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内部控制与经济绩效--徐际集团治理结构及其绩效的经济学解释_许继集团论文

竞争、内部人控制与经济绩效——许继集团治理结构及其绩效的经济学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绩效论文,治理结构论文,经济学论文,竞争论文,集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一个案例:许继集团的所有权安排与内部治理结构

这里我们选择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研究案例。改制以后,许继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国 家股65%,职工股35%;集团核心子公司许继电气的股权结构如下:内部职工股(已上市)12.6 8%,国有法人股48.26%,法人股2.83%,社会公众股36.23%;其他子公司一般由许继集团控 股,吸收部分香港、新加坡企业法人股份或本厂职工股份。可以看出,许继集团是一个政府 控股的企业。按照经济学逻辑,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这样一种可能:许继是一个受政府直接 控制较强的企业。但实际上许昌市政府作为许继的最大股东,远离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活动 ,与企业的关系比较松散。这是在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出现的一种与一般理论推断相 悖的现象,那就是政府作为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越大,内部人控制度越高(何浚,1998)。

与人们所熟知的日、美公司治理模式相比,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安排有自己 独特的特征:①所有权高度集中,但作为控股股东的政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十分有限 。按照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许继集团经授权,行使集团内部国有资产的出资 人职能,许昌市政府作为控股股东,仅保留一定的人事管理权。一是集团董事的提名权。集 团共有8~10名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其中5名由许昌市委组织部经过考察以后提名 ,其余由集团董事会自己提名,所有董事候选人由国有股股东代表和职工股股东代表通过股 东大会投票表决决定,其中董事长担任国有股股东代表。投票实行一股一票制,董事长的投 票起决定作用。二是人事考察监督权。许昌市委组织部对许继集团保持一年一度的例行干部 考察,新任副总经理人选由集团领导与组织部门在人事考察过程中共同决定,由董事会表决 通过,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领导由集团通过内部招聘竞争自行决定。现核心领导班子自1985 年组建以来,其成员除正常退休发生更替之外,保持了高度的稳定。可以认定,许继具有一 个比较宽松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环境。政府作为控股股东,在董事、集团高层经理的人 事安排上的“投票权”是由政府部门与集团共享的,其中集团核心领导班子自身起着决定性 作用。②集团董事会角色十分独特。股东的权力包括受益权和投票权,受益权完整地由股东 享有,投票权的安排则颇具特色:一是股东投票权力的实际范围被限制在集团董事及高级经 理的选择上。二是在新任董事提名上,原有董事会成员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是董事长。因 此,在股东投票权的实际行使上,董事会享有股东会部分职权。三是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主 体,企业的投资、资产重组、分配等重大事项都由董事会决定。实际上,董事会在很大程度 上行使着股东会的职能。③集团董事会成员基本上由企业内部高级经理(包括总经理、副总 经理)构成。④监事由集团内部成员担任。⑤集团实行母子公司体制。许继电气的国有股份 、其他子公司的许继集团股份的投票权由集团董事会行使。从这个角度看,集团似乎是一个 控股公司,但由于各子公司的规模都相对较小,集团是由原许昌继电器厂改制而来,各子公 司大多是原来的车间,彼此之间具有较密切、复杂的联系,集团与子公司历史上具有工厂制 关系,尽管改制以后各子公司的自主权利增大,基本上成了利润中心,但目前集团仍在供应 、销售、投资、财务等方面保持着较强而且必要的控制,从这个方面考察,集团实际上并不 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控股公司。

根据对许继内部治理结构的考察,股东远离企业的生产经营,对企业的控制力度也十分有 限,董事、监事都是由内部人担任,并且董事会与企业高级经理层高度交叉,相互制衡功能 也不宜高估。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一个众所周知的术语:内部人控制(Insider control)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内部人控制企业的一个必然后果是,经理人员凭借对企业的控制来谋 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企业效率的损失。然而,我们从许继集团看到的则是另外一种 现象。在政府成为企业大股东的条件下,企业内部人对企业的控制却导致效率的某种程度的 改进。如它有助于实现管理专业化,发挥企业家才能;有利于降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一 些可能的交易费用;有利于给经理层提供充分激励。当我们用经济学逻辑来解释影响许继集 团经济绩效的因素时,不禁产生两个疑问:①在这种内部治理结构下,为什么“内部人控制 ”实际上改进了许继集团的效率?或者说,当内部人控制企业时,是什么因素在缓和所有权 与控制权分离下的代理成本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使许继成为绩优上市公司?②尽管弱所 有者强经理类型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罕见,但这种情况通常与股权分散化联系在一起,为什 么许继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选择这种成本可能很高的结构?

