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半导体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政府行为初探_半导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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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产业,从发展的观点和现实的观点来看,正越来越被卷入以计算机、通信为代表的信息化过程中。或者说,我国传统的工业产业的长远发展的出路并不在于通过重组来降低供应规模,因为这并不能控制国际生产力过剩的问题,而在于迅速地顺应国际产业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以CAD/CAM/CAE,CIMS等手段来改造现有的产业。否则,一旦传统制造业逐步退出国际市场,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将迅速下降。为此,如何改造我国的产业结构和以什么来改造它们,成为了我们面前严峻的现实。

本文将以较为详实的数据来阐述后一个问题背后的危机和思考。

1 半导体产业的重要意义

我们知道,半导体产业实际上是信息产业的基础,或者说一只只的集成电路就是信息产业大厦的“砖、瓦”。对我国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价值。

1) 我国的半导体市场潜力巨大

专家估计,在未来的十年里,中国的集成电路的需求将会以十倍的速度递增。若再考虑到中国传统产业信息化和服务业的发展,部分日、韩、美的下游电信生产厂商将制造力转移到中国,这可能还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下表对我国的集成电路需求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预测:

中国集成电路产品的供需趋势

年度

需求规模 占全球市场

本土生产规模 自给生产占 净进口率 外汇流失

(亿美元) 的比例(%) (亿美元)全球比例(%)(%)(亿美元)

1991 100

6.674.5 0.30

95.5 95.5

2000 180

8.00

10.0 0.45

94.4 170.0

2005 500 10.40

30.0 0.50

94.0 470.0

2010

1,000 12.00

资料来源:改编自高梁《两岸三地半导体产业发展》 。

2) 半导体生产利润很高

以计算机产业为例。由于竞争的激烈,使计算机产业价值链中,附加值生产曲线演变为两端高(上游的关键零件和下游的品牌行销)中间低(PC的系统组装)。以CPU、DRAM为代表的半导体生产具有很高的附加价值。其竞争的优势来源于技术、制造工艺、规模和获取定单的能力;而下游的PC销售则依靠品牌获得附加价值。如图所示:

2 我国半导体产业的现状

然而,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状况十分令人担忧。1965年我国生产集成电路时,与国际水平相差并不大。但到了世纪末,我们的水平已经与国际水平拉开了15年的差距。目前我国刚进入8英寸的晶圆生产阶段,而1998年全球的8英寸晶圆生产厂商有68家,台湾也有7家。国际DRAM生产的技术水平为0.25微米(韩国已达到了0.22微米),而国内水平仅为0.5微米,相隔几代之遥。如下表所示:

上面的数据表明,在几十家半导体生产厂商中,目前中方实质控股的仅有投资8千多万美元的上海贝岭。

3 外资控制半导体生产力的危害

上面的数据表明,我国的半导体需求几乎全靠进口,现有的生产能力大部分集中于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显然其生产、技术和销售从属于其母公司的全球体系。在我方控股的首钢日电和上海华虹中,1998年NEC控制了多数股权,上海华虹的技术和销售也由NEC控制。而NEC自然不会考虑我国发展半导体的需要将生产技术和工艺转移给我方,上海华虹的生产只能从属于NEC的全球发展体系。因此,我国发展半导体的最大投资也就落入了日本的控制。因此准确地说,这些在我国的半导体生产厂往往是其母公司努力扩大中国市场份额的跳板。外资控制了我国的半导体生产力有着极其严重的危害性:

3.1 妨碍了我国形成独立自主的健全的工业体系。虽然目前所有的国家任何商品的生产都正在被卷入全球化的生产体系中,有的产业却越来越集中于某个国家或地区。但是,有的产业却不能以国际化为代替,尤其是某些关键产业,否则必然受制于人。

3.2 对我国信息产业群的发展具有严重的制约作用。半导体是信息产业的基础,弱小的半导体产业必然限制信息产业群中其他产业自主开发能力的形成,也会制约半导体在其他产业如家电上的应用。

