万(注:参见周宝珠《宋代东京研究》第九章,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8页。)。杭州、苏州、江宁、 成都、扬州、大名等繁华的城市显然都有一定数量的妓女。

以上所举的军人及其家属、僧侣道士、非汉族人口以及妓女,估计在北宋中后期总数不下于一百二三十万户、 六七百万口。 元丰三年(1080年)全国主客户总数为16730504户(注:《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七○。),如将未列入统计的非主客户数估计为120万, 则大约占全国总户数近7%的人口未得到统计。

六、结语

综上所述,闰年图——地理总志为宋代户口的汇总发布系统,我们至今所能见到的宋代户口数据的大部分都来自地理总志或按照闰年图的标准选取。因此,我们讨论宋代户口问题,不应只停留在对户口调查统计制度的研究上,还必须研究户口的汇总发布系统。惟有正确理解公之于世的那些户口数据的意义,才能抛弃因囿于某一调查统计系统所得出的一孔之见。就丁数(或口数)的含义而言,无论是来自地理总志系统,还是来自国史——会要系统,一般都指全体男性,只有地方志在某种情况下才有例外。因此,宋代户口调查统计制度虽然多达5种, 但正式发布以及写入国史、会要的户口数据的选择,仍有一定的标准。就闰年图的户口数据而言,早期只能得自丁帐,税帐和保甲簿出现以后得自何处,因缺乏资料已无从考证。此外,宋代的户口数一般指主户和客户的合计数,军人及其家属、某些非汉族人口、僧侣、道士以及妓女因非主客户均未能列入统计范围,这部分人大约占全国总户数的7%不到。

在上述基础上,我们可以对宋代的闰年图——地理总志、户口调查统计制度和赋税徭役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一总结。宋代的事实再一次证明古代户口调查统计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户口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征集赋役,所以赋役制度往往决定了户口调查的重点所在和精确程度。”(注: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第三章《历史人口资料的评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5页。)宋代的5 个户口调查统计系统,如果撇开仅灾年实行于受灾地区的赈济时的户口统计不计,4 个例行户口调查统计系统中的丁帐、五等丁产簿、税帐均为完成不同的赋役任务而设,只有保甲簿有所不同,但它也不是为了户口统计,而是为了加强基层行政管理,这些系统统计户口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完成不同的赋役和行政管理任务。南宋人吕祖谦对此有过简明扼要的论述:“大抵赋役之法,其根本一见于户籍丁数,若户、丁、产不定,虽有良法美意,亦无自而行。”(注:《历代制度详说》卷三《赋役·制度》。)因此,各系统户口统计的对象完全根据为之服务的赋役的需要而定,后人据此得出的宋代户口数据的印象必然是各执一词、众说纷纭。

但另一方面,朝廷和地方官为便于施政,需要“周知山川之险易,户口之众寡”(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闰七月丁巳。)。因各个户口调查统计系统上报到户部的赋税和户口数均作为档案保存,只能通过另一个途径让官员知识全国各地的户口状况,于是便有了闰年图——地理总志这一户口的汇总发布系统。闰年图——地理总志的户口资料抄自户口调查所得的数据,其反映的必然是主客户数量而不是所有的人口。由于公之于众的应该是比较全面的户口数,闰年图——地理总志登载的数目自然是各统计系统所能达到的最大范围即全体主客户的户数和男性人口。就此而言,尽管5 个户口调查统计系统各有自己的统计对象,但户口汇总发布系统却不是多头的,其户口数据均按统一标准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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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户口制度概述及释放制度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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