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处突研究
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综述
刘志勇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摘 要: 出境反恐是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又伴随着侵犯他国主权的风险,但很多国家依然采取了出境反恐的措施。梳理目前出境反恐的缘起、发展以及出境反恐研究和实践的基本情况,针对世界各国出境反恐的经验与教训,提出我国出境反恐应秉承审慎、合法、高效的态度,在法律体系、力量构建、研究探索等方面进行全面完善。
关键词: 出境反恐;国际恐怖主义;综述
恐怖活动的跨国性流动趋势越来越强,打击恐怖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出境反恐已经成为防范和打击境外恐怖活动的一种强有力的措施,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环节。由于出境反恐涉及到主权与国家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备受争议。基于上述问题,出境反恐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行动也越来越多。
一、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缘起与发展
(一)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缘起
1.战争冲突的延续
一般意义上来讲,战争冲突要么是国际上的武装斗争,要么是国内政治力量的武装斗争,反恐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而是一种特殊的斗争。恐怖活动的产生与战争冲突密切相关,甚至是国际冲突或国内战斗冲突的延续。郭宝认为:“在伊拉克,就2004年来说,大多数恐怖袭击事件都与美英发动的对伊拉克的战争有关。伊拉克战争后,伊拉克及其周边地区成为国际恐怖势力新的聚焦地和恐怖活动的高发区,人们几乎每天都能从媒体上看到那里发生的恐怖袭击的报道。英美发动的伊拉克战争,不仅激起了伊拉克境内相当一部分民众的抵抗情绪,而且由于师出无名和‘虐囚’丑闻,也使整个伊斯兰世界的反美情绪高涨。”[1]“苏联出兵阿富汗后,美国及其西方盟友以及巴基斯坦等国极力以‘宗教’旗帜动员国际社会力量到阿富汗与苏联对抗。以在阿富汗战场成长的本·拉登为首的宗教极端势力和为数不少的在阿富汗的阿拉伯人,形成了宗教极端势力网络并逐渐演变为国际宗教恐怖主义的骨干力量”[2]。可见,战争冲突的延续是国际恐怖主义的根源,也是出境反恐与实践的研究点。
2.民族、宗教问题的变异
恐怖主义之所以得以快速扩张,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利用了民族以及宗教的跨国性特征,对之进行煽动进而形成国际恐怖主义,是民族、宗教问题的变异。一是民族问题的变异。张立伟认为,“随着国际恐怖主义思潮的泛滥和恐怖主义的全球化,跨境武装冲突多数已经演变为恐怖活动的较量和斗争,一些以民族自决、分裂国家为目标的武装集团通过实施非法、非人道的武装对抗和恐怖袭击行为,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恐怖组织”[3]。二是宗教问题变异。王怀强、张雪雁认为:“自‘9·11’开始,阿富汗、伊拉克,再到利比亚,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势力用军事强力实现了这些国家的所谓民主化进程。但现实却正远离人们的期望,这些国家和地区正在日益沦为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的练兵场。”[4]另外,在处理波黑战争冲突时,“致使宗教激进分子在组织联络和观念极端化方面得到强化。这些力量一旦凝聚成强大的组织力量,就不会再完全沿着美国等国际力量期望的方向发展,而是利用国际社会适宜的环境,进行宗教再动员,其思想在越来越激进、极端的同时,一步步走向恐怖主义”[3]。而且,上述恐怖主义不断地变异,蛊惑和煽动甚至是强迫教民制造暴力恐怖事件。可见,民族、宗教问题变异为恐怖主义,使其具有跨国性的特征,是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缘由之一。
3.恐怖主义的受害国维权的需要
第一茬鲜食玉米种植时间在3月15日,要用地膜覆盖栽培。由于早春播种温度低,幼苗生长缓慢,导致生育期延长。所以,前期采用地膜覆盖加小拱棚的栽培方式,能有效地加快玉米生长速度,使其在6月10~20日正常成熟。由于鲜食玉米是在乳熟期收获的,比正常成熟的玉米起码早收10多天,实际生育期只有77~85天。因此,6月初即可上市。第二茬玉米在前茬收获前10天左右套种在行间,或提前10~15天用营养钵育苗,待苗长至3~5片叶时移栽也可。即5月中旬播种,到8月上、中旬上市。第三茬在7月中旬套种(或育苗),至10月上、中旬上市。如果有鲜贮设备,到元旦或春节期间上市,则效益更佳。
