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而非超越--与陈勃教授商榷_客观性论文

“超越”而非超越--与陈勃教授商榷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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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教授在《哲学研究》撰文对弗雷格的“思想”提出严厉批评。(《超越弗雷格的“第三域”神话》,见《哲学研究》2012年第2期。以下简称“《超越》”,引文只注页码)他把弗雷格关于思想的论述概括为10个论题,认为它“是一个患了癌症的机体”(第70页),这使我想起30年前贝克和哈克对弗雷格的批评:弗雷格的哲学含混、不一致,自相矛盾无法弥补;弗雷格的思想基础是腐烂的(rotten),弗雷格的原则是不可靠的(unsound),弗雷格的根本论据是支离破碎的(flawed and cracked)。(cf.Backer and Hacker,p.365)这些批评让达米特看到了“对弗雷格的敌意”,他认为这样是“不会写出一本好书来的”。(cf.Dummett,p.401)我认为《超越》的一些命题是虚假的,许多论证是武断而粗陋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

关于思想,弗雷格提出了一些非常好的看法,这些看法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他关于第三领域的说法,已被认为是富有启示的洞见。弗雷格的论述不是不可以批评,弗雷格的思想、理论、观点也完全可以被超越,但是在我看来,只有正确地认识他的思想,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批评,才能真正做到超越。

一、虚假的命题

《超越》在批判弗雷格的过程中,依据了一些虚假命题,即不是弗雷格本人的命题。其中有几个十分明显:一个虚假命题是《超越》一开始对弗雷格反心理主义论证的简要重构:

P1.逻辑是客观的、普遍的、必然的和先验的。

P2.心理主义把逻辑看成是主观的和描述性的。

C.心理主义是错误的。(第63页)

《超越》认为,“如果P1是假的,或者P1未被证明是真的,我们就不能断定‘心理主义是错误的’”;弗雷格“从未给出关于P1为真的证明”,“犯有‘窃题’(循环论证之一种)的谬误”。(同上)

以上命题和说明有这样几个问题:其一,众所周知,弗雷格始终强调要把逻辑与心理的东西区别开。但是他说过“心理主义是错误的”吗?即使他像《超越》的引文所表述的那样,认为“对逻辑进行任何心理学的处理只能造成危害”(第62页),“再没有比把逻辑和数学附属于心理学更错误的了”(第64页),是不是就能够得出他认为心理主义是错误的呢?这里需要区分的是:说把心理学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混淆起来是错误的是一回事,而说心理主义是错误的则是另一回事,二者并不相同。而且,弗雷格的上述说法与P1和P2没有什么关系,当然与C也就没有什么关系。

其二,P1是《超越》批评的重点。但是,这个命题是弗雷格的吗?其中“客观的、普遍的、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个关于逻辑的说明,又是从哪里来的?在《超越》的众多引文中,偶尔可以看到弗雷格关于普遍性的说法,比如“我们赋予逻辑学的任务只是说明对所有思维都成立且具有最大普遍性的东西……逻辑是一门最普遍的关于真理规律的科学”。(第62页)但是这样的论述与 P1是一样的吗?具体说,“最普遍的关于真理规律的科学”与“普遍的”意思一样吗?或者,从前者能够得出后者吗?即便认为可以,其他三个说明又是从哪里来的?它们又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的?《超越》赋予弗雷格一个他原本没有的命题,反过来又指责他对这个命题没有论证,这难道不是有些荒唐吗?

其三,即使随《超越》假定上述命题是弗雷格本人的,该文的批评也不可理解。《超越》指责弗雷格假定了P1,而没有证明它。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前提包含假说或者相信为真的东西乃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逻辑会保证如果这些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一定是真的。这怎么会是“窃题”呢?“循环论证”又是从何谈起呢?最令人奇怪的是,《超越》并不是直接谈论这个前提,而是加入了另一个前提:“如果P1是假的”。如果前提是假的,论证当然就不一样了。但是,有了这个前提,“P1未被证明是真的”这一句也就根本不用说了。证明P1是假的不就完了吗?可以看到,《超越》没有证明P1是假的,它只是指责弗雷格没有证明P1是真的。也许“P1是假的”是《超越》暗含的认识,只是不便明确表达出来。问题是这样一来,它的批评就变得有些不伦不类了。

另一个虚假命题是对弗雷格反心理主义论证的具体描述和说明。《超越》认为,弗雷格“试图证明‘一切都是观念’这一论题将导致荒谬(观念论或唯我论)”。(第64页)它对此提出两点批评:一是“一切东西都是观念”这个论点太强,并非所有心理主义者都会这样认为。“弗雷格的论证犯有‘以偏概全’的谬误”。(同上)二是弗雷格在反驳这一论题之后做了一些与笛卡尔相似的推论,而这些推论是错误的。(第64-65页)

