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实证研究——基于省域面板数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曲线论文,面板论文,实证研究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的签署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从2007年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气候变化被认为是超过恐怖主义、阿以冲突、伊拉克问题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庄贵阳,2007),再到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召开,一个由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呼吁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其目标就是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量的脱钩发展。因此,如何处理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关系成为低碳经济研究领域中的十分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已宣布到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我国而言,深入研究该问题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国内外学者用Grossman and Krueger(1991)开创性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研究了两者间的关系。例如,Selden and Song(1994)、Galeottia and Lanza(2005)认为存在的Kuznets曲线(简写为CKC),但是Agrasand Chapman(1999)、Richmond and Kaufmann(2006)、Roca and Hntara (2001)、Azomahou,Laisney and Van(2006)、He and Richard(2009)等均发现并不存在CKC;而Marzio Galeotti et.al.(2006)对CKC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发现OECD国家存在CKC。国内学者也对CKC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究。例如,付加锋、高庆先、师华定(2008)基于生产和消费视角,认为无论是从生产视角还是从消费视角,单位GDP的排放量都具有显著的倒“U”形状。林伯强、蒋竺均(2009)则利用CKC,研究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拐点,并进行了预测。刘扬、陈劭锋(2009)基于IPAT方程,发现存在碳排放强度、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总量三个倒U型曲线。韩玉军、陆囗(2009)则认为收入水平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类型的CKC。
以上学者对CKC曲线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所得到的结论并不一致,大多数学者使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但是,与时间序列数据模型相比,面板数据兼顾时间和截面两种维度,估计模型的异方差较小,自由度较高,因此,面板数据模型有优越性。鉴于此,本文在利用因素分解法估算我国省域碳排放量的基础上,利用面板单位根和协整检验方法,试图检验我国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存在性,确定我国以及各省域达到碳排放拐点的时间,以期为我国经济体迈入“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刘树成,2007)。
二、中国区域经济增长和碳排放差异比较
1。总量的区域比较
从实际GDP和碳排放的总量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呈现出三大“俱乐部”。其中,东部地区的实际GDP和碳排放总量都高于其他地区,是第一俱乐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是第二和第三俱乐部(见图1-2)①。
2.均量的区域比较②
从实际GDP和碳排放的均量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也呈现出三大“俱乐部”。东部地区仍然是第一俱乐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仍然是第二和第三俱乐部(图3-4)(见下页)。从人均量可以看出,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GDP增加的同时,人均碳排
图1 1990-2007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实际GDP变化趋势
图2 1990-2007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碳排放量变化趋势
图3 1990-2007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变化趋势放也在增长,然而,在西部地区中,人均GDP并未明显增加,但是人均碳排放却出现显著的增长。
图4 1990-2007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均碳排放量变化趋势
3.碳排放弹性的区域比较
从图5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碳排放弹性③在1990-2007年间经历了1990-1998年的持续下降阶段,而后是1999-2007年的一个倒U型阶段。中部地区也经历了1990-1998年的持续下降阶段,而后经历了1999-2002年,以及2003-2007年两个倒U型阶段。西部地区经历了1991-1993年的持续下降阶段,而后经历了1993-1997年、1998-2000年,以及2001-2007年的三个倒U型阶段。
