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民营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_民营经济论文

民营经济、民营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_民营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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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26[2004]02-0087-04

中国渐进式的经济改革有同步的两大主线:一是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二是由单一的公有制走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在这场体制转轨的渐进经济改革进程中,作为市场取向改革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产物的非公有制经济即民营经济,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亦达到74%。但是,从全部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来看,民营经济使用的比例却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企业利用;而作为直接融资主渠道的证券市场也基本上是为国有企业服务,但他们当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还不到30%。这种商业银行信贷资源分配格局不但制约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成长和壮大,而且也阻碍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国有经济凭借优越的初始条件和政策支持理所当然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有经济开始低迷不振,但在地区间竞争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集体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九十年代以后,集体经济又出现停滞趋势,但民营经济的崛起迅速弥补了经济增长的缺口。持续二十多年的经济增长像一场接力赛,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各领一段,这使得增长带有几分侥幸地衔接起来。但在民营经济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部门以后,我们似乎找不到多少理由相信接力棒可以再倒转回去。这意味着民营经济不可逆转地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柱之一。然而,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突出表现至今仍未能摆脱遏制自己成长和壮大的“融资瓶颈”,尽管政策层面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也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及国务院制定的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但我们仍然要从民营经济、民间金融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发展关系角度对其给予充分的估计和认识,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否则就不可避免地要落入低谷。

追根溯源,钳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鸿沟源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相应的资源配置惯性。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计划经济就是一种官办经济,即排斥民间力量而企图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实现改造传统社会,但市场经济则是一种主要依靠自发性的民间力量的经济制度。转轨经济的实质就是改变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方式,以引入民间力量为主导方向并最终使其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的现实,迫使一些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非正式金融活动的应运而生。尽管金融监管部门严格限制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活动,对民间“乱集资”等活动严加取缔,但民间金融活动的客观存在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到目前为止,民营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自有资金及通过民间金融这一非正规渠道融资。(注:这里所说的民间金融是与官方金融相对而言的。官方金融自然属于正式金融体制范围,具体来说,在我国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所开展的金融活动。而民间金融则是属于正式金融体制之外的,即没有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常规管理系统的金融活动)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面临的融资约束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内源融资: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注:本节关于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的有关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引自张庆亮:民有经济:概念、贡献、融资困境及解决[J].乡镇企业,民营经济.2002.7.及吴敬琏:转轨中国[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经济产出的增长方式主要依赖于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和技术投入等要素投入的增加,而资本投入又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民营经济一开始就选择了劳动密集型的投入结构,而这种投入结构所需要的配套资本又相对较低,一般可以通过自筹得到解决。据统计调查,民营企业的内源融资比重为65.2%,而银行与信用社贷款等外源融资仅占10.7%(张其仔,1997)。这也就回答了为什么改革20多年来民营经济能够在不与国有经济争夺金融资源的条件下得到高速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的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恢复到逐渐壮大的转变和发展过程。不可否认,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

第一、民营经济对GDP增长贡献巨大。1980年民营工业企业创造的产值仅占工业总产值的0.49%,而到1998年这一指标已达到33.35%,首次超过国有企业的28.4%。另外,从创造产值年增长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的增长率远远低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增长率都保持在15%以上,而国有企业在1997年、集体企业在1999年出现负增长,民营企业较高的增长率在工业生产中注定要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第二、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不仅不能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而且还将大批的富余人员推向社会,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就业压力空前巨大。民营经济在吸纳劳动力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保持了社会稳定,有力地支持了改革的深化。1998年,国有企业的就业增长率为-32.65%,而民营企业为45.22%。民营经济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吸纳就业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吸纳了一部分就业,减轻了社会压力。

第三、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缓解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国有经济的税收比重持续下降,而民营经济基本上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

第四、民营经济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随着一大批民营中小企业的崛起,有效地安排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并且随着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逐步带动了农业的现代化。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1981年至1985年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就带动了数10万农村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农民纯收入平均增长率高达20.14%。到1986年,浙江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位居除直辖市外各省、自治区的首位。除浙江外,江苏、广东等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也卓有成就。

此外,民营经济的发展还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国有企业举步维艰的时候,更多的改革者把目光聚集到民营经济上。他们开始引进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和管理办法,实行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嫁接,从而为国有经济的提供了一条有益的发展道路。