以上命题和批评与弗雷格的论述南辕北辙。正像《超越》批评弗雷格在持上述主张时“没有给出来自任何作者的任何引文”(第64页)一样,我想问,《超越》构造的这个命题是从哪里来的?它为什么不给出任何引文出处呢?即使《超越》所引弗雷格的一些用语看似相像,比如“并非一切能够成为我的亲知对象的东西都是观念”(同上),但与该命题依然出入极大:“一切能够成为我的亲知对象的东西”与“一切(东西)”乃是不同的。弗雷格确实多次说过“并非所有东西都是观念(表象)”。由此可以看出,弗雷格反对“一切东西都是观念”。即便如此,从“并非所有东西都是观念”推论出弗雷格反对“一切东西都是观念”,与从论证“一切都是观念”将导致荒谬出发还是有不小区别的。不过这不是我要说明的主要意思。我主要想指出的是,关于“一切”的说法究竟是弗雷格讨论观念的出发点还是结论,对此人们也许会有不同看法,因而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弗雷格从来也没有单纯地讨论过“观念”。他借用“观念”这一概念是为了能够与“思想”形成区别并且以此说明二者的区别。换句话说,正因为说明了思想与观念的区别,弗雷格才会说“并非所有东西都是观念”,因为思想就不是观念。因此谈论弗雷格的观念时,若脱离“思想”而单纯地谈论“观念”,并且谈论“一切都是观念”及其推论,未免有些不着边际。

再一个虚假命题是《超越》的如下构造:“论题10.思想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可以确保逻辑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第66页)应该指出,《超越》对弗雷格的思想理论有两个构造:一个是简要的,即前面从P1到C的推论;另一个复杂些,共有10个论题。现在可以看出,论题10分两部分,后一部分相应于P1。这样,《超越》对弗雷格思想理论的两个构造就先后呼应起来。问题在于,弗雷格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谈过思想的客观性可以保证逻辑的客观性?逻辑指的是前提与结论之间的推论关系,思想指的是前提和结论所表达的东西,二者泾渭分明。难道弗雷格连这样的基本认识都没有吗?借用《超越》所引弗雷格的话:“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先发现一个命题的内容,然后以另一种更困难的方式提供对它的严格证明,凭借这种证明,人们还经常更精确地认识到该命题的有效性条件。因此,人们必须区分开下面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如何得到该判断的内容,另一个是我们如何提供对我们的断言的证成。”(第62页)可以看出,弗雷格把思想(判断的内容)与逻辑(证明、对判断的证成、有效性条件)区别得十分清楚。对于一个像弗雷格这样的逻辑学家来说,难道他会混淆推理的过程与推理的前提或结论之间的区别吗?难道他会认为推理的有效性或客观性是由推理的前提或结论决定的吗?弗雷格无疑会犯错误,但是难道他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超越》构造的虚假命题还有许多,比如它批评弗雷格的所谓“差异性论证”“包含一个不合法的逻辑跳跃:从‘一个思想不依赖于某个人’跳跃到‘该思想不依赖于所有人(即人类共同体)’,或者从纯粹和完全的主观性跳跃到纯粹和完全的客观性”(第70-71页),而在此前它所罗列的弗雷格相关论述处却根本看不到这样的“跳跃”(参见第65-66页)。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列举这些虚假命题。在我看来,以上几个虚假命题与《超越》的论证主旨及其背后的思想密切相关,必须予以澄清。因为,批评弗雷格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批评是基于一些虚假命题,那么无论其论证过程多么有说服力,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二、武断而粗陋的论证

从虚假的前提出发,大概会比较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结论。但即便如此,也还是需要论证的。令人瞠目的是,《超越》通篇充满断言,几乎不作什么论证,至少没有什么像样的论证。它的做法主要是三种,即先罗列、综述弗雷格的论述,然后要么做出三言两语的“评论”(参见第68-69页),要么大段援引某个外国哲学家的论述做佐证(参见第63、67页),要么自己做出一些根本没有任何证明的“证明”。在我看来,这样的做法与构造虚假命题是同样不负责任的。限于篇幅,这里只看两个论证。

现在先看《超越》关于自己构造的弗雷格论题6的反驳证明:

