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保产业发展透视--兼论中国的政策思考[*]_环保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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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生长点,无论在世界还是在中国,都是一个日益受到关注的事件。经合组织(OECD)的研究表明,它已与生物技术,通讯技术一起,并列为当代最被看好的三大技术领域。在发达国家中,它的产值高于制药业与计算机产业但低于信息产业。

环保产业是中国对于这一新兴的经济门类的称呼。它在不同的国家中有着不同的叫法。在OECD的英语文献中,它表示为"ENVIRONMENT INDUSTRY"或"ENVIRONMENTAL INDUSTRY"(直译为“环境产业”),是"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INDUSTRY"(直译为“环境物品与服务产业”)的简称。OECD文件也曾使用过"ECO-INDUSTRY"(生态产业)这一名称,个别的学术论文中也有使用"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环境保护产业)的。在日本,它至今仍被称为"ECO-BUSINESS"(即生态行业)。以上称谓,除了反映它们的概念复盖面多少存在差异外,其核心内容则是一致的。本文一仍中国的旧规,沿用“环保产业”这一名称,因为它无碍于对整个问题的讨论。环保产业首先是OECD的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而且它们至今仍占据世界环境市场的90%以上,因此,通过透视世界环保产业——主要是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的发展状况,可以为认识中国在世界环保产业中的位置、促进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并与世界环保市场接轨,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环保产业的定义

国际环保产业界共知,环保产业的产业边界与产业内容有着相当的模糊性。环保产业在产业构成的方式上与旅游业有相似之处。旅游业不仅包括游览观光,还包括交通、住宿、饮食、购物等多项活动,从而显示了旅游业与其它经济门类之间的渗透性。环保产业的这种渗透性更广、更深。第一,许多环保产品与服务往往是由其它经济门类生产与提供的;第二,许多环保产品,尤其是“洁净技术”(CLEAN TECHNOLOGY)和“洁净产品”(CLEAN PRODUCT),具有着复合功能,即一方面它们保持了所替代的旧技术与旧产品的使用功能,另一方面它们又增添了旧技术与旧产品所不具备的环境安全功能。环保产业的边界和内容的模糊性,主要来源于第二方面的原因,它使定义环保产业较为困难。

OECD对环保产业流行着两种定义。一种是“狭”定义,即:环保产业是在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供设备与服务的企业。一种是“宽”定义,即:环保产业既包括能够在测量、防止、限制及克服环境破坏方面生产与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企业,也包括能使污染排放和原材料消耗最小量化的洁净技术与产品。

以上“狭”定义与“宽”定义之间的区别是相当明显的。“狭”定义主要针对环境问题的“终端治理”(end—of—pipe)而言;而用于终端治理的产品与服务,其环境功能与使用功能是一致的。如污水治理设施,其环境功能是清除水污染物,这同时也正是它的使用功能。因此,这类企业作为环保产业是易于确认的。环保产业的“宽”定义,是针对产品的生命全过程(LIFE CYCLE.即产品的生产、使用,及废弃物的环境安全处置与再利用等)而言的。它不仅包括“狭”定义的内容,还包括涉及产品生产过程的洁净技术与涉及产品使用过程的洁净产品。顺便说,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含义并不一致。洁净技术的产品并非一定是洁净产品,而生产洁净产品的技术也并非一定是洁净技术。这里更需指出的是,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环境功能往往不是它们的使用功能,如无氟冰箱的环境功能是由于没有CFCS排放而避免了对臭氧层破坏,而它的使用功能则是制冷。这样,这些技术与产品是应隶属于原先的产业还是转而隶属于环保产业,通常存在争议,难于确认。在OECD国家中,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挪威、荷兰等)大体采用较狭的定义,日本、加拿大则采用较宽的定义,美国的定义居于两者之间。对环保产业的定义的不一致,既不利于环保产业管理的国际标准化,也不利于环保产业数据的国际可比性。这都阻碍了世界环保产业市场的发展,影响了它在世界环境保护中理应起到的作用。

