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文社会工程的学科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科论文,人文论文,地位论文,社会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工程和人文社会工程
工程是人类依据自己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利用外部资源、建构具有一定规模的理想性物品的活动及其成果。从所建构物品的形态看,工程可分为物质形态工程和非物质形态工程两大类。通常,人们只称前者为工程,而不称后者为工程,或仅在譬喻的意义上称后者为工程。这样的“工程”概念是狭义的,而本文所谓“工程”则是广义的。狭义的工程概念将非物质形态工程排除在工程之外,使得非物质形态工程不能像物质形态工程那样接受严格的学科规范的约束,因而长期为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困扰。本文提出广义的工程概念,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物质形态工程,如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采矿工程、水利工程、航空工程等,是利用自然物质材料来建构的。利用自然物质材料必须以自然学科(本文有意使用中性的“学科”而避免使用含有价值色彩的“科学”)对这些材料的现有认识为依据。所以,这类工程一般被划归自然学科。如是,在自然学科中,那些以探索物质世界本然状况为己任的学科被称为“理论学科”,简称“理科”;而那些以建构理想性物质形态物品为己任的学科则被称为“工程学科”,简称“工科”。理科生产理论,工科生产物品,相互为用又不越俎代庖,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机制。
非物质形态的工程可分两种:一是建构人的工程,如人才的培养、人格的塑造、人生的设计以及艺术、道德、宗教等各种象征系统的创制等,可称为“人文工程”;一是建构人间关系亦即社会关系的工程,如组织的缔结、机构的设立、体制的创生以及经济、政治、文化诸领域各种游戏规则的制定等,可称为“社会工程”。两者结合起来可统称为“人文社会工程”。人文社会工程所利用的是人文社会资源。按理,人文社会资源之于人文社会工程,跟自然物质材料之于物质形态工程一样,是一种客观外在的东西,它有着自身的规律性,需要人们事先加以认识。如是,就该有一种专门以认识人文社会资源之规律性为己任的学科,这种学科虽与前述自然学科中的“理论学科”或“理科”在认识对象上有别,但其学科性质相同,因此也可称为“理科”。相应地,以直接运作人文社会工程为己任的学科就该纳入“工程学科”或“工科”范畴,跟前述自然学科中的“工科”具有相同的学科性质。不过,为了不跟人们的语用习惯闹别扭,我们不妨称人文社会学科中的“理科”为“人文社会理论”,称人文社会学科中的“工科”为“人文社会工程”。这样,我们就有了两个含义有别的“人文社会工程”概念:一个指“工程”本身,一个指对“工程”的主观认识。文中,这两个不同的含义将由语境来区别。
对人文社会学科作“理”、“工”之分,只是一种“应该”,而事实上人们并没有这样做,只是将其笼统叫做“社会科学”或“文科”。在该领域,理论探索和工程设计从来都混为一谈——被目为理论的东西,偏偏要充当施工图纸;明明是工程设计,可满纸都是不可操作的抽象推导。理论不像理论,对工程就没有铁一般的约束力,操作者也就有了蔑视任何理论的理由;而没有理论约束的工程,只能是“感觉”的产物,其质量和效益可想而知。这种情况在自然学科领域是不可思议的。比如,几何学就是纯粹的理论,没有谁将其中的图形直接当成图纸去施工,可正因为这样,它才成为各种工程设计必须遵循的定理,凡是违背了它的,都会被它一票否决。同样,任何工程设计都不敢“跟着感觉走”,都必须尽可能多地掌握方方面面的既有理论,按定理办事,否则就会搞成“豆腐渣工程”。
当然,人文社会学科中有时也有“理论”和“应用”之分,人们也经常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但这种区分暗含一个前提,即工程只是理论的应用,并没有真正的独立性;这种强调也容易让理论急功近利,直接与工程搅在一起。这种观念也曾影响过自然学科,致使工科长期被看成理科的单纯应用,造成重“理”轻“工”的弊端,直到中国工程院建立,这种观念才开始明确得到纠正。其实,工程决不仅仅是理论的应用,理论要发挥作用也不是直接介入操作活动就可以的;工程是一种具有独立学科品质的学科,理论学科的实践价值只有在跟工程学科的平等互动中才能实现。只因人文社会学科中素来“理”、“工”不分,问题特别严重,所以我才专门提出“人文社会工程”的学科地位问题,并加以简要探讨,以引起各方重视。
二、人文社会工程作为独立学科的依据
我的核心意思是:人文社会学科应像自然学科一样,明确划分为理论学科和工程学科两大类,从而使人文社会工程摆脱对人文社会理论的依附地位,成为独立学科。人文社会工程作为独立学科,有如下依据。
其一,人文社会工程具有不同于人文社会理论的学科动机。人们从事认识活动,不管是哪种认识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服务于自己的生活目的。但对于具体学科来说,这样的动机只是外部动机。除了相同的外部动机外,每一学科还有各自内部的学科动机,即由学科性质所规定的动机。理论学科的动机就是求知,就是弄清事物的本然状况,所追求的是主观符合客观(能否符合是另外一回事);而工程学科的动机就是致用,就是创造出特定物品来满足人们的需要,所追求的是客体服从主体(能否服从是另外一回事)。把两种不同动机的学科理解为应用和被应用的关系,显然欠妥。这一道理适用于自然学科,也适用于人文社会学科,当然就成了人文社会工程谋求独立学科地位的首要依据。
