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公平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既反映了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重大变化,也反映了改革开放后关于公平问题指导思想的重大变化,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经济之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正和谐的社会并不是公平与效率哪个更为重要的问题,而是要促进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
一、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公平与效率在不同的领域含义各有不同,我们这里仅从经济学意义上讨论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效率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在经济领域中的效率主要指人们以较少投入获取更大收益,即用多少活动实现多少目的的比例即为效率。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公平指的是人人享有创造财富的平等机会和分配财富的公平。解决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是经济学中极为重要的问题。如何认识公平与效率及其二者关系,长期以来学界争论不休,尤其是对公平的理解差异甚大。中国有长期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均贫富”文化传统,再加上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实行的以平均主义为分配特征的计划经济,因而,大多数人在公平问题上通常更强调结果的均等,而忽略机会、规则等起点的公平,进而将公平问题片面化与绝对化。事实上,并不存在所谓绝对公平的社会,公平从来都是具体的、动态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下,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要有战略眼光,应以市场经济作为逻辑起点,不能设想一个从起点到结果完全公平的社会现实,而是在使市场机制健全,厘清政府职能前提下,在机会、权力、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结果相对均等的社会。
公平不等于平均,所以,公平与效率是不对立的,而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只有公平、公正、公开,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才能实现更大的效率。人类社会的理想境界是:财富分配既公平又平均,那就是实现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消灭三大差别后实行按需分配。真正做到按劳分配,会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也是我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原因。从微观的角度讲,企业内公平与效率的相互促进的关系更为明显。
由于人的能力有差异,人们根据其所作贡献的大小获取相应的财富是公平的,这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衡量公平与否的一致认可的基本准则。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精神实质。人们正当地获取财富不外乎依靠两种资源:一是依靠其本身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即人力资本;二是靠物质资本,即人力资源之外的一切物质资源。人类社会从事各种生产活动,一般来说,除了需要人力资本外,还需要物质资本。物质财富无非是人们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因此,依靠资本投入获取相应的收益也是公平合理的。而在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时代,只承认劳动分配,不承认资本分配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
平均主义与公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财富的分配在公平情况下,不一定是平均的。由于人类社会成员的个体差异长期存在,必然导致社会财富的分配多寡不同。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实质上是没有贡献或贡献小的人对贡献大的人的利益侵占,因此,它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追求分配的公平不等于要求收入的绝对平等,也不是不承认效率对劳动力价值的贡献,更不否认收入差异存在于分配之中的合理性。
公平最终反映在分配的结果上,但公平更主要是体现在分配机会、分配权力、分配规则上,存在于分配的关系、机制、原则、分配的起点和分配的过程之中。社会公平在分配领域的反映更集中地表现为基本人权的保障、公民权的实现和劳动力价值的正常实现。
二、公平与效率失衡的原因分析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发展历史表明:一方面,通过权力掠夺社会财富的行为必然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强烈不满,社会腐败现象更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这也是历次社会革命爆发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即使是合法经营积累的财富,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调节,也会造成社会财富分配的巨大不均,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使得原来占有巨大财富的人可以不再依靠自己的能力,而仅仅依靠自己占有的财富而获取更大的财富,也会成为社会进步的阻碍力量,而大多数社会成员则越来越难以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获得更多社会财富的机会。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家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失衡、环境破坏等不和谐的现象也开始凸显,特别收入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以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已经构成了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危机的主要原因。当前,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发展。当前公平与效率失衡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片面追求效率,忽视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失衡会导致社会不公正,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社会公平容易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在以结果公平为特征的平均主义基础上的“公正”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改革开放初期强调效率优先的作用机制又使公平与效率的天平失衡。我国在经济发展中政府热衷于经济建设,追求政绩工程,片面追求效率,忽视公平,以为GDP的增长就是一切,不重视民生环境,甚至破坏民生环境,完全放弃政府的社会职责。在城市化进程中忽视公平,导致公平与效率的失衡。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这意味着城市化率每年需提高约1.5个百分点,而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要有1500多万失地农民,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不过多损害农民利益,首先要端正那种一味追求效率忽视公平的观念,改正一些地方在推行改革中不计成本、没有补偿的做法,尽可能地使最广泛的群众成为政策、措施的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
二是行政垄断与资源占有不平等。依靠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和报酬,最典型的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一些党政部门凭借权力竞相创收,导致“三乱”现象屡禁不止。一些从事公共服务或公益事业的行业,凭借国家特许政策和对公共资源的占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牟取巨额垄断利润,其职工享受比一般行业高出数倍的收入。地区垄断,实行地方保护,人为分割市场,不仅保护了不公平竞争,损伤了正当投资者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行政垄断,实质上是“公权垄断”,严重损害着社会公正,并且造成效率低下。拆除行业垄断的樊篱,维护市场竞争,这是市场经济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功能的前提。我国应尽快制订实施《反垄断法》,政府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垄断。提倡高效率并不意味着允许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维护社会公平也并不意味着淡化发展和效率意识,政府应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基本着眼点,致力创造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