80年代,集体经济取代国有经济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90年代,民营经济的崛起又迅速弥补了由集体经济发展停滞所带来的经济增长缺口,实现了渐进改革的“增长衔接”。中国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民营经济的支撑,但民营经济的发展却受到多方面的体制约束,而金融体制的约束尤其显得突出。前面已经提到,由于民营企业一开始就选择了劳动密集型的投入结果,所以内源融资方式能满足初创期的金融需求,但是,经历了一次创业后的民营企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原始积累,加上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利润已经较低,所以大部分民营企业都会加大技术和资本的投入,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创业”。显然,内源融资已经不能满足民营经济的这一融资需要,民营经济必须借助于外源融资。然而,民营经济首先面临的却是一个金融困境。如1998年底,我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6324.1亿元中私营及个体经济为471.6亿元,仅占0.86%。(注:梅强、谭中明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理论、模式及政策[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二、民间金融内生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20多年的市场取向的改革使民营经济取代了国有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然而20多年的改革并没有改变金融体制的国有经济导向。“对GDP贡献将近70%的民营经济用不到30%的金融资源,这是一个最大的资源配置的扭曲。”(樊刚,2000)本文认为这是一个体制兼容的问题,下面本文将重点对这一问题的体制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计划经济时代,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建立是为了某种战略性的需要,这些企业并不具有自生能力,在市场竞争中亏损是必然的,于是政府只好扭曲绝大多数资源和产品的价格,并使用行政手段按计划将其分配给这些国有企业来扶持他们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计划、协调等原因导致决定失误及不能及时提供原材料和投入产出品,于是政府对企业经营失败负责。“软预算约束”由此产生(谭国富,2000)。1985年,由于预算内资金的萎缩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政府通过“拨改贷”转而通过控制银行从而对国有企业提供由信贷市场实现金融支持。这样,一方面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软预算约束”继续存在,一方面国有企业对国有银行产生了刚性依赖,从而导致大量不良贷款,金融风险迅速积累。90年代以后,政府出于分散金融风险的需要,出面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以期给国有企业提供一种新的金融支持,从而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转为有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金融支持。

为了使分析更具针对性,本文选取了目前在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体系作为分析的平台,依据“软预算约束”理论对政府、银行、国有企业间的关系加以分析。

“软预算约束”理论是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内于1980年提出的。其最初是用来分析社会主义经济中政府与国有企业间的关系。其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或面临破产时,政府用减税、优惠贷款、财政拨款、承担亏损或允许涨价等办法帮助企业来解脱。”科尔内形象地把这种行为称为是“父爱主义”的表现。

在中国的渐进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相似的特殊资本结构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改革角色与金融责任。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信贷本身是一种注资行为,其决定资金投向与数量不是遵循商业利益原则,而是决定于渐进改革的金融需要。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承担着由于国家战略性需要而遗留下来的“战略性政策负担”以及繁重的保障职工就业、为职工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性政策性负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亏损是必然的。由于政府不愿看到这些企业亏损、破产,或者说政府无法承受企业破产后所付出的政治代价,因此便通过国有银行增加对他们的支持力度。所以“即便企业不能完全保证具有销售收入如期归还贷款的能力,也仍然可以得到它(贷款)”,即“信贷制度是软的”(科尔内,1980)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它们可以无限制地使用银行的信贷资金而不计利率的高低和偿还能力的大小,资金一到手,风险就可以外部化,甚至可以赖帐不还。对于银行而言,它也可以无休止地把钱投向亏损、屡借不还的国有企业而不必考虑资金的安全和收益。在这种“软预算约束”下,一笔信贷资金的注入引起的往往不是经营绩效的改善和财务状况的好转,而是更大的资金需求,导致“亏损—注入—更大亏损—更多注入”的恶性循环。由此造成了信贷资金的低效运转及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可以说,中国既有改革的渐进绩效正是以金融资源的低效配置为代价换来的。

现有的国有金融体制主要是为了满足国有经济的金融需求而人为配套设立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既有改革是外生的。它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特有的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上的,与生俱来就是要与国有经济相伴而行的,时时准备满足国有企业的金融需求。而民营经济本来就是“体制外”经济,无缘于政府的“父爱主义”,因此得不到“体制内”的金融支持当然也就无可厚非了。举个简单的例子,国有银行把钱贷给国有企业,由于存在“软预算约束”,所以即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呆坏账可以照规定核销。而民营企业没有国家特殊的担保救助承诺,一旦出现债务问题,银行领导人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而且呆坏账也不可以核销。如此一来,国家银行当然不愿意也没有必要因为对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而承担额外的风险。