弗雷格的思想理论是一个患了癌症的机体,论题6就是其中的癌细胞之源……现在来证明论题6为什么不成立。让我们回过头去考察关于它的三个子论证。

1.“基于真的论证”是不可靠的:(1)思想作为真值载体,是直陈句或命题式疑问句的涵义,我们通过理解句子的结构来把握思想的结构。因此,对思想的表达和理解必须凭借语言来进行。既然弗雷格也承认语言是人类的创造,故思想也依赖于人类的行为,它们不能是独立于人类和人类的心灵而存在的第三域中的对象。(2)我不赞成弗雷格的真概念:真是初始的、简单的、不可定义的和冗余的。我认为,“真”是一个实质性的概念:说一个语句为真,是说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真”与外部世界和我们语言的句子有关联。我们的说话是否为真至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外部世界的实际情况,二是我们用语言表达了什么并且是如何表达的。(第70页)所谓“基于真的论证”,即是此前《超越》对弗雷格一些论述的归纳陈述(参见第65页),这里断言它“不可靠”。但是,上述两点也叫“证明”吗?其中的(1)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又是在概括弗雷格的思想(是否准确姑且不论),后一部分大概就是所谓证明。但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这一部分与真没有任何关系。也许在《超越》看来这一句话就是证明了,但是仅凭一个与真没有任何关系的句子就能够证明弗雷格“基于真的论证”是不可靠的吗?论证中的(2)同样是在自说自话。不同意弗雷格的看法没有什么关系,说出自己的看法也是可以的,问题在于这就是证明吗?这就能够证明所谓弗雷格“基于真的论证”是不可靠的吗?

下面再看《超越》关于自己构造的弗雷格论题10的反驳证明:

我现在证明:弗雷格不能凭借思想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来保证逻辑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即他的论题10不成立。理由有二:

……

(2)在弗雷格那里,逻辑是客观的、普遍的、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个论题只是一个假定,并没有得到严格的证明或证成。如何证明或证成这个论题?其他技术性逻辑学家或许可以置之不理,但对于像弗雷格这样的逻辑主义者来说,该问题则是必须回答的,因为他们把数学化归于逻辑的目的,就是要证明数学的安全和可靠;而如果逻辑本身不是安全和可靠的,他们的努力就会完全失败。(第71—72页)

以上引文中的删节号处是《超越》的第一个理由,冗长而空泛,与该论题甚至没有什么关系,故略。这里只看理由(2)。如前所述,论题10并不是弗雷格的论题,而是《超越》加给弗雷格的。因此在弗雷格本人那里,这个论题以及关于它的证明是不存在的。现在暂且随《超越》假定弗雷格有这样一个论题,只看对它的反驳论证。《超越》提出的反驳有两个:一个是“如何证明论题10”的问题弗雷格必须回答,而他没有回答(《超越》大概是在暗示弗雷格无法回答);另一个是逻辑若不可靠,逻辑主义的目的就会失败。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差的证明。首先,它根本不是反驳论题10的证明。因为它与思想的客观性没有任何关系。也许《超越》认为,既然没有证明逻辑的客观性①,那么一定也就没有证明思想的客观性可以保证逻辑的客观性。对此我要问,证明了思想的客观性可以保证逻辑的客观性,难道就证明了逻辑的客观性吗?或者,即使没有证明逻辑的客观性,难道就不能说明逻辑的客观性可以通过什么东西(比如通过思想的客观性)来保证吗?什么是逻辑的客观性是一回事,通过什么来保证它的客观性则是另一回事,难道这不是很清楚的事情吗?众所周知,弗雷格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超越》也引述了弗雷格许多关于思想客观性的论述(参见第66—68页)。既然《超越》在前引Pl确定了弗雷格有关于逻辑客观性的认识,也引述了弗雷格有关于思想客观性的论述,然后又为弗雷格构造出一个论题10,那么为什么在信誓旦旦的“证明”时,却对思想的客观性与逻辑的客观性的关系只字不提呢?

三、思想与语言

《超越》对弗雷格思想的批评还有很多,比如它认为弗雷格关于思想的理论有三个困境,对此它提出三个质疑:一是质疑思想是否能够独立于语言,二是质疑如何把握一个思想,三是质疑弗雷格的第三领域。我认为,《超越》的这几个质疑几乎都有严重问题。

对弗雷格所说的思想,一直是有人质疑的,比如《超越》所引达米特的质疑。这种情况在我看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弗雷格的看法与通常的认识不同,比如关于思想的客观性、思想属于第三领域的看法;另一个原因是这些看法与直观有距离,论证起来难度非常大②。对于这个问题,我的态度有两点:一是读懂弗雷格的本意,看从中可以获得什么启示;二是进一步思考其中的问题,包括质疑和批判。因此我认为,弗雷格可以批评,但是批评要基于对他的正确理解。而《超越》对弗雷格的批评之所以无法令人赞同,首先是因为它的解释很难让人相信它认真地理解了弗雷格。下面来看一看《超越》关于弗雷格思想困境的论述:

如果把弗雷格思想理论中的有些论题搁在一起,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紧张、冲突和矛盾之处。

一方面,弗雷格断言,“思想是语句的涵义……语句表达思想”……

由弗雷格的这些话可以推知:思想不能独立于语句而存在;若没有语句就没有思想……

另一方面,弗雷格又断言,思想不仅独立于我们承认它们为真而为真,而且独立于我们的思考本身……思想是被我们发现的,而不是被我们创造的。既然他承认“语言是人的创造”……而思想不是人的创造,那么我们可以推出:他也应该承认,思想不仅不依赖于我们,而且也不依赖于语言:它们能够脱离语言而存在。这正是他所说的:“一个思想与一个特定语句的连接不是必需的;然而,我们所意识到的思想在我们的心灵中与这个或那个语句相关联,这一点对于我们人来说却是必需的。然而,这并不是由于思想的本性,而是由于我们自身的本性。做下面的假设并不导致任何矛盾:有这样的造物,能够像我们一样把握同一个思想,却不必把它置于一种能够被感官所感知的形式中。不过,对于我们人来说,这一点还是必需的。”(第66-67页)

删节号处是《超越》援引或综述弗雷格的论述。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超越》从弗雷格的论述既推出“思想不能独立于语句而存在”,又推出“思想能够独立于语句而存在”,由此得出弗雷格的论述自相矛盾。也许是由于有这样的矛盾,弗雷格的论述也就不用反驳了。问题是这样的矛盾是如何得出来的?

在这一对矛盾中,“思想不能独立于语句而存在”是从弗雷格的原话“思想是语句的涵义”等等推出来的。这大概还是有道理的,《超越》对它也没有什么质疑。但是,“思想能够独立于语句而存在”是如何得出来的呢?“思想不是人的创造”是弗雷格的原话吗?一如《超越》所引弗雷格的话,当一个人“把握或思考一个思想时,他并没有创造它”,“在进行思考时,我们不是制造思想,而是把握思想”(第68页),这是什么意思?比如矛盾律(弗雷格的例子是毕达哥拉斯定理):“一事物不能同时既是又不是”。这12个字构成一个句子。思想是这个句子所表达的东西。把握思想即把握该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弗雷格是什么意思姑且不论,至少从字面上可以看出,他说的“不是制造思想”、“没有创造”思想,只是为了与“把握思想”相区别。矛盾律表达的东西,你可以理解,我也可以理解,而且我们可以有共同的理解;在我们把握了它、知道了它的今天,它是如此的,在我们未把握它、不知道它的时候,即发现它之前,它也是如此的。由此如何能够得出弗雷格有“思想能够独立于语句而存在”的意思呢?

就这一对矛盾而言,《超越》主要是质疑后一个命题。因为它想把该命题与它对论题6的批评联系起来。比如它转述了一大段达米特的类比论证后说:“思想也不能离开人类的活动(包括表达和思考)而存在,不能独立于人的心灵而存在。从根本上说,思想不可能是独立于语言和人类思考而独立自存的实体。所以,上述弗雷格思想理论的论题6是错误的。”(第67页)这大概就是它想说的东西,而且这也与它最后的结论有关。(详见下文)关键在于,“思想能够独立于语句而存在”并不是弗雷格的论述,而是《超越》自己推论出来的一个命题,并且它的推论与弗雷格的论述不着边际,对弗雷格的引文也不做分析。比如在前面引文中,一个思想与一个特定语句相联系,一个思想与某个语句相联系,这样的说法是等价的吗?更何况后者还有“在我们的心灵中”的修饰说明!在这种情况下,说前者不是必需的而后者是必需的,这难道会是矛盾的吗?

