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中国文明基体论的延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体论文,中国论文,思想论文,国家论文,习近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017(2015)04-0006-09 “冷战”结束以来,就像世界经济进入ISO9000等各式各样的标准化时代一样,国际政治也进入了以话语权为标志的“世界标准”时代。很多国家由于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很多事做对了却被说错了,结果走上了不归路。经济总量上即将成为世界第一的中国,空前接近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时刻,亟须以自己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来将自己的经验理论化,并引领时代的话语权。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这样一种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没有哪一个由官方创设的概念像“国家治理现代化”一样能引起中国思想界如此强烈的共鸣,学术界和实业界为此而举办的研讨会数不胜数,媒体报道更是铺天盖地,中国最顶尖的大学都建立了专门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机构,出现了若干家以“国家治理”命名的学术期刊。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已经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最具跨学科特征的显学,相信在未来5年左右的时间内将会有更具深度的研究成果批量涌现。从中所透露出的信号是,官方的命题引发了民间如此积极的回应,应该看作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而这正是一个国家前行的最宝贵资源,是一个国家蓬勃向上的标志。如果民间对国家的倡议持政治冷漠态度,而国家对民间的声音置若罔闻,甚至相互之间传递负能量,这样的国家大概是在衰落之路上。 到底如何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政治分析离不开官方的政治文本。习近平2014年2月17日在中央党校专门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了讲话(本文以下称“党校‘2·17’讲话”),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定格定调。其实,习近平的一系列讲话,都和“党校‘2·17’讲话”具有思想上的关联性。因此,我们是以进入中国政治“现场”的方式而非纯粹的观念想象或情绪表达,来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的基本脉络的。 第一,认识论:中国文明基体论。认识论是人类如何认识客观世界的哲学观,这是我们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的前提。 在习近平一系列讲话和活动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其对历史文化传统重要性的认识和论述,其中他在2013年11月曲阜孔子研究院谈话中所释放出信号尤为强烈。习近平引用了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政治报告中的一句话:“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1]因此,习近平认为,对孔子思想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今天的中国是中国历史的发展,应坚持这样的态度,这是因为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是中华民族精神基因的传承。例如,有的农民不识字,他的言行举止,也无处不体现这种影响。体现在海外华侨、炎黄子孙、华裔身上,有的在海外几代了,不会说中文不会讲中国话了,但体现在行为、思维方式上是“很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影响非常大[2]。 他在访问欧洲的讲话中,指出要认识中国,不但是看看现实的中国,还要从5000年看中国,看近代以来170年的中国、新中国以来60年的中国以及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中国,不仅要把改革前后两个30年统一起来,还要把当下中国视为5000年历史、170年历史的一个连续体。昨天是今天的历史,今天是明天的历史。 这样的历史观决定了习近平特别重视传统所能提供的资源。从曲阜考察的讲话到在世界儒学大会上演讲,其重视儒学的背后应该是对新的政治合法性资源的寻求。任何一个政权的合法性都不可能永远建立在经济绩效上,对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明的国家而言,传统是其重要的可资汲取的合法性资源。中国是这样,而做得最好的则是西方国家——法治和自由是其最悠久的传统。一个3000年,一个500年,有了法治和自由的坚实传统为框定,政体都不会再有天翻地覆的变化。比如,美国从建国之初的贵族制演变为今天的大众民主政治,虽然政体形式变了,但传统内核不变,而且很多传统依然在约束着现代性的现实政治,罗尔斯所说的宪法政治是第一位的、日常的选举政治是第二位的,其实就是以法治来框定民主,或者也可以说是以传统政治框定现代政治。无论如何,现代性政治都离不开自己悠久的历史文明和传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为此,在视察曲阜孔子研究院时,习近平要求“四个讲清楚”:一是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二是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三是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承认文化的多元性,一定要承认政治的多元性;四是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的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3]。 “四个讲清楚”再清楚不过地表明,现代性政治根植于一个国家的历史基因之中。 相对于西方文明体而言,中国更存在一个如日本的中国问题专家沟口雄三所说的“中国基体论”:中国由中国独自的历史现实和历史而展开,这体现于漫长的不同时代种种现象的缓慢而连续性变化,所以中国的现代应该在现代、近代、前近代的关联中来把握[4]111。 