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在动力_国际志愿者组织论文

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在动力_国际志愿者组织论文

志愿者与志愿精神: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在动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谐社会论文,志愿者论文,志愿论文,精神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也许是历史的机缘,志愿者——已然成为“中国2008年”的时代关键词。面临灾难,志愿者在抗震救灾中勇往直前;北京奥运,志愿者精心诠释了奥林匹克精神。他们的精彩亮相,让世界看到了中国社会正在成熟、包容和开放,看到了现代社会治理最需要的政府与民间的良好互动。那么,在后奥运时代,中国如何让志愿精神——这份珍贵的奥运遗产更好地贡献于社会,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和谐社会需要更多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增长,社会整体呈现出多彩的景象,为志愿者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也正是我们正在构建之中的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和谐社会是各方协商、合作共同的“治理”结果

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目前主要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导,而政府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是不一样的。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通过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公共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与各种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建立合作、协商构成一种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达成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仅仅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特别与行政管理不同的是,治理所涉及的对象要宽泛得多。由于治理的权威主体既可以是特定政府,也可以是非政府甚至是跨国界的民间组织,所以,治理的范围既可以是特定领土界限内的国家或地区领域,也可以是超越国家领土界限的国际领域。

和谐社会的实质在于社会的运作是以协商、合作为前提基础,其社会的权威源于公民多数人的认可和共识,决不以强制为主,而以自愿为主,没有多数人的同意,和谐的治理就很难发挥真正的效用。

(二)志愿者及志愿服务

非营利组织与公部门、私部门并驾齐驱,是整体和谐社会的三大部门,而其中志愿服务组织更是构成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核心。

Hanvey与Philpot在合著的《甜美的慈善事业:志愿组织的角色与运作》一书中明确指出,志愿组织的发展是二十一世纪开发国家的主体之一。他们将国家比喻成一部四轮车,除志愿组织(非营利组织)之外,还包括政府、企业(营利组织)、家庭三个轮子,由此可见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是未来世界潮流,是先进国家社会成长的重要指标。[1]基于此,探讨志愿服务的核心人物——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更能显出其重要性所在。

简单地讲,志愿者是指那些具有志愿精神,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邻居、社区和社会提供“职业或非职业化”的无偿援助行为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开展的程度如何,日渐成为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志愿的内涵因人、因地、因时而异。不同国家的人对于志愿活动的含义存在不同的理解。一些人以不要报酬为特征来界定志愿活动,另外一些人则以自愿提供服务为特征来界定。志愿服务受到历史、政治、宗教和区域文化的深刻影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

在我国,目前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界定,主要从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把志愿服务作为人们精神活动的内容,以无偿服务、助人为乐为基本特征,这是正确的,也是志愿服务发展的方向。体现自愿、不为报酬的公益活动应当成为志愿者的基本特征,当然这还要考虑法定的服务活动范围和内容,要特别谨防滥用志愿服务、泯灭志愿精神的现象发生。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志愿者服务是目前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尤其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志愿服务是以爱心、善心做基础,一方面能够实地检验社会的人文素质,能够通过志愿服务增强社会的人文和谐,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另一方面志愿服务能够减少公共成本,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的效率。

美国被认为是形成规模的志愿服务历史最悠久的国家。在谈到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时,托克维尔曾这样区别法国大革命前后世界政治的分野:“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有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一定先组织志愿社团。”[2]回顾美国的历史,志愿者及其服务一项早已是各级政府服务社会大众的中枢。Brudney在《培育公部门的志愿者方案》一书中,第一章即开宗明义地引用肯尼迪和布什就职时的讲话。虽然两人相隔多年,但是在他们的就职演说中却有一项相当重要的论点,表达了显著的持续性,那就是希望人民能够更积极地参与公共服务的活动。肯尼迪总统说:“别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布什总统说:“古老的观念又再次变新,因为他们并非古老,而是永恒的责任、牺牲奉献与爱国的热情投入与参与。”[3]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志愿工作者的志愿服务都足以担得起“光荣”二字。这个群体凭借专业知识与奉献精神,使更多的人免于匮乏、恐惧、孤独或者失语。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他们的职责是为社会的每一个公民争取应有的权利,保证社会中各个不同阶层能够得偿所愿。可以说,社会志愿工作已经成为一门现代社会管理的学科。因此,新华社近前发表的时评指出,和谐社会呼唤更多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正在成为中国向现代化迈进的重要内在动力。

二、志愿精神是志愿服务活动的核心

(一)志愿者的理念

德鲁克指出,非营利组织的经营,不是靠“利润”动机的驱使,而是靠“使命”的凝聚和引导,通过能反映社会需要的“使命”,获得各方面拥护和支持。[4]所以非营利组织需要依靠志愿者的热诚奉献,亦即在使命的召唤之下,使非营利组织得以正常运作。

应该看到,确有一部分人在加入志愿组织之初抱有自我利益优先的动机,但是当志愿者成员经过不断的接触和了解,也逐渐看到具体的成果时,志愿者们的个人利益提升至利他、公益的观点,并且转化成对组织任务的服务与拓展,此志愿者才算完全成熟。因此,要建构一个有效的志愿服务网络,志愿服务团体成员的工作动机必须被有效激励,除了个人使命感(信仰)的因素外,团体导向(共同为组织使命目标奋斗)的理念因素是非常重要的。

