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山吉尔格力 新疆乌苏市文化馆
【内容摘要】在乌苏这片土地上有数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本论文以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为主要内容,简要介绍了乌苏市近几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一些成绩,并对此做了分析,针对所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综合性建议。
【关键词】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现状 措施 建议
乌苏市地处新疆天山北坡准噶尔盆地西南缘,是通往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岸的重要门户,与国家石化基地独山子、新型商贸城奎屯市形成北疆“金三角”,国道312线、217线和欧亚第二大陆桥(铁路)横贯东西,奎赛高速公路从镜内穿过,交通优势十分明显。
乌苏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古代曾为蒙古族和硕特部落之领地,原名“库尔喀拉乌苏”,蒙古语“积雪之地的黑水”之意,早在西汉就已归入祖国的版图,后来唐、宋、元、明、清各朝均在这里驻军设防。在这2.0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23万汉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等二十四个民族,构成了以汉族文化为主,各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空间。在长期的生活生产过程中,乌苏各民族逐渐形成自己特有的民俗文化,创造了光辉灿烂、异彩纷呈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这些都是乌苏各民族保持对祖先的记忆和历史延续性的独特展现。
一、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现状
近年来,乌苏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抢救和保护工作,一大批留存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挖掘整理出来,取得了喜人的成效。
(一)构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更是国家政府部门、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馆(站)、民间文艺团体的首要责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乌苏市为了发挥其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在保护工作中应尽的责任,2007年成立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成立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保障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2012年,根据乌苏实际情况,对一些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成立民间艺术团体和社会团体的方法,进行有效、系统的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成立的乌苏市新疆曲子协会、江格尔协会、蒙古族长调民歌协会、阿肯阿依特斯协会、哈萨克族刺绣协会、乌苏市搏克协会和乌苏市蒙古族敖包文化研究委员会等26个协会,选定有一定组织能力、掌握本项目一定技艺的人士负责协会责任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中,各自组织举办各种传承活动和培训班,起到“民间文化民间传承”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基本摸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乌苏市2009年年初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的普查摸底,掌握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一是种类、数量状况。调查项目涵盖9个门类,其中民间文学9个,民间音乐8个,曲艺4个,民间美术7个,民间手工技艺29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7个,民间民俗22个,传统医药4个,共91个项目。由此可见,乌苏市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民俗类资源最为丰富,分别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0%;民间舞蹈、曲艺、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类资源则相对少一些。二是资源分布状况。从行政区域的分布数量来看,乌苏市赛力克提牧场、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吉尔格勒特蒙古民族乡、巴音沟牧场、古尔图镇等牧业区的项目最为丰富,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相对少一些。三是传承人状况。普查中发现了一大批扎根民间的老艺人,全市共走访了民间老艺人454人,掌握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其中对重要项目的传承人,不仅登记他们的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健康状况,还进行了拍照存档。同时建立比较完备的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一是纸质档案。全市共编纂文字资料12册。二是电子档案。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全部录入电脑,对录入数据的电脑实行专人管理。三是照片档案。普查对91个项目进行数码照相,共拍摄照片2500余幅。四是音像档案。全市共完成调查项目录音150小时,录像125小时,计音像资料125盒。
(三)发掘整理了一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及时抢救有重大意义的、已经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是对全市濒危项目、高价值项目、特色明显项目、老艺人年事已高项目、高潜力项目和影响广泛项目等30余个项目优先进行深度调查,进行录音、录像和摄影,做到了抢救和重点保护。如搜集蒙古族长调民歌歌词,对其进行录音,采访新疆曲子老艺人,请他们到录音棚进行录音、记谱,请老艺人制作了柳花茶,重点对蒙古族奶酒酿造技艺、阿肯阿依特斯、蒙古族唐卡等30余个项目进行了详细的采访、普查,了解项目现存情况、分布情况、传承谱系情况等,并制定了详细的保护计划。
(四)重点项目得到关注,申报工作获成功。
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2009年9月,《江格尔》、《新疆蒙古族长调民歌》、《新疆曲子》、《新疆蒙古族唐卡》、《哈萨克族花毡制作技艺》、《新疆蒙古族布朗帮布茶(柳花茶)制作技艺》六个项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10月,《蒙古族摔跤》、《蒙古族祖鲁节》、《蒙古族奶酒酿造技艺》三个项目列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1月《蒙古族鹿棋》被命名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10月《蒙古族搏克》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列为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乌苏市人民政府也公布了两批3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拥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名,地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名。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市人民保护意识
乌苏市近几年通过“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以及新闻媒体、网络、各种培训、课堂讲座、发放宣传单、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广告的平台,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白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市形成了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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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过组织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
乌苏市在整理、提升、挖掘保护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的同时,积极组织举办民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努力扩大民间文化影响力。每年举办农牧民文化艺术节、百姓秀场等活动,邀请农牧区民间艺人登台献艺,受到各族群众好评的同时给民间艺人创造了展示自我的平台;通过“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和展览,充分展示柳花茶制作技艺、哈萨克族刺绣、哈萨克族花毡、蒙古族唐卡等项目,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除此之外,通过举办新疆曲子、江格尔、蒙古族长调民歌、哈萨克族刺绣、花毡、托布秀尔、冬不拉、鹿棋、搏克等项目培训班,举办蒙古族长调民歌比赛、阿肯阿依特斯大会、长调民歌演唱会、托布秀尔演奏会、江格尔说唱会、鹿棋比赛、搏克比赛和祭敖包节、祖拉节、纳吾肉孜节、古尔邦节等活动,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不断强化,形成了良好的杜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申报名录情况看,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已经走在了全自治区前列,但作为一个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乌苏,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还任重道远。
