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论文

发挥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论文

发挥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龚丽云

(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党校,湖南 郴州 423000)

[摘 要] 重视发挥新乡贤等各类人才的作用,是强化乡村自治、提升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本文提出促进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举措,以期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 新乡贤;乡村社会治理;作用

1 什么是新乡贤

现在新乡贤的主体来源更加广泛,构成“乡贤”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道德和声望层面,而是来源于各行各业、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物。此外,当前的社会流动和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打破了地域上的限制。他们有的扎根本土,把现代价值观传递给村民;有的外出打拼,有成就后荣归故里或回馈乡里,他们可能人不在当地,但“离土不离乡”,依然关心和支持家乡的发展;还有些原本不是本地人,早年到某地创业,逐渐成长为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早已把本地作为“第二故乡”,他们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边乡邻。这些对家乡怀有割舍不断的情愫、不忘乡情乡愁、支持家乡建设的人都是新乡贤。

2 新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新乡贤是乡村社会的一股新生力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有其可行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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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呼唤新乡贤回归

在乡村社会治理中首先面临的现实是乡村人员的大量流失,特别是人才的大量流失。村民自治中面临的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主体虚化。新乡贤在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能借助他们广泛的社会资源、个人威望,加强乡村内部的关联性,可以吸引更多的外流农村人口回来参与家乡建设,增强乡村治理的主体力量。在乡村社会治理主体虚化的同时,我们面临的又一现实是乡村基层党政组织履职情况不佳、乡村社会组织补位不力,致使主体多元化遭遇严重困境。新乡贤群体是人民群众中的一份子,其具有与“村两委”不同的性质与身份,是非官方的,具有天然的草根性和亲民性,是对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有效补充。

2.2 个人禀赋:新乡贤能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2.2 搭建新乡贤引领文明乡风的平台。我们可以学习重庆市永川区乡贤评理堂的经验做法,搭建新乡贤引领文明乡风的平台。自2015年开始,重庆市永川区按照“草根群体、民间力量”的定位,把品德良好、为人正派、有威望、接地气、能带头和起作用的身边的好人、能人、热心人、贴心人汇集起来,选出107名乡贤评理员,建成107个“乡贤评理堂”。现在永川区的农村居民都很清楚,乡贤评理堂就是大家说理的地方,什么事都可以一起来“讲讲理”,有什么矛盾纠纷都可以去找新乡贤评评理,乡贤评理堂成为引领文明乡风的大平台。

筑巢才能引凤,要想促进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首先要营造“请得来”的氛围。

3.1.1 出台优惠政策。把长期在农村生活或退休后定居农村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经济文化能人以及有反哺家乡心愿和热心本地经济社会建设的人士纳入新乡贤群体。在乡村振兴的大环境下,他们利用各种媒体推介家乡的优势资源、优惠政策、生产生活环境等,主动邀请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乡贤回乡考察,对乡贤在政策上提供足够支持,在资金上提供尽量援助,在物资和技术上提供相应帮扶,来支持乡贤们发展乡村产业,做好乡贤+经济发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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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搭建新乡贤参与扶危济困的平台。发挥乡贤公益事业“领头羊”的作用,通过组建乡贤商会等社会组织,成立贫困、助学、医疗等方面救济金,鼓励和支持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公共建设和公益事业。

3 促进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措施

3.1 营造“请得来”的氛围

2.2.1 引领道德教化,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精神力量。新乡贤作为乡村社会中拥有较高话语权的群体,能凭借其品行好、声望高的优势,成为农民大众的道德标杆和精神榜样,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道德教化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例如,毛致用在退出国家领导人岗位后,主动回乡居住,过着简朴生活,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带领群众修路架桥、保护生态环境,为农村发展和乡亲致富出谋划策,用他“耕读传家”的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教化乡民。

2.2.3 维系社会稳定,为乡村社会治理营造平和氛围。目前,中国乡村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既有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老问题,又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新问题,并且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比较困难。而新乡贤在群众中威信高,他们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群众很信任。面对这些新旧矛盾,可以充分发挥新乡贤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2.2.2 推动乡风文明,为乡村社会治理增强文化底蕴。新乡贤大多来自于农村,与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最熟悉农村社会的人文底蕴,最了解农村的传统文化,也最清楚如何把现代的文明理念植入当地的民风民俗中。例如,时代楷模杨善洲退休后主动放弃进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带领乡民植树造林,他用自己的苦干实干将绿色生态的文明理念深深植入家乡人民心中。

3.1.2 提供便利条件。新乡贤,有些是本土生长起来的,他们已经习惯了当地的生活条件,没有居留不便等问题,但对回乡的新乡贤来说困难重重。在传统的户籍制度下,回乡的离退休官员、休养休闲的文人学者在农村没有土地,大部分没有自己的房产。这就直接影响了他们回乡的可能性、积极性。更为重要的客观事实是,当前我国还没有彻底实现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由于回乡者的医保不在本地,医保异地衔接麻烦,加上他们子女不在身边,生活无人照顾,造成了很多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的退休人员难以回乡。针对这样的现实,为方便乡贤回归,需要重点解决好他们居住、医疗等基本生活问题。

