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价值的生态平衡:青少年社会管理中的道德教育_社会价值论文

维护价值的生态平衡:青少年社会管理中的道德教育_社会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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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认识论所主导,即强调以发展青少年对特定思想道德观念和规则的认知能力为主要教育内容和形式。20世纪末期所倡导的主体论意在将青少年从被动的教育客体境遇中解放出来,但这种解放仍未脱离认识论德育的圭臬。正是基于青少年认知了德育内容就可形成相应的品德这样一种假设,多年来我们把学校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主渠道,而忽视了社会环境控制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主体生成的意义,进而淡化了社会管理的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及其功能。事实上,价值生态平衡是思想道德主体生成的必要环境基础,而维护这一生态平衡则是社会管理应有的责任担当。

一、环境控制:生成道德主体的不二路径

毋庸置疑,我们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只是使其认知特定的思想道德观念,更重要的是使其在认知的基础上将“关于道德的观念”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观念”并躬行和追求。个体也只有信奉并躬行特定的思想道德内容时,他(她)才是一个真正的道德主体。尽管认知是道德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认知能力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思想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形成,所以,从此意义上讲,任何德育模式都不是以认知能力发展为目的。由此,我们必须跳出传统的学校教育式的知识传授型德育模式来思考道德主体的生成问题。

其实,美国著名教育家约翰·杜威早在百年前就已通过大量研究发现,“青少年在连续的和进步的社会生活中所必须具有的态度和倾向的发展,不能通过信念、情感和知识的直接传授发生,它要通过环境的中介发生”。[1]所以,杜威直言:“成人有意识地控制未成熟者所受教育的唯一方法,是控制他们的环境。”“我们从来不是直接地进行教育,而是间接地通过环境进行教育。”[2]由此我们说,环境控制是道德主体生成的不二路径。毕竟,任何的思想道德信念、观念只有成为社会生活的现实存在时,才会确证其身,才有可能得到认知者的认同。当且仅当这种认同促使主体主动参与到相应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成为现实的思想道德价值载体时,我们才可以说一个真正的社会道德个体生成了。所以,西方重要的教育哲学流派要素主义就特别强调,“青年人必须通过社会才能得到改造和拯救”。[3]近些年来,英国的教育者们也认识到,“价值教育采取综合性的方式方法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培养青少年的诚信、尊重、关爱、负责等核心价值,就应当欢迎所有能实现这一教育目的的方式方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不是孤立的教育手段,而是和谐组织起来的一整套手段体系”。[4]其所谓的综合性的整套的价值教育方式方法,归根结底也是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环境的一种控制,因为只有将价值教育纳入整个社会环境的控制过程之中,这种教育才不会成为孤立的教育形式。

其实,发展心理学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环境控制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意义。如发展情境论(Developmental Contextualism)是发展理论体系中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发展是通过发展中的个体与其所处环境间的持续交互作用实现的,个体的发展变化过程在本质上是或然渐成性的。该理论不仅更系统地概括了影响人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因素,而且在交互作用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循环影响的研究取向。同时,发展情境论认为人的可塑性特点为干预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并进一步提出了干预的思路,即通过建立和调整个体与所处情境的拟合优度模型来实现个体和所处情境的积极发展。

总之,如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断,社会存在决定着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则反映着社会存在。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就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意识或社会心理结构,它反映着青少年所处社会环境的生态状况。我们只有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社会现实存在,使青少年身处这种现实情境,才能使教育倡导的观念或信念获得一种强有力的现实支撑,由此思想道德教育才能获得真正的解释说服力。

二、价值生态平衡:青少年德育环境控制的核心内容

我们无论向青少年提供何种思想道德观念或信念,它最终都要实践于社会运行过程,服务于社会生活质量,也就是说要成为社会现实存在,而这种现实存在的核心表现其实就是一种价值执行活动,其最终结果就是使社会生活环境呈现出保有某种精神特质的价值生态平衡。这种平衡恰恰是最有利于青少年形成我们所期望的特定思想道德观念及相应的行为模式的前提或基础。所以说,通过环境控制来促进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发展,其核心内容就是维持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生态平衡。