对于环保产业的定义,现在国际主流认识趋于两点共识:第一,“狭”定义的内容,可视为环保产业的核心;第二,由于世界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对产品的生命全过程的环境行为控制,因而必须将洁净技术与洁净产业纳入环保产业之内。这样,采用“宽”定义是一个必然趋势,问题在于如何具体地恰当地界定它。

1996年由OECD的“科学、技术与工业理事会”工业部秘书处组织的最新研究提出了环保产业应当包括内容如下:

环保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废弃物管理与再循环设备,大气污染控制设备,消除噪声设备,监测设施,科研与实验室设备,用于自然保护与提高城市环境舒适性的设施;

环保服务:从事废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控制、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操作,提供有关分析、监测、评价与保护方面的服务,技术与工程服务,环境研究与开发,环境培训与教育,核算与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生态旅游,其它环境事务服务;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洁净生产技术与设备,高效能源开发与节能的技术及设备,生态产品。

该研究还进一步把上述内容概括为8个领域,并视为环保产业的核心活动。它们是:水及水污染物处理,废弃物管理与再循环,大气污染控制,消除噪声,事故处置/消理活动,环境评价与监测,环境服务,能源与城市环境舒适性。

中国对环保产业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由“狭”到“宽”的过程。1995年完成的第二次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的内容,已与OECD所提出的上述见解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认为,关于环保产业定义的认识,中国是与世界主流同步的。

二、环保产业的计量

环保产业的计量,是以数值表示环保产业的结构、生产、销售等经营特征。其中,最基本的计量是环保产业的产值。建立环保产业定义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环保产业计量。在定义明确的情况下,这种计量是很容易进行的;但如定义模糊,计量则较为困难。对于环保产业产值计量来说,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克服环保产业定义中的模糊成份。

由于环保产业的边界具有模糊性,对其产值的计量通常经由两种途径进行:一种是从生产者即环保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者角度进行计量,可简称为“供应计量方式”;一种是从消费者即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者角度进行计量,可简称为“需求计量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其缺点。“供应计量方式”,是与其它经济门类的产值计量方式一致的。它的数据易于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这种计量极易受环保产业边界模糊性的干扰,易于产生误计或漏计,从而使环保产值或被高估或被低估。“需求计量方式”,由于是从环保消费角度计算,因而大体比较准确,不存在“供应计量方式”中的那种模糊性。但是,“需求计量方式”产生的数据,较难用于改善供应者的经营活动;而这一点是计量的主要目的。因此,在环保产业的产值计量方面,需要做的工作是如何把“需求计量方式”中的优点移植到“供应计量方式”之中。

这里的关键是对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产值判断。从供应者角度看,一个轿车厂或一个冰箱厂,它们的产品是轿车或冰箱,由于使用了环境安全技术(ENVIRONMENTAL SOUND TECHNOLOGY),使这些产品成为洁净轿车或洁净冰箱。然而,无论是将这种轿车与冰箱作为环保产品计入环保产业产值,还是作为非环保产品不计入环保产业产值,均不合理。但是,当从需求者角度看时,真正改善轿车的环境行为的,只是其中的排气净化装置,真正改善冰箱环境行为的,只是其中的非CFCS的制冷剂替代品。可见,只有这些(而不是整个轿车或冰箱)才是真正的清洁技术与清洁产品,也只有这些才应计入环保产业的产值进行环保产业的产值。这样,当对一个“洁净”的综合技术系统或组合产品进行环保产值计量时,不必针对整个系统与整个产品,只需针对其在真正起“洁净”作用的技术工艺与产品构件。当它们是由外部购买时,可计入环境成本;当它们是由自己开发或生产时,可作为环保产业的产值单独计入。这样,大体可克服环保产业的模糊性与供应计量方式的不精确性。

然而,过去的环保产业统计数据,特别是欧共体国家的数据(包括本文后面所引用的一些数据),很多是依据“狭”定义进行计量的,甚至仅对环保产品进行计量。因此,当根据这些数据提出一些结论时,必须考虑到有关统计方法的影响。