4 政府在发展半导体产业中的作用初探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在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体制,“政企分开”是其中一项基本原则。在半导体产业中也应如此,但这并不意味政府将完全放任我国的企业在市场中自我发展,政府应仍然时刻关注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各种间接方式来引导产业的发展。而且,加入WTO以后,我国原有的一些贸易保护措施将会逐步削弱和取消,我国的企业不可避免地将在更开放的市场竞争中发展。

如前文所述,半导体产业目前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的政府采取迅速而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来保护、扶持、壮大我国的半导体产业。本文将提出在这方面的思考。

5 短期内政府在半导体产业的切入点

1) 在国际上多方寻求6英寸的半导体晶圆生产设备(这是国际上刚被替代的工艺),将之直接转移到国内进行生产。虽然这是已经被淘汰的技术和工艺,但其成本较低,而技术水平仍然高于国内的大多数企业。因此可以作为国内企业的提升方式,并可积累技术、经验和人才。

2) 政府直接控制下与国外半导体生产厂商合作,引进目前的先进技术。根据与NEC合作的教训,以后的合作必须坚持如下的原则:以市场获取技术的关键是以我为主;引进的半导体技术必须是先进的,如0.25微米技术;持续地投资直到其具备自主竞争的能力。

3) 政府必须严厉打击走私,实行坚决的关税政策,对国内的半导体生产厂商给予税收等方面的支持。

去年的金融危机,使日本和韩国的半导体厂商扩张其生产能力的势头受到遏制。如三菱、东芝等都减缓了它们在本土的投资,转而寻求国际厂商的外协生产。六七十年代巨大的进口替代需求使台湾的半导体产业发展起来了,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成功也受益于美国市场的不景气。如今的市场状况对我们迅速切入半导体市场也是一个机会。我国在建设三线国防工业时,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建设了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面对半导体产业的严峻形势,当初的严格的政策或许是个非常好的借鉴。

6 长期的政策行为研究:

1) 法律、政策手段支持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法律手段包括两种法律;直接应用于半导体产业的法律和间接作用于半导体产业的法律手段。

直接作用于半导体产业的法律手段是指这种法律的直接作用对象为计算机、通信、半导体等新兴高科技产业。如韩国的《电子工业发展法》(1969年),日本的《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1957年)。

间接作用于半导体产业的法律手段,在开放的环境下,主要指一种非WTO禁止的非关税贸易保护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的成长和制止其受到诸如倾销之类的损害,如美国的“超级301条款”。

国际经验表明,一些国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比较弱的国家在发展战略产业、“入关”或进行贸易体制改革时,都非常注重上述两种法律手段的应用。澳大利亚的制造业竞争力相对较弱,为此在最近几年其关税大幅度降低后,加强了反倾销的手段。美国不时对我国的纺织品举起的"301"大棒也属于非WTO禁止的法律贸易保护手段。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制定的法律手段尤其应包括如下两点:1.确立电子产业为国家战略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产业所依赖的基础产业如半导体产业、光纤等,以免形成日后的“瓶颈”;2.控制基础产业如半导体产业的市场,给我国自己的厂商保留足够的生长空间。我国的半导体市场很大,因此本可以支持我国自己产业的发展。让出适当的市场来换取技术,从战术和战略的角度来看也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不注意保护市场,我国的企业根本就得不到足够的定单,而没有市场的企业任凭政府如何支持,也终将被淘汰。因此,需要制定法律来保证半导体生产的下游企业把适当比率的定单给国内的企业,而属于政府采购的定单更应该首先考虑国内的企业。

2) 金融支持

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方式与传统的工业不同。一方面其在R&D和制造工艺方面,需要庞大的高技术人才资源;另一方面,其所需要的资金近乎天文数字(一个新的半导体晶圆制造厂的设备投资高达10亿美元)。由于技术和工艺的发展非常迅猛,这些设备的竞争优势将在5年后迅速消失,所以需要长期高密度的资金投入。

以日本和韩国为例,其在国内电子产业发展初期,都不遗余力地从金融上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在发展电子产业的初期,韩国便成立了“工业发展基金”和“工厂设备自动化基金”和民间设立的一些基金,以低息为电子产业提供贷款。到1990年韩国将电子产业立为战略产业后,政府又拨出15亿美元,设立了还款期长达10年且利率仅为8%的“特别投资基金”,明确规定提供给尖端电子产业技术。