综上可见,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GDP和碳排放的总量和人均量都呈现出三个“俱乐部”,这与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三大经济梯级带有密切联系。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好,经济发展速度快,产业规模大,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增长快,特别是碳基能源消费量大,导致了碳排放的总量和人均量都高于其他地区,是碳排放的第一俱乐部;中部地区在中部崛起战略的推动下,固定投资大幅度增加,能源消费也不断增长,是碳排放的第二俱乐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对能源的需求不高,是碳排放的第三俱乐部。但是,从碳排放弹性波动来看,西部地区碳排放弹性的波动性最大,该地区经历了三个倒u型阶段;其次是中部地区,该地区经历了两个倒U型阶段;最后是东部地区,该地区经历了一个倒U型阶段。
三、CKC模型设定和检验方法
(1)模型设定。参考国内外学者研究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实证模型,本文设定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对数线性模型为:
图5 1990-2007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碳排放弹性变化趋势
(2)检验方法。①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为了避免“伪回归”,首先对数据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本文综合采用适用于相同根情形的LLC检验方法和适用于不同根情形的IPS检验方法对和进行单位根检验(张晓峒,2007)。②面板协整检验方法。从检验对象上看,协整检验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基于回归残差的协整检验,例如CRDW检验、DF检验、ADF检验;二种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协整检验方法,例如Johansen协整检验。因为本文中样本区间较短,所以,本文采用基于回归残差的E-G两步法对和进行面板协整检验,进而检验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存在性。
四、实证分析
(1)面板单位根检验。利用两种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对和的平稳性作出综合判断,结果(见表1-4)(表4见下页)。
表1 全国和水平值和一阶差分值单位根检验
注:括号内为相应统计量对应的p值。下同。
表2 东部地区和水平值和一阶差分值单位根
表3 中部地区和水平值和一阶差分值单位根检验
由表1-4,可以得出,除极个别的情况外,我国及其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中,无论是检验式中包含常数项,还是包括时间趋势项和常数项,对和的水平值进行检验时,检验结果都表明,和是存在单位根的;而对其一阶差分值进行检验时,两种检验方法的结果表明,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综合判断和是一阶单整的。
表4 西部地区和水平值和一阶差分值单位根检验
(2)面板协整检验。基于残差的面板协整检验方法,首先运用混合最小二乘法(PLS)进行面板协整回归然后对得到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5④。
由表5可以判断,在我国及其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中,残差的水平值是没有单位根的,是平稳的。所以和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
(3)长期均衡方程估计。考虑到个体和时间效应,利用面板混合最小二乘估计方法(PLS),对(1)式进行检验,结果如表6。
由表6可知,在全国面板、东部和中部地区中,的数值为负数,且在1%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所以,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存在人均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西部地区中,为正,所以,不存在人均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由此得到的拐点也不同。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人均碳排放处于拐点时的人均GDP分别是59874元、73130元、54176元和6002元。
表5 我国及其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面板协整检验结果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相应统计量对应的p值。
表6 我国及其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协整估计结果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相应估计量对应的p值。
五、碳排放拐点的时间路径分析
根据抛物线性质和拐点理论,求出了我国以及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各个省域达到拐点时的人均GDP水平,并由此判断实现经济增长和碳排放减少的双赢发展的所需时间,结果见下页表7。从全部样本数据来看,我国存在人均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人均GDP水平为59874元时,人均碳排放量达到最大值,而后不断减少。按照1990-2007年人均GDP的年均增长速度计算,经过约19.9年的时间,即在2027年,人均碳排放量处于拐点处,而后其绝对量逐渐下降。同理,考虑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异质性,可以计算各个地区中各个省域人均碳排放量达到拐点时所需要的年数。
表7 我国及其各省域达到碳排放拐点的时间表以及情景模拟分析
注:*考虑到2008年的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使用修正的1990-2007年人均GDP的年均增长速度,具体修正方法是:东部地区受其影响大,所以,修正的人均GDP增速为算出来的增速减去0.5%,中部地区则是算出来的增速减去0.2%,而全国的则减去1%;**碳强度年均降低3%时,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碳强度年均降低5%时,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碳强度年均降低10%时,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异质性,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清洁技术水平、国际贸易结构不同,所导致的区域人均碳排放出现拐点的时间也不尽相同,进一步东部和中部地区内各省域的人均碳排放达到峰值的时间也有差异。