1、认识不足,保护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全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目前乌苏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没有形成。一是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了解甚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的内容也无从谈起。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宣传氛围还欠浓,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演艺、节庆活动和各类比赛中,较少见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类项目的表演和展示。
2、投入不足,经费紧张。由于乌苏地方财政紧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不足,也没有对传承人进行经济扶助,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评审、保护、利用等工作很难顺利实施;一些重大项目传承因缺少资金扶持而面临断层;许多民间老艺人生活窘迫,无法带徒授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因缺少必要的经费而不能经常性开展等。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3、机构不全,人才匮乏。目前,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不够健全,文化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职工作人员配置甚少,现有从事人员身兼多职,难以潜心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4、缺乏规划,载体建设有待完善。一是乌苏市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集聚度和市场化开发较低。目前,乌苏市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应。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资源未能紧密结合。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巴音沟牧场、甘家湖牧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多,如:蒙古族江格尔、长调民歌、奶制品制作技艺、搏克等项目未能很好地与旅游资源紧密结合,还未很好利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好旅游产品的宣传和开发,同时乌苏市的旅游发展、最美乡村建设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也未能实现紧密对接。
5、传承乏力,前景堪忧。传承人的问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乌苏市的3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地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市级传承人7人。一是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如柳花茶制作技艺、奶制品制作技艺等消费习俗)传承人多,大部分年富力强。二是经济效益不突出的项目(剪纸、唐卡等民间美术)即使有传承人,传承人也屈指可数且年龄老化,缺乏新一代传承接班人,传承难度将不断加大,项目保护处于“有人教无人学,有心学无人教”的两难境地。三是部分不以赢利为目的项目(如萨吾尔登、喀拉角勒尕舞、长调民歌、新疆曲子等民间舞蹈、民间音乐和民间曲艺),在中老年人中还有一定影响,而年轻一代普遍不感兴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生存,缺乏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受众群体出现断层,生存空间逐渐萎缩。四是哈萨克族花毡制作技艺、哈萨克族刺绣等民间手工技艺,大多为家庭式运作经营,由民间自发传承,在当前现代机械刺绣广泛使用的情况下,手工刺绣学艺难、收入低、费时间,未来成效难以预测,已很难对年轻人产生吸引力,后继乏人,刺绣业面临一定的困难。
6、双语教育,有待急需实施。乌苏市很多少数民族孩子已经面临不会说自己本民族语言、不认识本民族文字的局势。这些孩子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不认识本民族的文字,无法承担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的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乌苏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局势。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形式正逐步萎缩,而其不可再生性更使得当前对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问题愈发迫切。针对这一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普查挖掘工作。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先要继续做好再普查、再挖掘工作,做好查漏补缺(地域变更,传承人病故)。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民族民间文化,并在有关社会团体的合作下,对其加大保护力度。可运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保护,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筛选项目,做好申报,力争有更多的市级项目入选国家、自治区、地区级的保护项目。
2、加强经费投入。政府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缓解“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切实做好申报、挖掘、保护、传承等工作。另外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奖励资金,对取得成果的项目采取奖励办法,施行以奖代补(特别是民间艺术类和手工技艺类项目)。对民间社团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民间社团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民间社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改善经费不足而传承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局面。
3、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专业要求高,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是关键。建议乌苏市应补充相关的专业人员,特别是摄录、文字、音乐、美术等专业工作人员参与到日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另外乡镇、街道要开展民间文化保护活动,提炼当地的特色文化,对特色文化进行保护命名,鼓励民间艺人带徒传艺,加大民间艺术的传承力度,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
4、加强考核机制,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责任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终工作考核管理目标,建立目标明确的保护工作职责,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5、加强人才培养,壮大保护传承力量。建议文化、教育等部门应合编乌苏市乡土文化地方教材,以中小学校本课程形式,在音乐、舞蹈、美术课堂上普及民族民间文化,使民族民间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承。另外文化部门要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和交流学习,聘请传承人授课,创新传承方式,使传承方式由个体走向群体;要定期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创办相关刊物,撰写学术论文,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讨,协助市文化馆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进一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加强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中,所以加强实施双语教学是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孩子接触母语教育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
7、加强综合利用,推动文旅深度结合。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注意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旅游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两个方面的对接。可结合乌苏市巴音沟牧场、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待普僧景区的旅游开发,开设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条街,集聚乌苏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大做强宣传和营销声势。应积极加以指导,扶持柳花茶、刺绣、花毡技艺、剪纸、编制、奶制品等传统工艺为旅游配套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付出艰辛的劳动。加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必须深入挖掘,有效保护,大胆创新,打造品牌,发展产业,不断拓宽民间艺术工作的发展之路,从而让乌苏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瑰宝大放异彩,代代相传。
论文作者:乌山吉尔格力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1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2/8
标签:乌苏市论文; 文化遗产论文; 物质论文; 蒙古族论文; 项目论文; 工作论文; 民间论文; 《文化研究》2017年12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