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学英[1]2002年在《对“经济人”的哲学追问》文中研究表明“经济人”是西方正统经济学的理论前提,它假定个人行为的基本动力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经济行为乃是理性追求利益极大化的行为,而以此行为模式出发所形成的自由市场经济是追求经济发展最有效的经济模式。这个假设和由此而来的推论影响了几乎所有国家的经济进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经济人”假设也成为我国学者解释人的行为模式的工具。“经济人”范畴肯定个人对物质利益追求的合理性,这对于我们在新时期解释人的行为动机,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但是“经济人”作为一种从西方移植而来的理论假设,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限度。因此,追问“经济人”的实质及其表象背后的根源,对我们认清“经济人”的局限性,合理借鉴“经济人”分析范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着重从叁个方面对“经济人”作了分析:(1)“经济人”假设的形成、含义、以及其适用的限度;(2)“经济人”的现实表现极其根源;(3)对“经济人”的超越与发展。
尹亚军[2]2017年在《重识经济法学:中国变迁与理论出路》文中研究指明经济法学在中国有了近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仍属于年轻的学科和部门法学。在中国,经济法学的产生与变迁得益于中国持续推进的经济与社会体制变革。回溯历史不难发现,1984年、1993年、2001年、2013年等关键年份的每一次改革决定都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观念、理解与认识,中国经济法学也相应地从一个阶段步入另一个新的阶段。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之下,经济法学在中国的发展也迎来了自己的第五个十年,中国经济法理论的新发展照例也有如下两方面的迫切需求,一是总结既已取得的理论成果及其与时代背景之间的关系;二是重新确立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关键问题和可行进路。到目前为止,中国经济法的理论发展与创新是丰富而全面的,但却始终面临着与其实质成就极不相称的外界评价,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对经济法学的认识未有更新,仅停留在二十多年前的初步结论,这与日新月异的中国经济法学发展实情不相符;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经济法理论的解释力缺乏,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起源论、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规范论、运行论等既有理论板块的功能更多在于证成经济法学的独立,在解释力上它们不得不让位于分配理论、发展理论、信息理论、风险理论等“新型理论”,后者正成为理论研究的主旋律,但上升到中国经济法理论层面的研究也就凤毛麟角了。在此情形之下,经济法学在中国发展的未来图景将如何的问题便跃然纸上:若干年之后,是否再无经济法学?有鉴于此,在中国经济法学发展已有近四十年的经验和素材积累的时间结点之上,本文尝试回归基础问题,具体则以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解释力不足为问题主线:首先回溯经济法学的中国变迁、梳理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现状,这是对中国经济法学的重识过程,也是对中国经济法理论是否应坚持发展的正面回应;其次反思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中国经济法理论、审视中国经济法理论解释力不足的内在缘由,这是关于理论与理论解释力的深度剖析,也是在寻求中国经济法理论困境的可能出路;最后尝试从方法论选择、价值序列和理论体系叁个维度重塑中国经济法理论的解释力基础,方法论是潜藏和首要的理论资源、价值论是贯穿始终的理论观测点、而体系性的理论构建则是理论之所以为理论的基本特性,于此,理论的体系化不仅是克服中国经济法理论困境的方略之一,更是深化中国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研究的起点与落脚点。除了导论和结语之外,本文分有六章,具体内容如下:导论部分主要揭示了问题的提出过程。该部分首先就“问题”与“提问方式”的哲学基础进行了回顾和梳理,“问题”本身是具有方法论意义的,一个问题即是一个组织中心,它不仅大致划定了认识方向、探索范围、思维视角,也预示着新方向、新趋势的可能性;“提问方式”本身蕴藏了对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也预设了问题的解决路径,甚至最终获得的答案也是沿着最初的提问方式一路推演而得的必然结果,哲学上的提问方式转变使本体论、认识论和解释论得以形成。中国经济法学的“问题史”无疑能代表其学术史,“经济法是什么”、“如何认识经济法学”、“怎样解释经济法”诸问题贯穿其中,但也遮蔽了一些问题,典型如为什么经济法学在中国生根、繁荣?此外,该部分还对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进行了梳理和说明,此为本文研究之基础。第一章考察并解释了中国经济法文化现象。