弗雷格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认识:句子的涵义是思想。按照我的认识,他在谈论思想的时候,一般不会脱离句子。因此,从他的论述推出思想不能独立于句子,大概是比较容易的。现在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从他的论述能不能推出“思想不能独立于语句而存在”?另一个是从他的论述能不能推出“思想能够独立于语句而存在”?我们可以借助《超越》引用的弗雷格的以下三个区分(第67-68页)来讨论这个问题:

(1)对一个思想的把握——思维;

(2)承认一个思想的真——判断的行为;

(3)对判断的表达——断定。

从这三个区分可以看得非常清楚,语言层面在(3),因为它明确谈到“表达”。而(1)和(2)不涉及语言。(3)显然是一个省略的说法,完整表达则是:对一个思想的真的肯定(承认)的表达。这样来看,(1)和(2)谈论思想,而没有涉及语言,(3)则把思想与语言(与真)结合起来。既然明确区别出这样三个层次,我想问,能不能分别谈论它们呢?就是说,能不能直接只谈(1)或(2)呢?如果可以的话,即如果可以只谈对思想的把握或对思想的真的肯定的话,能不能得出思想与语言无关或思想独立于语言的结论呢?而另一方面,只要谈论(3),或者只要把(1)或(2)与(3)联系起来谈论,思想就一定会与语言联系起来。但是,由此如何能够得出思想与语言没有关系呢?若是对这三层区分有正确的理解,也就可以看到,弗雷格谈论思想而不涉及语言的时候,不一定意味着他认为思想与语言没有关系;而当他认为思想与语言相关的时候,也不意味着他不可以只谈思想而不谈语言。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上述《超越》最后处的直接引文中,弗雷格既可以谈一个思想与一个特定语句的连接(比如在意识之外),又可以谈在意识中一个思想与某个语句相关联;既可以谈人把握一个思想,又可以谈赋予思想一种可感知的形式(语言),这样做怎么会导致什么矛盾呢?对于所有这些细节,《超越》竟然都不予考虑,而只是关注它的结论:论题6不能成立!

《超越》构造的论题6完整表达如下:“思想属于第三域,因为它们是客观而非现实的:独立于心灵,不占时空,因果惰性,恒久不变。”(第66页)

“思想属于第三域”确实是弗雷格的话,“思想是客观的”也是弗雷格的看法,问题是,弗雷格是在什么情况下这样说的?论题6中解释客观性的四种描述是弗雷格的意思吗?如果是,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

弗雷格确实想说明思想是客观的。在他看来,思想与外界事物是有明显区别的,不用多说什么。但是思想与内心世界的区别却不是那样清楚,需要说明。人们一般承认外界事物是客观的,而认为内心事物是主观的。因此,若要说明思想的客观性,不仅需要说明它与外界事物不同,更需要说明它与内心世界事物的不同。为了说明这一点,弗雷格借用了传统哲学中“表象”(Voretenung)③这一概念。他把内心的东西称之为表象,并且通过与外界事物的对比说明了表象的四种特征:一是表象不能被感知,二是表象可以被拥有,三是表象需要一个承载者,四是每一个表象只有一个承载者。(参见《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40-142页)其中第一和第三种特征与外界事物区别得非常清楚:外界事物显然是可以被感知的;而且不需要承载者。对表象的特征作出说明之后,弗雷格比较了思想与表象的不同之处,特别指出,思想不需要承载者。这样弗雷格就使思想与表象得到区别:

因此结果似乎是:思想既不是外界事物,也不是表象。

必须承认第三种范围。属于这种范围的东西在它们不能被感官感觉这一点上是与表象一致的,而在它们不需要它们属于其意识内容的承载者这一点上是与事物一致的。譬如,我们以毕达哥拉斯定理表达的思想就永远是真的,无论是否有某人认为它是真的,它都是真的。它不需要承载者。(《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44页)

由此可见,弗雷格的第三范围或领域,其实是揭示了一种超越传统二元论的认识。句子所表达的东西肯定不是外界事物。句子本身是可感知的,但是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却不是可感知的。这种区别是清楚的。句子所表达的东西与我们内心的东西不同:每一个人内心的东西不能离开每一个人自身,因人而异,所以弗雷格说它需要承载者;但是一个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却不会因人而异,因此弗雷格说它不需要承载者。这样,句子所表达的东西才是人们可交流的东西,可以成为人们共同的东西。说得直白一些,句子所表达的东西既不是在外界里,也不是在内心之中,因此是在不属于这两个世界的地方。由此得出“第三种范围”不是很自然的吗?“第三世界”是后来人说的,弗雷格只是谨慎地说“第三种范围”。我不赞同达米特对弗雷格第三领域的一些批评。数学家都承认数是实体,达米特也是同样。那么像数这样的东西在什么地方呢?难道是在外界或内心世界吗?所以我认为弗雷格指出的“第三种范围”是一种富有启示的洞见。我把“第三种范围”看作一个名称,它指的是传统二元世界之外的地方。弗雷格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图景:有一个领域,它的东西与传统的两个世界中的东西具有一些不同的性质和特征,因而可以把它们区别开来,这样也就可以把这个领域与传统认识中的两个世界区别开来。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乃是我们过去获得的看法,如今我们认识到有一种东西不在这两个世界之中,这难道不是认识上的一种进步吗?

