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应遵循的四项原则_基本经济制度论文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应遵循的四项原则_基本经济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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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尽管我国已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然而,理论界乃至实践界仍有极少数人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持有异议,存在模糊认识;对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如何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如何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等存在着不同的理论主张和政策主张。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正触及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谋求中国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必须及时地正确地进行一系列具体经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很显然,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依然是当代中国面对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课题。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经验,认真研究、探讨并明确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对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对推进各项具体经济制度的创新,很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必须正确认识和遵循以下四大原则。

一、要遵循价值理性与制度理性辩证统一的原则

所谓价值理性就是人们要尽量作出符合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符合客观实际的价值判断,从而确定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所谓制度理性就是作为社会工具的制度的效率性,进而言之,就是制度要既有利于价值目标的实现,又符合人、自然、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能产生良好的制度绩效,从而达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尽管从根本原因上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其形成、发展、变化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的,但从直接原因看,人类作为社会实践主体,制度的演变却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动选择的结果。作为选择,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人们价值观念和思维能力的制约,同时又受到社会客观环境的制约,受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自然界发展规律等客观规律的最终制约。一方面,价值判断和取向的非理性会导致制度选择的非理性,进而导致制度缺乏存在的现实基础和生命力;另一方面,再好的价值选择都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路径来实现,一旦制度脱离了实际,背离了规律,就会事与愿违。在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实践中,由于我们无视价值理性与制度理性的辩证统一,导致了我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与制度绩效的严重背离:我们追求按劳分配,却平均主义盛行;我们追求共同富裕,却导致共同贫穷;我们追求生产力快速发展,生产力却徘徊不前。其教训是深刻的。为使当代中国经济制度的构建更加富有绩效,我们就必须谋求价值理性与制度理性的有机统一。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改革创新经济制度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

作出理性的价值判断,选择理性的价值取向,对搞好制度改革和创新至为重要。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未来社会制度的具体设计中不无缺陷,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有诸多充满理性光辉的基本价值判断,诸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劳动是财富的根本源泉”、“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等等,都对我们深化经济制度改革具有指导意义;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所主张和追求的“民主”、“友爱”、“公平”、“效率”、“共同富裕”等基本价值目标中都闪烁着人类理性的光芒。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形成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其中更是充满了许许多多富有时代感的正确的基本价值判断和一系列具体的价值判断,诸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是硬道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主题”、“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等等,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诸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坚持公平正义”、“追求又快又好发展”等。① 这些价值取向既继承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根本价值取向,又富有时代内涵,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和要求,符合社会进步需要,因而是我们改革和创新经济制度必须始终把握的价值取向。

2.要坚持制度理性

其一,坚持制度理性的最根本要求就是坚持生产力标准。能否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是衡量制度好坏优劣的首要标准、根本标准,是制度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具有生命力的根本依托。经济制度的演变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观点,是对生产力最终决定制度演变这一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主要最重要的东西”。② 因此,我们的经济制度设计,必须力求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特别是要力求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二,要坚持制度理性,就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一切从中国的客观实际出发。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选择必然要受到该国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处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资源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诸多客观的自然及社会因素制约,因而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制约条件,绝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的制度模式,也不能盲目地急躁冒进,否则,就可能导致制度

失灵、制度棚架、制度难以付诸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其三,要坚持制度理性,就必须使经济制度安排力求反映经济社会、人及自然的发展变化规律。市场经济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遵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运作规律,诸如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制度是靠人制定同时又靠人去执行的,要使制度能顺利推行,就必须充分考虑个人理性、考虑人的生存发展享受需要及其变化;人类不可能离开自然界而独行,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载体,为保护人类的延续,人就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因而我们的制度设计就必须遵从自然规律。当然,要完全做到反映客观规律并非易事,这取决于我们对经济社会、人和自然界发展变化规律的认知和把握程度。其四,要坚持制度理性,还必须充分考虑制度选择的成本效益。制度创新是需要成本的,一个价值目标可能有多种制度路径选择,我们必须争取选择那些最能节约成本并能获取最大制度绩效、最优最好的制度,从而减少改革创新必然付出的成本代价。