对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进行正确的环保产业的产值计量,除对环保产业的经营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外,还有利于表现生产工艺与产品方面的环境品质改善所产生的经济影响(如市场贸易等)。现在世界贸易中已开始执行并越来越重视环境规则。它们事实上已形成公认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中国在食品、纺织品及家用电器出口方面的某些挫折以及其它国家的贸易经济都表明,不重视商品生产过程、销售过程以及商品本身的环境标准,会造成重大贸易损失。国际经济也表明,为了纠正这种失误而用于有关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方面的投资,大体占总产值的1.5~3.0%,这一比例说明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除自身产值外隐含的巨大经济效益。

中国环保产业计量是通过全国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这一方式进行的。在最新的针对1993年的调查中,它以产品或项目为主线。这是一种恰当的处理。这样做既适应了那些提供环保产品与服务的企业往往也能提供非环保产品与服务这一特点,也有利于具体地确认那些值得进行环保产值计量的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

三、环保产业发展的驱动因素

环保产业与大多数经济门类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发展的驱动因素方面。大致可以认为,非环保的经济门类基本是由个体(个人或企业)需求驱动的。这种个人需求经由市场形成了促使这些经济门类发展的内在机制。环保产业主要不是由个人需求驱动的。个体不是环保产品与服务的主要消费者。环保产业,尤其是“狭”定义下的环保产业,严格地说,是由公众需求驱动的。这种公众需求体现着全民的长远的利益追求。政府则是这种公众需求的实际代表者。政府通过制订有关的环境标准,颁布为实现这些标准所必需的法令法规(如有关的税、费、罚款、贸易许可证等),由此形成了环保产业所特有的政府驱动机制。这种政策因素是环保产业发展的首要驱动因素。

在政府环境标准与政策的驱动下,形成了环境产业的两类主要的消费者群体:一是政府与公益性组织;二是企业。表1是几个OECD国家政府方面(包括公益性组织)与企业方面用于减污与控污方面投资的相对份额。

表1 一些OECD国家中政府与企业的环保投入的相对份额

表1表明,在污染治理方面,政府与企业同为重要的投资者,而且政府的投资地位更重要些。仅美国是个例外,企业的投资更多地取决于环境规则的执行方式以及投资的经济效益,无论怎样,政府与企业形成了驱动环保产业发展的用户因素。

环保产业的发展还受到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人们熟知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大体说明了这一道理。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的阶段,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比例总是较小的;只有在经济达到一定水平后,这种环保投入不仅在总量而且在比例上才会有效地提高。这意味着环保产业的发展受到环境消费水平的制约。另外,一些西方国家在九十年代环境产业增长率普遍下降甚至停滞,如美国由1989年的11.7%下降到90年代前期的3—4%,意大利在90年代环保产业处于停滞状态,这些国家的经济不景气是一个极重要原因。由此可见,环保产业发展还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经济运行状况的支持。

公众的环境意识是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第四个驱动因素。由于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会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这将促使政府提高环境标准,完善与严格环境法规,促使企业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也将促使人们改进自己的生活方式,特别是消费方式。

上述驱动因素,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是相当明显的。这可由自80年代以来OECD国家环保产业发展历程所证明:(1)环保产业一直是以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3倍的速度增长,甚至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也是如此。并且,一些国际机构的预测表明,OECD国家环保产业的高增长状态在跨世纪期间仍会持续下去。(2)自90年代以来,由于这些国家的生态环境破坏已基本得到控制,因而公众的环境追求与政府的环境政策导向开始发生变化,OECD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安全技术与生态标志产品。这一变化现已显示出对环保产业结构的影响,即“狭”定义下的环保产业的相对重要性开始下降,“宽”定义中的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相对重要性明显上升,而且由此进一步带动了环保产业中空前的新一轮技术创新(TECHNICAL INNOVATION)。驱动因素对中国环保产业的影响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状况。一方面,人们可以明显地感到国家环境法规以及高、中层次政府的环境管理行为对环保产业的显著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人们又从若干反环境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及企业行为中看到法规不完善、实施不有效的地方,从而削弱了政策因素与用户因素对环保产业的正面驱动作用。一方面,政府与公众都认为中国现在每年的环境投入太低,需要逐渐提高,以加强经济因素对环保产业的驱动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至今尚未拿出经过严格环境经济分析的适合于中国发展水平与发展目标的环境投入比例,从而使经济驱动作用有不踏实地之感。同时,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虽已有所提高;但水平依然较低,公众舆论与行动总体上尚不能形成保护环境的有力因素,有时甚至是反环境的社会行为的参与因素,这样,中国公众环境意识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正面驱动作用还是很弱的。以上情况既说明了制约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差距,又说明中国环保产业发展有着巨大的驱动潜力,如果这些差距得以克服的话。

