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枢纽构筑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保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枢纽论文,精神文明建设论文,约束机制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近年来,许多地方和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注重务实真干,办实事、搞活动、抓“工程”、树典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了可喜的大进展。但是,要让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务实”就还有待于深化,即要从“看得见、摸得着”的直观层面上,深入到隐藏其后的机制层面上。应当明白,抓“活动”、“工程”之类的具体事情是务实,进行相应的机制建设同样也是务实。不把诸多的“活动”、“工程”纳入一定的机制之中,那仅是一种就事论事、散乱无序和难以持久有效的务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精神文明应更注重于它的机制建设。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为做某项工作而发起一些群众活动并不很难,难的是引导群众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发展下去。就精神文明建设而言,过去我们也搞了不少的群众活动,如群众性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谈心活动,爱国卫生活动,义务劳动活动,学雷锋活动,“五讲四美”活动,等等。这些群众性活动的基调都是好的,也均有过热腾的阶段,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然而,它们大都没有深入地发展下去,有的停留在原有的程度,有的甚至中断了,连影响很大的“雷锋叔叔”也曾一度“不见了”。什么原因呢?一些同志偏好于追究这样或那样的直接干扰因素,现在看来,此种思路不尽合理。我们不是常说解决问题应“标本兼治、治本为上”吗?作为上策的治本,就是要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上述情况的深层次问题,就是缺乏相应有效的机制保障。
关于这方面,我们无须做更多的理论论证。因为,多看一些实践经验,将使我们对机制的驱动和“惯性”的强大作用产生更深的感悟,从而更助于我们理解机制保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在总结精神文明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时,有两个较成功的典型特别引人注目,一个是国内的张家港市,另一个是国外的新加坡。这两个典型所依存的国情不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内容体系等也不同,但它们的某些做法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例如,在推动市民养成文明习惯方面,它们不但都制订了市民守则,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而且都有了一套奖惩措施,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队伍,检查督促实施等各项程序较配套完善。其他工作也是如此。张家港市把这个基本经验叫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新加坡则称为“法治化”,实际上,二者都是通过健全机制体系来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持久效应。
二
“机制”这个概念,在从自然科学领域扩展到社会科学领域之后,其定义便多种多样了。目前,许多人已把它和系统论的一些概念联系起来运用,认为机制是指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的功能及其联结条件和运作方式。此定义表明,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要素、功能、条件和方式等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即“系统”,才能称得上一个完整的机制。当然,系统有大有小,各有下属多层次的分支系统,因而相应的机制也有大有小,各有下属的分支机制。
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个大系统,自然也是多层次的分支系统构成的,并且这些分支系统具有纵横交错的关系。因此,我们剖析与其相应的机制体系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若从它的内容来看,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思想道德建设)的机制体系,主要包含着以下六个分支机制:
1、观念导向机制,其下又可细分为理论建设、价值评价、 教育实施和舆论导向等几个方面的机制,每个细分机制还可进一步细分(后面所述的几种机制,也是如此,将略去不叙)。在这个分支机制中,理论建设机制是基础,也可以说是精神文明建设总机制的基础。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人们的观念就会陷入自发的盲目性中,“导向”就会错乱,精神文明建设也就会迷失方向。
2、管理协调机制,可细分为领导机制、决策机制、 组织机制和协调机制等。其中,领导机制是“龙头”。因为决策、组织、管理、协调等,都要通过正确的“领导”去进行。而正确的领导,不但要有精干的领导者和领导机构,还要依赖健全的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
3、物质保障机制,可细分为筹资机制、 分配机制和使用机制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一些物质投入和载体,因此,必要的物质条件是不可缺少的。在市场经济时代,物质条件主要是一个资金问题。所以,筹资机制是物质保障的关键。
