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广东东莞 523000)
摘要:本文主要对变电站高压场地内特种车辆作业需明确的几个资质问题与安全管理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了阐述,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字:特种设备、高压场地、特种车辆作业
一、前言
变电站的断器路、隔离开关、避雷器等一次设备一般安装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进行检修时经常需要用到特种车辆进行起吊作业。前几年,广东某供电局就曾经因为特种车辆在高压场地起吊作业时,误碰母线,导致全站停电失压,造成恶劣事故。因此特种车辆在变电站内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问题值得我们去重视。本文主要对变电站高压场地内特种车辆作业需明确的几个资质问题与安全管理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了阐述,以供同仁参考。
二、变电站高压场地内特种车辆作业需要明确的几个资质问题
目前,在南方电网范围内并没有针对特种车辆在变电站高压场地内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的专门规定,要对特种车辆作业进行安全管理,首先要明确特种车辆作业相关的几个资质问题:
(一)特种车辆资质
1、特种设备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因此特种车辆(对应的特种设备为流动起重机)需要到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特种设备注册并按期年检,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辆属性。特种车辆由于需要在马路上行驶,因此其具备机动车属性,需要到当地车管所履行机动车注册上牌手续,同样亦需要定期进行年审手续。
(二)特种车辆操作人员的资质
1、特种设备操作资质: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同时根据《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1年第95号)文件,特种车辆作业对应的特种设备种类为起重机械作业、对应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对应代码为Q8。因此要利用特种车辆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必须要先取得代码为Q8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进行吊臂的起吊操作。
2、驾驶机动车辆资质。特种车辆一般对应的机动车辆类型为中(或大)型专项作业车,因此,驾驶人员需要具备B1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满足日常的驾驶要求。
(三)特种车辆指挥资质
特种车辆在进行作业时,需要专门的指挥人员进行操作指挥。根据《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1年第95号),特种车辆指挥作业对应的特种设备种类为起重机械作业、对应项目为起重机械指挥、对应代码为Q3。
以上三种资质都是国家的强制性执行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在首先满足资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开展下一步的起吊操作。
三、变电站高压场地内特种车辆作业安全管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总结特种车辆作业需要注意的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如下:
(一)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在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变电站高压场地内的特种车辆起吊操作要比其他地方的起吊操作的安全要求更高,工作负责人在开展具体工作前一般需要对特种车辆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详细说明工作票所列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等;
2、工作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3、严禁单独一人工作或单独一人停留工作现场;参加工作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有专人监护下才能进行;
4、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00kV 5.0米、220kV 3.0米、66-110kV 1.5米、35kV 1.0米、10kV 0.7米;
5、进入高压场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6、进入生产场所必须穿纯棉工作服或纯棉服装;
7、详细交待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点和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二)特种车辆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1、车辆车身的检查:主要检查车辆年检,吊钩磨损,保险扣,钢丝绳拉伤、断鼓、磨损,支脚下沉、回缩,操作机构、升、缩臂回缩,变幅回缩下沉,油管漏油、老化,电脑是否有效,吊臂回旋摆动、导响,圈扬刹车,支撑油缸漏油,液压油量等项目内容。
2、吊具的检查:主要检查合格期限,钢丝绳拉伤、断鼓、磨损、生锈,吊带绳破裂、水沉,塞鼓拉伤、磨损、生锈等内容。
3、其他检查:主要检查吊具是否适合起吊作业,车辆进入高压场专人指引,安全距离,车辆正确装设接地线,进入工作场地是否出现沉车现象等内容。
因电力场所有可能会产生感应电的情况,针对安全距离问题,需要单独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特种车辆的使用应当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触碰。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特别是变电站高压场地内一次设备的位置已固定,不像一般的户外作业,有足够大的自由空间和安全距离,特种车辆的吊臂摆动幅度范围受到现场环境的严重限制,操作人员的操作意识要提前适应现场相对较为狭小的空间,同时需注意周边设备的带电情况,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感应电的产生。特种车辆作业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标准是500千伏8.5米、220千伏6米、110千伏4米。同时,如果特种车辆配置了吊臂操作遥控器,进行起吊作业时应该尽量使用遥控器进行操作,这样可以进一步扩大操作人员的视野范围,看清楚安全距离。
(三)特种车辆作业的监管与指挥设置
一般情况下,变电站高压场地内的特种车辆作业由变电站运行值班员进行现场监管即可,对于风险较高的起吊作业,除变电站现场运行值班员外还应再设置1名专门的旁站安全监控人员,对特种车辆的作业行为进行双重监管。
对于单台特种车辆作业,只需要设置1名专门的指挥就能满足安全管理的要求;对于多台特种车辆同时作业的复杂情况,需要设立吊车作业总指挥及分指挥,同时设置专门的旁站安全监控人员,对吊车作业行为进行全过程的任务观察和监管。
(四)其他安全管理方面
1、特种车辆起吊易燃、易爆物(如氧气瓶)时,还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行起吊操作。
2、起吊过程中,如果特种车辆吊臂失控,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轻则母线失压,造成大面积停电,严重的,还会造成触电死亡事故。因此,还必须制定特种车辆万一失控的预防控制措施,确保最大程度降低影响。
四、结语
总之,随着变电站高压场地内设备的检修频率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特种车辆作业越来越多,而其作业风险往往都是中高风险,我们必须重视特种车辆的作业安全管理,编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才能有力保障电力生产安全,避免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3]《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1年第95号).
论文作者:陈楚明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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