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对我国公共行政事业的重要性研究论文_艾雨巍

公共性对我国公共行政事业的重要性研究论文_艾雨巍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要:公共性是最基本的行政理念,也是整个行政体系和行政行为模式建构的基础,公共性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原则,一切形式和制度的破立都是围绕着公共性展开。公共性贯穿于基层政权建设,换言之,关于基层政权建设的讨论需要立足在公共性建构的基础之上,但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危机却存在已久,现在我国经济增长突飞猛进,然而社会发展却一直在陷入瓶颈期,在社会建设方面也显示总体投入不足、分配不均不合理导致着公共行政事业提供的服务供给不足、公平性差,通过分析发现其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在于公共性的缺失,所以为了更好推进中国公共行政事业,应以公共性为基础实施再发展,坚持公共性的价值引领,以公共性框定公共行政,本文梳理了公共性重要性,其缺失原因与表现,提出了如何通过加强公共性来促进中国公共行政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公共性;公共行政;政府

引言:

就公共行政事业而言,公共性具有关键性作用,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在平时生活中不仅仅只是关注自身的权益,更是越来越关注公共行政事业的问题,比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这些都涉及我们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在学术领域,对公共生活的研究,也一直是热门话题,人们投身于公共行政事业方面也证实了只要通过自身的思考,探索,研究就能从中寻求优化公共行政事业的途径,能够通过实践实现对公共生活维护和建构的双重功能,而且人们既能为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做出贡献,又能从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找到满足感,促进公共行政事业更加深入群众内心。

一、公共性重要性

首先是公共性自身的重要性。现代社会中的公共性维护了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发展、满足着群众的各种社会需求、提供了优质的公共服务。比如张康之认为:“公共性是一个历史地生成的概念,它是随着公共领域的出现而出现的。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根本性质,它决定着政府的目标和行政行为的取向当代公共行政需要在对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鼓励行政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加强责任感之中来表现公共性[1]。”李友梅、肖瑛和黄晓春认为:“公共性既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又是其支撑性条件之一。近年来的政治制度建设和促进社会组织发育等政策的实施对于公共性的生长产生了明显的积极效果[2],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理念,作为能力,意味着为了共同的利益一起工作的积极、获取充分信息的能力;作为理念,意味着所有人为公共的利益在一起。这样公共的职责和责任意味着它能使公民制定一致的社群标准和目标,为了公共的利益,大家一起工作,实现设立的目标”[3]。公共性是维护公平和正义不可缺少的背景性支撑[4]。所以,公共性是我国公共行政事业治理的关键所在。

其次是公共性在公共行政中的重要性。公共行政指的是在一个具体的大环境下,人与人之间怎样共存与团结分工协作的问题。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是行政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它以大家的利益为社会准则,以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为载体,把现代法制体制、宪法规章、以及政府公共部门的合作治理作为保障,因为公共行政有了公共性,政府才更有存在的意义,才能更好的实现群众不同的物质文化需求,完成社会的公共服务目标,培养出一批批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

二、公共行政缺失公共性原因

很多原因影响着我国公共行政事业,比如行政制度要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革新,正是因为没有与时俱进的制度成为解决公共行政事业合法性危机必须重视的问题,西方国家大多数是多党合作制度,对比之下我国的政治体制由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政府三者之间来协调更适合我国国情,共产党是历史人民选择的结果,政府是人民群众所应该拥护的,所以只要处理好这两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就解决了社会的基本问题。但政府中行政各部门容易分工不均,造成做事拖拉效率慢,从而妨碍了我国公共行政事业的发展。人们群众的思想理念也对公共行政事业影响很大,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都是为了让人民的日子过的更好,但现在政府了解民意的途径却十分狭窄,使得群众思想渐渐拖后于社会发展,政府官员的腐败更是大大不仅打击了公众参与社会决策的积极性,而且还损害了政府的公众形象,这些都是影响公共行政事业的关键,如果不解决好这些方面的问题,公共行政事业很难突破现在的瓶颈,解决不好的话政府自身的力量将失去平衡,社会发展也会滞后,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是无法维护好。

