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不断推进,为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创新提供便利条件和平台支撑。本文在对社区矫正制度和“互联网+”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传统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在利用“互联网+”相关资源实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并对相关配套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互联网+;社区矫正;工作创新
一、社区矫正的概述
(一)社区矫正的定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二)社区矫正的特征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措施,承担着刑事惩罚和社会恢复两大功能于一体,因此社区矫正也主要围绕这两大功能而设计,其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事惩罚性
社区矫正作为西方国家最早采用的刑事执法模式,是由罪犯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所应承担的惩罚或制裁的产物。这个受惩罚是相对于监禁判决的。虽然限制的程度远低于监禁的要求,但适用社会的矫正对象必须接受有关国家或社会等矫正机构的双重监督管理。人身自由或行使相应权利仍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非监禁性
与监禁相比,社区矫正最重要的特点是惩罚罪犯不是在限制性监狱或其他封闭场所进行,而是在社会环境中改造罪犯的不完善人格,使不能正常社会生活的犯罪人再社会化。虽然被纠正的罪犯对人身自由有一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对罪犯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家庭照顾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在一定程度上,罪犯能够顺利适应社会生活,重新实现社会化。
3.社会参与的广泛性
监禁的监督管理机构是监狱、拘留所、拘留中心。刑罚或行政法律责任的执行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封闭管理,而社区矫正是在社区的惩罚,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可能利用社会力量,包括广泛利用社会人力、组织设施、技术和资本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体现了社区矫正社会参与、节约刑罚执行资源、提高社区矫正效率的特点。促进社区建设等多项功能,实现刑罚执行与社会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传统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部门工作衔接脱节
作为社区矫正的职能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工作衔接上存在不到位甚至是脱节的现象。司法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上也是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调查评估的出具问题、社区矫正执行开始时发现有其他犯罪行为的追查、审判以及部门间的衔接问题、收监执行问题、脱管人员的追逃问题等等。
(二)社区矫正监管力度薄弱
社区矫正工作除了执行档案,还有分类繁多的工作档案,这包括了:调查评估制度的执行及判断、接收人员的报到、入矫宣告会的召开、个人监管方案的确定、日常报到的处理、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下户走访工作开展、分类管理评估的执行、书面或口头警告处理、居住地变更或请假的审批、重新犯罪的申报等等,工作人员的负担非常重。按部就班、形式主义的风气不得而生,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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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传教育力度欠缺
因为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人们对社区矫正的了解非常肤浅,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社区矫正这一项工作,包括罪犯在宣判后执行社区矫正时,都不能明白什么是社区矫正。需要我们的职能部门加大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而单靠职能部门在“法律六进”工作开展中对社区矫正制度进行宣传,这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加大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宣传,是一个值得深研的课题。
(四)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缺位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至今,因渎职或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造成社区服刑人员人员再犯罪的案例并不少见,打击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严肃执法的力度仍有待加强。
三、在“互联网+”趋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
“互联网+社区矫正”是“互联网法律”的实质体现,是社区矫正监管模式的创新,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趋势。“互联网+社区矫正”能带给社区矫正工作新的体验,并实现质的飞跃。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智能化管理系统
实现“互联网+社区矫正”,首先是利用互联网络建立智能化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各类信息包括个人信息、执行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信息材料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数据、网络的形式系统的表达出来,实现智能化管理模式,实现各职能部门无缝对接,轻减办公流程及实现无纸化办公,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准确、有效的实时定位,方便档案的管理、查阅。
(二)运用“互联网”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
通过微信、微博、政府官方网站等手段,可以对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最广泛、最创新的宣传。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微博,对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新的工作方针、政策进行宣传,让广大网名朋友能直观了解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工作重心及发展方向,丰富了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宣传方式,使过去依靠摆摊设点、集中上课等单一的、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成为历史。只要查看手机微信,人们就可以了解什么是社区矫正,方便、快捷、广泛,成为社区矫正宣传的一大特点。
(三)运用“互联网”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
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具透明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广大网民群众可以通过官方网站阅览职能部门有关社区矫正的工作动态及工作方式方法,对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得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在各种社区矫正信息中,网民群众还能善意发现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瑕疵,并通过网络的舆论得以发现并更正之。除此,社区矫正工作的上级部门也可以通过办公系统数据,监督管理下级部门,使之正确行使社区矫正职权;而各级职能部门还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及办公系统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及时指正。
社会责任感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刚刚重新进入社会,其必将有诸多不适应和各种困难,社区矫正机构应大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有力推动落实救助管理政策措施,用心对其进行过渡性帮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竭尽所能为其提供合适的岗位,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的有为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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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慕朋雨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1
标签:社区论文; 工作论文; 互联网论文; 社会论文; 罪犯论文; 职能部门论文; 刑罚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