一方面民营经济自身的力量的不断壮大,一方面国有金融体制的排斥导致金融支持的不可获得性,造成了民营经济对金融供求关系的极大扭曲。然而,民营经济正处于发展的历史机遇当中,它当然会牢牢把握住机会发展壮大自身的,这样,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是强烈的,由此不断内生出对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需求,即需要有相应的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支持的金融制度。市场的嗅觉是灵敏的,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自动创造出供给。渐渐地,从民营经济的广泛交易中内生出了专业化的金融中介及相应的金融市场,并由此衍生出民间金融制度。

那么,何谓民间金融呢?我们可以简单地这样说:凡是国有资本不占主导地位的金融安排都可以称之为民间金融。组成民间金融的微观经济主体——民营金融机构必须具有清晰的产权,可自主经营决策,这样可避免政府的行政干预,防止“软预算约束”的引进;同时,还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市场化经营,始终坚持以“利润”为导向。另外,我们不能机械地把民间金融定位于主要就是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的,这不是它的本质。它的本质是“在利润的导向下满足一切金融需求。与既有的国有金融制度相比,民间金融更具有牢固的社会基础。国有金融制度的社会基础是一种纵向的信用联系,也就是说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的金融沟通是以国家为中轴,通过自上而下的机制实现的,这种纵向信用联系处处体现着“软预算约束”,而内生于民营经济的民间金融制度则依托于民营金融机构及民营经济主体间广泛的横向信用联系。这种联系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及相互间的约束。基于此,在这里本文想指出当前在解决民营经济金融困境中存在的这样一种误区。我们有的学者提倡由政府出面组建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理由是国有银行规模大,而规模大本身就意味着成本高,由此得出大银行难做小贷款的结论。而大多数民营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其所需的贷款数额一般来说是比较小的,所以就建议政府出面组建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来满足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这其实忽略了体制兼容这个最根本的问题,试图将民营经济纳入国家的纵向信用体系中,那样“软预算约束”就会被引进,这不但无法有效满足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而且将延缓横向信用联系建立的时间,终将使改革付出双倍的成本。

民营经济从崛起到成长,经历了从量的积累到结构上质的变化,并未从纵向信用联系中得到任何实质的支持,这依托的是悄然成长中的民间金融的支持,只是在现有体制下,注定了民间金融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只能低调成长,否则将受到无情的打压。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扎根于社会的民间金融有牢固的基础,旺盛的生命力,它理应成为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亮点”。

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宜于民营经济的腾飞,而民营经济腾飞的背后依靠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发动机”——较发达的民间金融。由于浙江民营企业“轻、小、集、加”的特点,难以得到国有银行的支持,因此所需资金大部分只能依靠自己解决,所以民间金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信用社、农经会、轮会、摇会、标会、台会、私人钱庄等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于民营经济之间。所有这些民间金融形式(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是由民营经济系统内生出来的为满足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及发展活力。在台州市路桥区有两个规模不大的城市信用社:银座和泰隆。在四大国有银行在当地都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这2个信用社占有当地居民存款的55%(注:数据引自“我们呼唤什么样的民营银行”[J]中国改革.2002.10)。200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16.89亿元和9.31亿元,不良资产率为1.0%和3.0%。2000年利润分别为2958万元和903万元。下面以泰隆为例,对其发展的原因进行剖析。

泰隆建立于1993年,40个股东中没有国有成分,其中法人股东5个,其他都是自然人。截至2001年末,泰隆的存款余额已达到14亿元(当地四大国有银行的存款余额一般在5-7亿元之间),不良资产比例为2.7%,大大低于当地的国有商业银行。一个小小的没有任何国家背景的信用社,居然能与国有银行这个庞然大物竞争且处于优势地位,这当然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根据路桥区是台州市的商业中心,有3万多家个体私营和股份制合作企业,而这3万多家企业的生产总值占全区的98%这个特点。泰隆紧紧依托当地情况制订了发展战略,把贷款对象定位于主要为个体工商户,同时贷款对象的定位也决定了小规模贷款,这就在实际操作上减少了因大笔款项贷款而带来的风险。第二,为了解决银行——客户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泰隆扩充本地信贷员队伍,加大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跟踪调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贷款质量。同时也正是因为事前对客户作了大量的调查了解使得泰隆办理一笔贷款的时间只需3-5分钟,大大提高了贷款效率。第三,内部建立一套良好的激励机制,实行员工的工资等利益与绩效相挂钩,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责任感和规避风险的意识。此外,由于泰隆产权明确,因此受当地政府的干预较少,能够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经营管理。