诚然,乡村经济发展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而言的确较落后,但是乡村也有自己的比较优势甚至绝对优势所在。比如,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农产品等,而如何发挥这些优势便成了重中之重。正如习近平强调的“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我们就是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山水田园氛围吸引更多的乡贤回归。

3.1.3 引导良好心态。当前,在一些村民和村干部中有一些不良的心态,影响了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例如,有的村民认为回乡人员过去与农村联系较少,现在回乡就是为了捞好处或是认为他们是在外面发展不下去了,才选择回乡,对回乡人员持有怀疑、排斥态度。另外,有的村民对回乡人员期望过高,希望立即能获得直接的看得见的利益。能争取到社会资源、带领村民致富的乡贤,就有号召力,就能得到他们的尊重;反之,乡贤就缺少应有尊重。有的村民对乡贤回乡的善行义举贪多求全,致使公益行为陷入尴尬境地。现在一些村干部当中也有一些不良心态,认为乡贤的到来会给自己带来种种的掣肘和不便,对乡贤回归缺乏热情。这就需要大家扭转认识,多条举措敬贤,使之获得乡村社会对他们工作的认可,从而增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的荣誉感、自豪感,使之扎根乡村社会有了动力。

为了增添文章表达的“亮色”,可恰当运用一些表现手法,比如“ 先抑 后扬”“伏笔 ”“铺 垫”“ 插叙 ”“对 比 ”“借 物 抒 情”“ 托物 言志”等,使得文章读来生动形象,丰富优美,抒情真切感人。如《阿长与约山海经跃》,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和怀念;《羚羊木雕》一文成功运用插叙,补充交代了“万芳”的仗义,使人物形象更丰满,收到良好的表达效果。

3.2 搭建“能干事”的平台

新乡贤作为一支重要力量,在乡村社会治理中要搭建好他们能干事、干好事、干实事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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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搭建新乡贤参与民主决策的平台。在新形势下,随着乡贤的逐渐回归,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正确恰当地处理好乡贤这一新型群体与村支两委之间的关系。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应注重从村民自治的角度出发,培养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村民对村内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同时发挥新乡贤的引领作用,让新乡贤就当下乡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让普通村民感受到身边的榜样力量。

新乡贤具备心系家园、报效桑梓的乡土情怀与德高望重、通情睿智的优秀特质,这确保了其主动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可能性与有效性。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

2.2.4 带领乡村致富,为乡村社会治理奠定物质基础。新乡贤拥有一般村民没有的经济、社会和智力资源,他们出于对家乡的关爱和感恩之心,愿意为家乡贡献自己的力量,带领群众发家致富。

3.3 构建“留得下”的机制

3.3.1 增强认同感的激励机制。乡贤不是职务任命,没有补贴,对于他们最主要的是要给予荣誉和激励,增强新乡贤的认同感。

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隋书·经籍志》的“道家”分类中收录了正统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也收录了由道家学说发展而来的玄学家思想,如王弼、嵇康、阮籍等人的关于道家思想的著作,另外还收录了一些受道家影响深刻的非正统道家思想家、文人的著作,如王充的《论衡》。所以,本文也将记载的此类书籍纳入参考底本之内,考察《文》一书对道家思想的引用(化用)情况。

比如,通过多种形式表彰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乡风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人;对新乡贤采取荣誉聘任,聘请他们担任村支两委的顾问,实行乡贤挂职村干部和乡镇长助理,支持有意愿的乡贤依法参与村支两委选举,及时将杰出的乡贤吸纳党组织中,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又比如可以设立“公德史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兴建公德堂,通过展览、开设名人廊、开放乡贤故居、建设乡贤纪念馆等方式宣传乡贤爱土爱乡、泽被乡里的优秀事迹,并以大事记形式记载下来写入村庄历史。也可以试点公益事业“命名制”,激发新乡贤的参与热情。新时代背景下尤其要注重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新乡贤的先进典型,号召学习新乡贤、推崇新乡贤,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

3.3.2 防止异化的保护机制。诚然,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具有其他治理主体所不具备的独特作用,但也要看到“乡贤治理”对乡贤群体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在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异化。

笔者认为,可以从道德、法律和监督3个层面构建起有效的防止异化的保护机制。从道德层面而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塑造“尚贤敬德,奋进向上,造福桑梓”的人格品德,及其垂范乡里、甘于奉献、文明乡风的价值取向。从法律与制度层面而言,权力只有在制度的笼子中才能保留其最大善意与公正,乡贤群体的言行必须在法律制度框架内,防止人比法大、以德代法。从监督层面而言,可建立群众评议监督,每年定期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合格与不合格由村民说了算。从道德、法律和监督3个层面构建起有效的保护机制,使得新乡贤始终纯粹、不忘初心。

4 结语

新乡贤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是一种宝贵的内生资源,我们要在协同治理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新乡贤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与良性机制,把新乡贤请回来,使其能干事、留得下,让他们甘当故乡的守护者与引领者,进而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的大大提升。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2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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