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进程中农民的收入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村论文,进程论文,收入论文,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论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波动情况及其原因,并探讨“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的趋势和可能途径。
从1979年起,我国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它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生产总值连续六年以年均7.9%的高速增长,农民人均收入1980—1984年平均增长15.2%。但从1989年到1991年,在粮食出现恢复性增长的情况下,却始终没有达到1984年的总产量和人均量水平,农民收入增长甚为缓慢,农民收入问题再次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本文旨在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的波动情况和原因,以及“九五”时期农民收入的增长趋势和可能途径。
一、农民收入增长的阶段性
1978年至1995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波动情况如下(表1):
表1 1978—1995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和有关部门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数字。
根据上述材料,我们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的增长状况具有四个明显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4年,为高速增长阶段。这期间农民人均收入增率快、持续时间长。6年期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3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加1.3倍,年增长率达17.7%,为世所罕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2/3,以年平均16.4%的速度递减。
第二阶段:1985—1988年,为缓慢增长阶段。这期间虽然名义增长率仍达11.3%,但由于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实际增长率明显减慢,年均实际增长率只有5%。实际增长率最高的年份为7.9%,最低的年份只有2.8%。
第三阶段:1989—1991年,为停滞徘徊阶段。1989年,农民人均年实际收入比上年下降1.6%,这是农村改革以来第一次出现负增长。1990年、1991年虽有所好转,但3年平均只增长0.7%,处于停滞、徘徊的状态,退到了农村改革以前的增长水平。这一阶段的农民收入增长与农业增长的态势极不协调,农业年均增长达5.4%,其中粮食产量连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业增产而农民不增收或少增收,农民收入连续几年处在停滞徘徊状态。
第四阶段:1992—1995年,为恢复阶段。这四年农民收入恢复了增长,农民纯收入由784元增加到1578元,年均名义增长率高达29.3%。但由于物价上涨过猛,农民实际人均增长仍然缓慢,年均实际增长率为5%。其中1992年农民收入实际增长率为5.9%,达到近几年的最高点。而1993年实际增长率又下降到3.2%,到1994年和1995年,年均实际增长率又达到了5%。因此这四年农民收入增长带有恢复性质,恢复到接近缓慢增长阶段。
二、农民收入增长阶段性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村改革进程中影响农民收入呈阶段性波动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
(一)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逐步扩大了农产品市场调节的范围。这种以调为主、调放结合的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调动了农民以粮为主、多种经营的劳动积极性。农产品产量在1984年及其以前的几个年份有较大增长,这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1985年取消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这按理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合同定购制中的一方——农民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合同仍是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一纸通知书;加上合同定购价格偏低,不仅低于市场价,而且也低于第一轮改革统购派购价、超售加价和议购价的混合平均价,因而大大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1985—1988年,粮、棉等国家控制较紧的大宗农产品减产或徘徊,这种现象在中西部省区更为突出。
(三)价格改革措施对农民纯收入的增长也有较大影响,尤其是对按当年货币购买力计算的名义收入影响更大。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消费品价格变动的综合结果将会影响农民的实际收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将直接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而农村消费品价格的上升则降低了农民手中的货币购买力,从而降低了农民的真实收入水平。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升高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存在双重的不利影响:一是通过增加农业生产成本降低农民名义收入,二是通过提高农村零售物价指数降低了农民的真实收入水平。1977—1985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提高了73%,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农村消费品价格只提高了23%。于是这一时期价格变化的总结果促进了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1985—1990年,农副产品价格上升了64%,但同期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58%,农村消费品价格上涨61%,从而抵消了农副产品价格提高对农民真实收入提高的效果。表2显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以及工农产品比价指数的变化情况。
表2 1978—1993我国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工农产品比价指数
说明:①表中指数是以上一年为100计算的
②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
从表2可以看出,1989—1991年的农副产品价格总指数低于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成为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1992—1993年两个指数基本相当。1994—1995年,由于一些重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偏紧,国家大幅度提高了粮、棉的定购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产品零售价格的变化,对农民比较有利。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4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39.9%,农村商品零售价格提高了22.9%,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提高17.2%。扣除零售价格上涨的影响后,农产品收购价格实际比上年提高13.3%,工农业产品综合交换比价比上年缩小16.2%。所以,1994年、1995年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较快的年份。
当然,影响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呈阶段性变化的原因,除以上三个密切相关因素外,还有农业劳动力转移、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非农产业的发展、国家税收与集体提留等农民负担的税费水平及其变化、农村人口的增加等方面。为此,需要我们去认真探索和研究。
三、农民收入增长趋势和可能性分析
(一)“九五”时期农民收入的增长目标和趋势