那么,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连续性关联因素即“基因”有哪些?在我们看来,中华民族的“基因”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国家的大一统思想、民本思想、和为贵,关于行政的官僚制、选贤任能,关于文化的包容与中庸之道,关于社会的农业社会式自由与自治,以及关于家庭的家庭伦理本位,等等。这些“基因”代代相传于、内化于生活在固定疆域内的华夏民族血液中,因而构成了延绵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共同体,从而可以称中国为“中华文明基体”,即由文明基因而构成的一个共同体。 所谓文明基体论就是生活在固定疆域的族群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恒定的文明信念和生活方式等基因所构成的文明共同体。其中,关键词是:特定族群、固定疆域、悠久历史、共享信念、基因和文明共同体。据此,能够称得上文明基体的国家在世界上并不多。“中国文明基体”可以拓展为“中华文明基体”,即那些已经游离华夏大地的华裔族群依然按照中国文明基体中的文明信念和生活方式而存续。据此,“中华文明基体”的主题疆域是中国,其边界则是世界性的。 中华文明传承5000年而不曾中断,是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迹。正因为如此,在古代世界史上一直领先的中国,在今天落后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后而能再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与文明基因有着内在的关系,比如其包容性与适应能力基因。 因此,“中国文明基体论”并不是主张中国独特论或中国特殊论,并不是说中国拒绝现代性政治,而是说现代性政治议程的实现只能以中华文明基因为条件。在中国,促使以大众民主为标志的现代性政治的到来的,既有本土资源比如黄宗羲所代表的带有强烈的民主思想的新民本主义,比如其“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先有治法,后有治人”,也有中国被动地卷入到现代化浪潮中而习得的民主思想。但是,中国的现代性政治无论是怎么来的,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只能基于中国自己的基体来实现。因此“中国的自由、平等不可避免地具有其独特的形式”[4]64。不约而同,哈佛大学历史学家孔飞力在《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中也这样说,中国必然要实现作为现代性政治形式的政治议程,但是中国的政治议程的实现只能基于“中国自己的条件”,而不是“我们的条件”即美国人的条件[5]。 只能以中国自己的条件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此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这样说:“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但不是照搬其他国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而是要从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来创造性前进。[6]” 这些智慧不但是基于中国历史的洞见,也是比较研究的结论。很多国家不顾自己的条件,无视自己的文明基因而搞了一套看上去最现代化的政治制度,结果如何呢?比如世界上9个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实行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政体即民主集中制,而所有其他的8个国家(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尼、菲律宾、尼日利亚、巴西、墨西哥)都是移植而来的代议制民主制,它们中的哪一个国家能与中国比治理? 习近平的历史观和对中国前途的自信,既是基于对中国文明基体论的理论自觉和自信,也是基于对世界文明史的深刻把握,因而在“党校‘2·17’讲话”中他这样说:“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也可以理解为,中国所选择的制度、目前所从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都是中国文明基体的一部分,是中国文明基体的一种自然延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重申了这一观点:“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 习近平基于中华文明基体的认识论暗合了历史制度主义的“时间进程”历史观。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的对象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问题,而重大问题的出现都是长时间演化的结果,因为社会研究中的很多事情都发展缓慢,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缓慢过程,存在所谓的“阈值效应”(threshold effect),即只有到一个质变的程度或跨过这道“门槛”才会发生突然的重大变化。对于这一点,传统的历史分析也有所认识,但是它主要关注具体事件的结构性前提条件,而不去考察长程历史中事情先后顺序的“时间性”作用。对于历史制度主义而言,“时间进程”关怀并不是简单地寻求事件的历史背景,从过去的历史中寻求答案,而是寻求过去某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是如何一直在持续性地、以不同的形式依然发挥作用,以及诸多事件如何不同地发挥作用的。这是不同于传统历史分析的“时间性答案”,即将制度变迁视为一个连续性过程。很多重大问题都离不开长时段的宏观历史,尤其是在政治发展道路、国家建设(national building)和国家治理这样的重大研究议程上。比如,有了“时间进程”中的“时间性”分析,就可以理解一个国家制度变迁中的千年连续性问题,尽管这个国家的政体已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议时,习近平这样指出:“历史虽然是过去发生的事情,但总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出现在当今人们的生活之中。