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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地大物博,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一直是国家比较重视的话题。土地资源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并利用土地资源,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我国土地整理工作中土地权属问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具体落实起来必须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经营权等问题解决好。因此,本文主要对规划设计土地整理中存在的土地权属问题进行总结,并在其基础上提出了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权属问题
引言
我国大规模的土地开发整理是从1999年开始的。这是贯彻落实新的《土地管理法》,实现全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需要,也是贯彻“保护资源”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有效补充了耕地数量,提高了耕地质量,优化了利用结构,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改善了生态环境,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打破了旧的土地产权关系,重新确认了土地产权,保护好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承包者、耕作者等各种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好土地产权问题,关系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的成败。本文就如何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过程中设计出有效可行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保证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顺利进行做出探讨。
1土地整理概述
土地资源作为一切社会活动得以开展的基础资源,有效的实现土地资源整理、规划和设计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的土地整理工作主要包含了农业土地整理和费农业土地整理两个方面,其中农业土地整理主要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农田土地整理、规划工作,是根据提地利用情况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的模式,它是在土地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有依有据的整理,旨在进一步改善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从而增加农田用地面积。
1.1土地整理原则
但在具体的土地整理工作中,土地整理本身工程复杂,土地权属调整容易涉及各方利益,因此要想完整、科学的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就必须要提前制定出公正、严格的法律制度,从而确保土地整理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这里的法律制度应当包含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和行政法律制度等方面。
1.2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土地权属调整的作用
首先,由于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农业土地,所以在进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农业土地的重整,而随着土地的重新划分势必导致土地权属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土地产权人的有关利益,其中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土地经营权,在位置和作用上的改变导致土地权属的调整,同时会使农业产业结构也随之改变,而且涉及到了土地功能和用途的变化,因此,土地权属调整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我们土地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公有为主体的,农村土地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有利于土地调整的顺利进行,更便于土地整理过程中土地权属问题的顺利解决。而且,我国的土地权利类别简单,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土地权属调整的工作简单,难度不大,更主要的是土地登记已经完成,因此,在我国农业土地整理工作中进行土地权属调整有很大的优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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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的土地权属问题
尽管目前我国土地整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土地权属问题在土地整理中有着很大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乃至承包经营权三方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由于这三方利益交叉而容易给土地整理造成阻力,甚至让土地整理效果受到很大影响。就具体来说,目前我国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土地权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农田水利工程中的土地权属问题
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田水利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其规划设计中通常需要根据当地水资源利用与水文条件等情况,结合已建水利灌溉设施来制定,并明确工程的具体规模及位置。在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首先应该坚持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因为水利规划设计和已有水资源利用规矩存在着很多冲突和矛盾,很多灌溉系统都是依据自然情况划定的,因此可能会面临水利设施规划设计不能正确落实的情况,必须按照灌溉区的具体情况,在打破原来格局的情况下实施农田灌溉。
2.2土地平整工程中的土地权属问题
由于在具体的土地整理工作实施中,土地整理的规划设计与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模式有冲突。例如在土地整理的规划中,利用田地、水利及山林进行综合治理,大范围大规模的实行农业机械化生产,而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是以小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模式,所在土地整理规模上与农业生产实际情况不相符。
3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的方法
3.1农田水利的设计规划
在具体的农田水利设计规划中,一定要联系当地的农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贯彻土地整理的标准,使工程的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发展条件,设计中得农业水利灌溉布局一定要符合灌溉区的自然地貌特征和现存土地权属状况,不能违背土地整理实施规划,破坏原有农业模式和权属,造成权属的纠纷。因此,在现阶段的农田水利设计规划中,首先要以维护当地土地权属现状为前提,对其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适度调整,以求符合土地整理规划标准,如此一来,不仅对当地原有农业格局改动较小,而且能够很大限度地维护农业水利设施的现状,符合当地耕种的习惯和客观条件,减少了土地整理的成本,并且充分发挥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功能。
3.2土地平整的设计规划
在实施土地平整工程中,首先要对土地权属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好小范围耕地和大规模土地平整规划设计之间的冲突,采取必要的土地调配和抗塘的填埋工作,处理好其中的具体权属问题,而且,在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之前,要与当地群众进行探讨、协商,广泛接受群众的实际意见,确保公平公正。尤其是对丘陵等特殊地区的坑塘填埋工作,一定要先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走访农民,对当地水源情况做深入地了解,确保规划设计的正常实施。
3.3防护林规划
由于当今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着严重的沙尘等灾害天气,而农田防护网和四旁林带几乎没有,一旦发生沙尘天气,就会对作物产量产生极大影响。项目区内农民也迫切希望能通过本次整理,种植一定数量的防护林网,对项目区农田形成良好的防护,保证农田的高产稳产。
结语
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是在一定区域内,通过调整土地权属与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改善生产条件,同时维护生态环境、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土地权属问题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绝对不能简单进行,应该形成高度的责任感、足够的耐心与细心,充分体现出民意和政策。在规划设计中应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调整土地权属,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确保土地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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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作标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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