以“为什么在中国出现经济法现象与经济法学研究的繁荣”为主线,反思性地回顾了经济法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与特性,即在早期,经济法学在中国的变迁是被动的和实践的,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指引,以实践问题为导向;随着发展的推进,经济法学在中国的发展走上了自己的道路,国际交流濒于废弃,与前苏联、日本、德国的经济法学发展状况相类似,经济法学研究的国际比较证实了这一点,这意味着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现象需要立足于中国的文化与实践解释,如经济话语的主导、制度实践的经验、学术传统的影响,与中国人的思维特性、意识形态、以及学术资源分配密切相关。整体而言,这些素材的挖掘和重新梳理为革新经济法学的认识意义重大,即需要重新认识和定位经济法学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其与世界各国经济法学之间的准确关系。第二章提出了“中国经济法学”的命题并尝试进行论证和再理解。基于时空背景和研究主题的特殊性,中国经济法理论已走上了自己的、切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这一方面表明经济法学并非仅有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体现出明显的地方性和国别性,“中国经济法学”命题证成即是对普适性经济法学的提出的警示,但同时也是一种贡献;另一方面则指示为更准确地理解中国经济法学,还需回到中国的具体实践,关注中国经济法学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而非停留于理论层面的逻辑推演。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经历了从理论借鉴到自主发展、从传统理论到现代范式、从工具主义到经济法治的转变历程,因此从“理想类型”的维度理解中国经济法学可能更为恰当合理,它代表了法律与经济、法律与社会等法律变革的新方向,也表达了法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开放和理论创新,当然,这些变迁与突破最终皆落脚到中国经济法学所承载的中国经济转型、社会转型与法治建设之特殊历史使命上。第叁章检视了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解释力。在全文结构上,本章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理论解释力是中国经济法学的内在评判标准,因而是整体重识中国经济法学之后首先应反思的中观问题,相对而言,第四、五、六章则是理论解释力的细化讨论。对于中国经济法理论的解释力不足问题,既有研究从研究范式、理论成果的体系性、研究方法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检讨,然而,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解释力来自哪里、如何提升理论解释力、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法理论诸问题尚未得以厘清。对此,学界的指向基本一致,如关注中国问题,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注重理论的体系化和科学化,但理论解释力提升的具体办法却千差万别,在明确了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合理定位之后,中国经济法理论中的方法论选择、价值序列、理论体系化问题的是在新阶段要获得新发展的关键和基本要素。第四章讨论了中国经济法理论中的方法论选择,核心在于澄清中国经济法学中的“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争。方法论是理论研究之基础,在中国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意识中,“社科法学”一直被视为重要、甚至是首要的研究方法,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反思和构想中,大都呼吁回归、强化法学立场的法解释学或法教义学等传统法学研究方法,根本缘由在于社科方法的广泛引入之同时也附带了其潜藏的基本假设、价值立场等因素,这与法学之间存在明显的内在冲突。因此,基于社科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局限、法律价值的立场捍卫等具体缘由,回归“法教义学”直在其中,这也表明一种对“法律思维”的培育需求。第五章论述了中国经济法理论中的价值序列,集中对“效率价值优先”进行了的学理反思。价值问题本身即已足够复杂,第四章所述方法论创新在引入多学科知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表现最为强烈的即是价值的多元和冲突。在实用主义的哲学思潮、经济政策的话语主导、经济分析的方法便利、以及部门法学的价值划分的综合影响之下,效率价值已逐渐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的主导或优先价值,且在经济法实践中多有体现。然而,价值优先序列的确立应十足谨慎,效率优先于公平的价值安排仅能在特定的语境中方才可能成立,尽管效率价值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效率优先”也逐渐向更多领域扩张,但无疑面临顽强的抵制力量,社会公平即是其中之一,这也是中国经济法学作为法律科学的价值立场坚持。第六章探讨了中国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需要与可能。在全文结构上,该部分既属于理论解释力提升的组成要素之一,也是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本身应追求的目标。理论体系的品质强调是以方法论为基础的,价值则是使理论能够成为体系的内在枢纽,整体的表现落脚到理论解释力的强弱,进一步地,这关系到中国经济法学的社会认同与发展前景。理论的体系性追求是中国经济法学作为理论的应有之义,体系化不仅是中国经济法理论深化的重要进路,也是经济法学知识教学与传播的基本要求。然而,中国经济法学的体系有多层理解,如经济法立法的体系化、经济法学知识的体系化,也有全局的、最高层次的体系化与局部体系化之分,它们都强调一种理论上的逻辑自洽与连贯性。在公理体系尚难以实现之际,局部的体系化逐渐成为经济法学人的备选之一,这在理论上可追溯至“公理法学”与“论题法学”之争,学界兴起的“领域法学”即是其例,当然,“领域法学”要承担起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重任,还须加强概念体系、价值体系等方面的理论自觉,亦即是说,“领域法学”的发展方向应是促进更高层次的体系化。