恐怖主义是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毒瘤,多数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遭受恐怖主义的危害,世界各国也都对反恐有着高度的共识。美国认为“ISIS”仍然是威胁其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为消除国家的威胁而越境对叙利亚的恐怖组织进行打击;俄罗斯也应叙利亚政府的邀请,对该国境内的恐怖组织进行跨境打击。中国作为恐怖主义的受害国,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的驻外企业、施工人员以及留学、探亲、旅游人员还将进一步增加,海外的安全问题特别是恐怖袭击问题成为一个无法绕过的问题。“严重的恐情带出了任务:中国的国家安全战略既要御恐怖活动于国门之外,又要重点经营‘带路’安全网。完成这两项任务的舟与桥,不外乎境外清源,境内去‘邪’(即‘去激进化’)。”[5]“而境外的清源,一方面来自中国与境外在反恐方面的大力合作,依托境外国家力量对境外中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进行保护;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中国的国家安全保卫力量出境反恐。”[6]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家间的人员跨国性流动越来越多,国家的海外利益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恐怖主义的威胁,为了维护国家的海外利益,出境反恐的需求也体现得越来越明显。
(二)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1.国际恐怖主义的形成促进了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1.国外出境反恐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
而“伊斯兰国”更是盘据在西亚、南亚、中亚以及北非等地区活动,一度形成了以叙利亚的拉卡为“首都”,以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埃及、沙特、也门及高加索地区等为“八大行省”的局面,并依托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向世界各地输出各类恐怖分子,严重扰乱了国际社会的安宁。国际恐怖主义的跨国流动性,使得单一主权国家仅仅依靠本国的力量无法有效应对跨境流动的恐怖分子,而上述恐怖主义较为严重的国家本身发展较为缓慢,武装力量无法有效应对恐怖主义活动,出境反恐应运而生。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以色列等国家均派出了相应的武装力量赴境外执行反恐任务。
2.国际社会反恐需求及反恐实力的差异促进了出境反恐的发展
国际恐怖主义的网络化组织、碎片化分布及多样化攻击,受到国际社会的强列反对,世界各国都有着强烈的反恐需求。一方面,一直以来,对于反恐,各国均是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来实现的,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国家面临的恐怖威胁主要来自境外,在国际反恐合作成效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国家在国内法中授予有关部门越境打击权,以有力震慑境内外恐怖势力”[9]。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国家的国内形势较为严峻,反恐实力相对较弱,无法有效打击国内的恐怖活动,请求国际的反恐援助也成为国际反恐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促进了出境反恐的发展。
有学者认为现代理论对图像研究的不足之处是必须把图像理解为一种语言。米切尔把语词与图像的关系看作是在再现、意指和系统的领域内反映了我们在象征与世界、符号与其意义之间关系。图像是一种不易归类的符号,伪装成自然的直觉和在场。语词则是人类意志的人为的任意的生产,通过时间、意识、历史和象征性的非自然因素的异化介入,扰乱了自然的正常秩序。米切尔将语词与图像的相互联系看作是“异质图画”,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有相似之处,语词与图像作为相互独立的符号系统在符号学中得到了解释,本文尝试提出这样的问题:地图作为语词与图像相互关联的图像媒介,区别于其它媒介的特质是什么?
