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重建:中国社会稳定的长久之计——城市基层重建的原理和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层论文,长久之计论文,社会稳定论文,中国论文,原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层”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地理意义的物理空间,通常也是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的交互地带。当代的社会科学家们广泛地意识到基层这一微观社会,在社会发育、国家缔造、民主转型、政策实施等社会政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基层的重要性可能就在于它所积淀的族群、阶级、宗教甚至血亲的认同纽带,它们构成了集体动员和政治参与的社会基础,由此能够对社会问题的治理乃至政治变迁产生不可小觑的影响。
基层重建是中国现代政治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面向。与儒家文化同构的、以家族为组织核心的基层社会秩序,被广泛地视为中国传统政体结构性稳定的根基。近代以来传统社会肌体的衰败,给许多社会活动家和知识分子提出了基层重建的任务。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正是包括梁漱溟在内的知识分子群体基于对中国社会现状的分析而提出的、为解决民族前途问题的社会实验,它试图构建一种充满“伦理情谊、人生向上”精神的新礼俗社会,使之成为复兴中华文明的基础。
1949年后中国的城市基层社会出现了新的制度安排。通过居委会及其组织网络,国家力量前所未有地渗透到基层社会,从而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动员势能。城市基层社会被法定的群众自治制度所建构,成为革命后社会变迁的重要基石。在90年代以后的市场经济背景下,随着政府主导的社区建设的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越发明显,基层社会在维护社会稳定、操练公民参与、供给公共物品等议题上具有战略性的角色。200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历史性地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并且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生活共同体建设的任务。据此,重塑基层既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部分,也成为社会建设的内在需要。
在晚近的社区调查计划中,我们一直在观测城市基层构造的变化,同时也在关注国家对基层社会的介入方式的转变。其中的一个焦点在于,基层社会中最重要的资产——社会资本与社区团结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假定这些资产也是国家政策得以有效实施、诸多社会问题得以有效治理的前提,那么,究竟怎样的制度安排和组织策略有助于催生、增值这些资产?这些问题或许没有统一的答案。不过,田野观察和比较研究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当前的城市基层并不是一个资源短缺的社会领域——与其说基层所匮乏的是行动资源,不如说匮乏的是能够让行动资源运作起来的某种制度安排和组织策略。对于政府和其他的社区利益攸关者而言,寻求新的组织策略和原理,乃是基层重建的本质问题所在。
当代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基本制度构造,是围绕居委会及其网络所形成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它不仅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推进相关的政策实施,而且通过各种非行政化的手段解决了大量的居民日常生活问题。90年代以后的市场经济重塑了这种基层生活模式。随着个体自主性的扩充和社会结社方式的变化,在法定的群众自治制度之外,城市基层涌现出各种新的自治空间。其中最为显著的是随着房屋市场化而来的、基于物业产权的业主自治组织。除此之外,随着闲暇的增多,建立在共同的兴趣和认同的基础上的自发群体或者草根组织也不断涌现,城市基层社会已经形成多种自治形式并存的局面。
这些新型的自治要素不仅品种繁多,其制度化程度和行动效能也差异甚大,但是它们共同表征着城市基层社会日益提升的自主性。目前来看,这些草根自治要素都试图扎根于基层社会,但是彼此之间缺乏足够的横向联系,同时缺乏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纵向良性互动机制。这种割裂和绝缘状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也导致各种基层问题难以进行利益综合并自我消化,结果是基层社会的各种具体问题经常上扬,进入行政管理过程甚至被政治化,从而给更大尺度的政治体系造成压力。
在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围绕居委会组织已经出现了很多机制创新。一个比较建制化的途径是进行自上而下的资源动员与整合。比如上海市政府从2004年开始推行的“社区实体化建设”。这个工程旨在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简称“两化一覆盖”),其特点在于通过行政介入在街区这一管理平台上建构一种共治的组织网络,这种取向的本质是用政治与行政资源来组织和整合基层社区,它无疑有力地加大了基层公共管理的能量,然而也在客观上扭曲了居委会的社会属性。
传统行政介入模式的一个重要认知基础是基层社会的资源短缺。的确,自上而下地看,基层社会似乎就是一个资源匮乏的社会:缺乏资源、缺乏认同、缺乏内在参与动力,等等。城市基层越来越重要,但是它所需要的资源补给量也越来越大。出于体制惯性和路径依赖的原因,既有整合取向的资源投入策略,大多是沿着“街—居”体制进行,结果是各种游离的自治要素无法参与其中。由于过多地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资源(包括经费、人力资源等),居委会的运行出现了行政化有余而自治化不足的问题。
对于城市基层政府而言,整合导向的制度设计看起来难以避免行政化之弊端,那么出路何在?在既有的街居体制框架下,基层重建之道也许在于以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为依归,进行资源配置机制的创新。这种创新的基本原理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内源性发展的立场。这意味着国家介入不是由基层问题或需要出发,而是基于社区内所拥有的资产或优势来进行选择;这同时也意味着必须真正确立基层民众以及各种社区自治要素参与社区发展的主体性。这正如John Kretzmann和John L.McKnigh在《社区建设的内在取向》一书中所推崇的,以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模式把社区居民当作有能力及乐于积极参与的公民(Citizens),而不是无助的服务对象(Clients),从而摆脱“需求驱动的死胡同”。在基层自治资源愈见丰富的前提下,从基层社会本身出发,动员社区的潜在能量和优势,这才是基层社会关系重建的长久之计。
与此相关,基层重建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则,那就是合作性权力的生产。基层社会中的权力构造和行政体制中的权力属性有所不同,它不应该是基于对资源的获取和掌控(或者韦伯意义上的权力),而应是一个相互赋权、产生合作关系的社会过程。这种合作性的权力有助于调度各种社区资源,从而有利于形成社区内的团结机制。从比较视野来看,当代的各种参与和协商式治理的制度设计体现了这种社区建设的原理。美国学者Archon Fung等人把试图提升普通公民、相关群体有效参与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决策的制度创新称为“赋权的协商民主”(empowered deliberative democracy)。这种赋权与合作的取向,在诸如贫困治理这样的发展问题,以及深化民主和改进城市规划等领域中,均已体现出非凡的功效。
基层政府如何才能秉持这些原则进行基层社会的重建?这还需要在行动方案上进行具体规划。实际上,在我国城市基层的治理实践中,最近已经出现了许多进步主义的创举。以上海的经验来看,在居民区层面持续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实践“三会制度”(协调会、评议会和听证会),通过公益基金和项目设计来培育草根组织对公共服务的合作供给等,都是值得总结、巩固和提升的。我们可以期待的是,这种策略的转向不仅将优化基层政府的运作机制,而且能深切地盘活社会的内生资源,培育出包容性的、与基层政权有亲和力的社会资本。
总之,城市基层社会需要继续开发、重建,而重建的逻辑也许和集体行动类似,需要由内而外、自下而上地寻求潜在的参与者,并给予足够的、持续性的激励。决策者和参与者都需要看到的是,基层重建所缺乏的并不是行动资源本身,而是创造性的资源配置方式和依赖结构。纵向的行政介入模式,常常只会使得有活力的自治空间变得萎缩;而内源式的、以合作权力为导向的、项目化的建构策略,将会为基层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营造出一种持久共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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