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放大学办学功能定位的实证研究_大学论文

中国开放大学办学功能定位的实证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中国论文,功能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58x(2011)11—0022—06

一、研究背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办好开放大学”[1],教育部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中亦提出要“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2],这是我国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尤其是广播电视大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转型、变革和应对挑战的重要指导方针。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正式批准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作为开放大学试点地区和学校尝试建设开放大学。[3]自此开放大学成为重要的研究议题。

广播电视大学为中国远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不可替代的历史贡献,对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的规律进行了持续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实践创新体系和独具特色的系统模式,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远程开放大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播电视大学在推进全民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但也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开放大学建设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是如何建设开放大学的问题成为摆在实践者、研究者和决策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开放大学作为现代大学类型中不可或缺的形式,不同于普通大学。原教育部副部长陈希在谈到如何建设开放大学时,强调要“通过研究,对开放大学的体制架构、办学功能及运作模式等重大问题达成共识。”[5]国外开放大学成功的办学经验多次证明,开放大学在成立之前,国家或政府均要对其办学功能、体制架构及运作模式进行明确的定位。我国的广播电视大学由于国情的特殊性和系统的复杂性,在长期办学过程中,曾出现过系统内外功能定位的矛盾与冲突。如,系统中不同层面的学者对于开放大学在办学范围、人才培养层次认定上产生过一定的分歧——国家开放大学是否应成为实体?省级开放大学是否应该拥有真正独立的办学自主权?是否能够独立地举办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教育和被赋予学士及其以上的学位授予权?[6]在开放大学建设已被提上议事日程之际,必然会不可避免地触碰到这些问题。目前,对开放大学办学功能的理论性探讨已较多,但对实证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却较为缺乏。因此,在建设中国开放大学的过程中,有必要对办学功能这一重大问题进行实践层面的调查,了解系统各层面对开放大学办学功能的看法,以期使我国开放大学能够成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之一,并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文献回顾与综述

笔者分别以“大学#办学#功能”、“高校#办学#功能”、“高等学校#办学#功能”为检索语句,以“题名”、“摘要”和“关键词”为检索项,在中国知网(CNKI)中进行检索(检索时间截至2011年5月22日),共检索到相关文献239篇,去掉无关信息(如对某些高校报道的相关讯息、重复信息,同时剔除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社区学院等相关文献),共检索到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办学功能方面的文献22篇(见下表)。我国对广播电视大学办学功能的研究和讨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989年,总体来看,我国对广播电视大学办学功能的研究相对较少,研究较为零散,研究人员主要来自于电大领域,文献来源主要以电大系统内的各校学报为主。

笔者对这22篇文献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和综述。

1.宏观层面

从设计者的视角向系统外看,办学功能主要体现在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上,即为适应社会需求,高等教育办学机构赋予高等学校新的社会服务职能。如广播电视大学的实践者和研究者认为,办学功能主要体现在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社区教育、为农服务、企业培训、提高国民素质、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等[7][8][9][10][11][12][13][14][15]。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主要指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应用型人才,以及面向基层、服务一线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16]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强调提升学习者的素质和能力,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应用型、技能型,以及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应强调创造性和潜能发挥。[17]可以看做广播电视大学的宏观定位应该解决广播电视大学“做什么”的问题。

2.中观层面

从实践者的视角向系统外看,办学功能主要体现在办学类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办学类型主要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包括开放教育本专科、成人教育本专科,非学历教育包括各类岗位培训、干部培训、休闲娱乐教育等。[18]办学模式主要指天网、地网和人网组成的“三网合一”和三级互动平台,覆盖全国全省城乡的远程教育系统和办学网络等。[19][20][21][22][23]运行机制主要指大系统组织、多层级构架、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的关系等,如业务上的指导,统一办学、分级管理,上级电大对下级电大的管理主要是教学业务上的服务与管理。[24]还有研究者就运行机制的问题从国家立法的角度提出了见解,认为在国家层面应对继续教育进行立法,保障电大作为继续教育办学主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继续教育被当做一种独立的教育门类;在中央电大层面,应赋予省级电大与普通高校相当的独立法人地位,电大系统在管理和教学体制上应只限于行政体系与平等协商的办学联合体之间;在地方政府层面,应保障电大作为独立的办学形式,可以自主招生办学。[25]广播电视大学的中观定位可以看做是回答开放大学“是什么”的问题。

