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建设现代化区域性金融叫心的设想(草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州市论文,区域性论文,草案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尽快将广州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使广州金融走向国际化,是广州市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客观上,广州已具备了建成现代化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本条件:第一,经过15年市场取向的广州经济运作趋近国际惯例的程度居全国领先地位;经济总量在全国十大城市中居北京、上海之后列第三位;第三产业发展尤为迅速;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内外贸易活跃,华南最大商贸中心的地位已确定。第二,广州作为华南地区最大的城市,金融业比较发达,对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能广泛调动国内金融资源;对外具有利用香港、新加坡两个新兴国际金融中心,迅速开展国际业务的有得条件,使广州金融业发展能依托国内、面向国际。第三,金融资产规模居全国大城市前列,具备较强的资金吞吐能力和调节资金流通的实力。1993年末广州地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货款余额居第四位;外汇存、货款余额分别达到22亿美元和15亿美元,对公外汇调剂累计达60多亿美元,保险费收入达13亿元,均居华南地区之首。第四,金融机构种类比较齐全,除人民分行、专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外,还有商业性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信用卡公司、财务公司、期货交易机构、城乡信用社和证券交易机构,全市拥有各类金融机构(网点)2000多个,平均每3000人左右即拥有一个金融服务网点。第五,金融业开始对外开放,已有9家外资银行在广州设立分行,另有2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分行或办事处,还有一些大的跨国金融机构正谋求在广州设立分行或办事处。第六,广州是华南地区的交通和通讯枢纽,金融配套设施具有良好的基础。广州票据交换中心是全国设备最先进、规模最大的票据交换中心,日处理票据0多万张、清算资金达30亿元,并建立了广州卫星小站,使全国联行资金可于当天到达和解付;还建立起了全国最大的“通存通兑”储蓄网络,ATM网络系统,会计对公业务网络系统等电子化建设获得较大发展。第七,社会资金潜力大,居民多种意识较强,储蓄、购买债券和股票以及参与其他投资活动等已成为市民生活中一种相当普遍的行为。
但是,与国际上现代化的金融中心相比,广州市仍有较大差距,广州建立金融中心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广州金融市场体系发育程度、开放程度、服务质量都不高,金融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还需进一步开拓。由于现行金融管理体制的原因,信货资金的管理,债券、股票的发行,审批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开拓新的金融业务等方面还受到诸多限制。此外,广州的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通晓国际金融业务的专门人才和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严重不足,金融工具创新和普及远未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监督管理手段落后。
为了加快广州金融中心的建设,尽快缩短广州民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的差距,必须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优势,对改革现行金融体制进行大胆而慎重的探索,在培育金融市场体系、建立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方面要有较大的突破,率先实现专业银行企业化、资金商品化、利率市场化。我们的目标是:近期至1995年底,初步奠定金融中心的坚实基础;中期到2000年,基本建成辐射华南的区域性金融中心;远期到2005年,形成开放的国际化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为实现这一目标,拟从以下几方面组织实施:
一、以超前意识加快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等六大市场建设,忙形成一个多功能、开放型、辐射强、效率高的金融市场体系。
近期的重点是抓好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的建设,中期则是重点推进资本市场、期货市场和黄金市场建设,扩大各类市场的辐射范围及融资功能,使之成为有机联系的总体,远期则是参照国际惯例,全面规范各市场的金融促进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初步设想:
(一)资金市场
1、将现有的广州融资中心建设成为覆盖全省的短期资金融通集散市场,并扩大与全国各地的资金拆措业务。发挥广州的经济、地理优势,在省内各大中城市和国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办事机构,继续在省内外各个区域发展一批会员,并积极发展中介批发业务,运用现代化设备,开展跨地区的头寸拆借,积极组织短期国债,金融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发展、票据融资业务,使资金融通网络覆盖范围从全省以省外。为更有效地发挥资金市场的作用,市人民银行在严格规范拆借行为的基础上,根据资金供求状况实行有管理的浮动利率,引入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在广州形成公开市场操作的分中心。
2、积极推广商业票据结算业务,通过扩大支票汇票、本票等票据的使用范围,建立起广州市的信用体系。发挥广州票据交换中心自动化程度比较高和规模比较大的优势,逐步把票据结算的范围扩大到包括深圳、珠海在内的整个珠江三角洲。争取在年内开办外汇清算业务。当前要抓紧拟订扩大票据交换中心的规划方案,可选址在北环高速公路等交通和停车便利的地方,并采用规模大、自动化水平高的现代化设备。
3、发展票据贴现市场。广州市各银行开展贴现业务,逐步放松利率管制,充分发挥利率杠杆对货币市场的调节功能,市人民银行要运用贴现、再贴现和短期融资券的市场手段融通资金,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引导资金投向。