二、市场竞争与企业治理结构效率

许继的内部治理结构特征是: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分离,科层结构中的相互制衡机制高度 弱化。如果纯粹从新古典产权理论来考察,我们发现难以对许继过去取得的成绩和目前良好 的发展势头做出充分解释。相反,鉴于内部人控制的事实,可能会发生内部人剥夺外部人— —股东利益的现象。在西方国家,伴随着公司制的发展,发生了一场我们通常称之为“经理 革命”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变革,形成了经理控制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经理的 行为主要受到外部治理机制的约束,这些约束把内部人对外部人的剥夺限制在一个合理范围 之内。在许继我们看到股东得到了很好的回报,那么是什么力量在约束经理行为、缓和经理 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呢?

调研之初,我们曾试图从1992年该集团前身——许昌继电器厂产权改造开始,为许继的经 营业绩寻找经济学解释,后来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出发点。因为从控制权分配来考察, 改制前作为惟一所有者、改制后作为控股股东的许昌市政府,在内部治理结构中所扮演的角 色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从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来看,改制后公司经理层所持有的股份微乎其 微,不足以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我们看到许继的良好业绩主要来自于它较为先进的管理, 而这一管理体系的建立始自1985年。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当时的经济形势,就可以发现产品市 场竞争与管理创新之间的因果联系。

按照公司治理理论,在股权分散化条件下,一个竞争充分的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 场能对企业内部人实施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杨瑞龙、周业安,1998)。超产权理论也把企业之 间的竞争视作对企业内部人激励的一个基本要素。我们对许继企业制度创新和经营业绩调查 结果,与这些论断是一致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许继是一个典型的国有企业,自1985年开 始,许继开始由传统体制向目前的市场导向型企业体制过渡,这一转换主要是由企业外部经 济环境变化引起的。当时国家对许继及其他国有电力装备企业的计划订购已经取消,企业只 能“找米下锅”,电力装备市场随即形成,许继与阿继、南自厂、上继等几家电力装备行业 较大的企业及几百家中小型企业处于一种混战状态。许继处于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的竞争地位,企业顶一顶能上去,松一松就下去。面对这种“逆水行舟”的境地,企业领导 深深感到来自市场的压力,意识到必须对企业内部进行改革,克服国有企业在管理制度上的 弊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为此,他们提出了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把市场的压力 传递到每一个人身上。许继总结出四条企业死亡线:企业员工年淘汰率低于2%,企业必然死 亡;科技人员比例低于2%,企业必然死亡;员工收入当中“活的”比例低于20%,企业必然 死亡;企业精英持股比例低于10%,企业必然死亡。为了跳出这四条死亡线的包围,先后建 立了全体员工年度比例淘汰制,根据员工的不同类型,年度淘汰比例确定在5%~8%之间;建 立了业绩工资制度,目前员工平均业绩工资已占总工资的60%以上;建立了人才引进制度, 目前许继员工总人数4331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559人,占员工总人数的59%。这些管 理制度的创新是在产权制度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的条件下,企业对于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 自然反应。当然,1992年之后的几次产权制度改造,也进一步促进了这些创新。同时,我们 在许继也注意到,经理层及研发人员加班十分普遍,公司上下危机感很强。由此我们可以看 到,产品市场上的竞争程度对于企业经营者的影响力呈正相关关系。我们可以说电力装备市 场上的激烈竞争是触发许继从事制度创新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部动因,它在激励和约 束经理人员行为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许继的案例我们发现,竞争性市场对经理人产生激励的途径如下:①在市场竞争比较充 分的条件下,企业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如果假定其他条件完全相同,一个企业家只有比竞 争对手更努力,他才能在竞争中取胜。在典型的产权理论模型中,一般假定可供经理选择的 努力水平是连续的,经理根据他所拥有的剩余索取权的份额连续地选择努力水平,份额越大 ,努力水平越高,且无论努力水平多低,企业都不会死亡。如果我们考虑到竞争,经理的选 择域就不再是一个区间,他所面临的选择更近似于0~1选择,即要么选择偷懒(0),企业走 向死亡,自己被淘汰出局;要么选择充分的努力水平(1),企业获得发展,自己实现由市场 决定的企业家价值。在这样一个“是生还是死”的莎士比亚式选择中,如果选择生存,经理 层的努力水平就不仅取决于他们从企业获得的收益(包括工资、奖金、分享的剩余、在职消 费、控制权收益等),尤其是与企业业绩相关的收益,更取决于与他们竞争的经理团队的努 力 水平。他们必须比竞争对手做得更好,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经理团队之间的竞争极大地提高 了他们的努力水平,促进了包括所有者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②企业家的收入水平 取决于他所具有的企业家才能,该才能是一个隐蔽信息,企业竞争的结果成为显示企业家才 能的信号。为了显示自己的才能,实现企业家自身的价值,理性的企业家会选择提高努力水 平。