3.维护国家利益的现实需求促进了出境反恐的发展
国际恐怖主义的破坏活动不仅针对国内,有时也针对一国的海外利益,为了维护国家的海外利益,有效地打击恐怖活动,出境反恐就成为研究与实践的一个热点问题。“2012年,法国与马里、乍得、尼日尔、象牙海岸、布基纳法索等五个非洲国家,为了打击整个撒哈拉以南地区的伊斯兰武装组织的叛乱活动,制订了一个‘巴尔坎(Barkhane)’永久出境反恐行动。”[10]“2017年9月22日,叙利亚支持阵线恐怖分子包围俄罗斯军警,俄罗斯紧急派出武装力量赴叙利亚进行反恐。”[11]“面对中东‘ISIS’恐怖组织严重肆虐,2014年8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国际联盟对伊拉克境内的‘ISIS’恐怖组织发动空袭。同年9月11日,美国扩大了空袭行动的范围,将打击区域扩大到叙利亚境内。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多次强调‘ISIS’恐怖组织是美国的‘直接威胁’,美国是为了人道主义目的和地区和平与安全而采取的越境军事打击。”[12]可见,主权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海外利益,也会考虑派出力量到境外实施反恐,这也促进了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二、出境反恐理论研究与实践概况
(一)国内研究及实践
国际范围内,关于出境反恐的研究相对较少,一些文件或著作中有零星提及,鲜见专门论述。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uncil)提出针对反恐“在欧盟范围内跨境合作,以期形成更为广泛的欧盟合作防卫体系”[14]。美国学者Jorg Friedrichs则更注重从国际法角度认识出境反恐,“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跨境打击恐怖主义,造成了对阿富汗主权的侵犯,“只要这种情况持续下去,美国几乎不会接受伊斯兰会议组织提出的全面公约草案中的豁免条款,即豁免武装冲突中,包括外国占领情况下的所有当事方”[15]。很明显,其对美国出兵阿富汗的合法性是持有积极态度的。美国学者Mathieu Deflemy认为:美国“一方面,对伊拉克和阿富汗发起的军事干预行动是以较为直接的方式对‘9·11’恐怖事件的反击;另一方面,这些反击也搅起了一轮轮新的恐怖暴力活动”[16]。可见出境反恐对有效打击恐怖主义作用有限。Audrey Kurth Cronin 和 James M.Ludes在审视美国反恐战争中远赴阿富汗打击恐怖组织的情况后,提出“美国现在声称先发制人打击恐怖主义进行自卫,以表明愿意参与推翻劫持国际恐怖主义的政权。几乎在全球所有地方,美国都展示了其高效的摧毁性军事能力,这对反恐战争是有利的,但不是万能的”[17],可见其相对客观地提出出境反恐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不足的一面。
1.“出境反恐”研究成果少
在我国,严格来说,并未真正实施过出境反恐行动,但是在双边及多边框架下参加出境反恐演习却并不少。其中既有军队层面的联合反恐演习,又有执法层面的反恐演习;既有法律层面的合作,又有制度层面的合作;既有有形力量的演习,又有网络反恐的演习,可谓多层次、多领域的出境反恐演练非常多,如表2所示。
检索结果对2002—2017年间发表的论文进行了统计,其结果如表1所示。
从统计结果来看,2002—2017年间,我国真正意义上研究出境反恐的成果及人员并不多,总数为91篇,除去报道性与体会性的文章,学术研究类的成果仅有12篇,其中法律类的研究共有6篇,占据研究成果的50%。战术行动研究的1篇,出境反恐对策类研究1篇,越境反恐前景类研究1篇,出境反恐路径选择类研究1篇,其他2篇。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出境反恐理论研究成果较少,且主要集中于法律方面;反恐实践主要体现在双边或是多边的反恐演习或是演练上,并未远赴他国开展过实质上的出境反恐。
表 1出境反恐研究成果数量统计表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我国,出境反恐的研究尚少,且主要集中于法律研究层面,而战术性研究、制度性研究以及分析性研究相对较少。而随着《反恐法》及国家反恐力量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推进,国家海外利益不断受到恐怖主义的威胁,我国已经意识到维护我国海外利益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随后,中央政法委书记提出“要顺应全方位对外开放新趋势,确立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安全保护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由此可以看出,未来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出发,出境反恐还是“短板”,它作为一种维护国家境外安全保护的重要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度研究。
2.国外出境反恐的实践较为丰富