四、环保产业的发展特征

环保产业的发展特征包括环保产业的就业人数、产值及其在国家经济系统中的位置,环保产业的规模与职工素质,环保产业的增长率,环保产业的技术进步状况等。有关数据列于表2。其中,中国的数据来自1993年全国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这里,首先分析OECD国家环保产业的特征,然后再进行中国与OECD国家的比较

表2 几个主要国家环保产业的发展特征

表2表明,从环保产业的产值及就业人数看,有三个特点:OECD国家环保产业产值大多超过各自国家GNP的1%;环保产业就业人数则相当全国总就业人数的0.5~1%;环保产业的人均产值则为全国就业人员人均产值的2倍左右。应当指出,各国统计中所用的环保产业的定义不同。欧洲国家的统计是针对环境产品而言,既不包括环境服务也不包括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美国、加拿大包括了环境服务,但不包括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只有日本采用了环保产业的“宽”定义。因而,以上三类结果表现出极大的差异,结论是相当保守的。根据OECD“科学、技术、工业理事会”工业部秘书处的估测,如果OECD各国的统计都包括环境服务而不包括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那么就业人员将会接近国家总就业数的1%。由此可进一步推论,如果进一步包括了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那么就业人员将达到国家总就业人数的1%。因此" 1%"是环境产业对OECD国家就业率贡献的评价。这一变化也会影响环保产业对GNP的贡献率。假设环保产业中从事环保产品、环保服务及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人均产值相同(事实上环境服务的人均产值最高),那么环保产业对GNP的贡献率会随着就业人数的扩大而增大,约为2.5以上。

表2表明,OECD国家环保产业的企业规模和职工素质也很有特点。它们大多以小型企业为主,大型企业的比例较小。仅有德国(或许还有挪威)是个例外。在德国,大型环保企业多于中小型企业。在OECD国家中,小型企业非常专门化,大多附属于研究机构与技术开发机构。这对生产专业化要求高的产品特别有利。大型企业则另有所长。所谓的大型环保企业,相当大一部分是多产品企业,既生产环保产品,也生产非环保产品。从技术经济上看这样做不仅易于形成生产规模,易于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而且易于将非环保产品的先进生产技术向环保产品生产移植,易于开发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现在,大型企业明显地向着产品多样性与服务全面性的方向发展。德国与挪威在环保企业规模上的特点,是使它们的环保产品出口率分别达到31%与50%的主要原因之一。从总的职工素质看,环保产业中专业人员多,熟练工人多,受教育水准高于经济部门的平均水平。而且,环保产业中的咨询业又高于环境产品制造业。在加拿大,环保产品制造业的40%人员与环境咨询业的70%人员是工程师与科学家。

表2表明,在OECD国家,环保产业一直以高于GNP增长率1~2倍的速度发展着。这种发展使环保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不断上升,主要是环保需求不断上升的缘故。根据ETDC,DRIMT和MCGRAW HIll的长期预测表明,1988—2000年期间,主要环保产业国家(美国、德国、日本)“狭”定义下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年增长率是它们GND年增长率的2.65倍,从而使它们的“狭”定义下的环保产业产值占GND的份额由1988年的1%上升为2%。另外,统计数据与预测结果同样表明,OECD国家中,环保产业的就业人数,除个别国家个别年份外,是逐年递增的,增长率从3%到10%不等。环保产业能保持正的就业增长率的原因,除了通常由于产品生产规模扩大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由于环境技术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不断地有新的工作领域出现,这在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方面尤为突出。OECD国家环保产业的产值与就业的增长特征,充分显示了它作为一个新的经济生长点所起的促进作用。