所谓价值生态平衡,是指社会道德生活呈现出稳定的有序性,表现为正面价值在社会体系或社会生活中能够实际被普遍执行,社会成员在具体社会生活中表现出对这些正面价值具有一定的忠诚度。当价值生态处于平衡状态时,也就意味着我们所倡导的积极的主流价值观念、思想道德意识等不仅被人们所认同,而且在社会生活中被切实地实践着。若价值生态处于失衡状态,则表现为消极的观念或意识得到了更多生存或张扬的空间,或者主流价值观念并未被真正贯彻于社会运行过程中,无论是在个人那里还是社会群体、机构组织那里,主流价值都失去了其权威性。

那么,价值生态平衡状况对于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成长意味着什么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所创立的社会学习理论发现,个体的行为习得不只是依靠直接经验的学习,而且观察学习也是其社会性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观察学习,即通过观察示范者的行为而习得行为的过程。我们说,社会的价值生态状况最终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会进入到青少年的社会学习视域中,或成为其直接经验,或成为其观察学习的对象。所以,无论我们对青少年进行何种方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都不可能回避真实的社会生活是青少年社会学习的对象这一事实。至于青少年采择何种价值取向和习得何种行为模式,则取决于社会生活的价值生态处于何种平衡状态。由此可以说,青少年德育环境控制的最终落脚点就是维护价值生态平衡,从而使环境成为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积极变量,而非毁损青少年思想道德建构的消极因素。其实,这一主张也得到了美国哈佛大学的威尔逊和凯林为有效控制美国犯罪增长所创立的破窗理论的印证。该理论经过实验得出结论,即公共场所或邻里街区的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打架斗殴、聚众酗酒、强行乞讨等这些较小的无序如果得不到及时整治,就会导致社会控制力的削弱,从而引起更加严重的无序甚至犯罪;而如果警察和社区能够积极地干预这些可能诱发犯罪的无序环境,就可以有效地控制、预防和减少无序的累积和某些犯罪的发生。[5]这说明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生态平衡状况既通过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中的积极或消极倾向产生着现实强化,同时也规定着青少年积极或消极行为模式的实践机会,从而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成长。

三、价值生态平衡的维护:社会管理的德育责任担当

毋庸置疑,社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冲突往往使价值生态处于平衡与失衡的不断交替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价值生态的随机发展。恰恰相反,基于人类自由自觉的实践本性,我们可以通过社会管理的途径来有效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冲突,使特定历史阶段的价值生态平衡的维护成为可能。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角度,价值生态平衡的维护不仅是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的实践内容,更是社会管理对青少年德育责任的自觉担当。由此,社会管理至少应从以下两方面来努力,以实现自己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环境控制中的德育使命。

首先,社会管理应把建构积极价值的实践共同体作为自己的努力目标。约翰·杜威曾指出,“人们因为有共同的东西而生活在一个共同体内;而沟通乃是他们达到占有共同的东西的方法”[6]。其实,杜威所言的共同的东西就是人们所认同的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价值观念,也正因对价值的共同的认同,人们才聚到一起而形成一个共同体。那么,怎样才能使人们形成这种共同的认同呢?杜威认为,沟通亦即社会生活是唯一有效的途径,因为“社会生活不仅和沟通完全相同,而且一切沟通(因而也就是一切真正的社会生活)都具有教育性。所以,说到最后,不仅社会生活本身的经久不衰需要教导和学习,共同生活过程本身也具有教育作用。这种共同生活,扩大并启迪经验;刺激并丰富想象;对言论和思想的正确性和生动性担负责任”。[7]社会生活归根结底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只不过这种过程因为包含了特定价值的实践,也从而促使以此价值为核心的共同体的生成,并对共同体内的成员起着一种教化作用。由此看来,形成何种共同体或者说呈现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生活状态,将决定其教育作用的发挥。而所谓的社会生活状态,从另一个角度讲,也就意味着一种价值生态平衡状态。所以,政府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时,应努力把建构一种积极价值的实践共同体作为自己的目标。也就是说,社会管理要促成和维持一种人们期望的社会存在,保证积极价值最大程度地贯彻执行于社会实践过程中,不仅使社会中有积极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而且使人们普遍地占有它,实践它。这就保证了社会价值生态处于积极的平衡状态,社会环境的教育意蕴由此得到释放,从而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过程中的积极倾向起到引导和强化作用。

