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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政治体制,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以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的问题,它不仅是“第二次革命”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及时确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针,并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推进,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的建设,对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总结近20年来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对现阶段乃至下个世纪的政治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事业推向新的历史阶段。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据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
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候,明确指出,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篇指导性文献总结了国际国内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我国十年“文革”的惨痛教训,深刻地揭露了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分析了产生这些弊端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思想认识根源,指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第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要求。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在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的同时,还要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改革旧的政治体制,完善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良好的政治保证。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他强调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这些论述,深刻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科学分析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特征和现行体制的重要弊端,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但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也有其特定的历史局限,必然要经历一个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这种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克服这些弊端,只有果敢地进行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非常紧迫的。邓小平同志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兴利除弊”,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着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善党的领导、完善民主集中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干部制度、调整机构、下放权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邓小平同志和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和重要措施作出了重要部署。
从1986年9月到1987年9月,邓小平同志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谈话,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1986年11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说:政治体制改革要向着三个目标进行: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重要的是实现领导干部的年轻化。这个目标15年内完成就很好了,十三大要前进一步,十四大再前进一步,十五大完成这个任务。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这个期间,邓小平同志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
(一)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的。“总的目的就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归根结底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民主。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便利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三)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法。“措施要慎重、稳妥。”“步子要放快,但也要一步一步地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规划蓝图,分段实施。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四)评价国家政治体制的标准。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围绕这个目标,党中央决定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各项政治体制改革措施。党中央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采取坚决、审慎的方针,有领导有秩序地逐步展开,尽可能平稳地推进。在新旧体制交替期间,特别要注意防止工作上的脱节和磨擦。各项改革都要注意试验,鼓励探索,注意找到切实的过渡措施和办法,做到循序渐进。”
十三大以后,政治体制改革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不是搞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十四大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等职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和检察,加强政法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水平。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所有 这些政治体制改革的举措,使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巩固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