许继的案例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企业生存的市场环境(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等)对于 激励经理人行为与提高企业绩效的作用是明显的。有许多研究成果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 英国经济学家马丁和帕克(Martin and Parker,1997)通过对英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研究发现 ,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上,私有化后效益有显著改善;而在垄断市场上,私有化后平均效 益的改善则不显著。澳大利亚经济学教授泰腾郎(Tittenbrun,1996)在研究了85篇有关产权 与经济效益的文献以后也发现,企业效益主要与市场竞争度有关。俄罗斯的改革经验也说明 产权改革必须以市场结构的竞争化为条件才能成功。

许继面临的外部竞争是它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许继取得优良业绩的充分条 件,否则那些处于竞争性市场的上市公司都应成为绩优公司。许继能够取得成功的另一个重 要因素是它有一个很好的企业家。同时,在一些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内部科层结构中的相 互制衡机制弱化较为严重,对企业家经营业绩的物质激励也不充分,因此企业家的道德水平 、自我约束能力更加重要,许继核心领导人在这方面一直做得比较好。我们认为,不仅是企 业家的创新能力,还有企业家的人格力量,是许继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政府控股下的政府干预成本与收益分析及企业效率的经济学解释

许继取得成功给我们带来理论上的另一个困惑是,按照产权理论,产权明晰化是企业效率 的动力源。在股权集中化且政府成为最大股东的条件下,由于政府不可能只追求利润最大化 目标,因此政府在监控代理人行为时面临两难境地:如果履行所有者职能,则可能强化行政 干预;如果放弃监控职能,则可能会加剧代理问题。然而,许继案例则以“弱所有者、强经 营者”的格局摆脱上述的两难困境。上一部分解释了为什么“弱所有者、强经营者”没有在 许继导致更严重的代理问题,其原因是竞争激烈的外部环境及幸运地拥有优秀的企业家。现 在需要回答的另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作为许继最大股东的许昌政府甘愿扮演一个“弱所有者 ”的角色,从而使许继能够在较少行政干预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

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就对股份公司中的代理问题表示了担忧。1932年伯利和米斯对此 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伯利和米斯,1932),提出了一个广为人们接受的命题:股权分散化所 带来的监督激励不足,导致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然而,许继的所有权并没有分散化,那 么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分离的动因在哪里呢?我们认为首先与所有者的性质有关。国有资产 名义上归全体人民所有,但所有权的实际行使者则是政府。因此,全民所有并不是一个正确 的分析出发点,正确的出发点应是政府所有,就像人们把日本公司的相互持股称为法人所有 一样。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以效率为标准来评价,政府与自然人及银行、基金会、公司等其他法 人机构相比,能否成为同样好甚至更好的所有者。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结构看,国有 经济的比重很低,公司中国有股比重几乎为零,按照制度竞争理论的逻辑,只有那些效率更 高的制度才能生存下来。由此可以判断,民主政府不是好的所有者,否则政府所有应较为流 行。我国企业制度变迁的历程同样表明,在竞争性领域,政府充当所有者常常会与效率目标 发生冲突。但是,实践告诉我们,以效率标准判断政府是否是一个好的所有者,并不意味着 在现实安排中政府必然会不行使所有权。许多在所有权结构方面与许继相似的企业出现了相 反的情况,即政企不分条件下的强所有者弱经营者的现象。因此,我们还需要寻找其他解释 变量,以说明在什么条件下作为控股者的政府才会自愿放弃或减少行使所有者的职能。