我国传统思想文化根源在社会生活本身,是人们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也就是说,中国历史曾经发生的事件以及由此而塑造的非正式制度形态依然在起作用,而且因其发生久远,都在千年以上,作用也就更显强大。 将“时间性”置入历史唯物主义,无疑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发展,使得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宏观的世界观性质的哲学,更是兼具了中观乃至微观的方法论科学。 那么,国家治理体系如何传承中华文明基体,即从中国文明基体到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的中介机制到底是什么呢?答案是适应性与包容性。每一个定型的政治制度都是经历了长期适应性变革而来,今天的西方国家并不是天生就是这样的。英国从光荣革命(1688年)到平等的普选权(1918年)的实现经历了多少年?美国从独立战争到1964年黑人权利的保障法即民权法案出台,经历了近两个世纪,其间还有屠城式的大内战和被称为“进步主义”的治理大危机。从法国大革命(1789年)到最终稳定下来的第五共和国即1958年,中间是170年。也就是说,从制度的创设到制度定型,是长期的适应性变革的结果,没有适应性能力的制度则不具有生命力。 在习近平同志那里,从新中国成立到邓小平预期的制度定型,中间至少需要70年。这已经是人类奇观了。要知道,在走向“定型”的过程中,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制度似乎也定型了,似乎再也不会出现西方思想界所说的“制度回转”,但是发展的车轮似乎永远陷于泥沼之中而难以前行。 中国一波又一波次的改革,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怀有更强烈的持续性变革的愿望。习近平在“党校‘2·17’讲话”中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3]21“发展”、“改进”和“演化”,都是制度适应性的最好写照。无论是个体还是一个组织,乃至整个国家,适应性能力是衡量其生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适应性不但是指吸收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而且还必须包容人类一切优秀文明遗产,世界毕竟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即便如此,这里的包容也是指在制度自信前提下的包容。“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7]2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越来越强大,所有的成就都是在改革中不停地对市场经济、法治、自由、民主、治理等理念和制度有效地吸纳的结果。这是过去成就的根源,也是未来的走向。中国正是在适应性和包容性的变革中逐渐成为主导性国家的。 制度变迁的适应性与包容性既有自发性的一面,也有人为的作用,而不是漫无目的的大海泛舟。这就是改革。在习近平同志那里,改革不是一般的手段,而是与其认识论相配套的方法论。 第二,方法论:“作为方法论的改革”。方法论是关于沿着什么途径、如何达到目的的哲学。在上任伊始的广东讲话中,习近平就提出了把改革作为一种方法,或者说“作为方法论的改革”的思想命题,即以改革为出发点来看待世界和国家治理。 首先,改革决定命运。习近平在视察广东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因此,“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3]2-3。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说明中,习近平说:“35年来,我们党靠什么来振奋民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靠什么来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靠什么来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与资本主义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靠的就是改革开放。”[7]4 其次,改革矛盾论。“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4]。这是对制度变迁规律的深刻把握。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是,非预期结果是常态,即改革是为了追求特定的目标,但在追求该目标的过程中常常会出人预料地出现其他问题,因此很多问题本身是改革的副产品或者说是必然伴随而来的。怎么办?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中国过去若干年的变迁历程也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不改革只能积累更多、更危险的矛盾。 最后,改革策略学。关于怎么改革,这里既有技术性政治问题也有原则性政治问题。比如,守成与变革的关系,哪些能改哪些不能改,市场与政府的平衡,等等,这类是原则性政治问题;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改革中的快慢关系,集权与分权的关系,等等,则这类可以归类为技术性政治问题。 改革中的技术性政治问题与原则性政治问题至关重要。历史上很多改革为什么要么遭遇强力反对而进行不下去,要么由改革而导致革命或政权颠覆?说到底是因为没有弄清楚改革策略中的技术性政治问题与原则性政治问题。 关于改革的原则性政治,最值得关注的莫过于习近平关于什么能改什么不能改的论述。上任伊始,他在视察广东谈话中很明确地指出:“我不赞成那种笼统认为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的说法。在某些方面、某个时间,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改革哪方面改了,哪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改的、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这不能说不改革。”[3]32-33显然,不能改的就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是中共领导人第一次明确表达对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新看法,也就是说,习近平同志并不同意政治改革落后于经济改革的流行说法。 改革决定论说的是改革的重要性,改革矛盾论讲的是改革的复杂性,改革策略论讲的是改革的大谋略。 第三,价值论:公正。