三是诚信危机。在诚信的基础上才能构建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诚信原则,是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和教育等活动中一条重要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它的本质是利益平衡机制,基本的构成要素是善意和公平。”我国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建立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体系显得十分重要。诚信体系缺乏导致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要加强税收征管,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政府调控能力最突出的是税征管理和市场竞争规则的维护。税负不公或税征不力不仅影响着市场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由于不能有效地遏制收入分配的悬殊,势必导致两极分化。因此,维护市场秩序,促使公平竞争,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促进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提高效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相当大的成效,但不能单纯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而是要促进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促进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努力提高社会每个成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认原则之一是按其能力和贡献大小来分配,而社会成员之间的能力又存在明显的差异,比如城乡间劳动力素质的差异。因此,解决社会财富分配不平均的有效途径,就是通过大力发展各种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全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真正实现缩小以致消灭“三大”差别。因此,把科教立国当作一项基本国策的高度来认识是极为正确的。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具有公平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尤其是广大落后的农村地区享有与城市同样受教育的权力和公平享受合格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机会,使全社会的整体素质都有一个明显的提高,这是实现社会就业机会公平,从而实现财富分配平等的前提。
第二,构建一种有效的社会财富调节机制和制度。社会财富的调节包括强制性的税收调节和非强制性的社会调节。税收制度是各国政府调节收入和财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政府要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加大宏观调控在收入再分配领域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从收入分配到财富分配的税收调节体系。
在税收中要解决好再分配的“逆向调节”。目前,在个人所得税中,高收入者的贡献率并不高,反而使工薪阶层成了纳税主体,再分配的逆向调节会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潜在因素之一。事实上,我国的贫富差距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差距扩大,居民的财富占有形态也呈现多元化,我国贫富差距的重心已经发生转移——收入差距转向财富差距。随着财富形式趋于多元化,收入差距已不能全面反映贫富差距。所以,对个人收入、不动产、金融资金产、财产赠与都应相应地进行课税,进一步完善税收结构,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防止高收入阶层的偷税漏税,并尽快开征遗产税,同时建立一个高效和易于管理的税收体制。
在强制性的税收调节中,最重要的是高额遗产税的调节功能,它从制度上消灭了食利者阶层的长期存在,使社会财富不断地由集中又走向分散。美国社会现在所谓“富不过三代”的现象,就是这种税收调节制度的结果。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首先,使代表未来的年轻人永远保持创造财富的动力和机会,从而保持整个国家的创造力和活力。2005年,美国国会曾有人动议废除征收高额遗产税的法律,带头表示反对的恰是世界巨富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他们的主要理由就是:首先,废除这种制度会使年轻一代处在机会不平等的状态,这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次,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人担心,这种用和平的方法剥夺富人财产的制度会破坏社会生产力。其实,自从股份制产生以来,它通过所有权的高度分散性与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的有机结合已经完全解决了个人资本有限与社会化生产资本规模扩大无限之间的矛盾。西方社会,以美国为例,控制社会经济命脉的是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而不是个人资本,诸如洛克菲勒式的家族财团早已不复存在。
第三,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全社会均衡的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系。我国社保改革多年,成效明显,但矛盾和困难也较多,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社保不均衡。我国已由城乡二元结构转化为城乡三元结构,即出现了介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失地农民。据统计,近几年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基本保持在1.2亿的规模,农民工已超过1亿,每年增量保守估计400万人左右,失地农民约4000万,每年增量200万,这三支队伍加起来超过城镇就业人数。社保应面向全社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调节收入再分配关系的强有力武器。
第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对高、低收入的双向调节,缩小收入差距,维护收入分配结果公平。国外研究结果表明,在税收和转移支付对收入不平等的调节方面,税收的作用要小于转移支付。近些年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我国财政实力的增强,政府在运用转移支付救助低收入者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但转移支付总量不大、结构不平衡。我国个人所得税已超过1000亿,恢复征收利息税,目的也很明确,但2004年,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只占当年利息税的一半。其次,地区间财力不平衡,越是需要被救助人多的地方,地区财政恰恰较困难,从而影响转移支付。尽快出台普及保障城镇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政策。通过转移支付,强化扶贫帮困工程,建立全方位、多层次、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增加对低收入者和贫困家庭的救助。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共同富裕的道路。国民经济命脉不应由政府资本直接掌握,而应该由真正代表广大民众利益的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控制。让社保基金控制金融、电力、能源等关键性行业,一方面可以保证百姓养命钱的稳定受益,真正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地发展,把国民经济的命脉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高额遗产税带来的各种公益性捐赠,一般用于教育、科研、公益事业、投资,这有助于增进社会的公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必须始终坚持社会公平与公正,以追求“公平为本”为己任,并贯穿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的始终,即在初次分配中就应当重视社会公平问题。正如有学者所言:“在收入分配领域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不要再出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只有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才能让广大人民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才能避免两极分化。”
第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也以政府为主导的计划体制向以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对转型时期的政府如何履行其职能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从传统公有制集权式的封闭经济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过程中,政府不只承担了一部分资源配置的责任,还以各种方式影响着资源拥有者对其资源支配和使用,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寻租机会和寻租活动,执行资源配置功能的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的紊乱是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源所在。政府的错位和越位从根本上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游戏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展经济应该定位于为经济活动服务,这种服务的优劣和效率的高低一定程度上集中表现在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大小。我国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经济工作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利益,改革和经济工作的目标不能仅仅是增加GDP,而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由单纯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效率与公平并重,促进公平与效率良性互动,在确保经济发展和提高效率的同时,让全体国民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总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行使其职能使之成为维护和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主体。成熟的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化、公正化的市场经济,保持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政府职责是制定竞争机会与规则上的公平游戏规则,即无差别、无歧视的法律法规来实现维护和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及公正司法来维持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以实现经济活动过程的公平与公正。政府必须从公平与公正、维护正义这个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尽量缩小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范围,通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保障体系,实现经济活动结果的相对公平,缩小因市场机制导致的收入两极分化。邓小平曾强调:“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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