表2以环境技术专利说明OECD国家环保产业的技术进步状况。数据表明,欧共体,尤其是德国,占有明显优势。欧共体的优势是全面的。它在大气、水及固体三个方面的专利均高于美、加、日、澳、新之和约10个百分点。以德国与美国比较,在大气方面为39.5%对22.4%,水方面为24.8%对24.2%,固废方面为23.4%对27.7%。德国以总体29.4%对24.5%超过美国。世界上非OECD国家的环境专利份额仅占10%。技术创新是环保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它不仅极大地影响着环保产业与服务的质量及市场竞争力,而且极大地影响着环保企业的前景。加拿大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认为,环境技术有四个层次:①针对污染破坏的治理技术,如治理受污染的土地与河流等;②终端污染减排技术,如烟尘脱硫、废水处理、消声器等;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止技术,如无氯纸、无铅汽油、无氰电镀、无污染的工业流程设计等;④可持续性,如生态工程可循环产品,DSM技术(即从需求看除无污染外还具有替代、高效、节省等特点的技术)。这四个方面构成了环境技术发展的域谱。后两方面日益成为环境技术创新的主要领域,甚至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止技术也趋向于被可持续性技术所替代。这些都扩展与丰富了环境技术创新的内容。

与OECD国家环保产业的上述特征相比,中国的环保产业既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也有表面相似而实质不同之处。根据对1993年中国环保产业的调查,“宽”定义下的中国环保产业产值占GNP的0.87%,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数0.85%,环保产业的人均产值为全国就业人员人均产值的1.02%。这些相对性指标说明,中国环保产业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低于OECD主要国家。根据调查,中国环保产业的企业规模以小型为主(占82%)。这一点似乎与OECD国家相似,然而实质内容(即企业技术水准和职工素质)并不一样。中国小型环保企业中的职工远不是如OECD国家那样以专业人员和熟练工人为主。由于它们多为县、镇、乡办企业,所以环保产业职工的素质不会高于中国职工的平均水平。这一点可由中国环保产品的类型、档次与质量方面的差距得以间接证明,亦可由中国环保设施一直处于1/3正常运行、1/3带病运行、1/3不能运行的状态得以间接证明。根据1988与1993年两次全国环保产业调查,中国在此期间环保产品的年产值增长率约为15%,至2000年的预测增长率为17%。它们与同一时期的GNP增长率9.5%与9.0%相比,大体与OECD国家的情况相当。但这一增长率与中国十分严峻的环境恶化形势相比并不高。另外,中国环保产业尚缺乏自主开发的技术创新。

五、贸易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

环保产业最初是适应本国环境保护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但,环保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质上是可贸易商品。随着环境保护事业在国内与国际上的日益增长的重要性,环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也日趋增大。这主要由于两个原因:第一,国际环保市场的迅速扩大;第二,环保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它所依托的技术的先进性使环保产业在不同国家的发展极不平衡,这样既形成了发达国家之间由于环保产品的互补而产生的贸易机会(如加拿大环境出口贸易的80%、进口贸易的90%是与美国进行的),又形成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由于明显的环保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环保出口的贸易机会。1992年,一些OECD国家环保出口在各国环保产值中所占比例分别为:美国10%,加拿大10%,德国31%,挪威50%。这些数值都远高于这些国家制造业的平均出口率。现在,OECD国家不管过去对环保出口的重视程度如何,都已按出口导向方针制定环保产业政策,使之优先发展。