朱忠良[3]2012年在《超验的道德在经验的历史中何以可能》文中指出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有所区别,前者主要指马克思本人的哲学思想,后者主要指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的理论体系)的认识通常集中在经验性维度上,其超验性维度往往被忽视,甚至有学者不承认它具有超验性维度。事实上,马克思哲学以超验与经验的矛盾为坐标考察世界,进而致力于通过实践使二者在逻辑上和历史中消除对立。其超验性维度之所以不被承认主要因为:一是马克思强调经验和消灭哲学、形而上学等说法,容易让人产生他已经完全抛弃超验和形而上学的印象;二是经验主义的哲学视野妨碍对马克思哲学作出全面深入的了解,经验主义把一切都赋予经验,不承认任何超验性事物和事物的超验性维度,马克思哲学因而同样没有超验性维度。关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学术思想关系讨论的核心是马克思哲学是否具有超验性维度。对立论和差异论认为,马克思哲学具有超验性维度而恩格斯的哲学视野更具经验性;一致论认为两人都没有超验性维度因而是一致的。事实上,马克思自觉承认超验并始终在超验与经验的矛盾中探索和改造世界,即其哲学同时具有超验性和经验性两维度;恩格斯排除超验,他没有在本体论层面上认识到超验性维度是哲学不可去除的内在因素,从而在理论上出现“漏洞”。在实践中,马克思的无神论不再追溯到纯粹超验领域,超验性维度于是落实于(自由和)道德。当马克思哲学的超验性维度与道德结合后,两维度之间的矛盾就转化为超验道德与经验历史之间的矛盾,矛盾可以进一步抽象为超验与经验的关系,由此马克思哲学获得广阔的理论空间。因此,说起马克思哲学两维度的关系,一般说来也是在谈论道德与历史、超验与经验的关系,反之亦然。实践把相互矛盾的双方包含于自身,进而在绽开自身即矛盾的自我绽开中解决双方的对立。实践自身的运动(抽象实践)不仅是矛盾的产生根源,而且是矛盾的解决途径,这是实践能够充当马克思哲学本体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在西方哲学史上,关于超验与经验关系的探讨源远流长。它发端于希腊哲学中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对立,体现为实在论与唯名论、唯理论与经验性以及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争论。争论体现超验与经验的分离和对立。康德二元论使对立明朗化,在认识论层面上通过先验知性概念不超出经验界限的应用,他完成了超验与经验的统一,但是在本体论层面上没有完成,因为他没有找到超验道德的经验性实现之路。道德的实践是先验的,但其先验性只停留在理念中而没有实在性。为达到超验与经验在本体论上的统一,他提出科学的未来形而上学。在康德那里,超验与经验分别对应本体与现象、自由与自然、道德与科学。本体是神、世界和人的领域,人具有意志和灵魂。尽管自由和道德在先验性和超验性上有绝对性,但它们又必须在经验世界中绽开自身以获得实在性,这样超验与经验就获得接触的必要。实践在根本上是践行道德,通过自由和道德实践获得超验性,同时实践作为感性活动具有经验性。于是,超验与经验在实践中统一起来。超验与经验由于矛盾而相互作用,在作用中实践绽开自身并深入经验历史,在绽开中历史和马克思哲学同时得以完成,由此实践成为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在实践看来,超验与经验的分离和对立来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在分裂中一边产生纯粹纯粹超验的神一边产生纯粹经验的自然界(与人无关的抽象自然界),在分裂中超验性和经验性维度同时被遮蔽的实践是抽象的。超验性被遮蔽产生旧唯物主义,经验性被遮蔽产生唯心主义,在抽象中同时保留超验与经验产生二元论。超验性和经验性维度同时彰显的具体实践为超验与经验对立的消解提供根据,康德未来形而上学由此得以完成。但是,完成也是批判和消灭,马克思对分裂尘世的批判使一切抽象思辨哲学体系寿终正寝。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确立的自由具有绝对性,在探求绝对自由经验性实现的意义上,自由是先验的。康德认为先验自由基础之上的道德是超验的,马克思的道德概念源于康德。马克思不再谈论道德的超验本性并不说明他否认道德的超验性,也不说明他抛开了道德。只有在道德超验性在纯粹性上无法经验性实现的意义上,他才反对它。面对资本主义的恶,他致力于道德的实现而非谴责。因此,超验与经验的对立在马克思这里转化为超验的道德在经验的历史中何以可能的问题。资本主义社会是道德缺席的时代,资本剥夺道德的超验性。超验道德必须经验地绽开自身以获得实在性,经验性使经验主义陷入幻觉,否认道德和马克思哲学的超验性。道德的超验本性与经验性实现构成矛盾,矛盾的自我展开构成历史发展的动力。马克思立足于矛盾去研究世界,进而致力于矛盾的经验性解决,解决使道德在历史中成为可能。从超验道德上看,历史是人“改变世界”的主观过程;从经验历史上看,历史是矛盾自我展开的客观规律过程。在实践中两过程是统一的,它们是从不同视角观察同一事物得到的不同结论。然而,对于马克思来说,不存在一个外在于历史的道德,道德是历史的产物。作为人的自由本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道德内在于人的历史。历史是实践的绽开,人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的自由本质、发现自己是“类存在物”和“社会动物”,但是对象化的本质反过来统治人。