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

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答::《暂行规定》主要是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如:规定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规定了检查程序、检查方法,规定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调查核实的适用条件、被调查核实单位和人员的申辩权及义务等。《暂行规定》还明确规定,对于违规行为,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只要违反了机构编制纪律,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予以查处。
问:机构编制工作还存在那些问题?
  1. 答:1、编制数量不尽合理,有的部门编制数量过多,而有的部门人员紧缺;
    2、只管编不管用,有的部门在人员退休、调离之后不去核销,占用编制进人,编制和实际使用人员不对号,有扩编、混编使用现象;
    3、其他违反干部使用和机构编制制度的情况。
问:机构编制工作包括哪些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
  1. 答: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2. 答:你这个是疑问句还是陈述句?
    想问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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