其二,人文社会工程具有不同于人文社会理论的认识对象。人文社会理论以人文社会领域“实有的虚体”为认识对象,人文社会工程则以人文社会领域“虚有的实体”为认识对象。“实有的虚体”指真实存在而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此即道理或事物的规律性;“虚有的实体”指尚不存在但准备加以实现的东西,此即工程的过程及其结果。不用说,这两种对象是密切联系的,但联系不论多么密切,都不足以达到可以相互还原的地步,即不能仅仅通过认识其中之一来实现对二者的同等程度的认识。正是这种对象的不可还原性为人文社会工程作为独立学科提供了又一条理由。
其三,人文社会工程具有不同于人文社会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文社会理论从事实出发,以理论的逻辑完备性为归宿;人文社会工程从价值出发,以工程的效用最大化为归宿。从事实出发,就是要尽量避免主观好恶对认识的干扰;从价值出发,就是要努力消除客体因素对自由的妨碍。避免了主观干扰,完满地解释了对象,理论就完成了任务;消除了客体妨碍,实现了最大效用,工程就达到了目的。也许有人会说,人文社会理论不同于自然理论之处,就在于它无法做到从事实出发,即无法保持价值中立,比如价值理论就不可能价值中立。对此,我的看法是:应当把价值主张和真正的价值理论、应否价值中立和能否价值中立区分开来。价值主张是对当事者愿望和要求的直接申述,这不是真正的价值理论,而是一种工程意图;真正的价值理论是把价值现象作为客观对象加以认识的结果。价值主张当然要以价值为出发点,而价值理论则必须以价值这一事实为出发点。把价值当作事实来研究,跟那些以非价值的自然现象为对象的研究相比,确实更难做到价值中立,但是,应该价值中立却是由理论学科的性质所规定的,跟是否以价值为研究对象无关,跟能否价值中立也是两回事。事实是理论的本质,价值是工程的本质,这一原则对自然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普遍适用。所以,人文社会理论不能因为自己保持价值中立有难度而索性跟人文社会工程搅在一起,阻挠人家独立。
其四,人文社会工程具有不同于人文社会理论的思维方式。这一点是最关键的。理论要把握的是虚体,工程要成就的是实体。人类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由包括我们每一个人在内的无数个体事物组成的,人类自己又在不断创造着新的个体事物,这些个体事物都是实体。每一实体都具有若干属性,这些属性既彼此连接,又与其他实体的属性相互关联,从而构成复杂的联系之网,这就是所谓虚体。其中,有些联系具有必然性,可以用逻辑的方式加以把握和表达,这就是理。理论就是理的主观形式,从而理论的思维方式就是从前提推出结论,就是逻辑一贯、不自相矛盾,就是力求符号体系的形式化和系统性。这种思维方式,我称之为“理学思维”。如是,理论的单元和实体的单元就不存在重合或对应的关系,一个实体往往要用许多套不同层面的理论才能说明,一套理论又可能涵盖大量的实体。理是虚体,但工程本身是实体——其原料是实体,其成品也是实体。一个实体牵涉若干套理论,一个工程牵涉若干个实体,这就决定了搞工程不能像搞理论那样“吾道一以贯之”地进行推导——推导不可缺少,但只能在局部进行;总体上则必须依靠思维的“复合”,即把由实体牵涉的全部理论“召集”到一起进行一票否决的“全民公决”。比如开发商要盖一栋大楼,设计人员就必须把数学、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经济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理论都要“请”到,并“征得”各方一致认可后方能定案和实施,这些理论虽彼此没有逻辑关联,不是从一个前提推出来的,但都与工程牵涉的实体有关,谁也不能“得罪”——“得罪”了物理学房屋要倒塌,“得罪”了经济学房屋卖不动,等等。这种思维方式,我称之为“工学思维”。由于理论最初要对感觉经验进行抽象,因而理学思维可视作非逻辑因素的逻辑性构造程序;由于工程最终要对理论原理加以复合,因而工学思维可视作逻辑因素的非逻辑性构造程序。理学思维和工学思维的这种区别,对自然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都有效。这是人文社会工程独立学科地位的最重要基石。
既然人文社会工程有其特定的学科动机、认识对象、出发点和归宿以及思维方式,将其确立为一大独立学科种类应当没有问题。
三、确立人文社会工程学科地位的意义