角度环使用的是PID控制器中的PD控制器:当在单位时间内,倒立摆摆杆由一个角度运动到另一个角度时,角速度从零变大再变成零,这里的角速度就可以理解为此次角度与平衡位置的差值和上次角度差值的差值(因为角度差值除以单位时间就是角速度),这刚好契合PID控制器中微分部分参数的要求。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递增。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民人数共计7.72亿,全年网民新增人数4074万,为第三方移动支付的推行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就相关的研究著作来看,也并不多见,笔者所搜集到的著作中,专门对“出境反恐”有研究的著作主要有2部,即张立伟所著《反恐新视角》(军事谊文出版社,2010)和周健、李石松所著《武警反恐怖主义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
表 2 中国与周边国家及其他地区国家双边、多边联合反恐演习统计表 [13]
(二)国外研究及实践概况
王逸舟认为,“恐怖主义真正成为国际现象,仅仅是20世纪后叶的事情”[7]。国际恐怖主义的形成,使得反恐问题成为国际问题,而非国内的问题。周健、李石松认为,“近年来,国际反恐形势日益严峻,中国境外以中国为目标的恐怖活动渐趋活跃。武警部队作为反恐主力军,走出国门执行反恐任务势在必行”[8]。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颁布并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反恐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其中第71条规定“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反恐法》中明确提出“派员出境执行反恐任务”,在此我们将之简称为“出境反恐”。“出境反恐”是一个缩略词,其词义主要包括三个关键词,即“越境反恐”“出境反恐”与“跨境反恐”,其核心词义均是指一国的反恐力量越过边境到另一国执行反恐任务的行动。基于此,本文分别以“出境反恐”“越境反恐”以及“跨境反恐”为关键词进行了检索,结论如下:
2.我国出境反恐实践主要体现在反恐演习
一是部分国家出境反恐立法较为完善。目前,国际社会反恐很重要的一个手段便是反恐立法,通过立法对出境反恐行动给予法律上的支撑。从法律内容上来看,既有专门的反恐法,又有相应的配套法,形成了打击恐怖活动强有力的法律体系,并不断完善。在美国,与《爱国者法案》相配套的还有《美国法典》(U .S .Code )、《动用军事部队授权法》(AUMF )等,另外,为了进一步配合反恐,前美国总统布什2006年制定了《打击恐怖主义国际战略》,将“域外打恐,先发制人”作为反恐的重要内容,而奥巴马2011年则进一步制定了全新的《国家反恐战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Counterterrorism ),将“域外反恐”的重心转向“本土防恐”。俄罗斯除了有《抵制恐怖主义法》《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措施》外,“对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保障体系进行调节的还有其他一些联邦法律法规,既包括俄罗斯联邦总统令和政府决议等规范性文件,也包括一系列有关俄罗斯国家安全问题的构想性文件”[8]等。英国在出台《反恐及安全法》(Counter -Terrorism and Security Act )的同时,也允许地方出台《反恐法实施细则》(Terrorism Act Code of Practice )对《反恐法》进行补充。可见,一些国家对反恐已经形成了配套的法律体系。
韩爱姐可以说是李瓶儿与金莲的总影,在她身上,读者既能看到金莲的影子,又能看到李瓶儿的影子。韩爱姐的第一次登场在第三十七回,这一回中,作者对韩爱姐的描述基本是浅尝即止。然而,当韩爱姐再次出场,其气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第九十八回,陈经济偶遇逃难而来的韩道国一家,此时的韩爱姐已经不再是当初气若幽兰的芳香女子,而是一个历经风波的风月女子。因此,“弓鞋窄窄剪春罗,香体酥胸玉一窝”,对她的描写充斥着风月气。此时的爱姐十分主动地挑逗陈经济,欲与其成好事,作者甚至直接利用陈经济的心理活动来向读者暗示爱姐与金莲的联系:“经济欢喜不胜,就同六姐一般,正可在心上。”这一处已经彰显了爱姐犹如金莲般的风流。
二是国外出境反恐的行动较多。关于国外出境反恐,在实践层面相对较多。美国从“9·11”后,建立了国际反恐同盟,分别对伊拉克、叙利亚、土耳其、巴基斯坦等国境内的恐怖组织进行了出境打击,俄罗斯也派出武装力量对叙利亚境内的恐怖组织进行打击。另外,作为美国的盟国,“法国、英国、比利时、丹麦、荷兰、澳大利亚、约旦、沙特、阿联酋、巴林、卡塔尔等国也参与了向叙利亚境内的极端恐怖组织‘伊拉克及黎凡特伊斯兰国’的越境打击行动”[18]。1977年,德国特种部队对在意大利罗马机场被恐怖分子劫持的人质进行了解救。2008年,哥伦比亚进入厄瓜多尔境内实施反恐怖作战,打死了包括“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二号人物劳尔·雷耶斯在内的24名武装人员。这些都是出境反恐的实践。
2)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了访谈法。访谈是一对一进行的,地点是在笔者就职学校的网络教室或办公室,访谈时只有笔者及受访者,并做了录音。事后,笔者对6段声音数据进行了转录并进行了分析。
可见,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实施了出境反恐行动,其虽然具有打击恐怖主义高效、直接的优点,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侵犯入境国主权等系列问题。因此,如何既有效发挥出境反恐的作用,又保障他国主权,成为研究出境反恐的重要内容。