3.在当前经济制度创新中应警惕和防止几种错误思想倾向

一是要防止否定改革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否定基本制度、主张彻底私有化的思想倾向。极个别人以西方经济学为“圣经”,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蓝本,信奉新自由主义,或主张以私有制为主体,或主张完全“私有化”、绝对自由化、全面市场化和“全盘西化”,认为只有私有制、只有私有经济才能产生最大效率,因此否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些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分配原则只能是按资分配,否定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所有制决定社会的根本性质,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根本源泉,这都是马克思主义主义基本原理,也是基本价值判断,因此主张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如果不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我们社会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改变。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上半叶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席卷全球的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已向世人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种种弊端,展示着人类对美好社会制度的向往。历史上经常暴发的农民起义和战争也一再陈说着私有制的种种罪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美化和神化私有制,没有任何理由否定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今天实行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制度,不仅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而且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并能有效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扼制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对此问题笔者还将专门著文论述)。因此我们深化经济制度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前提。

二是要防止囿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和观念,否定改革的方向,否定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反对进行制度创新的思想倾向。个别人以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诸如腐败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就业问题等为依据,怀疑甚至否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否定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我们同样不能忘记刚刚过去的历史,不能忘记在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下由于价值取向与制度路径的脱节所导致的事与愿违的沉痛教训。美好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具体的制度路径才能获得体现和实现,更何况,诸多价值取向如公平、效率、正义、博爱、自由、秩序等之间存在着极其复杂的矛盾制约关系,这就需要我们进行价值整合,选择最理性的价值取向。我们需要公平,但更需要效率;我们需要自由,但必须遵守秩序。不存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社会就缺乏最基础的维护公平的制度工具;但不实行市场经济,不允许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就不会有经济发展的高效率,不会有更大的“蛋糕”可分,因而也不会有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公平”可言。可以说,相比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下“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和平均主义分配制度而言,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是最理性的、最有利于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目标实现的、最具有现实基础的主要经济制度选择,至于改革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来解决。

三是要防止把基本经济制度完全意识形态化,不注意基本经济制度与具体经济制度有机结合的思想倾向。基本经济制度可以是意识形态,但更是一种制度安排。经济制度有基本制度有具体制度,基本制度制约着具体制度,具体制度支撑着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该是以基本经济制度为核心、以分配制度为保障、以具体经济制度为支撑的有机结构体系。如果我们在具体的经济制度设计中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不能体现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基本经济制度就会被架空,就会停留在口号上,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二、要遵循公平与效率辩证统一的原则

公平、效率都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效率可以说是经济制度的生命,而公平却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灵魂。没有效率,经济制度就没有存在的现实基础;而没有充分的公平,经济制度就不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近年来,鉴于我国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再次成为人们争论的热点。有人认为,我国实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割裂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降低了公平的地位,颠倒了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与基本手段之间的关系,因而主张用“公平优先”代替“效率优先”。有学者认为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应由改革开放之初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调整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效率与公平并重”③。还有人认为现在提“效率与公平并重”为时尚早,等到2010年前后,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左右时,可以用“效率与公平并重”慢慢代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更多的学者认为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在贯彻这一原则的政策取向上仍有不同主张。如有学者提出:效率是企业的直接目标,公平是政府的第一目标或直接目标。④ 有学者不赞成“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流行观点,认为初次分配也存在公平问题,也应该注重公平。⑤ 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应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是公平分配的基础。坚持效率优先,不仅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所使然,而且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根本途径。没有效率、没有社会财富的极大增长,“公平”就会失去意义,就不再是广大人民群众所需要的“公平”,就会从根本上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公平问题至关重要,公平不仅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能否成为社会财富的真正拥有者、享用者,而且关乎到效率问题,关乎到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过多的不公平特别是分配不公,不仅会影响广大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不仅会制约社会有效需求的增长,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最终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效率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中公平与效率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既要坚持效率优先,同时要注重公平,既不应为追求效率而过损公平,导致社会动荡,也不应为追求公平而损效率。依笔者之见,如果觉得作为分配原则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从语言学角度看,还没能更好表达追求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价值取向的话,可否改为“效率优先、注重公平”?从字面理解,“注重”比“兼顾”更能表达我们对公平的重视程度,而且,“注重公平”与“效率优先”并无语言逻辑上的矛盾,也就是说,“注重公平”并不等于“公平优先”,并不妨碍效率优先,只是更加强调了公平的重要性。“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更能准确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是我们需要长期坚持的分配原则。

针对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经济制度安排和创新中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辩证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完善、创新保障“效率优先”的经济制度

要坚持“效率优先”,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私人财产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企业产权和组织制度、多种要素市场交易制度、自主创新激励制度等各种有利于效率提高的具体制度建设。

