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性浅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局部性论文,中国农村论文,正规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性浅化实证
在原始的、没有金融资产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中,储蓄和投资是同时行为,但是在一个复杂的货币经济中,储蓄和投资常常是分离的,储蓄不会自动地转化为投资,因而金融的作用至关重要。金融深化指金融体系鼓励储蓄的形成,最大限度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最有效地配置资源。为此,金融体系中应有充足的和适应相应环境的各种金融资产、金融中介、金融市场。1978年以后中国农村的金融资产、金融中介、金融市场在总量上都获得巨大的发展,但1990年代中期以后这种金融深化出现减缓甚至部分逆转,主要表现在:
(1)越来越多的资金通过农村正规金融中介逃离农村(见表1)。资金逃离农村反映了正规金融对农村经济环境的厌恶,已不能将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投资,从而背离了农村正规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意图。
表1 1990年以来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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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991~2004年中国金融年鉴。1996年以前农业贷款包括乡镇企业贷款
(2)正规金融中介纷纷撤离在农村的人员、网点,如图1,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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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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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3)正规金融在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处于次要位置,农村经济主体固定资产融资主要是通过自身积累和非正规金融(见表2)。正规金融中介在农村扩大再生产中所发挥的作用弱化,农村金融是短浅的。
表2 (农村集体单位+农村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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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1991~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4)农村金融市场在全国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下降,即农村金融市场相对萎缩,如图3,图4(见17页)。农村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与农村贷款年末余额/全国总贷款极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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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发生了浅化,这与1978年以来中国金融市场深化的趋势相反,但不能由此肯定农村正规金融浅化必然带来农村金融整体上的浅化,或者说这种农村金融浅化是全局性的。判断的标准是看农村金融浅化的反面——农村金融深化是否发生逆转。根据戈德史密斯(1968)[1]的研究,衡量农村金融深化最主要的指标是农村金融相关率和农村货币化比率。农村金融相关率通常以农村各种金融资产与农村GDP的比例来表示,农村货币化比率以农村货币供应量与农村GDP的比例来表示。由于中国农村金融的“二重结构”特征,农村经济主体所持有的各种金融资产的规模,特别是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规模难以测算,本文以农村信贷量与农村GDP的比例来代表农村金融相关率,以农户收支中的货币化收支代表农村货币化比率。这样做的理由是以农村各种金融资产与农村GDP的比例来表示的农村金融相关率意义不大,因为实际投入农村的资金量才是驱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农村资金大量外逃的背景下,农村经济主体拥有的金融资产为城市发展提供资金,因而不能衡量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数据的缺乏如难以获得媒介农村经济活动的现金量也是采用这种方法的理由之一。根据测算,1978年农村现金收入/农村总收入为42%,农村现金支出/农村总支出为45%,1990年分别上升到68%和71%,2003年分别上升到82%和84%,说明中国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正在逐步瓦解,经济货币化逐步上升,金融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见表3)。农村贷款合计/农村国内生产总值1978年为13%,1990年上升到32%,1992年达到最高点38%,之后跌落到1995年的11%,2002年又回升到28%(见表4)。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深化是上升的,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初农村贷款合计/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由高峰跌落下来,但1990年代中期以后又恢复增长势头。因此,中国农村金融浅化是在农村金融深化过程中的局部浅化。
表3 农村现金收入/农村总收入与农村现金支出/农村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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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1985~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整理
表4 农村贷款/农村国内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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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1985~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乡镇企业年鉴整理
二、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性浅化的原因