布鲁纳曾经举例说:“你想要获得诺贝尔奖的话,如果你正巧和一位得过诺贝尔奖的人在同一实验室工作,那你的机会就会大增。很显然,这并不是说你可以被提拔,而是说你已经进入一个共同体,使你和那种人可以在其中共享一套延伸的智能,是那种微妙的共享才构成分布的智能。”[8]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的也是这个道理。通过社会管理构造积极价值的实践共同体,就是为青少年能从这里共享到真实的思想道德生活,能从这里看到积极价值的切实实践和对共同体的意义,提供一种真正生活方式的呈现。

其次,社会管理应将保护社会价值的有序性作为自己的重要实践内容。保持社会价值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实现社会运行过程中价值的有序性。所谓社会价值的有序性,是指主流价值并不停留于理念层面上,而是能充分融于社会体系的运动过程并对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产生指导和约束力。社会价值的有序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社会运行过程中对社会成员的角色期待和相应的行为模式有着具体的限制或明确的引领。正是这种有序性,使主流价值参与社会活动的方式呈现为连续性的状态,从而实现对特定生活的常态性引导。社会价值的无序则往往造成理念性价值与社会现实活动的疏离,常常导致人们的价值努力与实际结果的不平衡,以致影响到主流价值在社会体系及社会成员心目中的真正权威性。因而,社会管理应将实现社会价值的有序性作为自己的重要实践内容,为青少年展示理念与行动相一致的社会生态现实,强化特定思想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及青少年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那么,如何通过社会管理使主流价值充分融于社会运动过程中呢?不可否认,我们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如弘扬正气、舍利求义等真善美和践踏正义、泯灭良知等假恶丑现象进行舆论的褒贬是社会价值管理的重要方式,然而“历史已经反复证明,社会赏罚主要不是表现为由标准文化形成的舆论褒贬,而主要表现为行为方式与行为结果之得失的关系上”。[9]所以,真正有效的社会价值管理并不表现在舆论褒贬上,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合理而严格的制度框架对社会价值的角色要求和行为模式做出具体的限制和引导,其结果往往是“人们在表示忠诚地尊敬过‘理想’之后,便觉得轻松了,于是便专心致力于比较直接而迫切的事务了”;或者“人们为理想的目的作了一些口头上的宣传之后……举起了理想的旗帜,向着具体条件所提示和所嘉奖的方向前进”。[10]由此,我们在倡导的同时,必须给予特定价值在社会中的存在以实质性的保护,而这种保护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社会管理使社会主流价值诉求与人们的利益预期结合起来,也就是将社会价值制度化,毕竟“人们的行为理性选择更多的是基于制度安排给予个人的利益预期而未必是制度设计的价值预设”。[11]社会价值制度化意味着须将理念性价值按层阶进行科学划分并使之通过制度约束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角色期待和相应的行为反应被加以具体限制,由此保障理念性价值被注入社会体系的运动过程中。价值被制度化,其对特定生活方式的引领才会常态化,社会才会明确对人们日常生活行为方式与行为结果之得失关系的赏罚,维护人们的价值努力与实际结果的平衡。

总之,社会管理因其基于公权力的资源支配力而使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环境的控制成为可能,维护价值生态平衡的过程,就是社会管理积极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健康发展的一种自觉教育实践,就是在保护社会环境的教育意蕴。只有对青少年生存的社会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和管理,尽可能地累积和创生能够对青少年的积极思想道德倾向产生强化的内容,消减和消除能够对青少年的消极思想道德倾向产生强化的因素,才能最大化地赋予社会生态环境以思想道德教育意蕴并有效地保护这一教育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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