三、公共行政缺失公共性表现

第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是需要受益人先缴纳一部分才可以享受社会保障,但对于社会贫困的弱势群体来说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缴纳社会保障的款项,所以他们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而且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有限,中国人口众多,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北上广地区和偏远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这其中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社会保障的层次要求也是高低不平,政府无法精准满足所有公众的保障需求,当前养老保险实施省级统筹,但省级统筹的实施效果仍然不够完善,与全国性统筹的目标存在较远差距[5]。

第二,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的规定着政府官员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避免有走后门攀关系等事件发生。但是,还是会有人违反规定,比如一些领导干部手里有选举提拔权,就会在退出领导职位前滥用权力违规提拔有关系的下属,之所以这种现象屡禁不止,首先是因为领导权力过大,并且没有人监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其次是因为缺失公共精神导致用政府赋予的权力违反规矩来提拔干部,来获取自身的利益,而且由于没有认真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致使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第三,行政法制体系不完善。作决策和用人是公共行政事业两个最主要的方面,其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行政活动的效率和成败,但是这两个方面之间的职责界定又很模糊,决策由谁来决策,用人谁来决定,必须经过的程序有哪些,需要哪些部门来监督,以及决策失误和用人失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怎么追究参与其中部门员工的责任,这一些在行政法上是无法精确和具体找到的,职责界定模糊造成了部分行政领导的主观活动,也造成了政府领导用权不受监督,滥用不用负责任,让我们人民群众深受其害,而且我国政府部门的一般行政岗位职责规范也多有含混之处,职责规范不清楚使得部分责任重叠,部分责任没有人认领,责任重叠容易产生懒惰现象,责任无人认领直接导致行政不作为,使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维护。

第四,与公众缺乏沟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国法律有规定人民群众的权利,如控告、检举等,这些权利都应该作为群众有力的武器,然而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群众应该是与政府站在统一战线,关系也应该是最为密切的,可政府并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也忽视了民众能够积聚起来从事共同任务的各种可能。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群众都可以监督什么事情,怎么监督,如何与政府沟通,这让人民群众根本不知道监督的权利用在何处,怎么用。而且,群众监督政府公共行政事业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消息闭塞的话又无法掌握及时信息。沟通是双方的,不只是群众监督,在政府管理方面也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回应性问题,从古至今各国政府的决策者都会由于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主观理解和自己的选择偏好来做决定,也可能在此方面会回避公民参与。政府领导者的决策会受到各种主观的影响而偏离社会公众的期望,也会局限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和指挥,部分人还会在危机决策时会带有主观感情色彩,排斥社会公众以及专家参与决策,不仅造成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发生阻碍出现隔阂,损害政府决策的公信力与名誉,还降低了危机治理决策的可操作性和解决效率,大大增加了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所付出的的时间和金钱。

四、如何通过加强公共性进行公共行政

第一点是要以公共性为导向推动公共行政,注重公共服务的合理分配。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现在发展的社会,我国要积极推动公共行政改革,从低质量,粗略化的不平衡发展到高质量、精准化的均衡发展迈步,政府要回归公共行政本质,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做出的贡献,充分利用所有地区的社会资源,提高公共行政的服务水平,从而让社会保障制度的各项福利都能被人民群众共享,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应都要投身于此,充分发挥自身的权利与职责,对公共行政的开展给予科学领导和管理,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实现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科学行政,缩小各种社会差距,尤其是弱势群体,有效解决当前公共性缺失这一问题。