确立人文社会工程的独立学科地位,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可以彻底改变人文社会学科的现有格局,重塑学科规范,促进该领域内人类智力产品质量的提高。人文社会学科的人类智力产品在质量上比不上自然学科的产品,这是大家所公认的。如果说人文社会对象具有特殊认识难度是这一问题的客观原因的话,那么,该学科领域“理”、“工”不分则是主观原因。一旦人文社会工程跟人文社会理论划清学科界限,一种新型的学科格局就会随之形成。届时,工程就不再依附于理论,不再为某种理论的证明和实现背负十字架,而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按“市场规则”来选择理论,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学科规范也会相应建立健全,从而为工程质量的提高打下坚实基础。这样一来,逼得理论也必须放下架子,面对工程需要的大“市场”而相互竞争,通过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来赢得尊重和信任。在这种格局下,研究者也会增强学科意识,至少将能分清自己究竟是在搞理论还是在搞工程,能分清自己究竟是想弄懂对象本身的情况还是想表达对于对象的主观愿望。
其次,可以打通自然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使人们对人类智力活动的总格局产生新的认识,对人类生存的本质达到新的领悟。对人类智力活动,本应有多种视角,“横看成岭侧成峰”,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现行学科分类只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或“理工科”和“文科”)这一种视角,完整的人类智力活动由此一刀两断,没有缝合的办法。如果人文社会工程得以独立,就能使“理论学科”和“工程学科”(或“理科”和“工科”、“理学”和“工学”)的分类得以纵贯全部人类智力活动,而不再局限于自然学科。这样一来,我们就至少可以拥有纵横两种视角,可以在学科分类上形成最起码的互补结构。届时,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分类法割裂的学科,就可以在“理论学科”或“工程学科”的名义下重新团聚,建立“大理科”和“大工科”,在学科性质和方法等方面寻求统一。果真如此的话,人们很快就会发现:从前把物质形态工程单纯划归自然学科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工程乃人事,而人事就必须涉及人文社会学科,也正因为如此,非物质形态工程可以称作“人文社会工程”,而物质形态工程就不能称作“自然工程”。由此,我们才能了悟工程的最高本质:工程是“人类实践本性”的体现。
再次,可以为人类在新世纪反思和检讨自己的智力活动史即认识史,特别是总结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经验教训提供学术契机。迄今为止,人类在智力活动方面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近代以来,自然学科领域的革命性变化已彻底改变了人类生活的基本面貌。但与此同时,人类又陷入各种新的困境和危机之中,特别是由自然学科的突飞猛进和人文社会学科的缓慢进展所造成的“思想力”发展的“剪刀差”,使得人类的价值理性越来越难以驾驭急剧膨胀的工具性力量。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区域战争、国内战争以及新的战争威胁,依靠的都是相同的科技,追求的却是不同的“主义”,这同时说明了自然学科的成功和人文社会学科的失败。人文社会工程学科地位的确立,必将有助于我们调查和剖析这种失败的原因,进而弄清“思想力剪刀差”的机制,因为我们至少可以对每一种“主义”这样追问——你究竟是理论还是工程?如果是理论,你为什么要充分施工图纸?如果是工程,你为什么只固守一种理论而不遵循所有理论?由此便可将此前数千年的人类认识史重新审查一遍,而这种工作恰是人类进入新纪元所必须去做的。
最后,可以为中国社会发展的运作奠立学科基础,借以将社会生活的各项事业,特别是非物质形态工程的规划与建设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科技成果如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成果如何服务于社会,这些都是今天人们广泛议论的话题。之所以有这些话题,是因为现实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科研成果的大量闲置,一方面是实际工作的低水平运作。这种现象在人文社会领域尤其严重。强化工程学科意识,特别是确立人文社会工程的学科地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为只有学科意义上的工程才直接消费理论,实际工作则只实施设计方案,跟理论十分疏远。所以,独立的人文社会工程学科,是人文社会领域“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没有这座桥梁,有关工程就只能由此岸的狭隘经验和专断意志来运作;有了这座桥梁,有关工程的运作才可能接受彼岸理论的约束。中国社会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历史关头,那些事关全局的人文社会工程对我们的重要性远非任何物质形态工程可以比拟,因此,将其像物质形态工程那样按照学科规范和技术程序加以运作,尤其具有重大意义。
以上对人文社会工程学科地位的论述显然还十分粗浅。我意在提出问题,并相信该问题足够真实,希望有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以将有关研究逐步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