《超越》不这样认为。它称第三种范围是“混乱不堪的”(第69页),它提出质疑:“问题在于:第三域的居民——如思想、真值(真和假)、(名称的)涵义、函数、概念、关系、值域或外延、数——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弗雷格从来没有把这些问题说清楚。”(第70页)

对于《超越》的批评,首先我想问:它所谈的这些东西,比如思想、真值等等,在外界吗?在内心世界吗?其次我想指出,《超越》若是对这些东西不理解,持批评态度也没有什么,但是它怎么能够说弗雷格从来就没有把这些问题说清楚呢?我真的很奇怪《超越》竟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仅就它字面提到的东西而论,难道弗雷格没有说清楚思想与真值的关系吗?难道他没有说清楚概念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吗?难道他没有说清楚函数与函数值的关系吗?难道他没有说清楚第一层概念与第二层概念之间的关系吗?如果弗雷格连这些基本关系都没有说清楚,他还能够被称之为现代逻辑的创始人吗?他的理论又如何能够为语言哲学的发展提供任何帮助呢?难道戴维森说的“由于有了弗雷格,大家才清楚地知道这条探索的途径”(戴维森,第4页),仅仅是溢美之词吗?尽管关于上述问题的答案是显然的,但我还是要通过弗雷格的以下具体论述,来实实在在地说明一下这种显然性:

“奥德赛在沉睡中被放到伊萨卡的岸上”(奥句),这个句子显然有涵义(1),但是由于无法确定这里出现的名字“奥德赛”是否有一个意谓,因此同样无法确定这个句子是否有一个意谓(2)。但是却可以肯定,所有当真认为这个句子为真或为假的人都承认,“奥德赛”这个名字不仅有涵义,而且有一个意谓(3),因为这里谓词肯定或否定的正是这个名字的意谓(4)。(《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02页)④

这段话显示,弗雷格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理论观点。由于有例子,因此比较容易理解。直观上这段话有如下几个意思:

其一,“奥句”有涵义。(1)

其二,“奥德赛”这个名字是否有意谓决定了“奥句”是否有意谓。(2)

其三,若“奥句”有意谓,则“奥德赛”这个名字有意谓。(3)

其四,谓词(的意谓)与名字的意谓有关。(4)

涵义和意谓是弗雷格讨论问题使用的术语。与句子相关,他的明确表述是:句子的涵义是思想,句子的意谓是真值,即真和假;专名的意谓是对象,谓词的意谓是概念。基于这个前提,上述四层意思其实是说:

其一*,“奥句”有思想。(1)

其二*,“奥德赛”这个名字是否有对象决定了“奥句”是否有真值。(2)

其三*,若“奥句”有真值,则“奥德赛”这个名字必有对象。(3)

其四*,概念与对象有关。(4)

这样就可以看出,在这短短一段话中,弗雷格谈论了句子与句子构成部分的关系,谈论了思想与真值的关系。还可以看出,在他的论述中,最重要的并不是句子的涵义,即思想,而是句子的意谓,即真值。他谈论名字的意谓即对象,也是结合句子的意谓即真值进行的。特别是可以看出,他不仅从句子的角度出发来谈论意谓(其三*),而且从名字的角度出发来谈论意谓(其二*),这实际上是从句子与句子构成部分的关系并且从句子构成部分与句子的关系这样两个角度来说明句子的意谓。换句话说,他谈的是句子的真值与其中名字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以及名字的对象和句子的真值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弗雷格以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对上述关系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说明,足见他对句子真值的重视。这里似乎稍有问题的是“四”中关于谓词的说明。不过,由于说这段话时弗雷格主要考虑的是句子和其中名字的情况,尚未有关于谓词的说明,而他后来又补充了关于谓词的说明(参见同上,第120-128页),因此他的说明也是清楚的,或者至少是可以说清楚的。

应该指出,所有这些其实还仅仅是弗雷格这段讨论字面上告诉我们的。而它背后所依据的思想,比如关于句子的真值,关于谓词与名字的关系,关于函数、函数域与函数值的关系,弗雷格都有非常明确的论述。正因为有这些清楚的探讨和论述,他才能明确地说:“逻辑的基本关系是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概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化归为这种关系。”(《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20-121页)所以,《超越》怎么能够说弗雷格从来没有把这些问题说清楚呢?