任何国家都有一套立国的基本价值,否则再强大的国家也是脆弱的。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必然甚至首先应该包括一套价值原则。 在“党校‘2·17’讲话”中,习近平同志还明确指出要把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联系起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价值体系现代化。也就是说,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有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还有社会主义的价值属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12个词24个字构成,涉及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的价值观。其中,我们认为“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最低也是最高价值,应该是价值体系中的内核,即所有其他价值观都是围绕“公正”而展开、以“公正”为取向的。原因在于,首先,在所列举的12个价值观中,在价值论即价值理论逻辑上,只有“公正”的价值观属性最突出,其他的价值观既是价值又是工具。比如,“自由”是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制度性的工具,如市场经济制度就是制度化的自由;再比如,“平等”和“民主”,都同时具有目的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特征;再比如,“富强”和“繁荣”则更多的是物化层面的目标,是实现“公正”的物质基础。其次,其他11个价值观都是最终指向“公正”或实现“公正”的基础性条件,也就是说“公正”具有最高价值性原则。我们知道,“自由”不一定必然带来公正,而且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的自由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不公正,否则就不会有改变欧洲贵族等级制的1848年二月革命以及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平等和民主也不必然带来公正,比如目前的南美民粹主义、伊斯兰民主主义和很多国家的民族民主主义,带来的是社会动荡和经济发展的障碍。相反,作为最具有价值属性的公正则可以当作是自由、平等、民主的价值指南。再次,公正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虽然公正思想源远流长,但把它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加以追求的,则非社会主义莫属。“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最核心、最本质的特征,既是社会主义的最低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最高原则。事实上,社会主义500年的历史已经把公正变成了一种真正的普世价值。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由于公正的价值属性而非工具性,谁也不会否认公正,它不会像自由、民主那样富有巨大的争议。因此,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公正,是最可让人接受的政治哲学观,比如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显然具有社会主义的公正价值成分,他认为只有带有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政体才是正义的,比如他明确说民主社会主义政体是正义的,而其他政体则不符合他的正义论标准。 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只有有了社会的公正才有社会的和谐,这是柏拉图早就给予我们的智慧。也就是说,经济发展起来之后社会不会自动和谐,没有公正的富裕社会别说和谐,就是稳定都是问题,也因此过去十年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演变成了“维稳政治”。由此可见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必然是盲目的,并且必然问题重重。遗憾的是,中国社会科学界依然静不下来,固然策论研究很重要,但更多的人应该致力于那些能够起铺路石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①。 鉴于过去的教训,当下的治国理政指导原则事实上已经是以公正为导向了,公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追求,“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习近平多次讲话的一条主线,而且他既在最低要求上谈公正,也在最高目标意义上追求公正,“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8]45。 公正的核心是什么?习近平在很多场所、很多层面都讲到公正,比如公正的社会环境、由经济发展水平低而导致的不公正、以发展促公正等等,并要求将公正原则贯穿在制度机制、法律规定和政策之中,但主题则是“制度公正”,强调通过制度安排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9]。关于“制度公正”的系统阐述是:无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10]。 在制度正义中,公正的司法制度最为重要,是因为公正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201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和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都强调,“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制度正义为指导原则,抓住了正义的核心。正义有很多层面的意义,但核心则是制度正义问题。罗尔斯的正义论的核心是制度正义,即正义的主题是制度。很多已有的改革成果体现了“公平的公正”思想。比如:1.超预期的反腐事实上是建设公正社会的急先锋,因为大量有碍社会公正观感的因素直接来自因腐败而导致的结构性不平等、不公正,它让社会充斥着暴戾之气。2.