金融浅化现象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注意,主流观点认为政府应负主要责任。麦金农(1972)、肖(1973)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浅化是由政府的金融抑制政策造成的,而政府的金融抑制政策又是由经济战略决定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不发达,不能担负政府快速工业化的重任,于是政府制定了一整套的规则,代替市场配置资源。遵循这种逻辑,国内学者认为[2~3],为了实现工业化,国家需要得到廉价资金的支持,为此政府在农村建立正规金融体系,吸收金融剩余。为了防止民间金融争夺金融资源,同时防止民间金融抬高资金价格,必须排斥、取缔民间金融中介,于是,农村金融市场功能受到损害,经济主体融资困难,资金源源不断流出农村,农村金融市场萎缩。这种逻辑能够解释1978年以前我国农村金融状况,但对改革开放以后的农村金融缺乏充足的说服力。实际上,1980年代后政府逐步放宽了对农村金融的控制,即使在加强宏观调控的1990年代,农村民间金融仍有部分合法的活动空间[4]。因此,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农村金融局部性浅化已不是政府意志的结果,相反政府通过其控制的正规金融中介向农村注入大量的资金,农村正规金融中介的任务已不是为城市工业化动员资金,恰恰相反,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因此,简单地把农村金融局部性浅化的责任归结到政府身上而漠视后者所做出的大量努力是不恰当的。统计数据表明,从1995年至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净贷款达23914.5亿元,年均2989.3亿元(如表5)。中国人民银行在防止农村金融局部性浅化方面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农村金融局部性浅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正规金融中介在农村的资产质量恶化,面临生存危机,不得不逃离农村。1985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净利润/资产分别为2.16%、0.49%、0.71%、0.75%,2002年下降到0.13%、0.10%、0.33%、0.14%,1985年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1.52%、3.41%、19.74%、6.85%,2002年下降到3.47%、2.13%、4.3%、4.01%。如图5、图6(见17页)。农村信用社自1993年后就没有净资产,1993年农村信用社所有者权益为-547.6亿元,2001年则下降到-1852.1亿元(如表6)。
表5 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净贷款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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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1996~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整理。
表6 1993~2001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表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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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994~2002年中国金融年鉴,净益=其他(净)-实收资本。
从表面上看,农村正规金融浅化呈如下特点:正规金融资产外逃→更大规模地正规金融资产外逃→正规金融中介外逃,但背后的原因是农村正规金融的收益成本发生变化,农村存款成本<农村贷款收益<城市贷款收益→农村贷款收益<农村存款成本<城市贷款收益→农村贷款收益<城市贷款收益<农村存款成本。这种状况的出现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从外部因素来看,正规金融中介逃离农村与农村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全国买方市场的形成,资金利润率的下降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内部因素来看,正规金融中介是农村社会的外在金融,在鉴别信息方面没有优势,从而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遭遇大量的逃废债之后,只有退出农村,于是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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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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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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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三、农村正规金融深化的思路
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性浅化反映了农村金融市场失灵。解决失灵的办法一是政府代替市场,二是在政府的帮助下重新恢复市场机制。199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的大量援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性浅化,因此恢复市场机制不失为另一种可行的选择。在大批农村正规金融退出农村后,农村金融深化仍然继续,更多的非正规金融填补了正规金融留下的空间,说明非正规金融具有正规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非正规金融内生于农村社会,和农村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相对对称,能够有效地解决正规金融曾遭遇过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但不能由此得出政府应立即放开对非正规金融所有限制的结论[5]。非正规金融局限于狭小区域,融资规模有限,风险承受能力弱,当超出一定的区域和规模后,缺陷就暴露无遗,1980年代局部农村金融市场的混乱充分说明这一点[6]。与此相反,正规金融具有庞大的、跨区域的资金动员能力,能够利用规模经济降低单位成本、分散风险,但作为一种外在金融与农村经济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不能够有效地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两者的联合可以发挥互补作用。金融体系本身也是一个社会生态系统,由非正规金融到正规金融构成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生物链,低级组织和高级组织各有定位又相互依存,当人为地破坏了低级组织,高级组织也难以生存。19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正规金融局部性浅化正是金融体系遭到破坏的结果。因此,农村正规金融深化的思路是:提高政府的监控能力,降低单位监管成本;在政府有能力克服非正规金融对金融秩序干扰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形式的非正规金融所具有的不同功能、效果,允许相应非正规金融进入金融通道;通过担保、联合贷款、转贷款、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联系与合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使得逃离农村的资本和正规金融中介重新返回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