3.微观层面

从实践者的视角向系统内看,办学功能主要体现在教学、管理、资源、学习支持服务和评价等方面。其中,教学主要指网络环境下如何开展教学的问题,如学科专业设置、课程资源的设计与开发、面授教学与辅导等。管理主要指网络环境下如何实施管理的问题,如不同层级系统之间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如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教务管理、考务管理等。资源主要指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人力资源主要包括各学科教师和管理人员,物力资源主要包括根据学科专业设置需要而制作的各种多媒体教材,如文字教材、音像教材、数字光盘、IP课件、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流媒体和立体教材等。非学术性支持服务主要指为远程学习者提供的各种非教学性的支持服务,如网络基础设施支持、信息化办公管理系统、数字图书馆等。评价主要指网络环境下如何实施公平考核的问题,涉及评价的形式(如纸质考试、机考等)、评价的类型(诊断性考核、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评价的标准(“五统一”,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课程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审定学生取得的课程学分、学分之间的转换和认证等。广播电视大学的微观定位是可以看作解决广播电视大学“如何做”的问题。[26][27][28][29][30][31]

三、调查设计与实施

结合上述相关文献分析的结果,根据课题组成员的多次讨论,我们主要从总体构架、基本属性、正式名称、法人资格、法律保障、教育对象、学科门类、学历办学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职能(中央和省级)、中央和省级开放大学的关系、学历教育层次(中央和省级)、学位授予权利和层次(中央和省级)、专业设置途径、开展的社会服务类型、教育机构整合等方面调查中国开放大学办学功能。调查问卷历经多次修订和完善。课题组成员分别于2010年10月在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召开的“第八届西部电大校长论坛”和2010年11月在湖南长沙召开的“中央电大课题培训会暨科研管理工作研讨会”上对问卷进行了试测,并详细地倾听了电大系统内对建设开放大学的看法,综合各家观点,最终形成了可以实施的问卷。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网络发放的方式,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国电大系统以及部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调查时间从2011年3月1日到5月1日,历时两个月,最后回收有效问卷为727份。

四、调查分析与讨论

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对问卷进行分析:一是受调查者的基本信息,二是开放大学办学功能的群体性意见与建议。

1.基本信息

(1)调查范围: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从填写问卷的IP地址可以看出受调查者所属的省域(只有极少部分IP地址无法显示所属省市,在727份问卷中有15份无法显示)。参加本次问卷填写的受调查者来自全国30个省市,依省域访问人数多少进行排序,排在前7位的依次是四川省(37.1%)、广东省(8.0%)、安徽省(5.6%)、北京市(5.5%)、内蒙古自治区(5.0%)、浙江省和重庆市(均为3.4%)。可以看出,此次调查的范围较为广泛,使得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工作单位

从回收的问卷可以看出,受调查者主要来自省级电大,共403人,占调查总数的55.4%;其次是地市级电大,共243人,占调查总数的33.4%;来自其他单位的(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远程教育或成人教育研究所等)计67人,占总数的9.2%;来自中央电大的受调查者为14人。虽然来自中央电大的受调查者人数较少,但是,相较于全国各省级电大和地市级电大的教职工人数来说,这一比例仍然是可以接受的。调查样本能够较客观地反映中央和省级电大对开放大学办学功能定位的看法。