东部地区中,经济发展规模较大,产业结构偏重,碳基能源消费过大,由此东部地区的碳排放也较大;但是,东部地区加大力度进行了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了出口贸易结构,大幅度引进了先进的清洁技术,碳减排成效会逐渐明显,平均需要15年就可以达到人均碳排放的拐点。特别是北京、天津和上海三个直辖市,分别在2018年、2021年和2019年,达到人均碳排放的拐点处,然后进入人均碳排放量绝对量减少的阶段,达到人均碳排放量拐点的时间比其他省域要提前很多。其他省域在2020-2037年间可以达到碳排放量的拐点。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大约为2037年。尽管海南省的生态环境相对良好,但是由于近年来的大幅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导致了日益增加的碳排放。所以,海南省应该密切注意温室气体排放的情况,采取措施力争提前迎接人均碳排放拐点的来临。
中部地区受“中部塌陷”路径的制约,产业规模并不是很大,但是,近年来在“中部崛起”战略的推动下,基础设施投资大幅度增加,加大了对能源的消费,碳排放因此不断增加,对经济增长和碳减排形成了刚性约束,达到人均碳排放拐点所需要的时间较长,平均需要22年。其中,最长的是安徽省(2035年),其次是江西省(2033年),所需时间最短的是吉林省(2026年)。总体而言,中部地区的七大省域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大致一样,所以,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也是相差无几,基本上在2030年左右实现人均碳排放绝对量的减少。
我国及其东部、中部地区各省域的人均碳排放存在拐点,这说明,我国在经济发展的阶段上,经济增长和碳排放会实现“双赢”,从而意味着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可以达到经济增长的同时,碳排放会不断减少的“绝对脱钩”的发展阶段。这种绝对脱钩发展,表明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可以同时兼顾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统筹处理经济增长过程中所引致的气候变化问题。这样,不仅可以突破现存的经济危机路径的依赖,而且还可以破解气候危机下的严重问题,为我国及其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可以提升我国处理气候问题的能力。
然而,西部地区并不存在倒U型的人均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而是存在正U型的人均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人均GDP为6002元时,西部地区的人均碳排放量处于最小值的拐点。但是,该地区中所有省份在1999-2007年间,人均GDP都超过了该水平,这意味着,在西部地区中的所有省域都处于“随着经济增长,人均碳排放绝对量也增加”的阶段,从目前来看,二者并不能实现“双赢”的发展,这种情况应当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给予重视。这表明,我国西部地区目前以及将来存在着“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悖论,该悖论是困扰西部地区进一步发展的强约束条件。从经济增长看,西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三俱乐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随着经济增长,西部地区的人均碳排放却也在增长。因此,西部地区可以充分发挥现有的基础,尽量减少碳排放量,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发展。
因为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存在长期协整关系的CKC曲线,所以,碳强度的降低并不能改变这种协整关系,但是,可以改变CKC曲线的拐点位置。因此,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高效率使用清洁技术,不断降低我国的碳强度,提高碳生产率水平,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拐点可以提前到来。在考虑碳强度降低3%、5%和10%的情形下,对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人均碳排放的拐点进行了情景分析。由三种情景分析结果可知,随着碳强度的降低,我国以及东部和中部地区各省域人均碳排放的拐点会提前。当碳排放强度年均降低3%时,我国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为2023年,比没有考虑碳排放强度时提前3年;东部和中部地区中各省域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分别提前2-4年和2-7年。当碳排放强度年均降低5%时,我国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为2021年,提前6年;东部和中部地区中各省域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的时间分别提前4-8年和6-11年。当碳排放强度年均降低10%时,我国可以在2017年达到碳排放的拐点,东部和中部地区中大多数省域基本上在2015前后达到碳排放的拐点。同时,西部地区虽然并不存在人均碳排放的CKC曲线,但是仍然可以通过降低碳强度,实现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发展。
我国已经明确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40%-45%的目标。如果能够实现该目标,意味着碳强度年均降低3%左右。此时,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达到人均碳排放拐点的时间大约分别为2023年、2020年和2025年。这说明2020年是我国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关系发现转折的重要时间点。按照我国的发展战略规划,到2020年,我国小康社会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经济发展方式基本实现由高耗能、高排放和高污染的高碳发展方式向低耗能、低排放和低污染的低碳发展方式转型。届时,东部和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得以调整,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得以建立,处理气候变化问题的机制得以健全,这样,碳强度在纳入政府考核目标的基础上,逐渐实现了年均降低3%的目标,进而为我国以及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拐点的提前到来奠定坚实的基础。而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该地区仍然以经济发展为主题,增加人民收入仍是主要内容,这样,在西部大开发持续进行的阶段,兴建大量基础设施,在碳基能源推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碳排放随着经济增长也会增长,这样陷入了“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双上升”的陷阱,但是仍然可以采取措施,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发展。