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改革体现了公正思想,世界上哪有国有企业高管的事实性收入是企业职工最低收入的百倍之先例?3.在教育资源上比如高考招生,由于中西部不是教育中心,一流的大学较少,一流大学招生名额向中西部倾斜。4.在城乡二元化问题上,逐步废除农村和城市二元化这种锁定不平等的户籍制度。大力推进的城镇化建设,事实上也是为了解决居民身份不平等的问题。为此,国家每年需要花万亿巨资来解决农民身份问题,比如通过免费就读中等技术专业,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100万。 第四,制度论: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统一性。民主集中制是将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能力的中介机制。在“党校‘2·17’讲话”中,习近平这样说:“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作用的。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制度和治理能力并不必然成正,“甚至同一个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在一起提”。不仅如此,在二者关系上,习近平认为,“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10]。 也就是说,政道即政治制度重要,治道也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在现代世界,现代性的一个特征就是国家之间的政治制度越来越雷同,比如印度、巴基斯坦实行的都和英美一样是代议制民主,但是它们为什么治理状况会有天壤之别?同样,在同一个制度下的美国,不同的领导人领导下的治理状况也很不同;同样是一个根本制度不变的中国,不同时期的国家治理能力差别也很大。所以,同时提出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化并不意味着二元对立化,而正是看到了中外各国的制度与治理之间的内在复杂逻辑。 那么,制度体系是什么?治理能力是什么?对此,官方权威的解释无疑需要面面俱到的原则性:“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联系、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10] 在本轮的改革中,要解决的制度体系的核心无疑是政治与市场的均衡关系问题,即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做到这一点并非没有困难和阻力,这是因为,在中国,一个利益集团化的社会结构已经或正在形成。恰恰是由于中央的结构性约束,破除利益集团需要更强大的权威,而这个权威的实现机制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 制度体系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法治。历史上,法治的形成有两条路径:一种是罗马帝国之后英国的“神法”观念,即所谓自然法与习惯法;另一种则是普鲁士式的依靠强权而推行的制定法,即所谓的大陆法。在只有“礼制”而无法治传统的中国,法治的确立也只能靠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这似乎又是一个悖论,但是和很多规律一样,很多规律本身就带有悖论,或者说规律之中有悖论。依靠政治制度去建立法治,是一种历史存在,也是一种现实逻辑。 过去我们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反作用于经济。这样的说法无疑太简单化了。如果把一个国家比作由若干同心圆构成,那么,从核心到外围依次是政治制度圆、经济制度圆、社会制度圆和历史文化圆,其中最核心的政治制度要素固然要适应作为环境性要素的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但是最核心的力量怎么可能总是被决定而不起主导作用呢?马克思早就说过,在权力横行的地方商品经济发展不起来。中国五千年来所经历的更是政治权力主导社会的历史。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明确无误的道理,长期以来被庸俗化了——政治的作用变成了只有“反作用”。 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的大会上的讲话有利于人们进一步理解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出了“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1]这种“新表述”既还原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道出了中国历史的制度变迁规律。应该指出的是,和前述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期学术基础一样,“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这样的新思想也是以大量的前期相关学术研究成果为基础的,而且政治学主流学派历史制度主义就是讲的政治的重要性甚至决定性作用②。 因此,应该认识到,制度体系虽然包括方方面面的制度,但核心的还是政治制度。而且,治理能力除了政治家个体化差异而导致的差别,在习近平那里,“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6],而好的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政治制度,因此与治理能力最密切的制度还是政治制度。通俗地讲,面对需要治理的复杂问题,需要有解决问题的愿望和意志,而意志需要相应的制度、体制或机制去实现,这个过程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用武之地。也就是说,制度是将意志变为现实的中介机制。没有中介机制,再宏大的、理想的制度结构也只能陷于空转而不起作用。 在中国,这个中介机制就是我们常说的民主集中制。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习近平在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讲话中的一个最突出的内容。民主集中制可以“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它能保证“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没有个人自由、社会自治、市场经济和社会活力就没有民主,没有社会活力就没有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同样,在中国这样一个空前复杂的国家,没有决策权威,也很难想象会有今天的局面。