(3)岗位职务

从受调查者的岗位职务来看,参与此次调查的人员身份主要是管理人员,共248人,占调查总数的34.1%;其次是教师,共244人,占调查总数的33.6%;然后依次是部门主管、技术人员、校级领导和科研人员,分别占调查总数的15.5%、8.5%、5.1%和3.2%。作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内身居各种职务的人员,他们对建设开放大学有着不同的看法,从受调查者的岗位职务可以较为客观地反映他们对开放大学办学功能定位的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调查的有效性。

2.开放大学办学功能的群体性意见与建议

(1)中国开放大学的总体构架、基本属性和正式名称

关于中国开放大学的总体构架,56.5%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是“1+N所大学的集合体”,也有20%左右的受调查者认为可以是“1所大学”和“N所各自独立的大学”。对于开放大学的基本属性问题,53.5%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是一所“新型学校”,而不是广播电视大学的简单“翻牌”,也有人认可开放大学是“服务平台”(25%)、“资源中心”(17.3),对开放大学是“管理机构”的认同度很低,仅为4.1%。关于中国开放大学的正式名称,40.7%的受调查者认为应命名为“中国国家开放大学”,有22.1%的人认为可以命名为“国家开放大学”,还有15.0%的人认为可以命名为“中央开放大学”,也有14.2%的人认为应命名为“中国中央开放大学”。可见,中国开放大学的“中国属性”和“中国特色”应该得以强调。

(2)中国开放大学的法人资格和法律保证

法人资格、法人地位和法律保证是确保开放大学办学自主权的重要议题。此次调查显示,89%的受调查者认为,中国开放大学应该具有法人资格,依法行使法人权利和履行法人义务;96.8%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颁布相应的法律来确保开放大学的自主权。广播电视大学和成人与继续教育领域目前尚没有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办学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无法可依,随意性和干预性较强,这也是学界的共识,成为共同关注的问题。

(3)中国开放大学的学历办学规模和人才培养目标

关于中国开放大学的学历办学规模,54.9%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保持“适度规模”,不赞成“较大规模”和“较小规模”,广播电视大学“学历补偿教育”的大规模已经成为历史,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推进,以及人们对教育质量的追求,学历教育的“适度规模”也是中国开放大学的办学功能定位。关于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受调查者认为应该是“实用型高级人才”(26.8%)和“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21.0%),开放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实用型”,突出学以致用,强调“高级性”,突出实用的层次,强调“专门性”,突出专业性。

(4)中国开放大学的教育对象和学科门类

关于中国开放大学的教育对象,从多数受调查者的反馈意见可以看出,排在前6位的依次是职工教育、教师教育、农民工教育、待业人员教育、干部教育和老年教育(如图1)。从中国开放大学开展教育面向的对象可以看出,这几类受教育或受培训的人员都面临巨大的职后教育的挑战,这种挑战来自社会竞争、工作压力、自身职业素质提升和发展的需求,这些都是开放大学开展教育面向的重要的对象群体。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逐步增多,老年教育的问题已经提上日程。

图1 中国开放大学面向的教育对象

关于中国开放大学所开设的学科门类,多数受调查者认为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是必须开设的学科,认同度均超过90%,其次,受调查者认为开放大学也可以设置农学、工学和理学等门类(如图2)。可以看出,开放大学在学科门类设置方面应该主要偏向于文科,这与开放大学主要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来进行知识传递和学习的特征密切相关。

图2 中国开放大学开设的学科门类

(5)中国开放大学的办学职能(中央和省级)

关于中央级开放大学的办学职能,多数受调查者认为中央级开放大学应该制订规划、制度、规范和标准(87.90%),代表中国开放大学对外交流与宣传(86.66%),评估与督导(78.40%),负责统设课程资源建设(78.13%),学科建设与学位授予(75.52%),制定统设专业教学计划和统开课程教学大纲(73.04%)(如图3)。

图3 中央级开放大学办学职能

关于省级开放大学的办学职能,多数受调查者认为省级开放大学应该负责教学组织与管理(89.98%),负责自开课程资源建设(89.00%),制定区域内规划、制度、规范、标准等的实施细则(88.58%),特色与区域学科建设(87.62%),代表区域开放大学对外交流与宣传(86.93%),区域内招生(85.28%)(如图4)。