4、实现全市各银行间电脑联网,建立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联网的数据库系统,并以广州为中心,扩展到省内和全国大中城市。要加强与省人民银行的协调工作,解决设备兼容和合作问题。通过电脑联网,使广州市形成票据交换与卫星电子联行互相结合的大规模、高水准的资金清算体系。
(二)资本市场
1、大力推进全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对有条件的企业都实行股份制改造,使之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基础上,对其中符合国家上市规定的企业,继续组织申请上市,并争取部分企业发行B股或H股。以广州钢铁股份公司、广州友谊股份有限公司、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试点,推进广州市企业通过发行B股筹集外资。创造条件,使市内一些企业与境外上市公司联合,成立控股公司,通过发行可转股债券和在海外上市,筹措巨额外资。
2、争取中央同意建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分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广州分所,或两个交易所的广州交易大厅,并受托承担广州地区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工作,从而实现深穗股市联体运作。目标是逐步过渡到以广州作为南方的证券交易服务中心。在中央批准以前,要抓紧正筹建的广州证券交易服务中心尽快建成,进入运作阶段,逐步推进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并与个人股交易市场一体化,使股票市场真正与国际规范化市场相一致。
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企业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方便产权转让,要加快完成正在筹建的广州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拟从今年底前开始,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还要向国际产权交易市场发展。
4、增加证券种类和发行量,发展证券融资。根据不同时期的资金情况设计新的证券种类,包括投资基金券、信托受益券和外币债券等,有步骤地引进一些外地股票、债券进入广州一、二级市场。争取实现对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改革,由规模管理改为在国民收入的一定比例范围内,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批。要尽快推出本市的投资基金,去年已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珠江投资基金”、“建信投资基金”和“广州投资基金”,要选择时机推出,按规范化的要求实行管理。外币债券可由广州市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驻外企业在境外发行。
5、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通过存股证建立共同基金等方式,拓宽企业在境外筹资的渠道。创造条件,吸引国际基金,将一些建设基础上列入其投资给合,使建设资金真正国际,实现广州市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对接。
(三)外汇市场
1、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建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广州分中心,并积极利用广州作为资金清算中心的优势,吸引邻近地区的外汇指定银行参加交易和清算,以扩大服务辐射半径。外汇指定银行进一步扩大远期和即期的外汇交易,为企业提供防范外汇风险的服务,创造条件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使广州成为华南地区的外汇交易中心。
2、开拓外汇新业务,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扩大利用外资渠道。目前广州离岸金融业务可选择内外分离的模式,将境内金融业务和境外业务、境内交易帐户与境外市场的管辖和避免对国内市场的干扰和冲击。鉴于广州保税区已经建立,这项业务可设在保税区内。
3、继续搞好和扩大外汇调剂市场,为企业之间的外汇调剂服务,帮助他们自求平衡。
4、进行外汇金融期货试点,争取得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批准,将广州分中心列为第一批进行外驻和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试点,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同业拆借业务。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银行和外管局提出。
(四)期货市场
加强对金融期货市场的培育和管理,使期货市场得以健康发展。当前主要发展以国内金融资产为依托的金融货交易,严格控制那些与外国金融货市场联系,从事投杨赌博性质的多事期货买卖行为。杜绝欺骗诈骗现象。由市人民银行、工商局提出规范期货经纪公司市场行为的实施意见,严格依法管理金融期货市场。在整顿广州金融期货市场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广州创办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办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乃至利率期货业务,吸引国际资本的大量流入。
(五)保险市场
1、在现有保险机构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组建地方性、专业性的保险公司和设立中外合资的保险机构,支持广州市的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代理点发展境外业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健全保险代理人制度,建立保险经纪人制度,通过增加中介机构,拓展保险市场。
2、努力拓展新的保险种,大力发展人寿保险和居民财产保险,发展跨地区和涉外保险业务,近期要配合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拓展社会保险业务,实行社会保险与保险分开经营。
3、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当竞争,协调保险机构的共同发展,为外资保险机构进入广州市作好准备,应尽快成立全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保险公估行。