当人原始地与自己的本质合一时,人意识不到道德问题,当人失去本质即对象化本质统治人时,道德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时道德作为概念进入哲学领域和历史舞台。道德一旦产生就缺席了,对道德如何实现和回归的探讨构成现代社会实践的最本质内容,即实践是人重新拥有自己类本质的现实性道路。基于此,本文以马克思哲学的超验性和经验性维度及其关系为中心线索绽开。文章各部分大致呈现层次性,即分别讨论马克思哲学的两个维度后,再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各部分之间也有某种并列性,在谈起超验性时不可能完全避开经验性,反之亦然。另外,有些章节的标题与内容吻合也许不太紧密,而且一个标题下问题的回答有时会在其他地方得到补充和加强,马克思哲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任何一个局部契入都会涉及整体,对局部性问题的彻底回答不能离开整体,而对整体的描述又必须是从局部开始。
毛勒堂[4]2004年在《经济正义:经济生活世界的意义追问》文中认为正义,作为人类的价值理想和现实生活的规范要求,是人所特有的对自身存在方式和存在意义的反思而在理论上的表现和现实要求,是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的最高概念表达。它往往是对现实的社会关系和对当下生存状况的不满、忧虑从而要求超越的理论表达和行动努力。正义常常以“超越现实”的价值理想和意义维度作为现实社会生活和人们行为的根据和标准,并对之加以评判和规范,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提供一个合理合法合目的性的尺度,追求一个和谐而富有意义的社会生活。因此,正义是一个批判性的哲学范畴,批判性、反思性、超越性是正义所具有的本质要求。正义的实质在于把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发展作为人的根本。人类的正义追求就是追求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全面发展,它的根本价值指向在于为人类营建一个真、善、美的存在家园。经济活动作为人类的始源性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的生命得以延续和社会历史得以展开的坚实的基础和重要的前提,它构成了整个社会生活最深厚的基础。因此,唯物史观认为,要探索社会的奥秘就必须回到顽强的经济事实中。这就意味着,经济作为人的基础存在方式,它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具有无以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关联到人们的个体生命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繁荣,所以经济方式与人类的生命存在、社会发展、人的存在意义和存在价值的实现具有密切关联。经济活动的展开,必然的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而如何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展开经济活动,从而有效地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做到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平衡,这是人类不得不思考的存在难题。对经济生活的正义思考,实际上是对人类对自身经济方式和经济关系的哲学思考,因而也是人类对自身存在的哲学反思。当代,由于“社会的经济化”、“经济的资本化”,从而成就了“经济主义”的泛滥和扩展,结果是资本及其逻辑具有片面而无限制的渗透和扩充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趋势,使得资本成为我们时代的唯一真理,货币成为我们唯一的语言。如此一来,生活的一切都成为资本这个抽象物的材料,成为它贪婪的增值欲望的打量物。若以资本的逻辑看待自然,便导致了对自然界的无限贪婪的宰制;若以资本的眼光打量人,人变成了资本手段和奴隶;若以资本的算盘估价人生的意义、生命的尊严,这本身就成为一个讽刺。正是当代经济的狭隘资本化趋势,导致了当代人类生活中的人与人的矛盾重重、人与自身的生命日渐疏远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对峙,由此带来的是当代人的存在危机和价值虚无,使得当代人陷入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生存处境。因此,当代人监审自己的经济方式和经济价值观,反思存在的危机,重建存在的家园已刻不容缓。 I中<WP=5>正是基于上述的综合背景,笔者探讨了经济正义这个坚深的现实课题。由于国内对经济正义课题的研究尚处于初步的阶段(尤其从经济哲学的视域探讨经济正义),困难首先来自于对经济正义概念的界定和把握。所以,笔者首先对经济正义作出了自己的描述,认为经济正义是对经济生活世界的正义关怀和意义追问,经济正义不仅内含着经济效率的要求,而且包含着社会正义的价值诉求,从而把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和目的,也因此在经济生活的展开过程中要求经济的手段性和人的发展的目的性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类幸福相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自由存在本质。在此基础上,论文从思想观念层面追寻了西方经济正义思想的发展、透视了马克思主义经济正义思想、探讨了经济正义理念的当代建构;从制度层面探讨了经济制度正义问题;从经济活动层面探讨了生产正义、交换正义、分配正义和消费正义问题;从经济的国际交往、代与代的经济的关联角度探讨了国际经济正义和代际经济正义的问题。同时,论文对当前经济正义实践中所面临的经济正义与经济自由主义、经济正义与差别原则、经济正义与“效率公平”等现实难题进行了思考和探索。最后,论文阐述了经济正义的当代中国意义及其与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关联。论文的写作是探索性的,需要的只是进一步的思考。
