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合作是双赢--访林肯金融集团驻上海首席代表兼林肯再保险公司副总裁_混业经营论文

银行保险合作是双赢--访林肯金融集团驻上海首席代表兼林肯再保险公司副总裁_混业经营论文

银保合作等于双赢——专访林肯金融集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林肯再保险公司副总裁柯瑞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林肯论文,副总裁论文,代表处论文,上海论文,专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林肯再保险公司副总裁柯瑞文先生在国际保险以及再保险行业经验丰富,是林肯金融集团的资深管理人员。日前在香港著名的亚洲论坛研讨会上,他分析了成长中的中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宏观局势。柯瑞文认为,尽管中国现在仍存在诸多妨碍“银行保险”业务的障碍,但这块尚待开发的保险业务“处女地”将成为海内外保险,尤其是中国保险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带来巨大的商机。就此记者专访了柯瑞文先生,请他就中国银保合作发表看法。

记:在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面临着诸如不良资产以及利差损困扰的情况下,您认为混业经营能否成为解脱的出路?

柯:不得不承认,中国银行和保险业务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混业经营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而非出路。

中国银保合作非常有利并且有特色的优势条件是银行具有发达、稳定的客户平台可以作为销售网络。我们看到,在边远地区甚至很小的村庄都有信用社,这些都可以成为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渠道。然而通过代理人所能触及的客户范围就远不能与之相比了。不过基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银行所能承担的只是简单、普通的产品销售。至于中高档产品则仍要代理人来推广。

记:您认为混业经营如何实现?

柯:集团控股。在一个金融集团下属有保险公司、银行和证券公司。

在美国,寿险公司的年金产品和养老金产品是卖得最好的两种保险、购买者大多是中高收入者。据我们的经验,这部分人往往具有投资需求,那么可以在卖保险的同时提供投资服务。投资往往又与银行产生联系,那么我们的集团就可以提供一系列的优质服务。集团本身从各个环节均可获益。这里我想说明的是,混业经营的好处不光由银行、保险公司或金融集团获得。事实上最终受益者是客户,他们可以分享规模经营以及竞争所带来的利益。应当看到,中国目前已经有了一批经济实力不错、有防范风险和投资需求的人,他们需要系统的服务,也需要从中获得经济效益。

记:您认为中国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是否成熟?

柯:可以肯定,混业经营是金融发业发展趋势,它需要三方面条件。其一是市场监管,在这方面,保监会做了很大的努力。我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入世后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水平,监管水平也会大幅提高;其二是市场运作透明化,这一点随着监管水平提高,自然也会增强。像变额寿险这类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出现会是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其三是银行、保险以及证券业自身发展状况,这就需要各行自己强身健体了。我相信,从纯市场运作的角度看,中国实现金融混业经营不会远。

记:有人认为中国成功规避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除了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外,应归功于分业经营有效防止风险产品交叉传递。您对混业经营的风险怎样看?

柯:我想说的是,新经济、经济全球化在带给我们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我们不可能因为担心风险而放弃机会。我认为混业经营不是风险连锁产生的原因,如果各行业自身不存在问题,那么也不会存在多米诺效应。防范风险的根本取决于监管。然而监管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我们所能做的是按市场规律做好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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