4、用好用活保险基金。在严格执行保险赔付准备金预留制度的前提下,充分运用保险基金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争取人民银行总行同意广州市成立由各家保险公司参股的保险基金信托投资公司,有效运用保险基金,增强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和保险偿付水平。
5、增强公众保险意识,做好宣传推广,使保险是投资行为和自我保障行为的观念为公众普遍接受。
(六)黄金市场
广州市虽非黄金产地,但商贸活动和国际交往频繁,交通通讯设施较好,历年是黄金商品的集散地,有条件逐步形成黄金市场。要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广州市作为开放黄金市场的试点市,在活跃金饰交易,放开对公配售金银价格基础上,增加金币、金块、黄金票据等和交易,有管理地一开展黄金饰品兑现业务,在形成黄金饰品流通市场的基础上,争取建立黄金交易所,并建立与境外联网的黄金报价系统,使广州市成为伦敦黄金市场的一个分支,成为我国进入国际黄金市场的先导。
二、加速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租赁等多种类型和多种经济成份的金融机构并存,开展公平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
近期的目标,是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方面要迈出坚实的步伐,同时继续发展多种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保险从业人员;中、远期的目标则是在大规模扩展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金融机构的区域化,并提高其国际化程度。
(一)银行业
1、根据国家建立政策性银行的原则及管理运作办法,将政策性业务从专业银行分离出来,积极推进专业银行按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运作起来,理顺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同时,申请组建广州地方性政策银行,从事扶持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基础工业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开发等政策货款业务,将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具体化为信货政策。
2、通过参股合资形式,把广州市现有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改造成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全作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目前抓紧进行资产重新评估,核实呆账;进行股权改造,补充资本金,在此基础上,建立民主管理机制。
3、积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进出口信货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联系,努力争取其在广州设立派出机构,并在办公用地用房、业务开展、生活服务等方面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4、大力引进境外银行,尤其是国际性的跨国大银行,以及国内全国性、区域性商业银行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争取人民银行总行今明两年再批准广州市引进一批外资银行设立一批外资银行办事处及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按国际对等互惠原则,逐步放宽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积极探索建立中外合资银行。
5、创造条件,促进市内金融机构积极开拓国际金融市场,到国外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或通过参股和收购的方式渗入国外的金融体系,在信息、资金、管理及人才等方面为广州金融中心的确立奠定基础。
6、推进穗港金融业的合作与衔接,充分利用广州市的地缘优势,吸引亚太地区及国际资金的流入。
(二)信托业
1、支持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国际性、综合性、集团性的大公司发展。市政府有计划地逐步增大该公司本、外币自有资本金,增强其对外担保、融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该公司在金融人才、金融对外交往方面的优势,积极为全市的建设筹集外汇资金。
2、支持现有各类信托公司的发展,当前重点是解决其资金来源问题。由市人民银行在资金拆借、大额存单发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促其向海外发展业务。积极支持市外经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开办外汇信托投资业务。
3、继续发展新的信托机构。广州市华侨投资公司要发展成为金融性们托投资公司。拟新成立的保险信托投资公司具体组建方案,在今年内提出,并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三)证券业
1、配合广州证券交易服务中心的建立,发展一批证券公司,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管理上,由市人民银行证发仿效外国分级注册制度制订适合广州的管理办法。
2、按照分业管理的原则,把各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部转为专营的证券公司。目前先选择两、三家信托公司作试点,并争取总行的支持。
3、积极吸引外地的证券公司在广州设立业务机构,并进入广州证券交易服务中心网络。同时广州市的证券公司也应积极到珠江三角洲等地设立营业点,通过电脑联网,扩大广州证券交易网络的覆盖范围。
(四)保险业
进一步扩大筹组专业性、地方性和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适当开办经纪公司、代理人公司、公估公司,形成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发挥保险的补偿融资作用。近期内,先抓紧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组建的广州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筹建。还要争取中央把广州列为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试点城市,建立中外合资的或外商独资的保险公司。