比较而言,很多发展中大国都是有民主而无决策权威,发展因此步履蹒跚。 简单地说,如果用学界能理解、外国人能明白的话来说,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实就是要建立一个以民主集中制为中枢机制的“有效能的有限政府”,这一点体现在“改革60条”中。 第五,目的论:“中国模式”。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有特定需求的,那就是打造有生命力、有竞争力的“中国模式”。不管学者以什么样的角度看“中国模式”以及与此相关的“中国梦”,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无疑都具有强烈的“中国模式”关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60条”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受此鼓舞的思想界对后一句最有兴趣,称之为“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即政治现代化。对此,习近平在“党校‘2·17’讲话”和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都反复重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 也就是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实就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再到习近平,社会主义制度都是不容置疑的信念\道理\制度和模式。在中共党的领袖那里,他们不认为除了自己道路和制度的其他模式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对此习近平的态度特别明确。他在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这样指出,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对政治制度进行抽象评判。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中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56个民族,我们能照谁的模式办?谁又能指手画脚告诉我们该怎么办? 这些讲话是观察中国政治的重要信息。对于习近平等中共党的领袖而言,中国已经实行的政治制度就是行之有效的中国模式,并且是可以和西方模式一比高低的政治制度,否则,就不会有“中国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两个100年”等提法,这些词语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一种对中国模式的信仰。 习近平在若干次讲话中直接表达了中国模式思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又明确讲:“不能笼统地说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不能改……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更张。”[12]对此,在一年后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13年11月12日他再次强调并指出改革“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掌声’,不能把西方的理论、观点生搬硬套在自己身上”。一句话,要坚持中国模式。 习近平对中国模式抱有信心。他在2013年11月曲阜孔子研究院座谈会上指出:“在政治上‘资本主义终极理论’动摇了,社会主义发展出现奇迹,西方资本主义遭到挫败,金融危机、债务危机、信任危机,自信心动摇了。西方国家开始反省,公开或暗自比较中国的政治、经济和道路。” 习近平说“资本主义终极理论”动摇了,是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世界舆论的变化进行思考后而得出的结论。西方主流思想界兴起了反思西方政治的思潮,认为经济危机的背后是政治危机,其中英国《经济学人》杂志的《民主出了什么问题》和法国经济学家皮克迪的《21世纪资本论》最有代表性。尤其是,曾经宣称自由民主彻底胜利的“历史的终结”的福山,现在谈得最多的是美国“否决型政体”所导致的政治衰败问题。 据此,官方总结,“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会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在人权、选举制度、法治等重大问题上,不能以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为标准。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故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病,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8]49。 习近平怀有将社会主义制度定型的使命感。如果说毛泽东是奠基者和开创者,邓小平是改革者,习近平则起到了“集大成者”的作用。这种分析建立在如下政治信息之上:在第一次中央政治局学习会上和在关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说明中,习近平都指出:“邓小平同志在一九九二年提出,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6]2022年则刚好是邓小平讲话之后的30年。也就是说,习近平的使命就是定型社会主义制度,否则他也就不会倡导进行力度空前的全面改革。2022年将基本制度定型,就会为实现“第二个100年”即2049年的愿景打下坚实的基础,或者说定型的政治制度必然会走向2049。 这样的使命感在其一系列讲话中都透露出来。在“党校‘2·17’讲话”中,习近平这样说,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这是个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必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这段话完全可以理解为使命性宣言,如果说前60年是毛泽东的奠基和邓小平的改革,那么,接下来的“后半程”则是将前人的事业即中国模式“定型”。 