我们认为,在政企关系中,政府作为控股股东居于优势地位,它可以在法律、制度的许可 范 围内,自由选择干预度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干预度选择过程中,企业扮演一个相对被 动的角色,来自企业的阻力构成政府干预的成本。这里的干预包含监督、参与决策,以及以 所有权、行政管理权为基础的超经济行为,如行政摊派等。在这里我们把政府视为一个“理 性人”,它通过对干预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来做最大化净收益的选择。干预度是一个连续变 量,假定干预度是惟一的自变量,政府的收益、成本是因变量。政府干预的收益即目标的实 现程度记为GR,它由4部分构成,即稳定收益WR、就业收益JR、财政收益CR、其他收益QR,G R=WR+JR+CR+QR,边际政府干预收益记为GMR。成本即政府为干预所付出的代价(可能由政府 承担,也可能由政府官员承担),记为GC,它由信息成本XC、讨价还价成本BC、来自企业的 抵抗造成的成本DC、干预的收益损失预期EC等构成,GC=XC+BC+DC+EC,政府干预的边际成本 记为GMC。其中信息成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搜集有关事实的信息成本和获得做出恰当决策 所必需的知识成本。抵抗成本主要包括企业求助于上级政府或领导而直接给主管政府官员带 来的成本。一般来讲,上级政府自身目标的实现并不直接依赖企业,与企业的主管部门(股 东或者说股权拥有者)相比,它更关心企业的长远利益,具有一定的反对过度干预的激励 。尤其是对大型企业,干预激励大,企业求得上级政府支持的可能性和上级政府支持的力度 也更大,因而这一成本对干预度选择的影响较大。预期收益损失主要包括过度干预导致企业 收入减少,甚至企业危机,最终对就业、税收等产生不利的影响。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政 府的预期损失仅仅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计算的,它只包括短期损失,实际损失要大于预期损失 。 我们在这里作两个假定:①干预的边际收益递减。其依据的是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这里 我 们把政府干预视为一种“劳动”,其生产力递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在干预活动的选择 上,按照收益率的高低顺序进行;同一种干预活动,劳动自身的性质决定了生产力递减。② 干预的边际成本递增。随着干预程度的加深,信息搜集越来越困难,信息不对称越来越严重 ,谈判陷于僵持,上级政府介入的可能性增大,经理层的激励损失加速递增,其结果是边际 信息成本(XMC)、边际讨价还价成本(BMC)、边际企业抵抗成本(DMC)、边际预期收益损失(EM C)都呈递增趋势。政府均衡如图1所示。

政府的均衡干预度取决于干预的边际收益曲线(GMR)与边际成本曲线(GMC)的交点。在图1中 我们假定点C所对应的干预度为最佳干预度,即用效率标准衡量是最好的干预度,或者说是 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干预度。最佳干预度是一个与政企分开有一定联系的概念,但后者比较 模糊,二者的关系可作这样的理解,即最佳干预度至少保证政企分开,但政企分开情形下的 干预度未必是最佳干预度。可以看出,均衡干预度通常并非最佳干预度,除非很偶然的巧合 。均衡干预度偏离最佳干预度的原因是:均衡干预度的选择标准是非效率标准。有必要进一 步指出的是,作为一个反映所有者从总体上介入企业决策程度的指标,均衡干预度无法揭示 政府介入事项的结构。实际上政府在不同事项的介入程度上存在着很大差异,因为它是从政 府目标出发来选择介入程度的,用效率标准来衡量,政府干预在一些方面必然表现为过度干 预,如人事方面,而同时在其他方面又表现为过度不干预,如对经理层的在职消费的控制方 面、重大经营活动等。在本模型中,我们不深入讨论这一问题。

现在借助图1来解释许继集团的治理结构。许继在其发展过程中,曾经应许昌市政府的要求 ,超出一个企业对其所有者应尽义务的范围,为许昌市的发展、繁荣、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政府在某些方面对企业的过度干预。但总的看来,许昌市政府 对许继的生产经营(如战略、投资、并购、分配、人事等方面)基本上不介入或很少介入。根 据前面所做的分析,我们判断政府对许继的干预度应在点C的左边,在图1中用点A表示,政 府干预许继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曲线分别为GMR[,2]、GMC[,2]。点A表示许昌市政府没有选择 对许继实施过度干预。为了便于分析,在图1中我们作了另一个政府对某基准企业干预的边 际收益曲线和边际成本曲线GMR[,1]、GMC[,1],对应的均衡干预度为B。根据B的位置,可知我们 选定的基准企业受到了政府的过度干预。现在我们要解释的是为什么政府对许继的干预度是 A 而不是B。由图1可以看出,政府对企业的均衡干预度是由干预的成本和收益决定的,在不同 条件下政府的干预度会有所不同。我们认为,干预的边际收益是企业规模的增函数。这一点 比较容易理解,可以把干预视为一种“投入”,收益视为一种“产出”,企业规模大,增加 同样“投入”,当然会带来更多的“产出”增量。这一效应会增加政府干预激励,提高干预 度。但同时干预的边际成本也是企业规模的增函数,如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组织庞大,结 构、决策复杂,搜集信息的成本较高;企业的级别、经理的地位较高,讨价还价更加困难; 在谈判过程中上级政府更可能介入;与干预相关的企业经理层激励降低以及“错误”的干预 而导致的预期收益损失也更大。综合规模对干预度的两种效应,我们认为,一般而言,均衡 干预度是规模的减函数。