曹孟勤[5]2004年在《生态伦理哲学基础的反思》文中指出生态伦理学的根本目的之一,在于确定“人对自然界的道德义务”。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焦点,亦是围绕着这一义务究竟是人对人的直接义务(对自然界的间接义务),还是人对自然界的直接义务而展开。生态伦理学家们为此把研究的中心设定为:自然存在物究竟有没有道德地位,能不能成为道德主体。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自然存在物不具有道德地位,也不是道德主体,因而人类对自然存在物不存在直接的道德义务。非人类中心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努力要证明自然存在物是道德主体,拥有道德地位,人类对自然存在物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从“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入手,来证明人是否有对自然存在物的直接的道德义务,这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对等交换的“社会契约论”的思维模式。然而,社会契约论模式并不完全适合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自然存在物默默无语的特征,使之根本不具备与人类进行对话与商讨的可能性。因此,一种基于充分正当之道德理由的生态伦理,应该仰赖于人类自身是否有生态道德理性和自觉关怀自然存在物的道德自觉程度。即是说,人类对自然存在物的道德义务并不必然与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和道德主体相关,人自身的善良意志、利他主义精神和关爱自然界的人性,完全能够直接生化出人对自然存在物的道德义务。人之为人才是人对自然存在物承担道德责任的根本依据。关爱自然界之人性本身就蕴涵着人要善待自然存在物的道德要求。生态伦理不是为了维护人类的利益而对人之行为的约束,那样就会使生态伦理成为满足人类私欲的工具;生态伦理同样也不是为了尊重动物的权利和生命的内在价值而必须承担的道德义务,那样就会使生态伦理外在于人,并成为对人的一种道德强迫。生态伦理内在于人性之中,是人性的自我展现,是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的需要。
张广森[6]2005年在《本体论语境中人的本性审视》文中研究说明人的本性是人所以为人的内在根据。本体论内具着人的追本溯源式的意向性追求和对世界整体的理想性把握,与人的本性本然所具的理想境界追求具有内在一致性。从本体论语境中审视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乃是人内在具有的自我否定、自我创造、自我超越的形上性。人的形上本性并不拒斥人的自然性、现实性,而是一个将其统辖到人的能动创造本性的,作为人的形上性的感性对象归结为人的必然本性而为人所意识的人性系统。传统本体论和以本体论承诺形式出现的现代哲学仅把人的本性作为一个片面的理性或非理性,并将其僵化为永恒性、绝对性和抽象性,忽略了人的本性只有在以感性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历史性展开中才能生成。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的本体论承诺的革命性意义恰在于提示出人的本性只有在由实践活动的多种矛盾关系所构成的现实生活世界的历史性开展中,才能赢获其自由全面发展的丰富性。人性的历史性总是表现为一种片面性,尤其是现代性人性矛盾的尖锐性,更是把人的本性凸现为人的形上性“匮乏”的单面性。中国非典型性现代性在西方现代性促逼下,愈益使人性偏离开“天道即人道”的传统文化精神根基,沉溺于物欲,精神失势。以人的形上本性为根基将“中西马”哲学融会贯通,把西方哲学和马克思哲学统辖到中国传统哲学本身,由具有中国民族风格和气派的哲学理论为现代性提供合法性与合理性辩护,中国现代性才能守持中国人的“根”,具有“中国印”。中国现代性才能克服西方现代性人性片面性,以合乎人的本性的方式历史性地展开。
乔东[7]2005年在《管理思想哲学基础反思》文中研究指明为克服西方传统管理思想“见物不见人”、“重利轻义”等弊端,建构科学合理的管理思想,本文提出了两对基本概念,即实体人性论和模式管理,实践人性论和实践管理。本文认为,以实体人性论为哲学基础的西方传统管理思想是一种模式管理,以马克思主义实践人性论为哲学基础的管理思想是一种实践管理。这两对基本范畴,既是本文的基本逻辑起点,也是贯穿全文的两条基本线索。模式管理在人性论上先后提出了“经济人假设”、“社会人假设”、“自我实现人假设”和“复杂人假设”等各种人性假设,在管理思想方面先后出现了科学管理理论、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和由决策管理学派、权变管理学派等所组成的管理理论丛林等众多的管理流派。客观上讲,模式管理的各种管理理论及其实体人性论形态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现状,蕴含了一定的合理性成份,并发挥了一定的历史作用。但是,模式管理如同一把“双刃剑”,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也有“见物不见人”、“重利轻义”等局限性。这是因为,片面的、既定的和抽象的实体人性论的哲学基础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矛盾的社会历史根源,必然导致模式管理在思维方式、方法论和价值论上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为此,本文重点探讨了实践管理超越模式管理的叁个基本思路,即实践人性论是促使实践管理超越模式管理的哲学基础,人本管理是推动实践管理超越模式管理的方法论,企业文化是实现实践管理超越模式管理的价值追求。关于实践管理超越模式管理的探讨是本文的核心和重点。