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企业构建纪检监察论文_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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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构建,是新时代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廉政建设要求的重要手段。本文在经验归纳与总结的基础上,从电力企业构建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协同工作机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优化建议,以期完善机制建设,促进机制运行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电力企业稳定与可持续竞争发展。

关键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协同工作机制

引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对企业提出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理念,不断提升拒腐防腐能力,在自我完善、自我管控、自我净化中,确保党领导一切工作的核心地位。国家电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关键队伍,应立足实践,明确认知协同工作机制建设重要性,不但探索协同工作机制深化策略,以提升电力企业监督管控质量,保障电力企业优化发展。

一、电力企业构建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联系电力企业发展现状与建设需求,电力企业构建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工作机制构建是电力企业稳定与可持续竞争发展的必然趋势。由电力企业工作性质可知,电力企业承载电能生产、输送、配置、管控等重要使命,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支柱型产业。伴随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电力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政府与社会对电力企业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依法治企,增强电力企业管理与服务质量,成为电力企业现代化建设与可持续竞争发展关注的重点。电力企业虽然做出众多尝试与探索,并在风险防范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管理与监督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背景下,通过建立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可有效提升监督与管理质量,实现重点环节科学把关,为企业稳定与可持续竞争发展提供保障。

其次,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工作机制构建是纪检监察机构转型升级的客观需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深化协同监管机制改革成为纪检监察重要职责。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快纪检监察结构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将纪检监察结构的力量集中到“主业”上,实现与业务部门工作的有效对接与深度融合,以打破部门壁垒,促进监督信息共享,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在业务部门中的贯彻落实[1]。鉴于此,电力企业需构建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的“三个转变”。

此外,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有助于促进企业员工廉洁从业,使企业管理更高效、工作职责更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与社会各界对企业新时期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提出的客观要求。由党委负主体责任,委负监督责任,能够进一步明确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强化电力企业权利运行监管,以提升企业员工廉洁从业意识与拒腐防腐能力[2]。而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构建,可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在电力企业各流程与环节中的落实,使管理与纪检监督工作任务与职责更明确,提升电力企业业务管理与纪检监督质量与效率。

二、机制构建面临的问题与优化对策

(一)问题

由电力企业纪检监察与业务管理现状可知,在构建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时,电力企业需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1、电力企业部分工作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从而将工作中心放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上,而忽略了监察与管理的重要性,不利于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与业务部门工作的有效对接。2、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模式陈旧,尚未形成完善且科学的预防监督与管控机制。从而无法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与事后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企业员工不良行为的约束。3、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监督工作深度不够,监督手段缺乏创新力度。多数电力企业虽然认知到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构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组织开展相应活动,但从整体层面来看,其工作方法仍以传统工作模式为主,缺乏先进科学技术的引入与应用,使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的协同监管停留在表层,整体监督管理效果不明显,不理想。

(二)对策

面对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格局,针对电力企业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用如下对策进行优化,以实现协同工作机制的深化。

1、依托企业文化建设,各项员工思想

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构建宗旨在于提升企业监督与管控力度,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从严治党、依法治企理念的有效渗透。对此,在机制构建之初,电力企业应明确认知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性,端正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态度,对构建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具备正确的认识。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可依托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理念的革新,实现员工思想、观念与企业发展理念与价值观念的相协调、相统一。与此同时,基于企业内部文化建设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员工政治觉悟,强化其政治理论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生存观、生活观,以增强其自我管控、自我强化、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能力,从而形成敬岗爱业、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杜绝贪腐、“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企业新风气[3]。

2、科学定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职责与任务的明确,是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关键所在。对此,电力企业应立足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责任追踪制度。例如,纪检监察部门应积极执行监督职责,能够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反腐败工作;企业党委需明确企业各业务、各流程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了解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并在纪检监察部门协作下开展查处工作;企业业务部门管理人员需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自身管理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管理力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管理的有效连接,以提升业务工作内腐败预防与监控质量。与此同时,抓住业务监督的重点、热点、关键点,进行工作中心的科学转移,以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理”的工作模式,降低共性问题产生的同时,提升特殊问题的处理质量与效率。

3、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

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过程中,需从决策、执行、防范、监管、问题处理、档案管理等层面出发,进行工作流程的规范与优化。并依据工作流程,进行工作方法的创新,如依托先进技术构建一体化管控系统、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电子监察平台(图1)等,实现跟踪督查,以提升督察督办质量。依据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协同监管实效性。

图1电子监察平台

三、结论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高速发展,电力企业已经成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组成成员,其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愈发凸显。对此,电力企业面对新时期我国防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需以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党中央工作理念及其对党、对国家事业新时代发展提出的目标与要求为根基,从多层面出发构建适宜电力企业长远发展的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张湘辉.电力企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和方法[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5):188+195.

[2]姚鸿雁.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之策[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23):36-37.

[3]杨明民.浅议如何改进基层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国企研究,2016(18):267+269.

作者简介:冷梅,(1980.04.15),女,政工师,大学本科,监察审计部,从事协同监督工作。

论文作者:冷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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