志愿者与志愿服务所秉持的理念,Stenzel与Feeney将其概括为五种不同的志愿服务理念:(1)志愿者并不是一个生涯工作者,志愿服务是无酬劳的,可以自由决定对组织提供多少的服务时间;(2)志愿者所提供的服务是不支薪的,仅可以申请交通费、餐费或参加研讨费与训练的费用;(3)志愿者与机构内的专职人员,具有不同的责任;(4)志愿者对于志愿服务有不同的使命与背景,不似专职人员需要有专业的背景与经历;(5)志愿者与组织的认同程度不同,此差异呈现出志愿者的人力运用,未来将走向“专业化管理”的趋势。[5]

(二)志愿精神

志愿服务的核心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是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是志愿理念的升华。从人类本能的角度来看,志愿行动体现了人性的崇高品质。与其他人一同实践自己的信仰时,个人的精神会得到升华。虽然志愿工作有时会异常艰苦,但得到了精神满足后离去时会感到兴奋不已。

因此,可以认为志愿精神就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工作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组织的精髓。志愿精神的产生乃基于个人对人类及社会的积极认识,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价值取向,而这个取向又来自个人的背景、教育、经验和理解,也来自于社会环境的作用。志愿精神是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这是我们各类组织在倡导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必须切记的。

三、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正在受到社会广泛的推广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除了对这些志愿者表达我们的敬意外,我们所要思考的问题,或许已经不能只停留在志愿者个体的身上了。在现代历史上的一段时期,志愿者曾经被作为现代化浪漫主义色彩的代名词。为了边远地区的现代化,或者为了城市人素质的提高,某些人部分或者全部放弃了他们可以享受的生活方式,去为他人义务服务,而不求物质回报。

但是今天来看,以自发行为所产生的低组织化志愿者行为已经不足以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多的时候,这个社会更渴望一种自觉的“志愿者文化”和“社会正义运动”。志愿者文化的核心目的,也是这个社会的核心需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友爱。如果说贫穷和落后使得一个国家首先要解决物质生活水平问题,那么今日中国已经到了选择志愿者文化和志愿者运动的阶段。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之所以能够实现从个人满足到普世繁荣,就是因为人们在索取的同时,还要学会付出。否则,社会的发展会变成一种广泛的群众性追求物欲的狂欢。

今日中国,志愿者已然成为现代化过程中的刚性需求。一个社会要实现整体的健康发展,就需要每个人都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尽自己的义务,甚至可以说,需要每个人都在生活中扮演各种不同角色的志愿者。这种角色是多元的,除了传统的扶贫、支教、环保,还有防治艾滋病志愿者,人权维护以及法制咨询和心理辅导志愿者等等。只要留心,每个领域志愿者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奉献”。

志愿者是一种自我的选择。做出这个选择,多数人都没有想过要求社会的回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必向这些志愿者致敬,因为他们需要的不是敬意,因为他们需要的是加入。我们只有向志愿者背后的爱和信仰致敬,才能缔造一个和谐的中国。而这种和谐恰恰是自草根开始,也是最具活力的。

四、志愿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力

健康成熟的社会,必然是公共领域发达的社会。公共领域能形成和维护更加良好的社会关系,调节社会差距和矛盾,化解不安定因素。志愿者之所以重要,就因为他们是公共领域的维系人群。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追求的目标也有所不同。在全球工业化之后,社会分工更加细密,不同领域的差异化日益增大。人们更加关注从差异化中获取利益,而常常忽略了整体社会的均衡和稳定。这个时候,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就是行政手段之外的社会调节机制。志愿者的服务意义不是个体性的。简单将他们归纳为有奉献精神,或者依靠业余时间来做奉献,也不足以概括其社会价值。

实际上,政府在与非营利组织互动的过程中,既有付出也有获益。一方面,政府能够将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事业给予关注。300多年前,英国社会首次出现《济贫法》,就是将社会志愿工作者的重要性通过法律手段加以宣示和实现;另一方面,政府也能通过大量的非营利组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社会自我修复能力。

但仅就数量而言,我国志愿工作者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极强的志愿文化,先贤和哲人们也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将志愿精神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力。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中,不同的社会矛盾出现,不能全部依靠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或强制解决,因而来自社会本身的自发修复力量变得更加重要。

人性、人道、平等、正义、奉献等永恒法则是社会志愿工作的基本精神,也是社会良性发展的保证。时至今日,中国社会已然具备足够的良知和成本,来完成自我救助及其维系。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则考验这种救助及其维系的持久动力。

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发展的社会,作为一个人文素质不断提高的社会,除了重大活动需要志愿服务外,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更多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是我们人与人交往的“润滑剂”。比如公共场所秩序的维护、社区孤寡老人的生活照顾、大型活动的现场服务等。我们的社会需要公共服务的层面太广,需要做的事情太多,完全依赖政府公共管理部门,显然难以完全达到,特别是人力成本太高,将使公共服务的水平降低;而实行志愿服务无疑会使公共管理成本大幅降低。

志愿服务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美国每年十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是全国志愿者活动日,每年有200多万人参加。每年四月,还有一个“全国志愿者活动周”,活动期间由美国总统及州长表彰、奖励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和个人,以及有杰出贡献的企业界人士和演艺界人士。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后,日本政府决定制定“防灾和志愿者日”,该年成为日本的志愿者元年。

我们期待通过奥运会的举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志愿服务的氛围,设立“中国的志愿者活动日”,并将志愿服务延伸至社会的各个层面,通过立法,建立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会志愿服务,树立志愿服务意识,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推动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希望2008年将成为中国的“志愿者元年”。

标签:;  ;  ;  ;  ;  

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在动力_国际志愿者组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