第二点是要用公共精神来塑造政府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不公问题大多是因为思想上的腐败,针对这一现象,国家机关在行政伦理建设方面要严格要求每一个公务人员,让公共精神在工作中永远保持活跃。政府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工作,就有义务对国家机关负责,有义务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政府正是因为维护群众的公共利益而存在,如果没有群众就不需要政府官员,所以为实现公共利益政府官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让公共精神深入政府官员内心,一定要牢记我们政府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一定要比行动更跟得上脚步,培养行为标杆榜样,用优秀事例来引导众人,宣传社会正能量,组织内部也要通过各方面培训来提高公共性素质;深入群众中去,时刻遵循着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开展公共性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政府人员道德素质;把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上来,把回应公众需求摆在第一位;科学宏观调控,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让工作人员能利用一切优势为百姓办事,从而提高公共性精神,实现公共性在公共行政的重要意义。

第三点是要强化行政法制建设。法制建设是保证政府官员清正廉洁的基础,没有行政法制建设为基础保障,所有政府负责的公共社会事务都无法保证质量和效率,什么事情也只是流于表面走个形式。将依法教育行政深入实践是为了规范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维护人民群众的自身权益,进而促进社会行政事业的高效发展。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及时修订不合实际的的法律法规,使监督工作容易开展,有法可依,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处理好各监督主体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制定好所有监督主体的职责要求,明确目标与社会分工、减少相互推拖都不干活的情况发生。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人事任免制度要保证公开透明,所有调动升职材料由其他地方的上级司法机关审查决定,避免少数领导干部违法用权行为的发生,如果还是有干涉工作过程的领导干部,务必要记录下来,根据其影响程度大小来公开作处分,必须保证所有的司法决定都能得到透明的有效执行,让公民基本权利得到真正落实。

第四点是要实现公众参与。人民群众是我国公共行政事务最广泛的监督主体,公共性建构的最核心就是吸引公众参与,人们参与其中又能切实解决社会问题,又可以加强公众在行政事务中能够所发挥的作用,这也是提高公共性的重要方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公众参与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生活和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城市传播公共性主要是通过集会、宣传、交流、辩论、协商等形式来进行,所以要提高公众参与社会决策的积极性,就要在各种途径展开宣传教育,让人们都能了解社会参与就在生活中,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里,刷新人们参与其中的存在感,而且,在宣讲教育会中相互交流不仅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思想素质,还可以丰富人民的生活阅历。所有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要构设一个开放的公共大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公众可以全身心的参与到社会事务之中,建构互相信任的人际关系;构建格式化的城市传播共同体;构建互相尊重的社会氛围[6]。

总结:

公共性在公共行政中的体现既包括利益的实现又包括责任的承担,公共行政事业的建设方面必须将行政与各方面都紧密联系在一起,缺少任意一方面的公共行政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责任目标,公共性的实现加快了社会融合,使得不同阶层、社群层、社群可以通过传播渠道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不同的媒体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让其他阶层、社群的人听到;公共性的实现意味着对参与社会的每一份子负责,意味着那些不愿意负社会责任的人也就失去了自己宝贵的权力,这种失去是建立在人民权利本位基础之上的,所以在公共行政事业的公共性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公共性为导向推动公共行政,让公共精神深入人心,重视法制行政机制的建设,构建格式化的城市传播共同体,否则有再好的行政制度也很难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应建立起全社会都能平等和谐交流的多元行政模式,使得全社会有公共利益一起分享、有公共责任一起承担,不断加深社会共享,让公共行政治理与时俱进,坚持外在法治与内在德治相结合,双重保障互补共济,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应该是互相倾听、互相尊重的共同体,而不是彼此冷漠的“陌生人”。

参考文献

[1]张康之.论“公共性”及其在公共行政中的实现[J].东南学术,2005,(1).

[2]李友梅.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J].中国社会科学,2012,(4).

[3]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祝灵君,聂进.公共性与自利性:一种政府分析视角的再思考[J].社会科学研究,2002,(2).

[5]丁忠民,玉国华.社会保障、公共教育支出对居民收入的门槛效应研究[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6]吴予敏.关于城市传播研究及其公共性问题的思考[J].新闻与传播究.2014.

作者简介:艾雨巍(1996.04-),女,黑龙江大庆人,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论文作者:艾雨巍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1月5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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