三、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对我国出境反恐的启示
基于出境反恐的现实需求与重要的实践意义,兼顾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我国作为实践层面较少的国家,出境反恐应秉承审慎、合法、高效的态度,从以下几方面来深入研究和探索:
在医学统计学教学全部完成后,利用课间进行调查,采用无记名、自填问卷、当场回收方式开展调查。由医学统计学教师发放问卷,组织学生填写。问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对医学统计学教学效果的评价、各章节教学内容难易度评价、个人学习效果自我评价及教学建议。
(一)形成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从世界各国出境反恐实践来看,出境反恐大多备受诟病,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是联合国并未授权而出境国单方面采取行动;二是目标国未给予许可;三是出境国在入境国的反恐行动超出了正常范围而祸及其他,甚至是借反恐之名而别有意图。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分为四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清查登记阶段、填表上报阶段、成果发布阶段,其中清查登记阶段是水利普查的最基本阶段,目的是摸清全国水利的基本情况。水利普查主要包括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等6项普查和灌区、地下水2个专项普查。除河湖基本情况普查和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委托由专业的机构完成外,其余普查内容均由县级水利部门获取普查数据并录入到本次水利普查的专用软件“水利普查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中,逐级上报到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因此,在整个普查过程中,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十分关键。
基于上述情况,我国出境反恐应既符合国际法,又与入境国达成一致意见,防止重蹈其他国家覆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一是符合国际法的基本条件。目前,虽然没有专门的国际反恐法,但联合国制定的13个有关反恐的国际公约,为有效地反恐提供了依据,我国出境反恐应在已经加入的12个国际公约的基本规定及其他国际公约基础上,依据现实需要,审慎地开展出境反恐行动。二是形成与入境国的法律对接。上文提到,出境反恐的前提是符合国际法。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不同的国家,其立法差异相对较大,在反恐中所采取的手段也大不相同,因此,应进一步加强与入境国协商,通过制定与入境国达成一致意见的对接法律,对出境反恐的力量规模、入境方式、手段运用、活动范围、协助及意外赔偿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国内法的完善。目前,我国出境反恐的法律规定仅有《反恐法》,其对武装力量及国家安全机关赴境外执行反恐任务有较为宏观的规定,即中央军委或国务院批准可赴境外执行反恐任务。但是,我们知道,境外与境内不同,涉及到的问题较多也较为复杂,因此还应进一步给予规范与细化,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
(二)构建专业的力量体系
出境反恐力量是反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体执行力量。但毕竟出境反恐不同于国内反恐,其实战行动要求复杂,影响也极大。因此,出境反恐应构建专业的力量体系。从境外反恐实践来看,主要还是武装力量远赴境外反恐,采用的均为“战争”模式。这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从我国的整体国情来看,在境外面临的恐怖威胁主要针对的是我国的侨民、使领馆、企业、建设工程、海洋运输船只及个人。基于上述情况,我国出境反恐的专业力量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一是军队出境反恐力量,其主体是我国的武装力量,其具有武装性及打击能力强、装备精良的特点,可以执行受恐怖威胁较大的国家的撤侨、维稳、重要机构护卫、打击海上恐怖活动以及特种作战等任务。二是警务反恐力量,其主体是警察,主要通过执法活动完成对恐怖活动的侦查、打击、人质解救等。
(三)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论证