“九五”时期,全国国民生产总值将从1995年的5.77万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8.5万亿元。接13亿人口计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4438元(1995年价格)。从历史经验看,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农民人均收入有着一定的相关关系,一般后者约为前者的40%。如果按35%的比例测算,农民人均收入相应从1995年的1587元增加到2288元,年均增长率为7.7%,接近到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可比价格达到1200元、年均增长7%的增长速度和目标。为此,国务院公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200元(1990年不变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已将相当的精力来抓农民收入,并且通过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来保证中国农业90年代年平均4%的增长速度,以支持国民经济8%—9%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使数亿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
(二)“九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有利条件
从社会经济发展和政策角度分析,“九五”时期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有许多有利因素。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实行以明确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宏观调控方式得到进一步完善,改进了农村经济指导性计划,建立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储备调节制度;初步形成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经营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在农村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股份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农村金融体制、农村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2.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的比重由1990年的64.66%下降到1995年的58.5%,林牧渔业比重由34.3%上升到41%。农村非农产业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1995年已达76.7%,比1990年增加了22.8个百分点。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工业总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农村经济一大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进一步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3.农村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农林牧副渔业都有了较快发展,长期困扰我们的农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粮食和棉花产量1995年分别达到46500万吨和450万吨,比上年增长4.5%和3.7%;油料生产创历史纪录,比上年增长13.1%,达2250万吨;蔬菜、水果生产持续稳定增长,水果产量达4190万吨,比上年增长19.7%。农产品产量增加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4.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特别是主要的农业物质投入和技术装备有了大幅度增长。1952年到1993年,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8万千瓦迅速增加到31558万千瓦,机械耕作面积约占农田总面积的50%。同时,开展了长期的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八五”前四年共净增153万公顷。土地生产力大幅度提高,60%的盐碱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森林覆盖率由8.6%提高到13.9%。所有这些,都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有了坚实的基础。
5.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了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包括连续两次提高粮棉收购价格、整顿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扶持中西部地区和粮食生产主区发展经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减免部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增值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和农村工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九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业比较效益低,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近些年来,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农产品成本不断上升,导致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增产不增收或少增收。1988—1993年农村工业品价格指数上升46.9%,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只上升29.1%,相差16.8个百分点。目前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距每公斤相差0.4元左右,高的达0.8元左右,加上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加重了农民负担。今后几年,如果农产品价格不能继续提高,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缺乏有效控制,流通体制不顺,将使农民利益进一步遭到损失。目前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交换成本高,市场风险大,以近两亿个小农户为主要对象的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渠道不够畅通,农产品收购大战和买难、卖难、“打白条”等因素,将影响农民再生产的顺利实现,减少农民在市场经营中应得的利益。
2.农业投入不足,增加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全国国有单位基建投资中用于农业的比重,“六五”前二三十年多在10%左右,而“六五”时期仅为6.31%,“七五”时期下降为3.57%,1993年又下降到2.82%,1994年更比1993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农民对农业的投入也连年减少,致使农业基础设施的现状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农作物受灾和成灾率分别上升至36.7%和22.4%,每年损失粮食达200万吨以上。这表明农业发展的基础仍较脆弱。
3.农村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加。据有关专家利用不同方法测算,按较合理的劳均经营8—10亩耕地计算,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2—1.5亿人,预计到2000年将增加到2亿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吸纳;二是靠异地分流和跨区域流动。预计今后这两个方面的转移趋势将会减弱,除了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外,这意味着农业仍然要承担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作用。不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就会落空,或受到极大的限制。
4.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首先,乡镇工业的发展产品结构单一、雷同,产业层次低,缺少发展潜力。其次,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经济效益、环境问题和资源利用率,导致乡镇工业的发展后劲不足,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再者,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乡镇企业中的第三产业增加值1994年为634.2亿元,仅占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4%;农村运输、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发展起点较低;新兴的技术服务、咨询、信息、金融、旅游等行业发展较慢,成为影响农民收入持续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5.农民素质不高。农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在于农民素质的提高。但是,在我国,由于历史上长期以来忽视农村发展和农业改进,使得农民收入不高,生活水平低下,农村基础教育和农业技术教育发展不快。虽然解放以来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较快,农民素质的提高问题仍然严重。农村中智能低下者数量庞大。在全国智力残疾者中,农民占绝大部分,特别是边远山区,近亲繁殖严重,弱智呆傻儿童更多。这样的农民素质和农村智力结构,是很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当然也极大地限制了农民本身收入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