OECD国家优先重视发展环保产业是有理由的。第一、这样做易于发挥它们既有的技术优势;第二,环保产业大多为非污染产业,这样做有利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更新;第三、从发达国家的国内环保需求来说,对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需求逐渐上升,对“狭”定义下的环保产品与服务的需求逐渐下降,然而,从世界范围看,对“狭”定义的环保产业的需求仍然是日益壮大的主流。发达国家可以从世界环保市场中赢得足够的份额。在这三条理由中,市场需求是最重要的,值得仔细进一步加以分析。

世界环境贸易实际上有两类市场:一类是发达国家的环保市场,它包括北美、欧共体、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另一类是发展中国家的环保市场,它包括东亚(除日本)、拉美、东欧及世界其它地方。可以从三个角度分析这两类市场的发展特征及其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世界环保市场增长率预测

根据有关研究结果,世界环保市场的预测增长率列于表3。表3表明,在2000年前这一期间,世界的二类环保市场都是增长的。保守地看,发达国家环保市场的增长率为6%,以东亚、拉美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环保市场的增长率则超过10%,大约为发达国家环保市场增长率的2倍。

表3 到2000年的环境市场年增长率预测(%)

(二)世界环保市场的分割状况变化

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环保市场需求的增长率不同,从而使世界环保市场的分割发生变化。ECOTEC(1994)提出了1992~2010期间这种分割状况变化的预测。其结果列于表4。表4表明,在1992~2012年期间,发展中国家的环保市场在世界上的份额显著上升,大约提高了3倍。世界环保市场大幅度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表4 有关国家和地区占世界环境市场的百分比:(%)

(三)世界环保进出口贸易平衡状况

有关的研究报告提供了1992年世界环保市场贸易平衡的状况。有关数据列于表5。表5表明,主要发达国家除加拿大外,皆为环境贸易的出超国,而发展中国家则为环境贸易的入超国。世界环境贸易平衡正是建立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这种出—入超基础上。1992年这一出(入)超额约为20亿美元。它是发达国家环保产业产值的1.14%,是发展中国家环保市场需求的12.5%。

以上三点结论揭示了国际环境贸易提高了环保产业在发达国家中的经济价值。如果世界环保市场需求如表3所示那样增长,如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环保市场需求中的份额如表4所示那样变化,如果在国际环境贸易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出、入超状况象表5所示那样持续下去,那么,到了2000年,发达国家的环境贸易的入超额将达到84—152亿美元,是它们环保产业产值的2.5%。这对发达国家来说,是一个非常有经济吸引力的前景。更值得指出的是,环境贸易出超使环保产业产值的意义发生变化。当环保产品(特别是终端治理设备)用于生产国本身环境消费时,它属于抵御性支出(Defensive Expenditure),只是克服经济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并不能真正提高人们的财富与福利。但是,当它们用于出口时,就成为能提高出口国财富和福利的商品,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任何一个从事环保产业研究的人都不应忽视贸易对环保产业经济性质的这种影响,不应忽视环保产业在国际贸易中蕴藏的巨大经济潜力。这样,国际环境贸易对发达国家来说成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最有力因素。其重要性不次于国内环境保护的要求。

表5 1992年世界环保市场贸易平衡状况(10[6]美元)

世界环境贸易的上述特点,对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特别具有极高的启发意义。1993年中国环保市场需求占世界的0.8%,环保产品产值为17.3亿美元,出口1亿,进口1.19亿,入超额为0.19亿。到2000年,中国环保市场需求为78亿美元(它高于ECOTEC的50亿美元的预测),占世界的1.4~2.4%。在国际贸易中,这一份额无论如何不是一个可以小视的数字。这样,中国环保产业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如何让外国或者说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让外国分享中国的环保市场?第二,中国需不需要使自己环保产业的发展以出口为导向,以及如何在世界环保市场上享有尽可能大的份额。这两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彼此关联。正确的选择应是:对第一个问题,应当让发达国家以技术而不只是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鼓励以技术换市场;对于第二个问题,应当实施“创造贸易优势”的战略。由此,第一个选择会为第二种选择提供一个重要条件。中国成功地实施出口导向的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将会有效地减少中国的抵御性环境支出,实现环保产业的真正经济功能。否则,中国环保产业是难以有发展前途的。