(五)其他金融机构
1、成立多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募集和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发行的投资基金。
2、成立新的租赁公司,推动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发展。
3、积极推进组建联合的财务公司,以加强广州市融资能力的基础。
(六)成立金融业协会和证券商管理协会
其职责是制定自律性的章程和规划,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协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行业内企业间的关系,防止不正当竞争,组织业内人员培训,行使一些人民银行不宜对外行使的权力,如对国内金融业的保护性政策等。
三、强化市人民银行作为广州地区金融管理机关的作用,建立一个能够独立执行货币政策,法规制度完备,按照国际惯例并运用现代化手段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依法进行监管的金融管理体系。
近期的目标是: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以确保辖区内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中、远期目标是:进一步健全金融法规建设,完善央行的间接调控手段,并充分发挥各类同业公会自律管理的功能,从而形成一个有运行的现代化金融管理体系。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广州金融中心的指示,处理好省市分权管理的问题。市人民银行要积极争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州享受省级金融管理权限的决定,落实省单位在广州新办的金融机构要由省市合办,以广州市为主管理;外资银行和国内金融部门在穗的机构归口市人民银行管理。市政府给予帮助和协调。
(二)积极推进对信货资金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完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逐步达到资产多元化、短期借货票据化、业务处理电子化。市人民银行应广州市资金实力和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利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争取人民银行总行取消对广州信货规模的控制,实行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在市人民银行的监督下,自求平衡。
(三)争取经批准,变债券发行的规模管理为按广州市资金实力和发债企业能力审批管理。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上年GDP国民收入扣除财政收入和剩余部分的3%-5%掌握;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按上年社会商品总销售额的3%掌握。逐步实行根据企业的资信等级、发债资金投向和到期还债能力审批债券。
(四)适度放开股票发行规模,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业绩等进行审批管理。只要企业有条件发行股票就由市掌握审批。发行和上市均通过广州证券交易服务中心完成,先期在区域内的证券柜台交易运作。
(五)加强立法工作,增进央行的法规管理手段。为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结合区域金融发展实际,贯彻执行个国统一的金融法规;对颁布条件尚未成熟的金融法规,广州市根据实际需要,由市政府法制局和市人民银行联合先行制定地方性和管理条例。
积极借鉴国际金融中心行之有效和管理方式和调控手段,如准备金手段、利率手段和公开市场业务等,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从而形成一个以法律、经济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现代化金融管理体系。
四、迅速建立起现代化的、能逐步与国际市场对接的竞争性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促进市内三大金融产业区的形成。要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标准加快天河金融区的建设,完善现有的东风西路金融区和沿江路金融区。天河金融区的建设规划在近期内完成,并加快组织实施。
(二)开通境内外信用卡授权系统和跨行ATM通存通兑系统。利用各银行现有投资,实现全市联网,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商业销售和各种缴费终端系统(POS),大量减少现金流通,实现货币电子化。
(三)加快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精通国际金融业务人才。近期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一套系列的培训计划,建立一个专门的培训基地,委托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或者将广州地区高等院校有关经济金融专业组织起来,发挥其在培养金融人才方面的作用。试行英文原版专业教材,培养熟悉国际金融惯例,市场金融运作规则及管理的专业人才,优秀者选送出外深造和实习锻炼。下一步,争取取得国际金融组织的人才培训资助,与国际著名学院联合开办金融研究生、博士生班,培训金融高级管理人员;与此同时,着手在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金融学院,为本市和华南地区提供多种层次的高等金融专业人才。此外,为增强全市干部的金融意识,要求全高所有干部培训班设置金融知识培训内容。
(四)加强金融理论的应用性研究,密切关注市场对金融需求,将建立全方位、全天候、系列化的服务体系作为迫切的现实课题加以研究,在融资方式、金融商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等方面不断发现、创造和突破。
(五)积极筹备设立金融家活动会所,建立金融俱乐部。
(六)建立信息、咨询、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及时收集国内外的金融信息,满足金融界和社会各界对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信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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