如前文所述,半导体产业要求有高技术和庞大的资金支持。在我国改革了银行金融体制后,没有政府或世界级企业的背景,银行也不会贷款给企图发展半导体的单个企业。没有资金支持的半导体产业无论如何也发展不了。因此,政府从金融上的支持对这个产业的发展尤为关键。具体的一些措施可包括:

(1)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2)设立国家政府支持的“电子产业发展基金”,直接对半导体产业的工艺和技术方面的创新提供支持,也对其庞大的R&D投入提供支持;

(3)为我国的半导体产业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和信用保证,多方为其扩大资金来源;

(4)支持保险业进入半导体产业,为半导体企业的R&D提供保险等。

3) 技术、人才支持

事实证明,企业建立自己的R&D部门从事与企业战略相关的研究,是保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最终力量。在我国,没有R&D部门从事自主开发就意味着无法获得最新最先进的技术,尤其是在高科技行业。从目前国内的企业来看,还没有非常优秀的企业R&D机构。这一方面是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所致,另一方面也与缺乏政府相应的支持措施和政策有关。

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我国的人才相对不足,每万人中从事R&D工作的人不到4人,韩国1990年时每万人中单纯从事R&D的科研人员达到20人,而日本达47人。但我国技术人才的绝对数不少,尤其是有一批经验丰富的高精尖国防科技人才和庞大的科研院所体系。如何有效地转化我们的资源优势,具有非常的意义。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况,我国政府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对半导体产业做出支持:

(1)改革科研体制,加速产学研结合的步伐。

长期以来,“一慢二看三通过”的低效率让我们的产业发展深受其害。在当前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关键因素必须迅速而有效地进行。改革科研体制,可以充分肯定“联想”的模式,也需要突破“联想”的模式。加速产学研的结合,中间最为重要的一环是企业能建立自己的R&D部门,充分认识到R&D是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才可以以企业为中间桥梁,上接国家科研力量,下连高校科研力量。而让企业来建立自己的R&D部门,最迅速的办法莫过于直接资金支持。这里介绍韩国的R&D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政策。1990年-1991年,韩国大幅度提高对电子工业的投资,每年达40亿美元,1992年-1995年,每年达60亿美元。这其中35%由政府直接无偿资助,其余由企业自己筹集。这相当于企业每投入6.5美元于R&D,政府就再资助3.5美元。有这样的政策,企业自然乐于投资R&D了。数据表明,1990年韩国金星投资6.7亿美元于R&D,占9%的营业额,同年三星电子的投入为8.5亿美元,占9.5%的营业额。

(2)支持人才的发展

在信息产业群的所有产业中,技术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如何让科技人才能时刻跟踪技术发展动态。政府的作用需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1.组织科技人才的培训。目前我国自己的高科技产业企业中,大多数企业的规模还很小,不能够支付足够的资金来保证科技人才的后续培训。这从总体上是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因此,政府需要出面来组织这些企业技术人才的培训;2.对有杰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的奖励,这与我国的产权特点有关;3.吸引留学人才回国,对他们的发展给予相当的支持。在这方面台湾新竹工业园区的做法很值得借鉴(他们对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相当的启动资金)。

(3)教育的支持

我国对教育的投资一直处于非常低下的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这些不足的后果已经显现出来了。有关的调查表明,我国的青少年对技术工作如R&D缺乏兴趣,目前已经出现了人才流失和青黄不接的现象。因此,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积极培育半导体产业的后备人才,将是半导体产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从短期来看,政府行为的目标是迅速切入市场,跟上国际先进技术,招募企业家和技术人才:从长期来看,则是有步骤地帮助企业获得自主开发技术、工艺和获取定单的能力,并逐步扩大规模,在激烈的市场中为国家赢得竞争优势。但是,长期和短期又不是截然划分的概念,不可因“短期”而仓促行事,也不可因“长期”而延缓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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