六、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及中国环保产业政策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有助于强化环保产业发展的驱动因素的政策;一类是有助于激活环保产业发展的内在机制的政策。

强化环保产业发展的驱动因素的政策,包括环境标准与法规,经济制度及公众行动等,以此引导环保产业投资方向与投资强度。在一些OECD国家中,环境标准与法规已明显地促使环保产品及服务由注重终端处理和被破坏环境的治理向洁净技术与可持续技术过渡。另外,值得提出的是,鼓励开展公众性环保行动,如不少OECD国家中的公民废弃物回收行动,鼓励企业与政府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以实现生产过程中的减污、节能与废弃物回收,等等。这些既促使环保产业由低技术水平向高技术水平发展,又开拓了新的产品和新的市场领域。

关于激活环境产业发展的内在机制的政策,在OECD国家看来,其核心是技术创新。普遍认为,通过技术创新,易于克服负外部性,易于适应由于法规变化而引起的商务机会的不定性,易于适应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因此,有关政府都围绕这一核心来制定,它们包括:

要完善R&D(研究与开发)政策,不仅要加大这一方向的投资比重,而且要对环保产业的R&D项目实行减税、信贷或补贴等优惠。在德国,环保设备制造业的R&D投入在其产值或收入中所占比例3.1%,远高于制造业1.8%及整个工业的1.3%水平。

要鼓励与支持专业化小型企业的发展,简化管理法规,加强财政支持。

要促进全球化,鼓励国际投资与国际合作,加速实施环保产品的世界标准化等。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还需适应各国的具体特点,充分发挥一个国家的独特优势。比如挪威的海上石油开采业高度发达,芬兰的纸浆业及造纸业在世界首屈一指。这两国的环保企业,充分适应这两个领域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了他们的专长,从而在这两个领域的环境保护技术方面建立起自己的独特优势。现在,挪威与芬兰的环保出口约占他们产值的50%,而挪威的漏洞处理设备的出口则占其总产值的70—80%。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还需适应一个国家的发展目标选择。比如韩国,他的环境状况象其他东亚新兴发展国家一样比较恶劣,其环保市场需求很大,但本身的环保产业很小。但是,韩国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生长点的潜力,决定大力发展自己的环保产业,并以出口为导向。这样,它在环境贸易方面的政策,不是购买环保产品,而是购买环保技术。

(二)中国环保产业的政策制定,既面临其他国家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面临中国自己的特殊问题。中国既要学习其它国家环保产业的发展经验,又需针对自己的特殊问题对症下药。中国环保产业的政策制定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本文所能做的仅是提出问题,而非提供答案。

1.环保产业的宏观激励与管理

这方面的政策问题是:如何通过法规、制度等因素促进环保产业扩大、质量提高和技术升级;如何通过用户因素,指导政府与企业在环境支出方面的费用分担;如何通过财政因素保证环保投入的恰当比例;如何通过公众因素,为环保产业创造出适宜的发展氛围和新的发展内容。环保产业的宏观管理,是中国的一个特殊问题,其核心是如何将不同部门(主要是经济部门与环境部门)的环保产业政策与行动协调起来。

2.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

发挥与增强中国自己的环保技术开发能力。中国既存在技术开发的资金投入问题,又存在技术开发的激励机制(即知识产权)问题及技术认证问题。前者由于中国的客观条件,尚不能有大幅度改善,但后者则是完全可以也应当办到的。在环保技术的知识产权方面,应当对技术开发者,技术拥有者,技术使用者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有法律效果的安排。在环保技术的认证方面,至今仍采用弊端百出的专家鉴定会方式,而不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市场交易方式。须知,不为市场所接受的技术,不被用户认可的技术,是没有价值的。