四、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对策建议
“九五”时期,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要完成的一项任务,就是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小康目标。其出路仍在于深化改革,主要有:
(一)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政策可以有:1.稳定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广辟农业投资渠道,增加农业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要求,保证农业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除集中力量加快大江大河的治理,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大面积农业开发外,要积极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继续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3.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行业,提高农产品增值能力和农业经济效益。政府对农业适当的保护政策有:1.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对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确定最低保护价,保护价的制定应以农产品生产保本微利为依据,而且随市场形势的变化而变化。2.要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使之低于农产品价格的增长幅度,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3.完善市场信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克服经营的盲目性,尽量避免和减少市场风险。4.建立主要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与风险储备制度,平抑市场,调节供求,避免农民因价格下跌遭受较大损失。5.努力减轻农民不合理的负担,管好用好村提留、乡统筹费,加强对合同外负担的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把农民负担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6.加强对农村产权的保护,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推进股份制等农民愿意接受的方式,引导家庭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发展,逐步改变目前家庭经营的小农经济结构,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生产能力和农民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培养、完善农村市场,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创造条件。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市场还很不发育,更谈不上完善。要积极进行市场基本建设,不仅要培育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为农副产品逐步全面放开创造条件,而且还要重点培育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为中西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创造条件,使农民通过发展商品经济得到更多的收入。
(三)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速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在确保粮棉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林牧渔业,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三高”农业和外向型农业。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它的发展要以完善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要目标。例如,可建立各种进行市场竞争的为农业服务的专业公司,如粮食公司、棉花公司、蔬菜公司等等,由这些公司与农户签订生产服务合同,提供从技术指导到种子、化肥、薄膜供应和运输、收购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大大提高农业的社会分工。另外,还要积极开发农村第三产业资源,发展旅游业、咨询业、信息业等等,推动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
(四)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中央要求在“九五”期间,科技在增产中的因素达到50%。要实现这个要求,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做大量的工作。1.要增加对科技与教育的投入,使科教兴农的战略真正落到实处,使农业真正走上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2.农业科技工作重点突出两头,一头是科技后备,特别是生物技术和农畜产品的品种改良,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为建设优质产品基地创造条件;另一头是现有实用技术的推广,使科研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3.深化科研与教育体制改革,实行教育、科研、推广一体化,把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农民的培训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素质。4.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联结乡镇综合服务站,通过科技专业协会、科技示范户和农民技术员,吸引广大农民,形成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四位一体”的有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5.在实行农业产业化(即农工商一体化或种养加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过程中,要以市场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五)提高乡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合理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它的迅速发展仍然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但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1.调整乡镇企业的产业分布、产品方向和技术结构,使之向着有利于劳动力吸收和农产品深加工的方向转化,向着农业产前和产中服务的方向发展。2.深化乡镇企业制度的改革,增强其竞争能力提高其经营效益。3.适当调整乡镇企业的地区分布结构,帮助贫困落后地区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简言之,当前我国要加快农村庞大的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首先只能依赖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与此同时,建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强化其作为一定区域农村经济增长中心的吸引力和作用。其次是要有领导地、合理地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流动,克服盲目无序现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六)建立农民自己的专业性合作社(或农民协会)。这是按不同支柱产业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实行产前、产中、产后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在基层社的基础上还可建立更大范围的联社,以便有强大实力兴办加工、运输、储藏、包装、出口等经济实体。这是加快组织农民进入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极其重要的选择。
上述举措如果运用得当,可以预料,“九五”时期农民收入就会有较快的增长,《纲要》提出的收入目标是能够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