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我国的住房保障有了很大进展,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20年来,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辉煌成绩,但也存在保障不精准的问题。在新型城镇化条件下,如何提高财政支持效率,做到精准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分析当前粗放式住房保障存在问题,从信息平台和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提出精准保障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精准保障;政策措施
引言
近几年,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对于维护我国的社会公平的各个方面已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并且我国的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对其也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分析。但是,在事实情况中,住房保障政策对于如何推动我国的经济水平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作用。当前人口红利相对减弱,经济增速逐渐降低,因此,从这些角度探讨住房保障政策具有很大的意义。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住房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项需求,其对于人民的生存以及发展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同时,当前的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项很重要的问题,并且其对于人类的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人民的住房需求需要得到相应的满足,这也就体现了实现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性。
1创新住房保障制度
如今,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保障性住房更加不足,而相关政策并没有覆盖到务工人员群体。(1)扩大保障对象范围。除了当地的中低收入家庭,还应考虑大学毕业生、农业户口人群、外来务工者等弱势群体,根据其具体需求,推行住房差异供应政策,以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同时,明确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加大审核监督力度,以免其他人员混入。(2)创新管理制度。比如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和流通问题,需明确我国住房制度的具体运作流程,使相关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同时,对保障房的租售实行动态管理,以适应时代变化,积极更新掌握的信息数据,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调整管理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有序流转。(3)创新住房保障制度。比如国内某地,价格公共租赁房作为成长保障性住房未来发展的重点,适当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提高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比例;增加投资,并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公租房建设。基于这一形势,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激励住房保障投资和运营,激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的增长。
2精准确定住房保障主体
住房保障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企业、社会和家庭都有各自的责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应由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用人单位也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应对新就业的单身职工安排集体宿舍,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或者提高工资待遇,让他们能够租赁适合自己的基本住房。同时要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公积金向新市民覆盖,建立和完善鼓励新市民自愿缴存机制,扩大非公企业缴存面,推进更多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支持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对人才住房的保障,要以用人单位保障为主,政府政策支持为辅,住房补贴资金应该主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人才住房不应该完全由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大包大揽。政府集中规划建设的共有产权用房,可以在用地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购买的价格应该是市场价,其中一部分可由用人单位出资,一部分由职工出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拥有产权,而不能由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拥有产权。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财政支出,降低政府作为部分产权人的各类风险,同时可以增强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管理,防止人才流失,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工的贡献度逐渐让渡部分产权。家庭成员之间有提供住房保障的基本义务,父母或子女住房条件较好或收入较高,其子女或父母的住房困难问题应该由家庭去解决,不应该由政府提供保障。要坚决杜绝通过分户或离婚的方式“合法合规”享受住房保障,从而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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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化方案
首先,优化住房保障档案的业务管理流程,为适当调整和优化业务的管理流程,首先要结合基础的档案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做好档案管理才能更好的开展后期工作;其次,要优化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数据的处理流程,数据处理是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当然,这离不开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的记录,通过信息化手段上传数据库,对后续资料查询、清晰数据流程处理都具有高效提升的作用。
4精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方式和类型太多、太杂难以精准实施。要按照简单方便操作的原则来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可分为两大类: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要以货币保障(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实物保障分为实物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和实物配租(公租房)两种方式,实物保障要以实物配租为主,实物配售为辅。货币保障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租金补贴。对实物配租的公租房可以采取与市场租赁住房对接,公租房租金可以采取“市场租金,分档补贴,缴补分离,先缴后补”。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同地段市场租金先由承租对象缴纳,政府按照每户的保障人口、保障面积标准、租金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精准补贴,当保障家庭人口和收入条件发生变化,补贴的金额也随之变化。当原来的保障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时,可以责令其退出保障房,或者停止租金补贴,从而达到退出保障。对不同的保障对象要采取不同的保障方式,实行精准保障:政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残、老等低收入弱势群体提供公租房,只需支付较低租金。对收入较低但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租金补贴的方式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当他们的家庭收入提高后按照收入状况减少甚至取消租金补贴。对无房的新市民(含人才)希望购买住房的,可以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由单位和单位职工共同购买,确定产权比例。对首套购房的家庭可以通过利率优惠和税费优惠支持其在市场上购买住房。
5强化政策执行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能力
我国政府正处于“管理型”向“服务型”过渡的时期,为提高公信力,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执行人员亦是如此,在执行政策和落实制度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以政策实施对象为中心,改善工作态度,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开展专业培训增强执行人员的业务能力,主动学习与保障性住房有关的内容,比如发布的新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及原因等。总之,要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深度解读政策,搜集保障对象的信息,严格按照流程落实地方政府的各项要求,起到实际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住房保障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一直以来,都深受政府重视,并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保障性住房是缓解住房难问题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努力,很多地方政府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面临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以及出现的新问题,通过研究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建议,如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出台落实相关政策、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完善保障服务体系等,由于在研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后期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并提出更为行之有效地解决对策,以期对我国地方政府加强保障性住房有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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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李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4
标签:住房论文; 精准论文; 政府论文; 政策论文; 租金论文; 实物论文; 用人单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