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这从来都是提高一个国家尤其是落后国家的技术水平的重要措施。在我国现阶段混全经济体制中,这里的问题涉及到如何确定引进技术的经济成本,如何承担与分担费用,如何消化、扩散与分享技术成果等。鉴于目前我国环保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距甚远,国内环境技术开发体制远不成熟,所以,我国的环保产业技术政策应当高度重视技术引进这一问题。

引导环保产业的技术结构的变化。正如前已指出,环保技术由四个技术层次构成:针对污染破坏的治理技术,终端污染处理技术,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止技术,可持续性技术。环保产业的技术结构循此由低级向高级过渡是必然的。发达国家环保产业的一条经验是加速对旧技术的淘汰,加速技术更新,加速技术结构的改进。对中国来说,这种过渡应与我国的环境要求,经济、技术能力,贸易导向等相适应。由于我国污染排放仍在逐年增加,同时污染方面的历史欠账甚重,所以在相当长时期内(至2010年),针对污染破坏的治理技术与终端污染处理技术都是我国环保产业主要的技术组成部分。这是就技术的总体功能而言的,但在具体的技术选择上,应力求尽快以高技术取代低效技术。另外,根据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的研究,以洁净技术解决污染问题的成本可以比终端处理技术节省25—50%,因此,在具有使用洁净技术条件的地方,应鼓励优先用洁净技术。

3.环保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

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从事环保产品生产。我国与环境有关的工业部门,如冶金、化工、纺织、轻工、交通、机电、军工等,各自都有一大批大型企业,它们有着技术、装备与人员素质优势,选择它们中的一部分从事环保产品的多门类、系列化生产,是极为有利的。这也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共体国家的特点。

加强小型环保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我国小型环保企业多为县、乡、镇办企业,技术素质差;我国众多的环境研究机构与环境有关的研究机构又大多不具备经营企业的能力,因此,应从政策上鼓励两者嫁接。在技术开发上,甚至可以鼓励银行、企业、研究机构三结合,这样可以有效地借助银行贷款,有效地使研究机构的技术开发脚踏实地走上市场,有效地发挥小型企业本身的经营能力。在我国环保企业的管理中,小型企业的改造是一个应优先关注的问题。

鼓舞与吸引国际环保产业投资。直至现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环保产业投资数额尚小。这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环保市场很小的缘故。然而,随着发展中国家环保市场的迅速扩大,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环保产业的大规模投资一定会出现,这如同轿车制造业的情况一样。我国应当对此有政策上的准备,我国应当充分利用自己巨大的市场需求优势有选择地吸引外资,应充分吸取我国近15年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吸收外资利用外资的各种经验与教训,使国际资本成为使我国环保产业健康迅速地向国际市场进军的推动力。

4.寻找与创造环境贸易优势

中国环保产业以出口为导向,必然会面临国际环境贸易的激烈竞争。从技术先进性角度看,我国不具有优势。但是,如果把销售对象定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如果考虑着我国与他们面临着相似的环境问题与相似的环保需求,那么从环保产品的性能/价格比看,从产品的适用性角度看,我国是可以在世界环保市场找到相当的市场空间的。问题在于如何创造自己的贸易优势。为此,我国的环保产业政策(尤其是技术政策)应当考虑:筛选对发展中国家的最适环保技术与产品,加以标准化,并优先予以开发;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环保技术,加以消化,为开辟和扩大我国在世界环保市场中的份额服务;鼓励环保出口由单件向成套设备转化,由单纯的产品销售向提供全套环境服务(环境评价,工程设计,操作培训等)转化。

由于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四个层次环境技术产品都有迫切的市场需求,因此应鼓励与指导为每一层次的环境技术产品确定出口生产点出口对象以及出口名录等。

[*]本文是物宝天华国际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的一部分。

附注:

本文的世界环保产业数据引自或间接引自《The Global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Industry》(OECD,1996)及1994年OECD在华盛顿召开的"The Global Environment Industry"研讨会论文(1996年出版);中国的环保产业数据引自“1993年全国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其余少量数据分别引自国外出版物与中国期刊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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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保产业发展透视--兼论中国的政策思考[*]_环保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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