本文主要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文献研究法、矛盾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实践人性论为指导,引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管理思想界的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优秀企业的成功案例作为支撑,力图提出一种更加符合企业管理实践要求的管理思想。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管理是超越模式管理的必然选择,这不仅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而且对于当前中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更有着积极的意义。
陈道武[8]2016年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内在向度研究》文中指出论文通过对马克思文本的挖掘,揭示深藏在文本中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向度,即从资本逻辑的批判到生活逻辑的建构。对这一内在向度的研究意义在于:揭示了人类生活的内在规定性以及生活逻辑超越于资本逻辑的历史必然性,进而为指导当代人类社会生活提供理论支撑。首先,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动因及现实基础进行了研究。论文通过对马克思早期文本进行梳理,从叁个维度阐释了马克思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动因,即现实生活中物质利益的困惑、人存在的合法性追问以及现实生活本体论的探究。从而阐明了马克思只有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才能解除现实生活中关于物质利益的困惑;才能揭示现实生活世界中人的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以及资本主义的“经济事实”的现实生活本质。继而论文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现实基础,即生活逻辑的困境进行了论述: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是以资本逻辑为最高原则,“个人现在受抽象的统治”以及现代社会是个充满着危机的社会。从而揭示了资本逻辑对现实生活的宰制,生活逻辑被资本逻辑的遮蔽。在现代社会不仅资本本身具有“同一性”的强大力量,而且诸如资本与理性的“联姻”使人对现实生活的排斥,资本与科学技术的“合谋”使人对现实生活的遗忘,资本与消费的结合使人对现实生活的迷失。从而揭示了生活逻辑与现实生活的分离。其次,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双重语境”,即资本逻辑的批判与生活逻辑的建构的研究,以及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旨趣展开了论述。论文依据马克思的文本,阐明了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起点:异化劳动的分析与批判;资本逻辑进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对立的批判:资本逻辑的终点:剩余价值的生成与诠释。从而揭示了在资本雇佣劳动的制度下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并阐释了马克思对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揭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双重语境”,即资本逻辑批判的语境显性存在,生活逻辑建构的语境隐性存在。双重语境的交织呈现了“破”与“立”的双向统一,即在资本逻辑批判的语境中建构生活逻辑。论文阐释了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前提出发,对国民经济学理论展开批判,澄清资本主义“经济事实”的现实生活本质。继而在资本逻辑批判的语境中,论文对马克思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劳动是人的本质以及劳动解放进行了论述,闸明了马克思确立了人的自由自觉劳动是生活逻辑的起点。论文对马克思关于人的需要的异化,需要是人的本性,需要的层次性以及需要是人的生活状态的体现进行了论述,阐明了马克思确立人的需要是生活逻辑的进程。论文对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是资本逻辑瓦解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劳动成为第一需要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进行了论述,阐明了马克思确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生活逻辑的终点。再次。论文研究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旨趣。其一,阐明了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旨在对现实生活世界的“祛魅”,即对传统形而上学的终结,消解人的“双重异化”以及解剖市民社会。其二,阐明了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旨在开辟人类解放的道路,即劳动者要摆脱以异化劳动为基础的资本的强制,实现人的自由自觉活动以及开展无产阶级为主体的共产主义运动。