四、所谓“超越”

《超越》称弗雷格有一个思想理论,并把它构造为10个论题。它指出其中论题6是“癌细胞之源”,通过批判弗雷格的思想,它重新构造了一个思想理论:去掉了论题6和其他两个论题,增加了一个论题,其余的基本保持不变。新增论题6是:“思想必须通过语言来表达;通过理解语言可以理解和把握思想。”(第72页)《超越》最后说:

由这8个论题所刻画出来的思想图景是这样的:思想依赖于语言,由一定的语言形式来表达;由于语言是人类的创造,思想也依赖于人类,特别是依赖于他们的表达、思考和心灵;只有不依赖于个别人的思想,没有不依赖于人类共同体的思想;思想可以在人类共同体之间传播和交流,可以被不同的认知主体所分享,这是思想的本质特征;人通过理解语言去理解和把握思想;思想在被人理解和把握之后,可以导致人们做出决定,付诸实施,由此造成外部世界的变化。(同上)

这大概就是《超越》所认为的“超越”。下面说一说我对此的看法。

首先,我不知道这个理论是《超越》的还是弗雷格的。因为其中除了论题6,另外7条都是它此前构造的弗雷格论题的内容。而所删去的几条,要么是《超越》强加给弗雷格的,如论题10,要么是弗雷格的而《超越》对其的理解有问题,如论题6。

其次,上述关于思想和语言的结论,基本上是语言与思维传统看法的翻版,没有任何新意。

第三,新增论题6与论题1不是独立的。既然论题1已经说了“思想是直陈句或命题式疑问句的涵义”(同上),那么就已经包含着思想与语言的相互联系,因此又多出一条说思想由语言表达等等,只不过是重复,何来新意!

此外,我认为以上问题并非十分重要,因为它们太过明显,只要认真阅读弗雷格的著作,都可以看出来。就理解弗雷格的思想而言,我认为下面的问题才是至关重要的。

在《超越》构造的8个论题中,有两条是这样的:

论题2.思想有真假:如果为真,就永远为真。

论题3.思想有结构:主目-函数结构和复合结构。(同上)

十分明显,这两个论题的内容在《超越》关于思想图景的描述中丝毫也看不到。一方面列出它们,另一方面它们似乎又是可以不要的,这难道不令人奇怪吗?在弗雷格关于思想的论述中,如果说可以用一些论题来表述的话,我认为这两条才是至关重要的。

弗雷格区别涵义和意谓,主要是为了说明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及其认识。句子属于语言层面,涵义属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层面,这在弗雷格大概是常识。难题在于如何对这种东西做出说明。区别出涵义和意谓,则是弗雷格所做的工作:通过意谓层面的说明而达到对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说明。句子的涵义是思想,句子的意谓是真值。前者大概比较容易理解,后者却不是这样。实际上,与句子相关人们一直有许多说法,比如命题、陈述、判断、肯定、否定等等,但是这些表述是含糊的,它们没有区别句子与句子所表达的东西,也没有区别句子所表达的东西与真假。弗雷格则不同,他区别句子的涵义和意谓,并且明确地说:“我称思想为某种能借以考虑真的东西。……思想是一个句子的涵义。”(《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32页)“我们不得不把一个句子的真值看做它的意谓。我把一个句子的真值理解为句子是真的或句子是假的的情况。再没有其他情况。为了简便,我分别称它们为真和假。”(同上,第103页)这些关于真假的论述可以看作大致与论题2相应。弗雷格还说:“一个概念是一个其值总是一个真值的函数。”(同上,第66页)这大致可以看作是与论题3中一部分(函数)相关的论述。概念是谓词的意谓,与对象即专名的意谓不同。但是从这个论述可以看出,弗雷格关于概念的论述,也是与真值结合在一起的。还有上文涉及奥德赛的讨论,弗雷格也是把对象与真值联系在一起考虑的。所有这些都表明,在弗雷格的理论体系中,真或真值才是至关重要的东西。

这里我想顺便指出,在早期论文中,弗雷格对思想谈得很少,主要谈论真值。尽管如此,他对思想与真的区别始终是清楚的。他明确指出:“一般说来重要的是句子的真值。……正是对真的追求驱使我们从涵义进到意谓”。(《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02—103页)也正因为如此,他在探讨涵义和意谓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意谓层面的东西,即真值以及与其相关的对象。而在晚年专门撰文探讨思想的时候,他也没有离开真,他甚至是从论述真这个概念开始的。他为“思想”的研究加了一个副标题“一种逻辑研究”,并且开宗明义地说:“‘真’这个词为逻辑指引方向”。(同上,第129页)由此可见,即使在他专门论述思想的时候,他也是从真这个概念出发来讨论的。在我看来,弗雷格区别思想和真,谈论思想的客观性,主要还是为了更好地说明真。在这一前提下,他关于思想的论述仅仅在于说明这样两点:

其一,思想是句子表达的东西,因而与句子相区别。而就句子表达的东西而言,思想与真又不同。(重要的是关于真的认识,因为在研究中,或者涉及科学追求的地方,真乃是最重要的。)

其二,思想是客观的,是人可以把握的,因而与心理对象相区别。 (重要的是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是真的”的情况,另一种则是“把某物看作真的”的情况。二者完全不同。弗雷格说明了或者希望他能够说明了前一种情况,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后一种情况也时常涉及。)

以上两点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不涉及谈论思想的客观性,而后者不得不涉及它。为了说明思想的客观性,弗雷格通过与表象进行比较,指出思想属于“第三种范围”,由此得出“并非所有东西都是表象”(同上,第151页),目的也仅仅在于说明逻辑研究的对象与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不同。在我看来,有这些说明已经足够了,因为它们已经帮助人们认识到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区别,认识到什么是句法与语义,什么是句子的真值条件。而所有这些,在哲学史上都是开创性的工作。

基于以上认识可以看出,《超越》对弗雷格的理论建构不符合弗雷格本人的思想,《超越》的上述批评和质疑也是错误的。应该看到,人们一般认为弗雷格对心理主义是持批判态度的。但是这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需要通过文本的阅读来理解。在我看来,批评心理主义本身,与批评逻辑研究中掺杂了心理学的东西,乃是根本不同的。比如今天不少人主张逻辑研究应该与心理学相结合,甚至认为心理学研究对逻辑研究提出了挑战,逻辑研究有回归心理学的趋势等等。我会对这些看法表示不赞同并提出批评,但是我对心理学本身只会表示尊敬而绝不会提出任何批评。所谓弗雷格对心理主义持批评态度,一般是指他强调要把逻辑与心理的东西区分开来,应该认识到逻辑与心理学研究的东西完全不同,二者的混淆不利于逻辑的研究和发展。但是他并没有认为心理学本身是错误的。由此可见,《超越》批评弗雷格时它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从一个错误的观点出发讨论问题,其结果可想而知。由于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没有搞清楚,除了本文前面指出的那些问题之外,《超越》还有一些质疑也是凭想当然。比如它批评说:“关于‘如何把握思想’这一问题,除了给出一些十分模糊、隐喻性的说法之外,弗雷格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清晰的说明。”(第69页)弗雷格确实谈到把握思想,但是他似乎并没有认真考虑过如何把握思想的问题。他谈论把握思想,是以此说明思想的客观性,从而更好地说明真的一些特征,比如无时间性、无程度差异性等等。而谈论或回答如何把握思想,指的是要说明把握思想的方式和条件,这与弗雷格所考虑和回答的问题不是一回事。今天在研究弗雷格的时候,许多人总爱以类似的方式批评弗雷格,即以一些他没有考虑的问题来批评他,认为是他的局限性甚至错误。比如弗雷格关于句子的意谓谈论了许多,而关于句子的涵义却谈得很少。因此有人批评弗雷格忽视关于涵义的研究,并想通过关于涵义的研究来补充或完善弗雷格的思想。我认为,在做这样的批评之前,批评者首先应该想一想,弗雷格为什么不做这样的研究?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疏漏?他既然区别出句子的涵义和意谓,却为什么只研究意谓而忽略涵义呢?同样,既然他谈到了把握思想,为什么他却丝毫也不考虑如何把握思想呢?这些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到的问题,怎么偏偏会被弗雷格忽略了呢?

我并不认为弗雷格所说的都是对的,也不认为弗雷格的理论是不可超越的。但是《超越》所做的这种“超越”是不行的:因为它堆砌了许多弗雷格的论述,却没有对这些论述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解读;它提出了许多耸人听闻的论断,却没有提供切实有效的论证。从《超越》的口气看,它似乎认为弗雷格的思想不值一谈。这当然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多少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就论证而言,我想还是应该多学习学习弗雷格!

解释:

①这样谈论逻辑的性质,实在是有些奇怪。为了行文方便,权且借用《超越》的一个用语,而略去其他三个。

②弗雷格所说的“思想”与我们一般所说的“思想”是有区别的,它主要指句子所表达的东西,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命题”。其要点有两个:一个与句子相关,另一个与真相关。(参见王路、郑伟平)

③《超越》把它译为“观念”。这里为了更好地说明弗雷格的思想,我采用自己的翻译。

④为了讨论方便,引文中我加了“奥句”和序数(1)、(2)、(3)、(4)等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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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而非超越--与陈勃教授商榷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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