根据我们的调查,许继尽管是政府控股的企业,但作为控股方的许昌市政府没有过度干预 企业的经营活动。从政府干预的成本来看,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①规模大,知名度 高。许继是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党和国家领导人比较重视,多次到许继考察指导工作,省委 主要领导经常到许继听取汇报,企业核心领导人由省委决定,政治地位较高,这为许继自主 经营奠定了政治基础。当然,这仅仅是一个方面,规模在促进政企分开上还应有我们刚刚提 到的其他方面的积极作用。②绩效好。我们认为,干预成本是经理所具有的企业家才能的增 函数。其理由是:干预会降低决策正确的概率,即在经理具有较大企业家才能时,干预错误 的概率高;干预降低企业经理的激励,当企业经理具有较大的企业家才能时,经理激励降低 导 致的损失也较大。这些损失最终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甚至影响企业稳定进而影响社会 稳定。假定企业总经理的经营能力是一个隐蔽信息,经营绩效是揭示经营能力的一个信号, 绩效好意味着能力强,那么,干预的预期损失是过去经营绩效的增函数,即经营绩效好干 预的预期成本高,否则预期成本低。因此经营绩效具有降低干预度的作用。许继的经营绩效 一直较好,这是许继政企关系较为松散的原因之一。③历史因素。许继集团的前身原许昌继 电器厂隶属原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在历史上与许昌市政府关系松散,行政级别相同。1985 年下放到许昌市时,正值政企分开、企业走向市场、建立“四自”企业等理念流行,处于改 革探索如火如荼的时刻,许昌市政府在主观上希望能够与企业建立一种比较密切的关系,能 够加大对企业的干预(如前所述,我们认为政府对控制企业有激励、偏好),但缺乏一个有利 的政治、经济环境,企业获得了来自中央政策以及理论、舆论的支持,讨价还价的砝码较多 ,政府强化干预的成本太高,只好作罢。而这样一种政企关系具有自我强化的性质,即一旦 关系比较松散,要改变它必须付出较大成本,除非政治环境十分有利,否则很难成功。用图 1来表示,即历史上的松散关系导致干预的边际成本曲线上升,均衡干预度下降。我们相信 ,这种关系会维持下去,甚至越走越远。

从政府干预的收益角度来看,许继所受干预度较低、政企能够分开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企 业家因素。前面指出,许继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家才能和品质是许继得以成功的基本因 素。降低干预度、政企分开是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前提条件,可以给政府带来更大的收益(较 企业总裁是一个无能之辈而言),因而政府具有更大的激励放松干预。②外部治理机制。许 继的内部治理结构使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内部人控制问题,那么是什么机制缓和了这个问题, 降低了政府干预的预期收益,进而降低政府干预的激励,缩小政府的干预度?第二部分的研 究表明,在许继主要有两种机制发挥了较大作用,一是产品市场竞争机制,二是股票市场的 压力机制。用图1来表示,这两种机制降低了政府干预的边际收益曲线GMR[,2]的位置,从而降 低了政府的均衡干预度。外部治理机制为企业家才能的发挥提供了可能性和激励,最终达到 了双赢的结果。这是一种合作选择,即政府选择了弱干预,企业家在外部治理机制的约束下 ,选择努力工作。结果是降低政府干预,政府得到了财政收入、分享利润、就业规模增加等 收益,企业家实现了自身价值及其他利益。许继经验证明了这样一个假说:政府与企业之间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存在合作博弈的(杨瑞龙,1998)。

至此,我们对许继集团治理结构所具有的政企分开、强经理弱所有者的特征做出了一个解 释:它是政府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本模型及案例表明,政府作为所有者在 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扮演的角色,是由一系列一般及特殊因素决定,这意味着在政府控股的公 司,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具有多样性。国有企业制度正是在这样一种政府、企业、竞争对手等 之间的博弈过程中发生着实质性的改革,

并逐渐向现代公司制度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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