其叁,阐明了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旨在解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司芬克斯之谜”,即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性、资本主义社会的“暂时性”、人类社会历史的必然性。最后,本文论述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内在向度研究的时代价值。其一,在理论方面,时代呼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精神的回归:面对当今世界的经济危机,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失语,以及对现实生活中出现问题的深度理解和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理论创新,都需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作为理论引领。其二在实践方面,秉承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精神,对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中资本逻辑存在的现实考量,超越资本逻辑的和谐社会的实现以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都需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精神指导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生活模式的选择,最终使生活逻辑与现实生活从分离走向合一。
安婕[9]2015年在《福柯的治理术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福柯是当代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从文学、历史、社会学、政治学和哲学中提取能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又与各种知识遗产产生思想撞击,裹挟着强大的生命力,为世界所瞩目。从七十年代中期开始,福柯转向了生命政治的研究工作。福柯创造了知识/权力与治理的技艺学。这些技艺学围绕着生命,也包围着社会,使得社会变得易于控制,也使得生命可以被投资。本论文以历史叙事的方式来讨论福柯有关治理术的思想体系。治理术作为福柯研究生命政治的一个独特维度,既是政治哲学的改写,也是主体和权力理论的建构。围绕这两个主要线索,论文依托福柯文本,展开了治理术的谱系学梳理,同时尝试对福柯政治哲学及主体和权力理论的建构提出新的见解。论文第一章主要研究治理术的源起。福柯将它追溯至希伯来牧领权力。与古希腊传统的普适性法律权力不同,这是一种游离于政治之外的个体性的善意权力。这种权力与基督教牧领制度相结合,在牧领引导与反引导的运动中积蓄了冲出教堂的力量,从而有了侵入政治领域的可能。第二章分析治理术进入政治领域后的第一个具体化形式—国家理性。16世纪围绕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展开了治理术的大论战,由此契机治理术并入了政治领域,并且具体化为国家理性的形式。国家理性作为一种政治治理术,模仿家政经济的治理模式,发展出了两大技术装置,对内强调无限治理的治安技术,对外采用外交-军事的制衡战略。第叁章探讨了政治治理术的蜕变和转折。治安国家对重商主义的征用逐渐表现出家政经济模式与主权庞大框架的不协调,国家理性逐渐成为治理术发展的障碍。18世纪下半期,重农主义借用人口-财富要素,使经济摆脱了家政模式,转而成为治理的对象。这引发了治理的变化。人口和经济的“自然”要求治理从无限治理转变为有限治理。这是西方治理思想上的重大转折。第四章论述治理术转折之后应运而生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最小的国家理性。福柯的自由主义以政治经济学为知识工具,以市场为实践场域,结合真理与法律的纠缠,来发现自由的消耗与生产的机制。这个机制既向我们表明治理术自我限制的可能,也像我们展示了自由主义的内在危机,而对危机的思考是新自由主义的起点。第五章讨论作为新自由主义形式之一的德国秩序自由主义。20世纪德国秩序自由主义站在胡塞尔现象学、马克斯·韦伯社会学和新康德主义哲学的交汇处,试图通过国家、市场、社会和人之间关系的重组,通过建构法律框架和制度框架的配合机制,来保证经济进程的自由不会损害社会,从而从经济合理性中建立一个强大的德国。第六章关注的是美国新自由主义。对于福柯的治理术而言,美国新自由主义意味着一种由经济而生发的对于存在的思考方式和阐释学。基于休谟经验主义哲学,人的有目的的选择活动,即利益取舍,其起点不是理性的推理,而是本能的利益偏好对情感的触动。情感的本能性及其不可化约性为从行动出发去理解经济和社会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从这种理解中,福柯带领我们发现了经济人主体的原理和市民社会的广阔空间。福柯治对理术的谱系学研究揭开了一个全新的政治哲学的面纱,这不是某种本质的玄想,而是行动和实践的敞开。治理术研究为权力关系分析附上了更为丰富的内容,为主体的建构和生命的可能性提供了更深的思考。
路红芳[10]2016年在《从“政治经济学”到“政治经济学批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试图通过诉诸“政治经济学批判”来解读《资本论》,以对《资本论》的哲学革命提出一种符合马克思之本意的解释。关于《资本论》的理论性质,学界通常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把《资本论》看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着作,从而拒斥《资本论》的哲学内涵;另一种看法认为《资本论》的本质是哲学着作,但又否认《资本论》的“科学性”。这两种看法把《资本论》的科学性和哲学性看作是不相容的,由此使得《资本论》的文本无法经由同一个解释原则得到完全解释。这两种理解模式的突出缺陷是割裂了《资本论》的统一性。