4、动力激励机制(简称激励机制),可细分为目标激励、 利益激励、榜样激励、竞争激励等机制。
5、约束制衡机制(简称约束机制),可细分为制衡机制、 监督机制、惩罚机制和矫正机制等。
6、运行发展机制, 这是一个渗透在精神文明建设总机制中的分支机制。但它不同于总机制,犹如人体中的神经一样,虽遍布人体各部位,却不等于人体。这个分支机制,可细分为信息收集处理机制、反馈机制、调控机制等。
在上述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体系中,各个分支机制都有其特有的功能,同时又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它们的不可分割性形成了总机制的合力。但是,各分支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又不是均衡的,它们之间的差别性给人们提供了操纵总机制的枢纽。这个枢纽,就是激励和约束机制。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是人,对象也是人,机制操纵更要靠人,这一切都是与人的思想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而人的思想行为,既要靠激励产生动力,又要靠约束得以规范。所以,激励和约束是人的思想行为保持正常运作的两个基本要素,它们的机制便是精神文明建设机制体系中的枢纽或者说关键环节。
三
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二者具有一致性。作为激励性的竞争机制,同时也是对人们的约束机制;作为约束性的惩罚机制,又是反向推动人们的激励机制。可见,激励和约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如果人为地将它们截然分离,或者偏重一方而忽略另一方,就会造成失衡性的不良后果,这在现实中是不乏其例的。比方说,在一些企业中,对经营者权益的激励措施很多却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结果造成部分经营者的违纪违法现象。反之,对职工的惩罚措施不少却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便不能有效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所以,在精神文明的机制建设中,应当注意把激励和约束有机地统一起来,尽力保持它们之间的大致平衡。
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激励和约束机制内容的研究,应当结合各方面的具体工作进行具体的研究。例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它们各自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哪些主要内容?在这几种激约机制中,各个地方或部门是否还应有各自特殊的内容要求?比如职业道德中的“官德”、“工德”、“师德”、“艺德”、“商德”、“医德”等等,应该根据它们不同的职业特点研究出各具特色的激励约束机制内容,这比泛泛而谈的激约机制更有意义,更切实可行。
关于精神文明激励约束机制的原则要求,理论界已对此作过一些探讨,本文也不打算多加阐述。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一种激约机制的完善,不仅在于其内容体系的完整性,而且在于它的可操作性。可操作性的获得,除了有上述结合具体工作特点研究的要求外,还有一个动态性的要求,即依情况的变化而相应变动激励约束机制的内容和手段。动态性的原则要求,也表明了精神文明机制建设的长期性,那种一劳永逸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精神文明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从社会宏观任务来看,主要是一个战略布局问题。其中,选好和抓好战略重点的机制建设,尤为紧要。当前,精神文明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战略重点应当放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
首先,我们生活在一个普遍职业化的时代,职业群体主导着当今社会的现实生活,从而使职业道德成为全社会的主体道德。社会公德的覆盖面虽然更广泛,但其实践的主体是各类职业者,因而其内容和作用也主要是通过各种职业道德行为表现出来。例如,我国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除了几岁的娃娃(他们是未来的职业者)外,人们主要是在各自的职业道德行为中将其体现和深化的(即使是不再工作的老人,也常常表现出公德“职业化”的延续现象)。另外,职业的普遍化,也使职业道德对社会公德有着决定和示范性的作用。
其次,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相比,职业道德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更具可行性。社会公德的覆盖面太大,只能提出一般要求,很难使这些要求细化到可以操作的程度。即使可以操作,也要落实到各个具体的部门和单位,这又跟职业道德行为联系在一起了。家庭美德涉及的问题又太细,也只能提出一般要求,除了违法行为外,对许多“清官难管”的家务事,不必也不该由别人去“激励和约束”。职业道德则不同,它的范围比较确定,其激约机制的内容易于具体化,同时它可以直接融合在各部门、单位的日常生产工作的机制之中,便于检查和执行,效果也可明显地表现出来,从而增强了它的可行性。
再次,职业道德滑坡是近一些年来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对两个文明建设都有重大的影响,可谓社会全面发展的“瓶颈”之一。它的这种薄弱性,加上前述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使它无可争辩地占据了精神文明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战略重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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