六、结论与政策涵义
1.主要结论
(1)在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面板数据中,和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这种协整关系意味着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存在人均GDP与人均碳排放的倒U型关系,西部地区存在人均GDP与人均碳排放的正U型关系。这种长期的协整关系并不会因为短期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在长期内,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的倒U型特征基本不变,但是短期内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技术水平以及出口贸易结构等可以影响这种曲线的位置和形状。由此可见,我国及其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人均GDP与人均碳排放的倒U型关系以及西部地区的正U型关系在长期内是稳定的,尽管短期内,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出口贸易结构、清洁技术水平等因素可以影响人均碳排放的变化,进而影响人均碳排放峰值的变化,但是误差纠正机制可以保持这种稳定的关系。所以,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以及西部地区人均碳排放正U型曲线在长期内并不会发生质变,仅仅是位置和形状的变化而已。
(2)由全国、东部和中部地区存在倒U型的人均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以推导出人均碳排放的各自不同的拐点。基于此,可以推导出东部和中部地区中的各个省域达到人均碳排放拐点的时间,由此可知各省域人均碳排放达到拐点所需要的时间是不同的。但是,总体来看,基本上在2025年左右,东部和中部地区的省域可以进入碳排放量的拐点处,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双赢”。而西部地区存在正U型的碳排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有的省份已经进入了“人均GDP和人均碳排放双增长”的阶段。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的存在,为准确把握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人均碳排放出现峰值的时间,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同时也为其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目标提供了标尺,进而不仅可以制定我国及其区域发展低碳经济的长远规划目标,而且还可以动态量化评价发展低碳经济的成效。
(3)碳强度的降低可以使得碳排放拐点发生动态变化。当我国的碳强度年均降低3%、5%和10%时,碳排放达到拐点处的时间分别为2023年、2021年和2017年,分别可以提前4年、6年和10年的时间。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的省域来说,碳排放的拐点也会提前。所以,通过降低碳强度,提高碳生产率,可以加速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拐点的提前到来。这为我国打赢这场“碳博弈”之战提供了更好的抓手和着力点。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提高碳减排技术水平,降低碳强度和提高碳生产率,从而可以统筹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双赢。碳强度作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重要的指南。我国及其各个区域可以通过碳强度的杠杆作用,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着力点。
(4)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以及西部地区的正U型曲线还可以表征,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人均GDP与人均碳排放有不同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东部和中部地区中,随着经济增长,温室气体排放逐渐增多,而西部地区中,随着经济增长,尽管有碳排放的产生,但是可以被大自然系统自我净化,从而表现出随着经济增长,碳排放会减少。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排放量会达到峰值,而后进入不断减少的理想状态。而西部地区,发展经济是主题,大量基础设施投资,导致能源消费的激增,由此产生的碳排放日益增多,超出了大自然系统的自净能力,从而表现出经济增长的同时,人均碳排放却也在增加。
所以,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时间效应。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中,经济增长与碳排放有不同的关系,这样,反映出经济发展阶段的环境效应具有时间特征,并且这种效应特征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上具有持续性。
2.政策涵义
(1)从本文的研究结果来看,我国经历了一定阶段的经济增长后,可以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均碳排放量的减少。目前,由于产业结构偏重,碳基能源刚性约束强,使得碳排放呈现出增加的态势。要达到人均碳排放拐点,或者提前达到人均碳排放拐点,必须降低碳强度,提高碳生产率,必须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建立低碳产业发展模式和低碳能源基地,使我国经济体进入又好又快的协调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道路,提高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程度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从而为我国的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和雄厚的国内发展基础。