目前,《反恐法》虽然赋予武装力量及国家安全力量以出境反恐的权力,但是目前在实践领域尚未有深入的研究。从出境反恐的主体来看,既涉及到国家的武装力量,又涉及到国家的执法力量,特别是武装力量出境反恐,其敏感性要远高于执法力量出境反恐。因此,不同主体如何形成应对不同层次的反恐力量,达到优势互补、处置适当、效果优良的反恐目的,还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从涉及到的问题来看,出境反恐所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且复杂,其中有战术问题、境外协同问题、情报支撑问题、保障问题、政治问题等。这些问题不仅关系着出境反恐的最终成效,还影响着国家间的政治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很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不一,对于反恐的法律规制不一,要有效地出境反恐,实现法律的对接也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这事搁一、二天无妨,其它事也要料理。昨天上了个新贴,反映城区出租车计价器上调营运收费基价,每台收调表费300元,摊给的士司机出,不少司机骂娘。
出境反恐作为反恐行动的一种手段,一直以来颇受争议,但又被广泛采用,原因在于其有打击恐怖主义的重要作用,同时又伴随着国家主权等相关问题。总体来看,出境反恐既是我国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的一种趋势。而目前关于出境反恐的研究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均存在很多不足,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出境反恐研究与实践的经验,在法律、力量、战术以及保障等问题上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形成一套有效的出境反恐机制,服务于国家安全及国际反恐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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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of Practice and Research on Counterterrorism Missions Oversea
LIU Zhiyong
(China People ’s Police University ,Langfang ,Hebei Province 065000,China )
Abstract : Counterterrorism missions oversea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crack down terrorism and protect national interests. Despite its concurrent risk of invading the sovereignty of other countries, many countries have adopted this measure. After canvassing the reasons, development and the current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counterterrorism missions oversea, this thesis contends that efforts shall be made to further improve China’s counterterrorism missions oversea in terms of legal system, capacity building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on the basis of lessons learned and the principles of being prudent, legitimate and efficient.
Key words : counterterrorism missions oversea;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review
中图分类号: D922.1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077(2019)01-0079-06
收稿日期: 2018-09-10
基金项目: 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大数据视野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研究”(SQ182003);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17年青年项目“边境地区出境反恐行动研究”(ZQN2017038);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培育课题“中国国家安全保卫力量出境反恐行动研究”(SKJJPY20172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刘志勇(1984— ),男,内蒙古包头人,讲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献惠 杜 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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