2.在制度构建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公平从来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公平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诸多内容,体现在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过程之中,其中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基础,规则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环节,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理想目标。⑥ 我们必须构筑以“四个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使公平与正义具体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就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我们应加强以下一些关乎公平的制度构建。

其一,要进一步搞好以公有制为主体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构建。毫无疑问,相对于整个社会人们对剩余产品的占有享用关系而言,所有制是分配的工具。无论是从逻辑上推理,还是从历史上考察,生产资料所有制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是决定和调节人们分配关系的最基本、最丰要、最重要、最关键的经济手段和制度杠杆。⑦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保证社会财富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占有和享用,无疑是保证分配公平的一个基础性的制度安排。然而,如何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当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城镇土地的国有制,矿藏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各种自然资源的国有制,都面临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通过产权制度、经营制度、管理制度等各项具体制度的安排,创新其实现形式,以保障这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并保证这些资源的经济收益合理分配问题。由于这方面的具体制度供给不足,以至于在这一领域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诸如在土地的征用、批租、产权流转过程中,在矿产资源开发开采中,都存在有严重的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很显然,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很为必要而迫切。再有,作为公有经济经营性组织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样都面临着如何深化产权制度与组织形式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实现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问题。再就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一重要的分配制度而论,它对保证社会公平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们不否认“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根本源泉”这一价值判断而且也是一种历史事实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否定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合理性与合规律性。我们所应该做的是,更新对劳动范畴、劳动内容和形式的认识⑧,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保持其主体地位的具体制度路径。

其二,要为解决初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提供制度支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但也不能忽视公平。权利、机会、规则的不公平必然导致分配结果的不公平。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制度建设。诸如要通过教育制度改革创新,保障人们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通过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创新,保障劳动者自主择业、公平竞争、依法获得收入的权利和机会;通过规范和完善市场竞争制度,保障各生产经营者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合法获利的权利和机会。“十一五”时期,特别要注意解决教育机会、就业机会的公平问题以及各行业、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问题,规范初次收入分配秩序。要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壁垒,努力规范行业收入;要通过经济法制建设和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坚决惩治欺行霸市、制假贩假、偷税漏税等非法牟利行为;要通过改革和完善税制,特别是通过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等,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

其三,要通过制度安排解决好再分配过程中的公平问题。(1)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制度。这既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安全阀”,也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问题。(2)要本着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改革创新财政体制,特别是要通过改革和创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这其中包括: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面,确保财政对“三农”的增量投入,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采取积极的经济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扶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和分配差距。

三、要遵循科学发展的原则

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推动和保障经济发展,但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在认真总结国外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正确认识经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辩证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在充分把握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发展特征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不仅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辩证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进一步深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经济制度构建而言,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经济制度构建要体现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

其一,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经济制度创新要注意反映好、保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要关注人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生态需求等多种价值需求,关注代内平等与代际公平,这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要注意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其二,要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虽地大物博,但我国是拥有13亿人的人口大国,我国人均耕地面积、淡水资源和森林面积,我国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等诸多指标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承载能力较低,人口需求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我国又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期,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集约型增长,在保持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必须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其三,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没有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没有自主创新的成果,没有降低成本、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适用技术,我们就不可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不可能在国际竞争中获取优势。因此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其四,要谋求经济的平稳、协调发展以及经济与社会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意产业结构之间、区域经济之间等各部分各环节之间相协调、相配合;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与政治、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相配合;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人口控制、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特别是要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强化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坚决走边发展边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要围绕科学发展加强市场经济的各项具体制度建设

经济建设离不开自然资源,人类生活离不开自然环境。鉴于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非常低、资源严重短缺、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有所恶化的现实,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对土地、森林、矿藏、水资源以及海洋经济资源、空间经济资源等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这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能源利用制度,保障能源的节约利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实行单位能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产权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制度工具和利益基础。要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构建规范合理的实物、资金、知识等不同类型产权的流通交易制度。要深化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既能体现效率优先要求、又能体现可持续发展及公平要求的市场竞争制度,诸如企业自主生产经营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反垄断制度、择业就业制度、契约制度、信用制度、质量认证认可制度、资格认证认可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税赋制度等等,促进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经济高效有序运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合理利用,推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商品市场,健全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产品价格改革,形成能有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保证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重要条件。要通过建立健全灵活、高效、规范的经济监管制度,特别是要通过改革和创新行政审批制度以及质量监管及检测、环保监管、土地监管、矿产开采监管、安全检查、税务监管、劳动保护等各种制度,加强依法监管,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督促企业走保护环境、集约生产、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节约生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遵法守信的文明经营之路,使广大消费者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喝上干净的水、用上环保的产品”。消费是社会生产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文明缝康的、科学的“绿色”消费制度,通过“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经济。