(2)根据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异质性特征,制定适当的协调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关系的区域政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和初始条件不一样,并且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关系不一样,所以,要考虑不同区域的异质性,根据不同区域人均GDP与人均碳排放不同的关系,制定不同的协调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总体来看,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存在倒U型曲线,这意味着要通过制定措施,提高碳生产率,降低碳强度,使得人均碳排放的拐点提前来到。西部地区存在正U型曲线,所以西部地区尽量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发展。
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雄厚,产业结构偏重,碳基能源消费量大,温室气体由此也会增加。所以,东部地区要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内,要调整好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试点,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模式和道路。东部地区要努力创新经济发展模式,选择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与低污染的内涵式发展路径,从而在我国的“低碳版图”中占据首要地位。
中部地区能源丰富,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基础投资不断加大,引致的能源消费不断增加,所以导致的碳排放也会增加。但是人均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出现不断下降的状况,并且这种特征呈现出长期稳定的特点。并且还可以通过提高碳生产率,提前达到人均碳排放拐点,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赢得宝贵的时间。所以,中部地区以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建立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低碳能源示范基地”。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西部地区,现在已经进入了经济增长和人均碳排放的“双上升”阶段,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该问题。要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同时,强化生态建设,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注重生态投资,进一步加大土地和林业调整力度,充分发挥碳汇潜力,发展碳汇经济,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发展。
通过东部和中部地区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双赢”发展,以及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发展,我国可以搭建起发展低碳经济的区域构架基础,并探索我国省域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径选择。这样,我国可以实现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顺利转型,从而提升我国驾驭应对能源和气候危机的能力,增强我国经济体进一步发展的可持续性。
(3)我国及其区域发展低碳经济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应该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目前,由于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存在人均碳排放倒U型曲线,西部地区存在正U型曲线,所以,我国及其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都处于“经济增长的同时,人均碳排放增加”的阶段。如果我国及其东部和中部地区人均碳排放的拐点一旦达到,则进入了“经济增长的同时,人均碳排放逐渐减少”的“双赢”阶段,西部地区仍然处于“经济增长的同时,人均碳排放依然增加”的阶段。因此,不同阶段上的政策措施需要考虑人均GDP和人均碳排放的关系特征。
注释:
①本文确定的样本区间为1990-2007年。同时参考了《中国统计年鉴》中区域的划分,把中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7个省(区),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甘肃、贵州、云南和广西9省(区)。由于四川、湖南能源消费量缺失太多,西藏没有相关数据,所以,本文没有包括以上三个省区。由于国内目前尚未对碳排放量进行统计,所以,必须首先对我国的碳排放量进行估算。从目前研究的文献来看,测度碳排放量的主要方法有:投入产出法、生命周期法和因素分解法。本文利用因素分解法,首先估算出我国大陆省份的碳排放量,然后用碳排放量除以人口数,得到各个省份的人均碳排放量。具体方法参见许广月、宋德勇(2010)的文献资料。文中所有的基础数据来源于1991-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和1991-2008年的《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②省域的实际人均GDP水平是把名义人均GDP折算成1990年不变价的实际人均GDP。
③碳排放弹性指碳排放量变化与GDP变化量的比率,即碳排放排放弹性,其中,△C=C(t)-c(t-1);△Y=Y(t)-Y(t=1)。
④对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检验式中既没有包含截距项,也没有包含时间项。
标签:碳排放论文; 库兹涅茨曲线论文; 低碳经济论文; 面板数据论文; 碳排放量论文; 能源消费论文; 产业结构理论论文; 环境经济论文; 能源结构论文; 地区经济发展论文; 能源强度论文; 中国东部论文; 中国人均gdp论文; 产业结构优化论文; 经济增长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