那么,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中国模式”到底是什么?我们常见的说法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归结起来就是另一个常见的词汇——“民主集中制”。它是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也是以人大制度为根本制度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典型的政体形式。 中外思想界都在讨论“中国模式”,人们给出了各种各样的概括,但是各家各派似乎都忘却了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名词——民主集中制。如果说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政治制度,那么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则是民主集中制。如果说西方的政治模式是代议制民主,那么中国的政治模式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历经了革命时期的1.0版,新中国前30年的2.0版和改革开放后30年的升级版3.0版。 因此,无论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核心机制都是要解决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这个政体上的根本问题。在习近平那里,只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其中民主尤其是指协商民主,他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独有的民主形式,这一点在庆祝政协65周年大会上讲得很明白,其实也是“改革60条”中要全面推广的民主形式。 我们可以对基于政治文本而勾画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做一概念性界定:从中国文明基体论出发,以改革为方法,以公正价值为导向,努力使制度体系与治理能力相适应,让以民主集中制为内核的中国模式更有活力和生命力。也就是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至少包括了中华文明基体论的认识论、以改革为方法的方法论、以公正为导向的价值论、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相协调的制度论、以中国模式为宗旨的目的论。上述几个方面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其中,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从中华文明基体传承的机制是适应性与包容性,而改革使得体制的适应性与包容性更具有明确的价值指向和目的性,进而,连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中介机制是民主集中制,没有民主集中制,再好看的治理体系也不可能转化为治理能力。 应该看到,中华文明基体中的一个重要基因就是“致治”。“致治”即国家得到治理,实现政治上的安定清平,这无疑是中国历代政治的首要目的,因而中国也有着悠久的丰富的致治思想③。致治所需要的无外乎设计制度、实践制度的能力以及变革的能力,其中儒家的“中庸之道”无疑是一种最主要的“致治”指导思想。如果说中国先贤追求的是治道上的行中庸,那么,西方先贤则致力于政道即政体上的中庸,其中亚里士多德的基于中产阶级的混合政体思想最有代表性。 我们认为,政治家,尤其是治理中国这样巨型规模国家的政治家,必须秉承“混合至上”原则。简单的事实是,十几亿人中观念上有左中右,地位上有三六九等,不适当地强调任何单一的因而也是极端的观念都会伤及其他人群。极端的、激进的思想可以自娱自乐,但不能当作政策的指南,否则再美好的“主义”也会最终崩盘。中国是这样,世界的教训也是如此。在过去100年里,三大意识形态的极端化最终都是命运多舛,放任自由主义、激进社会主义、极端保守主义,都无一例外地经历了同样的命运:1929年大危机终结了放任自由主义,1974年石油危机终结了主导性的凯恩斯主义,中国“文化大革命”和苏联解体彻底终结了激进社会主义,2008年金融海啸终结了以极端保守主义面目出现的新自由主义。 正是基于中国的经验与教训和世界文明史中的血与泪而产生的智慧,基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之“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了中道性、混合性、包容性的政治发展原则,其中既有社会中心主义脉络的学术资源即社会权利的重要性,更有国家中心主义的思想资源即国家能力的重要性。 ①由于民族主义研究的落后而盲目地采用斯大林的民族理论,给现代国家建构带来的难题已经有目共睹,甚至导致苏联的分裂;在中国文化和政府作用无处不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型政府”固然方便了百姓,但也必然带来更多的官商勾结;没有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指导而盲目砸下去“4万亿”,结果必然是产生“国进民退”等更多的问题。因此,一个国家的落后的原因不但表现为技术落后,社会科学的落后也是发展中国家落后的根源之一。 ②有代表性的研究参见杨光斌:《制度的形式与国家的兴衰:比较政治发展的理论与经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杨光斌:《制度变迁与国家治理:中国政治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杨光斌:《政治变革中的国家与制度》,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 ③《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公孙鞅之事,……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治。”唐·昊兢《贞观政要·崇儒学》:“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七年》:“随时任才,皆能致治。”康熙帝读《左传》做1336处批示,最大的收获则是“致治之道,首重人才”。相反,清朝的唐甄在《潜书·格君》这样评论:“我观两朝之臣……无定乱之才,无致治之学。”标签: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文; 政治论文;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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