图4 省级开放大学办学职能

从中央级和省级开放大学办学职能的调查中可以看出,总体而言,受调查者对省级开放大学的办学职能的认同度相对较高,这虽然可能与受调查者主要来自于省级电大有关,但这却客观地反映出省级开放大学对自身办学职能定位的主要看法。

(6)中国开放大学的学历层次、学位授予权及层次

对于中央级开放大学开展学历教育的层次问题,82.67%的受调查者认为可以开展本科教育,75.65%的受调查者认为可以开展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开展专科层次教育的认可度相对较低,这可能由于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一直以来都具有专科层次教育的举办权,因此,对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教育的诉求较高。同样,在中央级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层次问题上,94.40%的受调查者认为中央级开放大学应该具有学位授予权。85.56%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授予学士学位,71.53%的受调查者认为可以授予硕士学位。可以看出,中央级开放大学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层次和授予学位的层次这两个问题上有着一致的诉求。

对于省级开放大学而言,90.40%的受调查者认为省级开放大学应该具有本科颁证权,80.10%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具有学位授予权,58.30%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授予学士学位,还有23.10%的受调查者认为可以授予硕士学位。可以看出,本科颁证权和本科学位授予权是省级开放大学的集体诉求,这也是大学的高等教育属性和独立自治的基本内涵之一。

(7)中国开放大学的层级关系和专业设置途径

对于中央级开放大学与省级开放大学的关系问题,受调查者多数认为两者是指导与合作的关系,认可度为59.10%,这一比例远超过对其他观点的认可度,这可以看做是中国开放大学的层级关系定位。对于开放大学本科专业的设置途径,自主设立并报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三种观点平分秋色,认可度分别为37.80%、31.90%和30.30%,这几种途径都有其独特之处,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这与当前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设立的途径迥然不同,可谓是大胆的尝试与改革。

(8)中国开放大学开展的社会服务类型

对于中国开放大学开展的社会服务类型,超过90%以上的受调查者认为,中国开放大学开展的社会服务应该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94.50%)、提供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公共服务(92.16%)和各种社会培训(91.20%)。对于开放大学“构建‘学分银行’和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与沟通机制”、“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开展农民工培训”的认可度也较高,均在80%左右(见图5)。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和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养生保健教育”与“休闲娱乐教育”将会受到社会成员的欢迎。

图5 中国开放大学的社会服务类型

(9)中国开放大学整合的教育机构

对于中国开放大学整合的教育机构问题,绝大多数的受调查者(96.42%)认为应该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基础,80%左右的受调查者认为可以整合自学考试机构(82.53%)、成人教育机构(81.84%)、社区学院(80.33%)和教育电视台(79.50%);另外,也有受调查者认为可以整合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75.79%)和职工大学(74.42%)(见图6)。可以看出,中国开放大学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基础来进行组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开放大学还应该整合哪些教育机构和教育资源,牵涉到整个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等领域的问题,无法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各个省域的实际情况来定夺。

图6 中国开放大学整合的教育资源

结束语

虽然目前关于中国开放大学建设的问题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开放大学如何建设的问题仍然是电大系统在不断探索的难题。本研究首先通过文献分析,梳理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在三个层面上办学功能的主要方面,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出可实施的关于中国开放大学办学功能定位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涉及范围广,人数多,对中国开放大学的总体构架、基本属性、正式名称、法人资格、职能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认为,中国开放大学应该具有法人资格,应该颁布相应的法律来确保开放大学的自主权,人才培养目标应强调“实用型”、“高级性”和“专门性”,开放大学在学科门类设置方面应主要偏向于文科,中央级开放大学与省级开放大学应明确各自的办学职能,两级开放大学对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教育的诉求较高,应提高学历和学位教育层次,应拓展社会服务类型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服务。该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客观性,可以作为电大系统研究者、实践者和决策者重要的参考依据。

收稿日期: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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