3.要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制度

宏观调控有三大经济功能,其一是弥补市场失灵缺陷,更好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其二是调节供需平衡,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其三是调节分配关系。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宏观调控制度,特别是要通过财政、税收、金融、货币、投资、信贷、土地、房产、产业、价格等体制、制度和政策的改革、创新、完善,引导并约束企业走集约式生产经营之路,推动科学技术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协调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调节地区差别、城乡差别、阶层差别、行业差别,推进政治、文化、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四、要遵循对外开放的原则

近代以来,产业革命导致机器大工业建立,机器生产确立了标准化、连续性和规模经济的生产体制。这种生产体制客观上要求打破地域包括国界的限制,从根本上决定了各国经济的开放性,从而使历史真正变成了世界历史。“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⑨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经济全球化借助国际分工、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的空前发展,实现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和大规模的直接流动和配置。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趋势。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与合作,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市场两种资源,极大地推动了本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态势、新挑战、新机遇、新要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构建和创新有利于对外开放的经济制度,从而为中国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的分工、合作、竞争,充分利用两种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

1.要大胆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一些具体制度设计安排上的有益经验

独立自主,不等于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等于盲目排外;自主创新,不等于不要借鉴。中国的经济制度构建必须立足本国国情,符合本国实际,坚持自主创新,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导向,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并不是自我封闭的、盲目排外的“土规则”,相反,它是善于继承、借鉴、吸收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一切优秀的、先进的文明成果的,与时俱进的,不断创新、完善的,具有开放品质的制度结构体系。尽管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本质区别,但既然都是市场经济,它们就会存在一些共同之处,如同样面对着市场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同样面对着利益相对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存在、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自主、竞争规则公平等要求,同样面对着与市场经济相伴生的供需失衡、经济波动、市场垄断、市场失灵、就业不足、贫富差距等问题。既然存在一些共同之处,而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了几百年,市场经济比较成熟,那么,我们就要大胆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市场经济制度一些有益的具体的设计与安排。更何况,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现在共存于一个世界,我国必然要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多种多样多层次的经济交往与合作。既然如此,我国就必须遵循一些国际通行的惯例和规则,而这些惯例和规则,必然内化为国内的一些制度,必然要求我国的一些具体制度与他国的一些具体制度保持一定的相通之处,从而使各国间的学习借鉴成为必要。当然,学习借鉴决不是照抄照搬,更不是“全盘西化”,照抄照搬如同东施效颦,永远不会有好结果;“全盘西化”在中国从来都没有行通过而且永远都行不通。

2.要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对外开放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对外开放模式已经从以“引进来”为主转变到“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新阶段。我们需要在继续坚持、长期坚持“引进来”策略的同时,积极“走出去”,发展对外投资,组建和发展我国自己的跨国公司扩大外贸出口,转移生产能力,到境外利用外资,利用境外资源。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更好地利用两种市场两种资源发展中国经济,我们必须加快有利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使我国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和竞争。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经济体制同国际经贸规则和体制进一步接轨,加速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和成熟,使我国企业真正熟悉并适应国际环境和国际竞争规则。要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确保各类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要通过制度安排,鼓励不同类型的企业“走出去”。要积极制定海外投资法律体系,特别是要制定《海外投资法》,构建必要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通过税收、资金、外汇、人才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杠杆,形成支持海外经济的政策体系。要制定和规范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监管制度,按照投资国的惯常做法,建立适当的宏观管理体制,加强必要的管理,防止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坑蒙拐骗、逃税避税、侵吞国有资产、向外转移资本。总之,要通过制度创新,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努力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把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推上新台阶。

注释:

① 参见侯远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问题探讨》,《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

② 《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页。

③ 过文俊:《贫富差距:理性审视与多维调节》,《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5期。

④ 赵材如:《论经济在“公平”中增长》,《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3月31日。

⑤ 赵学清:《论初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中州学刊》2006年第2期。

⑥ 参见山东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构建和谐社会 促进社会公平》,《光明日报》2005年11月16日。

⑦ 参见李太淼等著:《所有制原理与当代中国所有制改革》,红旗出版社,2004年,第91页。

⑧ 参见李太淼:《刍论劳动范畴》,《江汉论坛》2003年第1期。

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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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应遵循的四项原则_基本经济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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