泰隆的成功不正说明了内生于民营经济的民间金融安排能高效、高质地完成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不正说明了民间金融有其成长的现实土壤?不正说明了民营金融有其发展的活力?

由上面泰隆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产权清晰、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市场化经营让民营金融安排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同时我们也看到,在金融业主和借款人都面临很高名誉风险的较小区域内,民间金融机构往往有可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且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能够以低的信息成本保证资金运行的安全,这也是其竞争力的一部分。同时,这也表明了这样一个趋势,就是民间金融很可能在较小的区域内蓬勃发展,如果涉及的区域太大,它将失去最大的竞争优势——较低的信息收集优势。

三、发展民间金融将拉动经济增长新一轮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中来源于民营经济的增长是逐渐递增的。1980年非国有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全社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24%,而1997年这一比重已达74.5%,相反,国有企业的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仅为25.5%,而它们又通过国有金融制度垄断了80%以上的金融资源。因此,我们可以判断,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民间金融来提供金融支持。(注:梅强,谭中明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理论、模式及政策[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可以说,民间金融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与民营经济相伴着发展,对既有改革成果贡献了很大一部分。然而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民间金融被披上非法的外衣,“灰色经济”、“地下经济”成了民间金融的代名词,政府予以无情的打击。当然,民间金融的成长对国有金融制度来说是一种竞争压力。由此使得国家一直存有抑制其扩张的倾向。但是民间金融对经济的增长不可磨灭,我们应该站在另一个高度来重新审视发展民间金融。

第一、目前我国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设置了市场准入障碍或做了种种歧视性的规定,使民间资本只能望而却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抓住历史机遇飞速发展,民间资本集聚速度非常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2003年2月末,我国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已经突破10万亿元大关,达到10.03亿元。据估计,这里面有80%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中,这80%的民间资本具有很强的投资欲望。资本的本质就是“逐利”,然而,为什么如此庞大的资本却躺在银行里“休眠”呢?原因是没有安全、高效的投资渠道。一直以来,管制程度极高的金融领域一直是民间资本窥视已久的领域,一旦放松对民间金融的控制,允许民间资本自由进入金融业,相信获利极高的金融领域肯定会激活不少“休眠”的民间资本的进入,而投资的增加又通过乘数效应数倍作用于国民经济。有关的研究表明,如果有1/10的“休眠”的民间资本被激活,就会有上万亿的资金进入投入产出循环,这在有“通货紧缩”趋势的今天,向民间资本开放金融领域无疑是一剂良药。

第二、前文已经提过,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正处于“二次创业”的时期,都在加大技术投入和资本支持,发展民间金融能解决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中首先遇到的金融困境。这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高科技企业对经济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作为刚刚起步或尚未起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由于没有固定资产或资金作为贷款的抵押和担保,因此无法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近年来,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市的四成多。但银行对处于起步阶段的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发展前景难以把握,不敢贸然贷款。据对16户年利润过100万元的成长型、高科技企业调查,最初均没有得到银行的任何支持。如果引进民间风险投资,由于风险资本一般追求的是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加上民间风险资本不像政府主导的风险资本那样要考虑到社会因素,所以发展民间风险投资对于民营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意义重大。而民营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当今对经济增长具有强劲的推动作用。

中国正面临“二次改革”,而二次改革的主战场就是金融体制的改革,这里基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再补充一句: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让内生于民营经济的民间金融茁壮成长。政府不应一味地打压民间金融的成长,而应该认识到民间金融有序、稳定地发展不但不会冲击到国有金融体制的发展和稳定,还会填补国有金融留下来的空白地带,并与国有金融找到较好的结合点,民间金融应该是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所要做的也应该做的就是为民间金融的成长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对其进行公正有效的监管,让民间金融与国有金融、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处于一个近似“帕累托”状态中共同成长,为中国新一轮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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