因为马克思的《资本论》本身就是一个整体的学说,并不是由两种不同性质的学说组合而成的,所以任何把《资本论》分割开来的解读模式都是对马克思一定程度上的曲解和误解。造成这种曲解的特别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人们混淆了“政治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批判”。本文提出,不应该把《资本论》把握为一般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而应该理解为特殊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出发来解读《资本论》。按此观点,本文进一步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所实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不是单纯的经济学批判,而是经济学、哲学的双重批判,两种批判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融为一体的。《资本论》的经济学批判同时就是哲学批判,哲学批判同时也是经济学批判,两种批判内在地统一于马克思思想革命的旨趣。因而,《资本论》是科学性、哲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提出全文中心论点,并概述《资本论》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超越。本章主要说明,从“政治经济学批判”来解读《资本论》是符合马克思本意的。不同于科学的自我批判,《资本论》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一种根本的批判和本质的超越。第二章围绕《资本论》对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批判,集中回答了“《资本论》在什么意义上是科学的”这一问题。本章提出,马克思的《资本论》超越了政治经济学的知性方法论,以辩证方法揭露了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从而在事实上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关于社会研究的“新科学”。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研究只有使用辩证方法才能通达社会的本质,也即才能真正成为实证的、基于事实观察的科学。马克思已经不是在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意义上使用“科学”的概念,而是在“探求社会本质”的意义上提出了一种关于社会研究的“新科学”的概念。第叁章围绕《资本论》对政治经济学的存在论批判,集中回答了“《资本论》在什么意义上是哲学的”这一问题。本章提出,马克思的《资本论》实现了对政治经济学存在论立场的转换,以“具体的人”之在世超越了政治经济学“经济人”之在世,从而揭示了人的真实存在境域——人的“现实的历史”。马克思把“人和人的关系”(生产关系)看作是经济范畴的本质关系,因而当他本着“探求社会本质”的科学态度探索经济问题时,必然也同时透视着人的社会历史存在。如此,马克思在实质上把经济问题转换成了社会问题和人的存在的问题。《资本论》不仅是“破解资本的秘密”的经济学理论,同时也成为了一种“破解存在的秘密”的哲学理论。第四章围绕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旨趣,探讨《资本论》的经济学和哲学批判如何内在地统一起来,并最终与政治经济学及一切旧哲学区别开来,成为“改变世界”的哲学。本章提出,《资本论》的经济学批判和哲学批判最终统一于“无产阶级革命”的解放的旨趣。不论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超越,还是对传统哲学的超越,都根源于马克思阶级立场的转换。《资本论》发出了这样一种宣言: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才能最终超越现代性,实现人的真正解放。第五章结合当前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最迫切的现代性问题,以及现代西方哲学的部分现代性批判理论,探讨《资本论》的当代意义和独特的理论价值。本章提出,《资本论》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从本质上来说是对现代性的批判和对人类文明的新形态的寻求,不仅对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并且作为“文明的活的灵魂”而照亮了人类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对“经济人”的哲学追问[D]. 蔡学英. 湘潭大学. 2002
[2]. 重识经济法学:中国变迁与理论出路[D]. 尹亚军. 西南政法大学. 2017
[3]. 超验的道德在经验的历史中何以可能[D]. 朱忠良. 山东大学. 2012
[4]. 经济正义:经济生活世界的意义追问[D]. 毛勒堂. 复旦大学. 2004
[5]. 生态伦理哲学基础的反思[D]. 曹孟勤. 清华大学. 2004
[6]. 本体论语境中人的本性审视[D]. 张广森. 吉林大学. 2005
[7]. 管理思想哲学基础反思[D]. 乔东. 清华大学. 2005
[8].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内在向度研究[D]. 陈道武. 华东师范大学. 2016
[9]. 福柯的治理术研究[D]. 安婕.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5
[10]. 从“政治经济学”到“政治经济学批判”[D]. 路红芳. 吉林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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